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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tongice (猪猪), 信区: Utopia
标 题: 首名罢工司机认罪判监六周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Dec 3 21:46:07 2012, 美东)
首名罢工司机认罪判监六周
(2012-12-04)
初庭严惩一名积极参加非法罢工、鼓动他人情绪的巴士司机,判他坐牢六周,以儆
效尤。
被告包锋善(38岁)是继上周四名中国司机被控后,第五名被控的中国籍司机,他
也是第一个认罪的司机。
被告于2008年加入SMRT,面对一项传票,指他于11月26日上午6时至7时,在兀兰1段
的宿舍积极参加非法罢工,抵触刑事法(临时条款)第7条和第6(2)条。
这项罪名可被判罚款高达2000元,或坐牢长达12个月,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事发日下午,被告在SMRT管理层、人力部代表及罢工司机的对话会上,
数次发表威胁性言论,说如果SMRT和人力部无法在一周内满足他们的要求,就有进一步
的罢工。
被告道歉原希望罚款了事
被告求情说,他知道自己的行为造成负面影响,要向新加坡政府、社会和雇主SMRT
道歉。他要求罚款了事,得知被判坐牢后,神色凝重。
施奇恩法官下判时,表示同意控方说法,认为被告有加重罪行的行为,应当被严惩
,判以监刑以发挥阻吓作用。
他说,公共交通是该法令涵盖的基本服务之一。被告可能因自身的不满而参与非法
罢工,但是这不能成为罔顾法律的理由。
“被告所为无法改变他抵触法律的事实。精心策划(这起非法罢工)的目的是干扰
公共交通服务和引起不便,这尤其是加重罪行的因素。它有可能严重影响每天依赖公共
服务的所有乘客的日常生活。”
法官认为,被告显然很清楚非法罢工能造成的严重影响,而另一加重罪行的相关因
素,是被告在对话会上数次语带威胁,也没听劝在隔天上班,反而拿了病假。
他说,被告要求轻判,在被控后第一时间认罪,显示他已后悔,愿意承担罪行的后
果,但判他坐牢是有必要的。
“法庭必须通过判刑发出强烈的信息,确保其他人不会因为不满雇佣条件或情况,
采取类似行动。煽动非法罢工很可能引发暴力事件,这起非法罢工事件涉及多人,所幸
不带暴力。”
主控官包佩玉副检察司陈词时,认为六周刑期是合理的判刑。
她指出,被告虽没被控教唆他人非法罢工,但他不是“被动的参与者”。
她说,SMRT在事发日下午举行对话会,劝请司机复工时,被告“继续表现得不合作
,甚至在同事面前,向SMRT和人力部挑衅说会有进一步的罢工事件,鼓动同事的情绪。
”
她指出,被告的罪行对新加坡的公共交通有不良影响。如果他被轻判,其他有类似
犯罪意图的人也会效仿,要雇主妥协。
180多名中国籍巴士司机在上星期一和星期二,参与我国26年来的首起罢工。上星期
四被控的四人的案件将在后天过堂,另有29人已在前天被遣送回国。
另外,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就这起事件回答媒体询问时说:“外交部高度重视此
案……12月2日,被遣返的29名中方人员已安全回国。外交部和中国驻新使馆将继续密
切关注事件进展,与新方保持沟通。希望新方妥善处理此案。” | a****z 发帖数: 2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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