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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stInJesus版 - 全能悖论(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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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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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能有不同的理解:
1.他什么都能做,才叫全能
2.奥古斯丁认为:[上帝]全能意味着他可以做他想做的任何事情。
3.无法定义全能
基督教的一种看法见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TrustInJesus/1010617.html
转一个维基的“全能悖论”【wiki 】
全能悖论是一组关于“全能”概念在语义学上的悖论,它包含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一
个全能的个体在逻辑上是否成立?二,“全能”这个用语的含义到底是什么?该悖论的
内容是:如果任一个体是“全能”的话,那么他就一定能够制订出一个他不能履行的工
作,如此他就不会是全能的;反之,若一个“全能”的个体不能够制订出一个他不能履
行的工作,如此他也不会是全能的。因此,无论他能否制订这项工作,他也不会是全能
的。
简介[编辑]
当代,关于该悖论的一个通俗版本是:“一个全能的个体能够创造一块连他自己都搬不
动的石头吗?”这个问题是难以回答的。那个体要么能够创造一块他自己搬不动的石头
,要么就不能创造一块他自己搬不动的石头。如果他能创造这样的一块石头,那么他就
会搬不动这块石头,那么他就必然不是全能的;如果他不能造这样的一块石头,那他本
身就已经不是全能的了。[2]
另有一个经典悖论与此也有相似之处,即不可抗拒的力量悖论:“如果一种不可抗拒的
力量遇到了一个无法撼动的物体会怎么样”?即“矛盾”,“全能之矛与全能之盾能否
共存”?对该问题的两难回答是:如果世间真有这样一种力量,那么世上就不可能有无
法撼动的物体;如果世间真有一个无法撼动的物体,那么世上就不会有不可抗拒的力量
。如果承认这个两个回答中的任何一种,就势必承认不可能存在全能的个体,因此无解
。全能悖论也有许多相关的引申,如全能者是否能“化圆为方”等许多可能无解或未解
的问题。
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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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全能”一词的含义[编辑]
主条目::en:Omnipotence
英国哲学家彼得·积奇将该悖论中的“全能”概念作出了分类:
"Y完全全能"表示Y完全可以做任何事。在这种意义下,Y可以做任何可以用语言表述的
事物,甚至自相矛盾的事物(即Y可以同时处于X及X')。也就是说,Y的能力不受人类有
限的思想和知识限制[3]。笛卡尔关于上帝的论述中支持的就是这个概念。从神学上看
,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让上帝真正置于人类有限的知识和逻辑之上,坏处则是这种概念
会使得上帝的诺言变得不可相信。在这种意义上,全能悖论确实是一个悖论,不过在这
种意义上也等于承认了这样的悖论有可能存在。
"Y全能"表示只要X在逻辑上可能,Y就有能力做X这件事。托马斯·阿奎那的神学看法中
持有的就是这种观点[4]。这种意义上的全能,可以解决古典理论中关于全能的悖论,
但是对于近代全能悖论是无能为力的。例如X是“制造一个连制造者都搬不动的东西”
,正如哲学家麦罗德指出的,这在逻辑上是完全可能的:一个人完全可以有建造一艘他
自己都搬不动的船的能力[5]。很难想象为什么一个凡人可以很容易克服的逻辑壁垒,
一个全能的神却做不到。由此看来,如果说某个神是这种意义上的全能,那么这个神就
难以称其为神。
"Y全能"表示只要“Y可以做X”这个论述在逻辑上可能,Y就有能力做X这件事。这里有
一个重要的前提是,所谓的“这个论述逻辑上可能”必须符合对Y而言(满足Y的性质),
且与从其他事物的角度上看这种逻辑可能或不可能无关。纵观托马斯·阿奎那的著作,
有的时候他持的似乎又是这个观点[6]。在这种意义上,麦罗德指出全能悖论已经不存
在,因为“上帝制造一块他自己都搬不动的石头”这个行为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不过
,这种意义上的全能却引起道德上的麻烦。比如这类悖论:“上帝能撒谎吗?”或者“
上帝能够知道他还没有发现那些事物吗?”[3]
"Y全能"表示只要“Y可以做X”在逻辑上可能(经由以其他事物的角度判断),那么Y就可
以做X。例如,这种意义否定了Y可以改变历史的能力。此外,积奇也指出,这种意义同
样使得上帝的诺言变得不可靠。[3]
