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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stInJesus版 - ZT Christian Classics: 正常的基督徒生活 by 倪柝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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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基督徒生活
第一章 基督的血
第二章 基督的十字架
第三章 長進的途徑-知道
第四章 長進的途徑-計算
第五章 十字架的分界
第六章 長進的途徑-將自己獻給神
第七章 永遠的目的
第八章 聖靈
第九章 羅馬第七章的意義與價值
第十章 長進的途徑-隨從靈而行
第十一章 在基督裏面一個身體
第十二章 十字架與魂生命
第十三章 長進的途徑-背十字架
第十四章 福音的目的
English Version (html/pdf/txt format)
http://www.ccel.org/ccel/nee/normal.i.html
Chinese Version:
http://www.lsmchinese.org/big5/07online_reading/nee/chapread.as
Chinese Version posted on behalf of Sis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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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基督的血
我們在開始的時候,要好好的考慮這個問題-甚麼是正常的基督徒生活。首先我們要指
出,正常的基督徒生活,與一般的基督徒生活很不相同。當我們思想主山上教訓的時候
,我們就難免要問說,除了神的兒子自己之外,地上是否曾經有人實際活出這種生活?
但藉此問題,我們會發覺,『除了神的兒子自己之外』這句話,正是這問題的答案。
關於基督徒的生活,使徒保羅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給了我們一個他自己的定義。他說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他不是講些特別或奇異的事,
來作為基督徒高峰生活的標準。我們相信,他是說到神對於基督徒所定正常生活的準則
。扼要的說,就是,我不再活著,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出祂的生命。
神在祂的話語中清楚的說出,祂對於人一切的需要,只有一個答案,那就是祂的兒子耶
穌基督。祂在我們身上所有的工作,乃是除去我們,而以基督來代替。神的兒子,為叫
我們得赦免,代替我們死了;為叫我們得拯救,代替我們活著。所以,我們可以說有兩
種代替-一種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替,使我們得著赦免;還有一種是基督在我們裏面
的代替,使我們得著勝利。對於我們一切的問題,神只用一個方法來答覆,那就是將祂
的兒子更多的啟示給我們。如果我們將這個事實不斷的放在面前,我們會得到很大的幫
助,並且可以免去許多的混亂。
我們的兩個問題-罪行與罪性
現在我們要以羅馬書頭八章,來解釋正常的基督徒生活,作為我們研究這個問題的起點
;並且我們要從一個實際與實驗的觀點,來研究我們的問題。首先我們要指出,羅馬書
的頭八章,自然的可以劃分為兩部分,並且這兩部分在主旨上有相當顯著的區別。先這
樣點出,對於我們是很有幫助的。
羅馬書頭八章是獨立的一段。從一章一節到五章十一節,這四章半是這一段的頭一半;
從五章十二節到八章三十九節,這三章半是這一段的後一半。仔細閱讀這八章聖經,就
可以看出這兩部分的主旨不相同。例如,在頭一部分的講論中,我們發現複數的罪字(
sins)特別顯著。然而在第二部分中,複數的罪字一次都沒有出現,而單數的罪字(
sin),卻再三的被使用,並且成為所對付的主題。 為甚麼有這樣的改變呢?
這是因為在頭一部分中,主要的問題乃是我在神面前所犯的諸般罪行;非但眾多,且可
列舉。而在後一部分中所論到的,乃是罪性;這罪性如同一個本質,運行在我們裏面。
無論我們犯了多少罪,都是由於這一個罪的本質,促使我們去犯那些罪。我們為著各種
罪行需要赦免,同時我們也需要從罪的權勢下被拯救出來。前者所摸著的是我們的良心
,後者所摸著的乃是我們的生命。如果我們的罪性未得解決,雖然我們所有的罪都已經
得蒙赦免,我們的心裏還是缺少長久的平安。
當神的亮光第一次照到我的心裏,我就呼求赦免,因為看見我在祂的面前犯了諸般的罪
。等到我接受了罪的赦免,漸漸的我又有了一個新的發現,那就是我發現了罪性。我看
見我不只在神面前犯了罪,並且在我的裏面還有毛病。我發現我有犯罪的天性,在我的
