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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 发帖数: 13723 | 2 关键还是要把水搞混,王辉应该高薪聘请方舟把对方干将的底细摸一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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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 发帖数: 13723 | 3 看来王辉吊事没有,只要双方都有支持者,清华就可以说是学术分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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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 发帖数: 6798 | 4 这个基本上是扯淡,
他们只能说他们没有发现剽窃.
而无法说明王辉没有剽窃.
这里都是美国欧洲混得,
很简单,按照国际学术界的标准
把指控他的人提出的字句进行对照.
超过15个字以上雷同,而没有明确标明非本人原创,而是来自引用的为剽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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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 发帖数: 13723 | 5 王辉势力不行啊,清华教授总有几个弟兄把持的杂志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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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 发帖数: 13723 | 6 这些搞王辉的张口闭口就是大师。 搞理科的人就不会这样,即使是老爱,大家也只会
钦佩他的天才,但是不会迷信他的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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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 发帖数: 13723 | 7 汪晖的推荐语在那儿,与安德森们平起平坐着,真是让人笑破肚皮,也为他感到悲哀。
王辉怎么就不能和人平起平坐,这些腐乳在心理上还是跪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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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 发帖数: 13723 | 9 张鸣这就是小人,任何80年代过来的人都不会觉得王辉是剽窃,丫就是看到一堆人搞王
辉丫觉得带劲,管他鸡巴毛事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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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 发帖数: 6798 | 11 1)希望学术界解决就是无动于衷,不需要成立调查委员会?
这个也太太太莫名其妙了吧.
美国这里对于这种问题怎么解决,来美3年以上想必都有耳闻.
2)哪个单位的,这个问题确实该问.
这种对学术道德的指控,签署真名是表示对学术负责.
王彬彬对王辉的指责可没有匿名.
搞学术要像个搞学术的样子.
学者对自己的作品负责还是比较通行的惯例.
3)详细反驳文章还没有发表,
但是至少是他学生那个翻译,没有问题
在一本书的序中,大家都知道他在评论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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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 发帖数: 13723 | 12 王辉这清华大学教授白当了,丫这中国最好大学的教授,应该是学界泰斗,门生势力满
天下。 竟然被几个南方土鳖大学的教授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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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 发帖数: 13723 | 14 丫的意思就是汉奸就我做的,不许王辉做。他们自由主义,言必称西方,狠不得殖民三百年,也好意思打出民族学者的大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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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 发帖数: 13723 | 15 我不关心王辉,没看过他的书,只是看了一下两边的文章,就知道啥回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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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 发帖数: 1184 | 16 废话,
人还不会没到没脸没皮到说王辉就是没有抄袭的地步
和你差了了10条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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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 发帖数: 15246 | 17 1月13日,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对上海大学教授朱学勤博士论文涉嫌抄袭一事作出
指控不成立的结论,朱学勤在随后接受本版记者采访中表示,这为解决学术混战开了一
个好头,开了中国学术史的先例;但与此同时,著名打假人士方舟子却在网上不断发文
指责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袒护朱学勤,并指朱学勤的论文中存在大量涉嫌抄袭和翻
译错误的问题。就此我们专门采访了方舟子----―
要向复旦正式投诉
羊城晚报:复旦学术规范委员会对朱学勤涉嫌抄袭一事作出了指控不成立的结论,您为
什么觉得不公正、不权威?