"Y大能"表示Y不仅比任何其他的事物更有能力,并且任何事物在能力上都是不可能赶超
Y的[3]。虽然这个意义也能消除全能悖论,但是这样上帝显然也就不是全能的了。从意
大利哲学家安瑟伦的作品中看,他似乎在指出,正是因为上帝“大能”而非“全能”,
才使得上帝看起来更加“全能”。[7]
圣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中写到:“[上帝]全能意味着他可以做他想做的任何事情。
”这里奥古斯丁所说的全能指的是,如果Y想做X,那么Y就一定能并且会去做X。
此外还有意见认为,“全能”有偶发全能和本质全能的区别。本质全能指一个神或者其
他超自然事物从根本上就是全能的,而偶发全能指神或者其他超自然事物只能在某个时
候是全能的,此后又变回非全能的状态。对全能悖论中的“全能”到底是“偶发全能”
和“本质全能”的不同理解,将引起讨论方式上的重大差异。[8]
一些哲学家坚信上帝是完全全能的,例如笛卡尔在他的《第一哲学沉思录》中就强调了
这个观点[9]。同时,也有一些哲学家认为把神或者其他超自然事物看做要么全能,要
么不全能这种想法根本就是不正确的,因为人类理解的全能本身就分为多个层次上的全
能[10]。近代对全能悖论的研究,还注意到了语言对于全能概念表述的内在限制。如果
人类的语言不能正确的表达全能的概念,那么人类在哲学上甚至有可能不能理解全能这
一概念[11]。
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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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悖论的回应[编辑]
常见的哲学回应[编辑]
哲学家科安认为这个悖论最重要的内容是告诉我们上帝不可能是全能的[12]。
对于全能悖论的一种通俗回答是,既然已经规定了上帝全能,那么“搬不动”一词就没
有逻辑上的含义,那么悖论也就无效了。[13][14]
英国作家及护教家C·S·刘易斯则认为,对于研究像全能这样的概念,再去讨论一个“
很重,重到连上帝都搬不动的石头”是没有意义的,就好像讨论一个“方形的圆”一样
。所以说问“上帝能不能创造一块连他自己都搬不动的石头”就像问“上帝能不能画一
个方形的圆”一样,是没有意义的[15]。
让上帝去创造一个自己搬不动的石头意味着要让上帝同时创造一种能力和一种无能:创
造石头的能力和不具备举起它的能力。这个悖论从根本上指出上帝将不再全能,因为他
有不能做的事,但同时全能的定义就是没有不能做的事。(即在论证不是全能的同时,
默认了上帝不是全能的)
另外一个观点是,如果上帝是全能的,那么他就必定能够暂时去除自己全能的能力。那
么他就可以先取消自己的搬很重的重物的能力,造一块自己都搬不动的石头,然后再恢
复自己的全能,去搬这个石头。这种观点承认了上帝有创造一个他自己都搬不动的石头
的能力,但是石头搬不动这件事情却是他自己限定的,因此只要他不去让自己搬不动任
何石头,他就还是全能。
我们另外可以假设,上帝全能正是因为上帝有克服各种自身“不能”的能力。如果这样
理解,那么上帝确实可以造出一块很重的石头,是他暂时不能搬动的。但是他将立即获
得能够搬动这块石头的能力,因此上帝似乎仍是全能的。但是这种假设的问题在于,如
果上帝是这种意义上的全能,那么他就必须不断地增强自己的能力,那么他就永远不是
全能的,因为他一直都在趋近于全能。
另一神学解释为,上帝能造出一块石头且祂有能力决定是否要搬它,若是不搬即为全能
者所不能搬的石头广义为全能者搬不动的石头。
1955年,澳大利亚哲学家马茨凯在哲学期刊《心灵》(Mind)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试图
用区分第一类全能(无限的能力)和第二类全能(无限的能力来决定做什么而不做什么
,获得什么而不获得什么)来解决全能悖论[16] 。他认为,如果一个全能的神同时是
第一类全能和第二类全能的话,那么他就迟早会需要限制他自己的能力,从而变得不再
全能。该文章发表以后引起的一些争论,矛头指向是否应该使用正式逻辑来理解全能悖
论,从而规避悖论的本质[17]。
另外一种对全能悖论的回答是,全能需要被准确的定义,而不是简单地理解为“完全全
能”。只要规定了全能不包括逻辑上不可能的行为和事,那么全能悖论就不再存在。近
代哲学对于支持这种观念的论据主要来自麦罗德[18]。麦罗德基本和C·S·刘易斯是一
致的,他认为问上帝能不能创造一块他自己都搬不动的石头就像问上帝能不能画一个方
形的圆一样,是没有意义的。
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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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偶发全能和本质全能[编辑]
如果将全能理解为偶发全能,那么上帝就可以在某一段时间里使自己暂时不全能,那么
能否创造他自己搬不动的石头就不成其为悖论了。但是偶发全能的理解,却让人怀疑这
种全能能否算是全能,或者只是一般意义上的“大能”而已[8]。不过,主动放弃全能
的能力却正是基督教与救主降临和耶稣神性有关论断中的核心内容[19]。
如果一个个体是本质全能,那他就能够解开这个悖论。(只要我们能接受全能并不一定
为绝对全能) 该全能者为本质全能,因此他并不能变得非全能。更进一步的讲,该全能