裏面,有一種犯罪的傾向,有一種力量引我去犯罪。當那個力量在我裏面發動的時候,
我就犯罪了。我雖然為此尋求赦免,並且也得著赦免,然而不久我又犯罪。因此我生活
在一種惡性循環中-犯了罪,蒙赦免,然後又犯罪。對於神的赦免我滿心感謝,但是我
所需要的不單是赦免,我還需要拯救。為著我所作的一切,我需要赦免;為著我的本性
,我需要從罪的本質中拯救出來。
神兩面的救法-血與十字架
因此在羅馬書頭八章中,我們看見救贖的兩方面:第一,我們諸般的罪得蒙赦免;第二
,我們從罪的權勢中得著釋放。為著這兩面,我們還要進一步注視牠們的不同。
在羅馬一至八章這獨立段落的頭一部分中,我們曾兩次看見主耶穌的血,那就是三章二
十五節,與五章九節。在第二部分中,六章六節引進一個新的思想,說到我們已經與基
督同釘十字架。第一部分的講論是以主耶穌工作的一方面為範圍,那就是神憑著耶穌的
血赦免了人所犯的罪,使我們得以稱義。而在第二部分的講論中,就沒有繼續說到血,
卻集中於主工作的另一方面,是以十字架為代表;那就是說,我們要在基督的死、葬和
復活裏,與祂聯合。這個分別非常有價值。我們會看出,血是對付我們所作的,而十字
架則是對付我們所是的。血除去了我們諸般的罪,而十字架卻打擊我們能犯罪的根源。
在後面的幾章中,我們要來看主在第二方面的工作。
我們的諸般罪行
我們要從主耶穌基督的寶血,在對付我們諸般罪行上的價值,以及在神面前使我們得稱
為義來看起。下面的幾節聖經,正是這事的說明。
『世人都犯了罪。』(羅三23。)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
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五8~9。)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
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三24~26。)
在我們研究這問題的後一個階段中,我們將密切注意墮落的真實性質,與恢復的途徑。
此刻我們願意先題醒大家,罪的進入,乃是藉著一種悖逆神的行為。(五19。)我們必
須記得,無論甚麼時候,悖逆一發生,跟著而來的就是犯罪。
罪藉著悖逆一進入,首先所產生的後果就是神與人的分離;因此人就被神從祂面前趕出
去了。神不能再與他有交通,因為神與人的交通有了障礙。聖經從頭至尾都稱這種障礙
為罪。所以第一步是神說,他們『都在罪惡之下』。(三9。)第二步,罪在人裏面既
然構成了人與神交通的障礙,就使他產生了一種犯罪的感覺-與神隔離的感覺。因此藉
著醒悟過來良心的幫助,人自己就說,『我犯了罪。』(路十五18,另譯。)還不只這
樣,罪一面給撒但一個在神面前控告的根據;同時我們裏面犯罪的感覺又給撒但一個根
據,在我們心裏控告我們。所以就有了第三步,那在神面前晝夜控告弟兄的(啟十二10
)說,『你們犯了罪。』
因此,主耶穌為著救贖我們,帶我們回到神的旨意,對於罪和有罪的良心,以及撒但的
控告,這三方面的問題,必須作一些事。首先我們的罪行必須被對付,藉著基督的寶血
,這一點解決了。其次,我們有罪的感覺必須被對付,由於主將祂血的價值顯示給我們
,我們被定罪的良心就得了平安。最後就是仇敵的攻擊和控告,主必須為我們對付並回
答。聖經告訴我們,基督的血在向著神,向著人,並向著撒但這三方面,都有效的解決
了一切。
因此我們如果要繼續往前去,對於取用主血的價值,有絕對的需要。這是首要的。關於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作為我們代替的這件事,我們必須有一個基本的認識。對於祂的血在
解決我們諸般罪行上的功能,我們必須有清楚的了解。不然的話,我們還不能算為已經
開始走上我們的道路。現在讓我們更詳細的來看這三件事。
血主要是為神
血是為著贖罪,牠首先是對付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我們為著所犯的罪,需要神的赦免
,否則我們就要落到審判之下。而罪的得蒙赦免,並不是因為神忽略,或不監察我們所
作的,乃是因為祂看見了血。因此,血主要的不是為著我們,乃是為著神。如果我要明
白血的價值,我必須接受神對牠的估價。如果我一點不知道神對於血所定的價值,我就
永遠不會知道血對於我的價值。惟有藉著聖靈的啟示,使我得知了神對於基督寶血的估
價,我纔進入血的價值,發覺牠對於我是如此的寶貴。但是要記得,血的第一方面是向
著神的。從舊約到新約,血這字總是與贖罪的思想相聯的。我想全聖經題到血,共有一
百次以上,總是給我們看見,血是為著神的。
在舊約的日曆裏,有一個日子對於我們的罪有很大的關係,那就是贖罪日。對於罪的問
題,再沒有甚麼能比贖罪日的描述解釋得更清楚了。利未記十六章說,當贖罪日,贖罪
祭牲的血,要帶進至聖所,在神面前彈七次。對於這件事我們必須很清楚。當贖罪日的
那一天,贖罪祭是在會幕的外院裏當眾獻上,每一件東西在那裏都是完全顯露的,所有
的人都能看見。但是神卻命令,除了大祭司以外,沒有人可以進入帳幕,只有大祭司拿
著血,走進至聖所,把血彈在那裏,在神面前贖罪。這是為甚麼?因為在贖罪的工作上
,大祭司是主耶穌的豫表。(來九11~12。)所以在豫表上,大祭司是作贖罪工作的人
