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 发帖数: 15479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SanFrancisco 讨论区 】
发信人: sugarwang (他有佛经不耐症,而我姓唐), 信区: SanFrancisco
标 题: Re: 吴景华被陪审团判定一级谋杀罪名成立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Mar 8 19:39:35 2013, 美东)
这也只是断章取义的辩论策略,实际情况复杂得多。吴景华的受创后压力失调症并不一
定是来自这一个溺水事件,可能是儿时其他被欺负的情况导致。陈词的顺序是控方,辩
方,控方,所以控方有机会在辩方讲完之后反驳一次,辩方无从反驳。当然,我觉得陪
审团的判断是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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