者不能做违反逻辑的事。创造一块全能者都搬不动的石头是不可能的。而全能者不能创
造这石头,但还是能保有其全能。这解说并无违反定义2, 只要我们知道该全能者是
本质全能而非偶发全能。不过,对非全能者而论,减少自身的能力是有可能的,因此会
出现一个矛盾的状况是非全能者能做一些事情,但一个本质全能者不能做。
这是奥古斯汀的理论的基础,在他的上帝之城中:
“ For He is called omnipotent on account of His doing what He wills, not
on account of His suffering what He wills not; for if that should befall
Him, He would by no means be omnipotent. Wherefore, He cannot do some things
for the very reason that He is omnipotent.[20] ”
(他被称为全能是因为他能做他想做的事,并不是因为他会有并不想做的事;而如果做
那事会对他产生伤害并堕落,他就不会被称为全能。因此,他不能做一些事的原因正正
就是因为他为全能。)
因此奥古斯汀以此为理据指上帝不能做任何东西或事情来令上帝并非上帝。
部份哲学家,包括笛卡儿认为如果全能的定义是指全能者可以做逻辑上不合理的事的话
,这矛盾就能被解决。在这状况下,该全能者可以创造一块他举不起的石头,但亦都能
不管三七廿一的把该石块举起来。在假设上,这样的存在亦能令2+2=5变成数学上可能
,或是创造一个正方的三角形。这种解决矛盾的方式,因为定义本身的逻辑一致性,而
有其问题。矛盾可能有被解决,不过其牺牲了一致性而让逻辑变成次协调性逻辑。如果
以双面真理说或其他逻辑超理方式来谈,则这可能看来并非一个问题。
语义学与全能悖论[编辑]
一般理解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在他的《逻辑哲学论》中想表达的意思是,我们的语言
是没有能力表述像“全能”这样的概念的。在《逻辑哲学论》的第六章第四节以前,维
特根斯坦一直都在逻辑实证主义的范畴内讨论问题。但是从第六章第四节开始,维特根
斯坦提出,对于我们远离我们日常经验的事物,例如人种这个概念,还有其他几类先验
的概念,像死后、上帝等等,是我们有限的语言所不能描述的。因此受语言所限,在这
些领域里转圈,是得不到有效答案的[21]。
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使“全能悖论”变成了一个语义学问题。根据他的著作《
逻辑哲学论丛》(Tractatus),试图建立这类全能悖论的努力是徒劳的,因为人类没
有对全能的日常经验,甚至一个经验是否与“全能”相关都无法判断,那么人类创造出
来的有限的语言又怎么能够描述“全能”呢?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丛》说:“如
果我们说不出来,就最好保持沉默[22]。”维特根斯坦对于“全能悖论”的论述对20世
纪以来的哲学家和神学家有很大影响,英国哲学家黛维·菲利普就是一例[23]。
有趣的是,维特根斯坦晚年的著作似乎是和《逻辑哲学论丛》中的观点是矛盾的[24]。
这些观点反而成了后人用于反驳“全能悖论”是语义学问题的指南。
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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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全能悖论”的其他变体[编辑]
早在公元6世纪时,伪狄奥尼修斯就指出了“全能悖论”和《使徒行传》中记载的圣保
罗和魔法师Elmyas的辩论(Acts 13:8)有相似之处,只不过《使徒行传》中,他们之
间辩论的问题是上帝是否能够“否定自己”[25]。11世纪时,安瑟伦又提出,即使上帝
做不到某些事情,他仍然可以是全能的[26]。
一个在欧几里得平面上的三角形,它的三条边、三个角、三个顶点标记如图。三角形的
三个内角之和,即 α + β + γ,应该等于180°
托马斯·阿奎那对于全能悖论提出过一个更深刻的问题,即“上帝能否创造一个内角和
不是180°的三角形。”他在《哲学大全》中说:
“ 因为逻辑、几何、代数中的一些定律是仅仅是从基于最根本的自然规律建立的公
式化原则中导出的,所以上帝是无法做违反这些定律的事情的。例如,他不能创造一类
不是物种的动物,也不能画一条通过圆心但是不等分圆的直线,更不能画一个内角和不
等于两直角之和的三角形。[27] ”
拉丁文原文:
“ Cum principia quarundam scientiarum, ut logicae, geometriae et
arithmeticae, sumantur ex solis principiis formalibus rerum, ex quibus
essentia rei dependet, sequitur quod contraria horum principiorum Deus
facere non possit: sicut quod genus non sit praedicabile de specie; vel quod