。除大祭司之外,再沒有人能進入,甚至連接近也不能。不僅這樣,當大祭司進去的時
候,他只能有一個舉動,那就是把血獻給神;那血是神所已經接受,並從其中得到滿足
的。那是大祭司與神在至聖所裏的一種交易,那些受到這交易益處的人,卻無從看見。
神定規了要如此。因此血首先是為著神的。
比這更早的一個豫表,就是出埃及十二章和十三章裏面所說逾越節的羊羔,為著救贖在
埃及的以色列人而流血。我想這又是舊約裏關乎救贖一個上好的豫表。血塗在門楣和門
框上,而以色列人就在這抹血的屋裏喫羊羔的肉。神說,『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
。』在這裏我們又有另一個例證,說明了血不是獻給人,乃是獻給神的事實;因為血是
塗在門楣和門框上,那些在屋裏喫羊羔的人,是看不見牠的。
神得到了滿足
神的聖潔和神的公義要求一個沒有罪的生命,為我們人類給出來。在血裏面有生命,這
血為著我和我的罪,必須被傾倒出來。這是神定規的,必須如此作。神要求將血獻給祂
,為著要滿足祂自己的公義。祂說,『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哦!基督的血完
全滿足了神。
在此我願意對初信的弟兄們說幾句話,因為我們常常在這一點上陷入困厄。當我們尚未
信主的時候,我們可能從未受到良心的煩擾,直等到神的話語開始喚醒我們。我們的良
心原來是死的,那些良心死了的人,對於神當然是全然廢棄、毫無用處的,可是過了一
些時候,我們信了主,我們那醒過來的良心又可能變成非常敏銳,這會對我們構成一個
真正的問題。罪惡的感覺變成這麼大,這麼可怕,甚至使我們看不見血真正的功效,以
致無力行走。我們好像覺得我們的罪是這麼真,一些特別的罪可能多次煩擾我們,甚至
使我們到了一種境地,認為我們的眾罪比基督的血還大。
這時候我們所有的煩擾,乃是由於我們要試著感覺血的價值,主觀的估計血對於我們的
意義。我們不能那樣作。血的價值不是為著我們來感覺的,要記得血首先是給神看的。
因此我們必須接受神對於血的估價。如果我們這樣作,我們就會找到我們的估價。相反
的,如果我們要嘗試以我們的感覺來估價,我們將一無所得;我們就留在黑暗中。這件
事完全繫於我們對於神話語的信靠。我們必須相信,血對於神是寶貴的,因為祂是如此
說的。(彼前一18~19。)如果神能接受血作為我們眾罪的償還,和我們贖罪的代價,
我們就可以安心確信,我們的罪價已經清償了。如果神已經滿足於這血,那麼這血必是
可以接受的。我們對於這血的估價,只能依照祂的估價-不多一點,也不少一點。當然
不可能比神對於這血的估價更多,但是絕不可比祂的估價少一點。讓我們記得,祂是聖
潔的,祂是公義的,聖潔公義的神有權說,在祂的眼中,這血是蒙悅納的,並且已經全
然滿足了祂。
血與信徒的親近神
這血既已滿足了神;牠也必使我們滿足。因此血的第二面價值是向著人的,那就是牠潔
淨了我們的良心。當我們讀到希伯來書的時候,我們就看見血在這一面的功效。使徒說
,『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十22。)
這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我們要仔細讀這些話。希伯來書的作者並沒有告訴我們說,主
耶穌的血洗淨了我們的心,他不是如此說的。把心和血這樣相聯是一種錯誤。由於我們
對於血運行的範圍有所誤解,以致我們禱告說,『主阿,求你藉著你的血洗淨我心裏的
罪。』神說,『人心…壞到極處。』(耶十七9。)祂必須作一件比洗淨更基本的工作
:給我們一個新的心。
我們不會洗熨那些就要扔掉的衣服。同樣我們將要看見,我們的肉體已經壞得不能洗淨
;牠必須被釘在十字架上。神在我們裏面的工作,必須完全是新的。聖經說,『我也要
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結三六26。)
我從未看見聖經說,主的血洗淨我們的心。血的工作不是如此主觀的,牠完全是客觀的
,是在神面前的。不錯,希伯來十章說到血的洗淨的時候題到了心,但那是說到血與良
心的關係。『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這是甚麼意思呢?這是說,在我和神之
間有了間隔,因此我有了一個有虧的良心,無論甚麼時候,我要親近祂,我就覺得虧欠
。這有虧欠的良心不斷題醒我,使我感覺和神之間有了阻攔。現在藉著寶血的工作,在
神面前產生了一種新的結果,除掉了中間的阻攔。神在祂的話中將這件事實向我說明了
。當我信靠並接受這事實的時候,我的良心便立刻被洗淨,有罪的感覺也就被除掉,我
的良心向著神也就不再有虧了。
我們每個人都知道,當我們與神相交的時候,能有一個無虧的良心,那是何等寶貴的一
件事。一顆相信的心,與一個沒有任何控告的良心,對於我們是同樣的重要,因為牠們
是互相依賴的。每當我們感覺良心不安,我們的信心就溜掉,我們會立刻發覺不能面對
著神。因此為著要保持繼續與神相交,我們必須知道血應時的價值。神所記的賬是短期
的,每一天,每一小時,每一分鐘,我們惟有藉著血,方得以就近神。如果我們倚靠血
,以血為就近神的依據,這血的功效永遠不會喪失。除了倚靠血之外,我們還敢依據甚
麼東西以進入至聖所呢?