方舟子:可能是人情的原因吧。无论如何,朱学勤也算是著名学者,又是复旦的博士,
跟复旦学术规范委员会里面的某些人关系可能也不错,所以由他们来作鉴定,肯定也要
给他面子。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学术规范委员会里的人没有进行仔细对比,可能是没
有时间,或者英文程度不行,还有几个人根本不是这一行的,是理工科专业的;委员会
里起作用的可能是一两个社科领域的人。估计葛剑雄起主要的作用,而葛剑雄跟朱学勤
的关系又很好,因此抹不开面子。另外,可能他们对抄袭存在错误的看法,葛剑雄接受
记者采访的时候说,朱学勤在序言中提到这本书--...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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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 发帖数: 2420 | 18 标题档了:)
那个所谓学术规范委员会比较搞,明明规定允许民众匿名举报,
现在规定没改,却不许匿名,不是扇自己嘴巴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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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 发帖数: 15246 | 19 所以说就是JOKE,关键是朱自己NC,自己身上一堆问题,还好意思那么卖力搞汪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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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 发帖数: 40861 | 23 看到一干名人虽然屁股底下都有屎,却也过得滋润,我都想先抄个万儿八千字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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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 发帖数: 1896 | 25 大贼喊抓小贼。
方的科普和破解的世界之谜大象毛基本上都是大段大段抄的,而且从来不加注释。相比
之下,朱学勤加了注释只能算小抄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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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发帖数: 558 | 26 没有像你这么造谣放狗屁的,有种把抄袭的段子和原文都贴上来,让大伙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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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 发帖数: 1896 | 27 嘴巴放干净点。网上对照的材料多的是,随便google就能找到,不要装单纯视而不见。
方不仅是大规模抄袭问题,出版的两本书里还盗用了大批有版权的插图。到目前为止被
揭露出来的所有的抄袭问题和方自己所做的比起来不过是小巫见大巫, 只不过大巫精通
打着红旗反红旗的手段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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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 发帖数: 2420 | 28 请给出链接?如果是解酒大力丸亦明的造谣文章就算了。
同时请注意科普文章和学术论文的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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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 发帖数: 2482 | 29 最多就是一个一个解决呗。方就算是抄袭了,他还是有权利举报别人抄袭的。接下来你
可以举报方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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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 发帖数: 2482 | 30 丫不怕天谴,不过他可能怕人遣。
不知道Y现在睡觉是否踏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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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 发帖数: 2971 | 33 药家鑫的杀人确实是出于偶然,没有预谋,但要构成从轻情节意义上的激情犯罪,欠缺
一个根本的要件——即被害人的过错。虽然这不意味着必须对他施以死刑
【财新网】(记者 秦旭东)备受关注的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故意伤人案,3月
23日在西安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
在三个多小时的庭审中,被告人药家鑫的多次失声痛哭和表示忏悔,并请求受害者张妙
家属的宽恕。而张妙的丈夫王辉则悲愤地质问,“农民就难缠吗?”他甚至表示,哪怕
不赔钱,也要判药家鑫死刑,不能让妻子冤死。
此案的罪与非罪并无争议。据检方指控,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药家鑫在驾车途中将
前方同向驾驶电动车的张妙撞倒,因怕张妙日后找麻烦,药家鑫从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
,对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原本顶多是一起交通肇事案,因药家鑫“一念之
间”的杀机,转化为故意杀人案。
药家鑫和辩护律师对于故意杀人的指控没有异议。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在于,药家鑫案
后主动投案,符合自首要件。投案后认罪态度良好,一直如实供述罪行。同时,律师辩
称,药家鑫的行为不是一起有计划、有预谋的犯罪,纯属偶然突发事件。同时药家鑫因
长期重负,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心理...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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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 发帖数: 24893 | 34 还是需要药家鑫这样充满激情的青年,为和谐社会弹奏一曲曲颂歌。
我很担心,法院会无视药家鑫的小小的军代表家庭背景,判定药家鑫激情罪名成立
。可能的刑期是判三缓三,让药家鑫戴罪立功。
药家鑫,1989年11月7日出生,家住西安市新城区公园南路20 街坊,西安音乐学院2008
级学生。
2010年10月20日深夜发生在陕西省西安大学城学府大道上的一起交通肇事引发的故意杀
人案,肇事者药家鑫驾车撞到被害人张妙,下车后发现张妙在记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
拿出刀子,连捅张妙8刀,致其死亡,后驾车逃跑,行至郭杜南村村口再次撞伤行人,
被周围群众发现堵截并报警。
2010年10月23日,药家鑫被父母带到公安机关投案,药家鑫交代杀人的犯罪事实。
2010年11月25日,经长安检察机关批准,药家鑫被依法逮捕。
2011年3月26日,药家鑫案一审开庭。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
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有过路司机和群众向警方报称,“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
外的翰林路中段靠近马路东道沿边,有一女子浑身是血倒在路边,生死不明,旁边有辆
损坏的电动自行车。接到报警后,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郭杜...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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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 发帖数: 11737 | 35 “王辉说,“我不要药家的钱,他的钱已经沾满了血,拿我媳妇命换的钱我不要,你
就是把药家的钱要来,等孩子长大知道后,会骂我不要脸。”
是条汉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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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 发帖数: 4152 | 36 被害人张妙律师张显:药家鑫死刑已定
2011年4月11日,西安音乐学院大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人后杀人灭口一案被害人张妙家
属的
律师张显(笔名“西安张显”)在其微博中透露:“告诉大家:药家鑫死刑几乎已定;药
家目前活动相当积极;南方ZM(南方周末)于4月5日与我谈过近4个多小时,劝说我们
不杀
药家鑫,遭到断然拒绝,我们回答是:不是我们要杀他,是法律要杀他!该报某位记者打
着所谓人性,取缔死刑的幌子为药家鑫近于(求情?),我既收到电话,也收到了短信,
当然坚决的态度得到的是他的狂吠!”
