C*****0 发帖数: 125 | 1 原雇主那里离职的时候有大概值1万刀的加班时间没用,走的时候说是作废了。后来想
想很不舒服,就见了个律师,律师说可以要回来,但他的代理费用太高,这点钱不值得
,建议去小额法庭。
我就给原雇主HR写了信,他们现在想用$4000了结。
很纠结,是不是从了?
异地打官司,至少要回去2次出庭。另外,也可能赢不了官司,因为BC省有个law,说高
科技公司没有加班费,但我的case比较特殊,
1。加班时间只能在周末,不是我个人干不完活
2。公司承认这些加班时间,并且可以换休
3。公司没有Written policies,这个是那个律师最看重的
也不是什么太大的事情,就是想看看大家怎么看?
我原来雇主在加拿大温哥华,我现在在美国波特兰。 |
w**p 发帖数: 4080 | 2 公司已经同意私了,那就从了呗。何必弄得那么僵,何况你自己也浪费时间是不是。过
去上庭的时间不值钱啊? |
x**********a 发帖数: 1372 | 3 显然打官司,让她们长点教训。
【在 C*****0 的大作中提到】 : 原雇主那里离职的时候有大概值1万刀的加班时间没用,走的时候说是作废了。后来想 : 想很不舒服,就见了个律师,律师说可以要回来,但他的代理费用太高,这点钱不值得 : ,建议去小额法庭。 : 我就给原雇主HR写了信,他们现在想用$4000了结。 : 很纠结,是不是从了? : 异地打官司,至少要回去2次出庭。另外,也可能赢不了官司,因为BC省有个law,说高 : 科技公司没有加班费,但我的case比较特殊, : 1。加班时间只能在周末,不是我个人干不完活 : 2。公司承认这些加班时间,并且可以换休 : 3。公司没有Written policies,这个是那个律师最看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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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 发帖数: 15252 | |
c*******h 发帖数: 127 | |
w**p 发帖数: 4080 | 6 加拿大这种社会主义国家的福利不是北墨国能比的。
【在 w****r 的大作中提到】 : 还有加班费,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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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 发帖数: 125 | 7 多谢大家回答,我也觉得可以私了,但4K是不是太少了?7K还不错 |
C*****0 发帖数: 125 | 8 另外,关于跟公司搞僵了,我现在这样,是不是已经搞僵了?当然,我发信的语气都是
很柔和的,但已经是trouble maker了。原来公司也不小,跟具体manager应该扯不上关
系,以后reference应该没问题。不知道具体什么人要为公司省钱? |
C*****0 发帖数: 1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