但是我們該問自己,我真是藉著血,或者是藉著別的以進到神面前去呢?藉著血到底是
甚麼意思呢?簡單的說,藉著血的意思就是,我承認我的罪,我承認我需要潔淨與贖罪
,因此我倚靠主耶穌所成功的工作來到神面前。我惟藉著祂的功勞來就近神,絕不倚靠
自己的成就。例如,我感覺今天特別仁慈或忍耐,或者今天早上我替主作了些甚麼,就
以這些作為親近神的依據。不,每一次我來到神面前必須藉著血。當我們要親近神的時
候,我們都會遇到這樣的引誘:我們想到因為神已經在對付我們-祂為著要把我們更多
的帶到祂裏面,教導我們學習十字架更深的功課,已經採取各種步驟-所以祂已經在我
們面前立了一些新的標準,除非我們達到那些標準,我們就無法在神面前有一顆清潔的
良心。不!良心的清潔絕對不是憑著我們的成就,而是惟獨倚靠主耶穌流血的工作。
可能是我的錯誤,但是我有一個很重的感覺,覺得有些人是這樣思想:『今天我謹慎了
一點;今天我作得好了一些;今天我很熱切的讀主的話;所以我能彀好好的禱告了!』
或者相反的是這樣思想:『今天我對家裏的人有點難處;今天一開始我就感覺到很沉悶
,很憂鬱;我現在感覺不大明亮;我一定出了甚麼毛病;因此我不能親近神了。』
到底甚麼是你親近神的根基呢?你要倚靠你那靠不住的感覺,倚靠你今天替神作了甚麼
的感覺來到神面前麼?或者你是倚靠遠較這些穩固的東西,那就是倚靠神所觀看並滿足
了的流血,來親近神呢?當然,如果血也會改變,那麼你以此為親近神的依據也就要失
去價值。然而血從來沒有改變過,將來也永不改變。因此你能常常坦然無懼的親近神;
而你的坦然無懼是藉著血,不是藉著你個人的成就。請記得,無論你今天,昨天,或者
前天,有了甚麼樣的成就,當你一感覺你是來到至聖所,你立刻要以那惟一靠得住的流
血為你的立足點。無論你這一天過得多好,或者過得多壞,無論你感覺到自己犯了罪或
者沒有,你親近神的依據永遠只有一個,那就是基督的血。這是你進入至聖所的依據,
此外再也沒有別的依據了。
正如基督徒許多其他的經歷,親近神這件事也有牠的兩面:開端(最初)的,和繼續(
進步)的。前者是以弗所二章所告訴我們的,後者是希伯來十章所給我們看見的。親近
神的開端是我們藉著血得與神站在一起,因為我們『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
弗二13。)此後我們繼續親近神,仍然是藉著血。因為使徒勸告我們說,『我們既因耶
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來到神面前。』(來十19,22。)開始的時候我是藉
著血得與神親近,以後我繼續這個新的關係仍是倚靠祂的血。我們並不是靠著血得救,
然後又靠著別的來維持我們與神的關係。也許你要說,『那是很簡單的;那不過是福音
的初步罷了。』不錯,但是許多人所以感到困擾的原因,就在於離開了福音的初步。我
們以為我們進步了,我們就可以不要牠了,然而我們永遠不能離開福音的初步。我們如
何在開始的時候藉著血來親近神,此後每一次來到祂面前,還是一樣的藉著血。就是到
了最終,仍然只有一個依據,就是倚靠這血。
這不是說,我們可以隨意過放任的生活。下面我們就要看到,基督的死另一面的光景,
那裏曉示我們毫無這些意念的存在。但是目前讓我們先以血為滿足,有了血就彀了。
不錯,我們會軟弱,然而一味的注視我們的軟弱,絕不會使我們就此剛強起來。雖然我
們試著感覺愁苦,並且懺悔,但是這些並不會幫助我們稍微聖潔一點;要記得,這些絲
毫都不能幫助我們。因此讓我們藉著這血,坦然無懼的來就近神。讓我們向祂禱告說,
『主阿!我還不彀充分的知道這血的價值,但是我知道,這血已經滿足了你;所以有了
這血我就彀了,牠是我惟一的倚靠。現在我知道,我的長進與否,和我的有何成就,都
不是依據。無論甚麼時候,我來到你面前,我總是倚靠你的寶血。』如果這樣,我們的
良心在神的面前就真的清潔了。離開這血,良心永遠不能清潔。惟有這血能使我們坦然
無懼。
『不再覺得有罪了!』這是希伯來十章二節裏面一句驚人的話。我們每一種罪都蒙洗淨
了,我們真能響應保羅的話說,『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四8。)
勝過那控告者
從我們所說過的看來,我們現在可以轉過來面對著仇敵,因為血還有一面是向著撒但的
。在這個時代中,撒但最厲害的一個活動,就是作了弟兄的控告者。(啟十二10。)而
我們的主就在祂作大祭司這特別的職事裏,藉著祂自己的血,(來九12,)來對抗撒但。
這血是怎樣對付撒但的呢?牠乃是使神能站在人的一邊,來對付撒但。墮落將一些東西
帶到人的裏面,使撒但在人的裏面有了立足之地。結果神就不得不將祂自己撤回。現在
人是在樂園的外面-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因為他的內心遠離了神。因著人所作
的事,使他的裏面有了一些東西,在這些東西除去之前,神(在道義上)無法保護他。
感謝主,血除去了這個阻攔,恢復了人之與神,和神之與人的關係。人現在站在一個有
利的地位,因為神是在他的一邊,如今他可以面對著撒但,而毫無畏懼。
你們記得約壹一章七節的話,我最喜歡達祕的繙譯,他這樣說,『祂兒子耶穌的血洗淨
我們每一樣的罪。』約翰並不是概括的說『一切的罪』;他是說每一樣罪,每一項罪。
這是甚麼意思呢?哦,這是一件奇妙的事!神就是光,祂在光裏行走;當我們與祂在光
裏同行的時候,每一件東西都被暴露在光的底下,所以神就一覽無遺-然而血能彀洗淨
我們每一樣的罪。哦,何等的洗淨!這並不是我對於自己沒有深切的認識,也不是神不
完全知道我。這也不是我要將一些東西隱藏起來,或者神要忽視一些東西。不,乃是神
在光裏,我也在光裏的時候,寶血竟然洗淨我每一樣的罪。我再說,血是彀的!