看后非常震惊,一直盯着“狂吠”二字,难以想象那个记者暴跳如雷的丑态。记者替
罪嫌求情没啥不妥,无论是受人之托,还是出于废除死刑的理想。但遭到被害方拒绝之后
居然对被害方亲戚兼律师“狂吠”,就实在是难以理喻了。居然还有这样“求”人家的?
求情不成便破口大骂,与黑帮分子何异?这还是个以客观、公正为职业道德准则的“记者
”吗?于是,我对张显律师的这条微博文作了如下评论:
“我也赞成废除死刑,以免产生冤案以后无法补救。但既然现行法律仍有死刑,在修
改法律之前就必须依法办案。否则法律的尊严将荡然无...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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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 发帖数: 2971 | 37 不要他的命,他出来就要别人的命
大连黑老大的监狱生活:设套间召妓玩弄女狱警
因犯故意杀人罪而被判处死刑后改死缓、绰号“虎豹”的大连黑社会老大邹显卫,在投
监后买通监狱领导,将死缓改为有期徒刑,还在高墙内住高级套间,专人伺候,召妓,
乘豪华轿车随意出入。最后竟在监狱领导的一手策划下,神奇地“保外就医”,并再次
酿成血案,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
2003年4月14至17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大连市最大
、辽宁省及全国都极少见的、情节极其恶劣的“虎豹”黑社会团伙案。 2003年8月18日
上午,沈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被“虎豹”拖下水的辽宁省大连监狱原监狱长谢红军
等三人。11月3日,正义的枪声结束了“虎豹”及其骨干成员陈德政的罪恶生命!
黑“虎豹”凶残杀人却并未被判死刑
大连“虎豹”是一起震惊中央和辽宁的案件。这个黑社会团伙曾横行于大连,私藏
枪支弹药、杀人越货、敲诈勒索,还大肆贿赂监狱等司法官员做保护伞,可谓无恶不作
、血债累累。
邹显卫为首,于政龙、王振毅、岑全玖为骨干,黄治峰等人为主要成员的将近30人
的、较为固定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
绰号“虎豹”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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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 发帖数: 21396 | 38 南方日报2009年12月4日讯 中国科学院4日下午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该院
2009年院士增选经过推荐、公示、通信评审、会议评审等环节,共从296名有效候选人
最终选举产生35名新院士。经院士推荐、通信预选和全体院士无记名投票,中科院今年
同步选举产生6名外籍院士。至此,中科院院士总人数为714名,外籍院士总人数为56名。
这次新当选的35名院士分属中科院各个学部,其中,广东有3位专家当选,他们是
南方医科大学(原第一军医大学)侯凡凡、中山大学陈小明和许宁生。
广东新增院士简介:
40岁读博士,45岁留学哈佛,59岁成院士
侯凡凡从养猪女兵到女院士
侯凡凡59岁
“评上院士,可以延长工作寿限,完成更多的临床研究,这是我最高兴的。”
自中山医科大学眼科专家李绍珍院士2001年去世以后,广东已有8年没有女院士了。这一
“空白”终于被侯凡凡填补了。
南方医院肾内科室主任办公室,59岁的侯凡凡优雅地坐在办公桌前,接受本报独家专访。
身着开襟针织外套的她,恬淡微笑,珍珠耳环别致素洁。
从一个养猪女兵起步,当工农兵学员,40岁读博士,45岁留学哈佛,再到如今的中科院院士
,这种传奇跨越让人不...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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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 发帖数: 2227 | 39 本来这事儿他父母清醒一点儿想让药活很容易,第一时间去受害者家诚恳道歉,
无论提什么条件都答应,一般情况下50万-100万达成谅解,再加上自首认定不可能判死刑
凤凰的视频里,张妙的父亲说一开始也想放药一马,也担心官司不好打,可是药的父母
太不是东西,一心只想着走上面,根本不和他们见面谈,后来决定和王辉一起坚持判死
刑不要钱
药家在上面肯定废了太多资源,以为有了自首就没事了,懒得理会张家,可能有人给他
打了包票。事实上如果不是影响这么大,硬判死缓也是完全可以的,完全只在于法官一
念之间,法理上都说得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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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发帖数: 3411 | 41 够了吧
这么一炒作
他家拿到的捐款跟理赔应该不会少于一百万
跟李刚案 七十码的受害者家属比
拿的还更多
而且杀人者也偿命了 王辉该知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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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 发帖数: 2971 | 42 你看新华网的记者去年案发后的报道,可有自首一说?说的可是抓获。结果现在是老妈
陪着去自首。
虽然是判了死刑,里面究竟是怎么回事外人估计很难知道。警方手机通话记录查肯定是查得了,但是药家这水深到什么程度谁知道。。。。。。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0-11/30/c_12833079.htm