lineae ductae a centro ad circumferentiam non sint aequales; aut quod
triangulus rectilineus non habeat tres angulos aequales duobus rectis. ”
虽然说非欧几何中一个三角形的内角和可以不等于180°,但是这并不能解决阿奎那给
出的悖论。例如,在椭圆几何中,我们仍然可以问,“上帝在椭圆几何的世界里能画一
个内角和小于或等于180°的三角形吗?”核心问题在于,上帝是否能够在一个体系中
,却同时超越这个体系的基本规律。
全能悖论同时也是政治学中的一个问题。例如在议会主权的探讨中,如果规定某个机构
拥有全能的法律权利,那么该机构就无法约束自己;如果要求某个机构能够约束自己,
那么它就无法拥有全能的法律权利。因此,似乎是要么只能设立一种政府机构,虽然缺
乏自我约束,但是却能够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始终有调整法律以适应现实的能力;要么
只能保证政府机构的自我约束,但是这样法律就不能根据现实灵活调整[28]。
从某种意义上说,全能悖论的经典表述,“上帝是否能够创造一块连他自己都搬不动的
石头”,是建立在亚里士多德世界观之上的。如果考虑地球轨道和地球相对于太阳的公
转,那么完全可以说,这个石头自创造之时起就已经是被搬起来了的,因为物理学理论
指出“搬起”,即移动某个物体取决于这个物体被赋予的加速度。当然这么理解就跟全
能悖论无关了,因为全能悖论讨论的是上帝的全能问题。只要增加一个条件(上帝有一
天创造了一个符合亚里士多德世界观的宇宙),全能悖论就就继续有效。
在伊森艾伦的理据中讲述原罪、自然神话及一些其他经典启示时[29],于第三章第四节
中他记述全能本身并不能让动物生命脱离死亡,因为改变和死亡都是该种生命被给予的
定义。他论述一个不能没有其他,就像没有相对数量的山峰就没有山谷,或是我亦不能
同时存在和不存在。("the one cannot be without the other, any more than there
could be a compact number of mountains without valleys, or that I could
exist and not exist at the same time, or that God should effect any other
contradiction in nature.")他被朋友称为自然神论者,艾伦接纳一个神圣的存在,不
过在理据全书中,他亦争论个神圣的存在一定会被逻辑所限制。
笛卡尔在《哲学原理》中用全能悖论驳斥了早期原子论。他指出,所谓存在“既不可见
又不可分割”的原子的论述与“上帝存在”是矛盾的。上帝怎么可能会创造出一种连他
自己都不能分割的微粒呢?当然在核物理中,核反应是可以分割和组合原子的,只是近
代的原子概念早已不是原子论中那种“既不可见又不可分割”的微粒了。
http://en.wikipedia.org/wiki/Omnipotence_paradox
n********n
发帖数: 8336
6
核心问题在于,上帝是否能够在一个体系中,却同时超越这个体系的基本规律。
m*1
发帖数: 1997
7
基本规律,这个词有歧义。
实际上有两种“基本规律”,其一为逻辑基本规律,另一个则是自然科学基本规律。
逻辑基本规律,神也要遵守。神是诚实的,因此神不能说谎。绝不可能神既是诚实的,
又可以说谎。
自然科学基本规律,神完全可以不遵守。

【在 n********n 的大作中提到】
: 核心问题在于,上帝是否能够在一个体系中,却同时超越这个体系的基本规律。
b*****n
发帖数: 4976
8
Y 可以做任何事
也不会等同
Y 要做所有事
反基盲虫就是认神不做他们想做的事
便是神不是全能
n********n
发帖数: 8336
9
你说的有道理,至少现在的认知基本上是这样的。
自然科学基本规律,也是就现今的认识水平来说的。
更常见的说法是,我们对神不可能完全了解。
逻辑悖论的产生有两大原因:
1.语义限制: 例如“全能”是超出人想象的一个概念。
2.涉及自身:例如一个理发师说:我给城里所有不给我理发的人理发,那么他给不给自
己理发呢?
“上帝是否能够在一个体系中,却同时超越这个体系的基本规律。” 这也是涉及自身
产生的悖论。
“上帝是否能够在一个体系中”这个前提本身可能有问题。
上帝应该是独立于任何系统之外的,唯一永恒的,不属于但可干预任何系统。
既然是唯一的,上帝背负自己就是不可能的了,以此类推。
所以逻辑悖论可以是文字游戏,也可以是思维的游戏。
如果神要遵守逻辑基本规律,那么逻辑悖论对神就是毫无意义的了。
因为“全能”不是要求实现逻辑上是不可能的能力。
omnipotence does not require the ability to actualize the logically
impossible.

【在 m*1 的大作中提到】
: 基本规律,这个词有歧义。
: 实际上有两种“基本规律”,其一为逻辑基本规律,另一个则是自然科学基本规律。
: 逻辑基本规律,神也要遵守。神是诚实的,因此神不能说谎。绝不可能神既是诚实的,
: 又可以说谎。
: 自然科学基本规律,神完全可以不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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