我們有些人受到自己軟弱的重壓,有時時候甚至受試探,想到有些罪幾乎是不能得赦免
的。讓我們記得這句話:『祂兒子耶穌的血洗淨我們每一樣罪。』無論是大罪、小罪、
很黑的罪、看來不大黑的罪、我們想來能得赦免的罪、以及似乎不能得赦免的罪;是的
,一切的罪,意識到的、毫無意識的、記得的、或是已經忘卻的,都包括在『每一樣罪
』這幾個字裏了。阿利路亞!『祂兒子耶穌的血洗淨我們每一樣罪。』這血所以如此,
因為牠已經滿足了神。
既然神在光裏看見了我們一切的罪,祂憑著血能彀赦免牠們,撒但還能根據甚麼來控告
呢?縱然撒但在神面前控告我們,但是,『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羅八
31。)神把祂愛子的血指給他看,這是一個最有力的回答,撒但再也不能上訴了。『誰
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
,而且從死裏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指我們祈求。』(33~34。)
所以在這一點上我們的需要仍是承認寶血的絕對彀用。『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
美事的大祭司,…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九11~12
。)祂作贖罪者是一次,祂作大祭司和中保,差不多已經二千年。祂站在神面前,『為
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約壹二2。)要注意希伯來九章十四節的話:『祂的血豈不
更能…。』這些話說出祂職事的彀用。對於神,牠是足彀的。
那麼我們該用甚麼態度對付撒但呢?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因為他不只在神面前控告我
們,並且也在我們的良心裏控告我們。他對我們的爭論常是:『你已經犯了罪,你還繼
續在犯罪。你是軟弱的,神不再和你有甚麼關係了。』於是我們受引誘,去回顧我們的
裏面,為著自衛,就想在我們自己裏面,在我們的感覺中,在我們的行為上,去找到一
些足以證明撒但是錯誤的根據。或者我們被引誘承認我們沒有辦法,而走到另一極端,
屈服在消沉與失望之下。因此控告就成為撒但一件最兇惡,也最有效的兵器。他指出我
們的罪,要以這些罪在面前控告我們,如果我們接受他的控告,我們立刻就倒下去了。
為甚麼我們這麼容易接受他的控告呢?這是因為我們還盼望我們有一些自己的義。這一
種盼望的根據是錯誤的。撒但在這一方面常常很成功的使我們向著錯誤的方向。他因此
得了勝利,使我們無能為力。如果我們學習過不信靠肉體,我們犯了罪就不會感覺驚奇
,因為肉體的本性就是犯罪的。你們明白我的意思麼?因為我們還不認識我們真實的天
性,和我們自己是怎樣的無能,以致我們對於自己仍然懷著一些盼望,結果,當撒但來
控告我們的時候,我們就落下去了。
神很能對付我們的罪;但是祂不能對付一個在控告之下的人,因為這樣的人不信靠血。
血雖然為他說出對他有利的話,但是他卻轉去聽撒但的話。基督是我們的辯護者,可是
被控告的我們,卻站在控告者的一面!我們還不認識,我們除掉一死之外,全無價值;
下面我們將要看見,我們只適合於釘死在十字架上。我們還不認識,惟有神能回答控告
者,並且祂已經藉著寶血回答了他。
我們的蒙拯救全賴於仰望主耶穌,看見羔羊的血,已經應付了我們因諸般罪孽所造成的
情勢,並且祂已經回答了牠。那是我們所該站立可靠的根基。絕對不要嘗試著以我們的
善行去回答撒但,當一直以血來回答他。是的,我們是有罪的,但是讚美神!這血洗淨
了我們每一樣的罪。神看見了這血,藉著這血,祂的兒子應付了撒但的控告,他再沒有
攻擊的根據。惟有對於這血的信靠,和拒絕離開所得著的地位,纔能止息他的控告,並
使他逃跑。(羅八33~34。)這經歷將一直繼續到末了。(啟十二11。)哦!如果我們
多看見一點,在神眼裏祂愛子寶血的價值,我們將要得著何等的釋放!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正常的基督徒生活
: 第一章 基督的血
: 第二章 基督的十字架
: 第三章 長進的途徑-知道
: 第四章 長進的途徑-計算
: 第五章 十字架的分界
: 第六章 長進的途徑-將自己獻給神
: 第七章 永遠的目的
: 第八章 聖靈
: 第九章 羅馬第七章的意義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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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基督的十字架