原题:交通肇事何以演变成故意杀人?——西安大学生开车撞人并杀害伤者案件追踪
新华网西安11月30日电(记者梁娟)11月29日晚,西安警方向社会公布了大学
生药家鑫开车撞人后再补8刀杀死伤者的案情。10月23日药家鑫已被长安区公安分
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11月25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撞人不死再补8刀 交通事故演变故意杀人
据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区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张会昌介绍,10月20日23时许,有
群众报警称,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的翰林路中段靠近马路东道沿边,有一女子
浑身是血倒在路边,生死不明,旁边有辆损坏的电动自行车。
郭杜派出所民警田黎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他说:“当时看见一女子浑身是血倒在路边
,我们初步判断是一起车祸,立即通知...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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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 发帖数: 3763 | 44 被抚养人王思宇案发时2岁,农村居民,生活费按十六年计算至十八周岁应为30352元。
二、被告人药家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思宇、王辉、张平选、刘小欠经济损失丧
葬费一万五千一百四十六元五角、被抚养人王思宇生活费三万零三百五十二元,共计人
民币四万五千四百九十八元五角(含已支付的一万五千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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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 发帖数: 4559 | 46 “二、被告人药家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思宇、王辉、张平选、刘小欠经济损失
丧葬费一万五千一百四十六元五角、被抚养人王思宇生活费三万零三百五十二元,共计
人民币四万五千四百九十八元五角(含已支付的一万五千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
付。”
“被抚养人王思宇案发时2岁,农村居民,生活费按十六年计算至十八周岁应为30352元
”“对于被抚养人生活费中超出法定份额的部分不予支持”,
一名未成年农村居民每天的“法定”生活费为30352/(16X365)=5.19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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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 发帖数: 61690 | 48 北京英菲尼迪车主醉驾致两死案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7日10:0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17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备受各方关注的英菲尼迪车主肇事案今日上
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陈家因酒驾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被
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受害人家属提出607.8万元的民事赔偿要求。目前案件
审理正在进行中。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5月9日5时36分许,陈家饮酒后超速驾驶英菲尼迪牌小型
轿车,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违反交通信
号,直接撞上前方等候交通信号放行的菲亚特牌小型轿车,继而又撞向正常行驶的639
路公交车左前侧。陈家弃车逃逸,事故造成菲亚特车主陈伟宁及6岁女儿珠珠死亡,陈
伟宁的另一双胞胎女儿珍珍因不在车上,幸免于难,陈的妻子王辉重伤。
公诉机关认为,陈家明知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却违反交通法规驾车超速行驶,致
两人死亡、一人重伤,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陈家在本案中涉嫌四项交通违法,一是酒
后驾车,二是闯红灯,三是肇事逃逸,四是超速行驶,以此为基础,检方对其以危险方
...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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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r 发帖数: 989 | 49 假设他们家开的是宝马或者丰田一类的,能让伤势相对轻一些吗?
纯技术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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