我們已經看過,羅馬一至八章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說到血對付我們所作的,第二部分
說到十字架對付我們所是的。我們需要血來赦免,我們也需要十字架來拯救。我們在前
面已經簡略的說過了第一部分,現在我們要來看第二部分。不過在我們說到第二部分之
前,我們要再題起這幾章聖經中的幾個特點,這些特點加重的給我們看見,這兩部分在
主題上與講論上的不同。
進一步的區別
羅馬四章和六章分別題到復活的兩方面。四章二十五節把主耶穌的復活與我們的稱義連
在一起。使徒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這裏
乃是說到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而六章四節乃是說到復活將新的生命分給我們,使我們
能過聖潔的生活。他說,『…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從死裏復活
一樣。』這裏所說的乃是行為。
在這兩部分裏面,五章和八章又分別說到平安。五章說到與神相安(中文聖經譯成相和
)是信靠祂的血而得稱義的結果。使徒說,『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
督,得與神相和。』(五1。)這是說我的罪既得了赦免,我就不再因著神而懼怕和不
安了。從前與神為仇,現在已經藉著祂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10。)可是我很快又發
覺,我就是使我得麻煩的一個大原因。我裏面仍然不安,因為在我裏面,有一個東西拉
我去犯罪。我與神相安了,可是與我自己卻不相安;在我的心中事實上還有內戰。這光
景,羅馬七章說得很清楚,我們在那裏看見,在我們的裏面,肉體與靈有致命的衝突。
但是從這裏卻引進了八章所說的,在靈裏行走而有的深處的平安。『體貼肉體的就是死
;』因為『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八6 ~7
。)
我們再往下看, 就會發覺這段落的頭一部分, 大致是對付稱義的問題,(三24~26,
四5,25,)而第二部分主要所論到的,乃是相接的成聖問題。(六19,22。)當我們
知道了因信稱義這寶貴的真理,我們所知道的仍然不過是故事的一半。我們所解決的只
不過是在神面前的地位。當我們繼續向前去,神還有更多的東西要給我們,就如,我們
行為問題的解決。這幾章聖經裏面思想的發展,就是要強調這一點。在每件事情上,第
二步總是從第一步來的;如果我們只知道第一步,那麼,我們仍然將過一種在正常以下
的基督徒生活。然而我們怎樣纔能過一種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呢?我們是怎樣進入的呢?
當然,首先我們必須得著罪的赦免,必須得著稱義,必須與神相安;這些是我們不可少
的基礎。但是即使我們有了因信基督而建立的基礎,照著上面所說的,明顯的我們還必
須再往前去。
所以我們看見,血是在客觀方面對付我們的罪行。主耶穌作為我們的代替,已經為我們
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的罪,所以就為我們取得了赦免、稱義、與和好。現在我們必
須再進一步在神的計畫裏,明白祂如何對付我們裏面的罪性。血能彀洗淨我的眾罪,但
是血不能洗淨我這個『舊人』。我這個舊人需要十字架來釘死。血對付罪行,而十字架
對付罪人。
在羅馬書頭四章裏面,你難得找到『罪人』這一個辭。因為在那幾章裏面,主題並不是
罪人,主題乃是他所犯的罪。『罪人』這一個辭,到了五章纔開始顯著。我們注意那裏
怎樣開始說到罪人,這是很重要的。在五章裏面,罪人之所以稱為罪人,並不是因為他
犯了罪,乃是因為他生而為罪人。這個區別是很重要的。傳福音的人常常喜歡用羅馬三
章二十三節,『世人都犯了罪,』來說服人,使人知道他是一個罪人;但是嚴格說,引
用這一節聖經來證明人是罪人,並不合理,如此引用這一節聖經,有顛倒始末的危險。
因為羅馬書的教訓並不是說,由於我們犯了罪,所以我們是罪人;相反的,羅馬書是說
,由於我們是罪人,所以我們犯罪。我們生來就是罪人,並不是因為犯了罪纔成為罪人
。正如五章十九節所說的:『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構成)罪人。』
我們是怎樣成為罪人的呢?由於亞當的悖逆。我們成為罪人,並不是由於我們所作的,
乃是因為亞當所作並所成的。這就如我現在說英語,但是我並不因此而成為一個英國人
,事實上我卻是一個中國人。所以三章引我們注意我們所作的-『都犯了罪。』但是要
記得,我們之所以成為罪人,並非因為我們所作的。
有一次我問一班小孩子:『甚麼樣的人是罪人?』他們立刻回答說,『犯罪的人是罪人
。』是的,犯罪的人就是罪人,但是犯罪不過是一個證據,證明他已經是一個罪人;那
並不是原因。不錯,一個犯罪的人是一個罪人;但是一個沒有犯罪的人,如果他是亞當
的族類,他仍是一個罪人,也需要救贖。你們明白我所說的麼?有的人是壞罪人,也有
的人是好罪人;有的人是有道德的罪人,也有的人是敗壞的罪人;然而他們都是罪人。
有時我們想,只要我不作某些事,一切就都好了。那知難處遠深過我們的所作所為,我
們的難處乃在於我們的所是。一個中國人可以生在美國,並且一句中國話也不會說,但
是他還是一個中國人,因為他生而為中國人。我們是怎樣生的,就是怎樣的人。我之所
以是罪人,因為我是從亞當生的。我之成為一個罪人,並不是由於我的行為,乃是由於
血統和遺傳。並不是因為我犯了罪,所以我是一個罪人;相反的,因為我是出之於罪惡
的種族,所以我犯罪。我所以犯罪,因為我是一個罪人。
我們很容易這樣想,我們所作的雖然很壞,可是我們自己並沒有這麼壞。神卻再三的要
我們看見,我們是邪惡的,我們的根本是邪惡的。我們一切難處的根,就在於我們是罪
人,而罪人必須被對付。對付我們罪行的是主的血,對付我們自己的乃是主的十字架。
血為我們從我們所作的獲得赦免;十字架使我們從我們的所是得著釋放。
人類的天性
我們因此來到了羅馬五章十二至二十一節。在這幾節聖經裏面,我們看見恩典與罪惡對
比,基督的順服與亞當的悖逆對抗。羅馬書第二部分(五12~八39。)的開始就說這一
點,我們現在特別注意這幾節。那裏的議論引到一個結論,這一個結論是我們進一步默
想的基礎。那個結論是甚麼呢?五章十九節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
,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神的靈在這裏首先要給我們看見的是,我們是怎
樣的人,然後再給我們看見,我們是怎樣成為這樣的人。
當我們基督徒生活開始的時候,我們所關心的只是我們的行為,還沒有注意到我們為人
的本質;我們的憂愁常常是為著我們的所作和所行,很少是為著我們的這個人。我們以
為,只要我們能在某些事上加以改正,我們就是好的基督徒,因此我們就著手改變我們
的行動。但是結果並不如我們所想像的。使我們沮喪的是我們漸漸的發現,我們的難處
不只是外面的行為;事實上,我們裏面的難處卻更嚴重。我們試著要討神的喜悅,但是
發覺在我們裏面卻有些東西不願討祂喜悅。我們試著想謙卑,可是我們裏面卻有些東西
拒絕謙卑。我們試著要愛,而我們裏面感覺到非常不願意愛。我們在外面微笑著設法顯
出溫柔,而我們裏面卻明確的感覺到不溫柔。當我們越要在外面把事情加以改正,我們
就越清楚,在我們裏面的難處,是何等的根深柢固。到這時我們就來到主面前向祂說,
『主阿,我現在明白了!不只我所作的是錯;連我這個人也是錯的。』
羅馬五章十九節的結論,這時開始向我們有了一點亮光。我們是罪人,在性情上是屬於
神所不要的一種族類。墮落使亞當在他的性格上有了基本的改變,他就因此成為一個根
本不能討神喜悅的罪人。我們不僅在外表上,具有這族類的相同點,連我們裏面的性格
也不例外。我們『生來就是罪人』。怎麼會這樣的呢?保羅說,『因一人的悖逆。』我
要試著來解釋這一點。
我姓倪,這是中國一個很普通的姓。我怎樣有這個姓的呢?這並不是我選擇的。並不是
我先查了中國的姓氏表,然後選擇了這個姓。事實上我姓倪的這件事,完全不是出於我
的,並且我也不能作甚麼以改變我的姓。我所以姓倪是因為我父親姓倪,我父親姓倪是
因為我祖父姓倪。如果我的所作所為,像一個姓倪的,我固然姓倪;就是我的所作所為
不像一個姓倪的,我仍然姓倪。無論我貴為中華民國的總統,或卑為街上的一個乞丐,
我仍然姓倪。我或作甚麼或不作甚麼,都不會改變我姓倪的這個事實。
我們是罪人,這不是由於我們自己使然的,乃是因為亞當。並不是因為我個人犯了罪,
所以我成了罪人,乃是因為亞當犯罪的時候,我已經在他裏面。因為我是從亞當生的,
所以我是他的一部分。我不能改變這件事,我不能藉著改善我的行為,就使我置身亞當
之外,而不再是一個罪人。
當我在中國的時候,我有一次說到我們在亞當裏已經犯了罪,有一個人說他不明白,我
就試著這樣向他解釋。我說,『所有的中國人都承認,黃帝是他們的始祖。四千多年前
,他與蚩尤作戰。雖然敵人很兇猛,但黃帝卻戰勝了他,並且殺了他。此後黃帝就建立
了中華民族。因此我們的民族建立於四千多年前,是黃帝所建立的。設若黃帝未能殺死
他的敵人,反為敵人所殺,試想現在的情形將是怎樣呢?你現在又在那裏呢?』他回答
說,『根本就沒有我。』我說,『哦,不!黃帝死他的,你可以活你的。』他喊著說,
『這是不可能的!如果他被蚩尤所殺,那就絕對不會有我,因為我是出於他的。』
在此你是否看見人類生命的一貫性?我們的生命來自亞當。如果你的曾祖父三歲就死了
,你在那裏呢?你自然也在他裏面死了!你的經歷是繫在他的經歷上的。同樣,我們每
個人的經歷,與亞當的經歷也是不可分的。無人能說,我從未在伊甸園,因為從潛在的
事實來說,當亞當聽從蛇引誘的時候,我們都在那裏,因此我們都牽涉在亞當的罪裏,
並且因為我們是在亞當裏生的,我們就從他接受了一切由於犯罪而產生的後果-那就是
亞當的性情,換一句話說,就是罪人的性情。我們的存在是由於他,而他的生命和性情
,既成為有罪的,因此我們從他得來的性情也是有罪的。所以正如我們所說過的,我們
的難處乃是在我們的遺傳,並不在我們的行為。除非我們能改變我們的血統,我們就別
無拯救。
在亞當裏與在基督裏
羅馬五章十二至二十一節,不僅告訴我們亞當的事,也告訴我們主耶穌的事。『因一人
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在亞當裏我們接受
一切屬於亞當的;照樣,在基督裏我們接受一切屬於基督的。
在亞當裏與在基督裏這兩個名詞,基督徒領會得太少了!我不怕重複,我要用一個例證
,再著重的說到在基督裏的遺傳與種族的重要性。這例證是在希伯來書裏面的。你們記
得希伯來書的作者,在這封書信的前面,設法說出麥基洗德比利未更大。他所要證明的
一點就是,基督為大祭司的職任,比出於利未支派的大祭司亞倫更大。為著要證明這一
點,他首先必須證明,麥基洗德的祭司職位,比利未的祭司職位更大。他這樣作的理由
很簡單, 因為基督的祭司職位,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七14~17,)而亞倫的祭
司職位,自然是照著利未的等次。如果他能給我們看見麥基洗德比利未大,他就說明了
他所要說的一點。希伯來書的作者用一個卓越的方法,證明了這一點。
他在希伯來七章裏面告訴我們,亞伯拉罕殺敗諸王回來的時候,(創十四,)將擄物的
十分之一獻給麥基洗德,並且從他那裏接受了祝福。亞伯拉罕既這樣作,利未就沒有麥
基洗德這麼大了。這是為甚麼呢?因為亞伯拉罕獻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的時候,在亞伯
拉罕裏面的以撒也獻了十分之一。同樣,在亞伯拉罕裏的雅各,也給麥基洗德獻了十分
之一。那麼,在亞伯拉罕裏面的利未,也獻了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這是很顯然的,位
分小的向位分大的奉獻。(來七 7。)因此利未的位分比麥基洗德小,亞倫的祭司職位
比主耶穌的祭司職位低。在列王爭戰的時候,利未尚未生出來,但是他卻在他先祖亞伯
拉罕的身中,並且可說,藉著亞伯拉罕納了十分之一。(9 ~10。)
這就是在基督裏的意義。亞伯拉罕是信心之家的父,全家都包括在他裏面。當他向麥基
洗德獻上十分之一的時候,全家也都在他裏面獻上了十分之一。他們不是個別獻上的;
因為他們是在亞伯拉罕的裏面,所以當亞伯拉罕奉獻的時候,就在他的奉獻上也包括了
他的後裔。
在此我們看見了一個新的可能性。在亞當裏一切都喪失了。因著一個人的悖逆,我們都
成為罪人。罪既是藉著他進入人類,死又是因罪而來,於是從那一天起,罪就作了王叫
人死。然而在此卻有希望之光照入。因著另一個人的順從,使我們可以成為義。罪在那
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罪如何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
的主耶穌基督得著永遠的生命。(羅五19~21。)我們的絕望是在亞當裏,我們的希望
乃是在基督裏。
神拯救的方法
很清楚的,神是願意藉著這個方法,引我們實際的經歷從罪中得著釋放。在六章的一開
始,保羅就這樣問:『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1。)他的全人在這問
話中驚退,大聲說,『斷乎不可!』一位聖潔的神,怎能滿意祂兒女們的不聖潔和被罪
捆綁?因此他又說, 『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 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2。)感謝
神,祂為我們作了適當的豫備,使我們不受罪的轄制。
但是這裏有一個問題:我們生來就是罪人,怎能切斷有罪的遺傳呢?我們是在亞當裏生
的,我們怎能從亞當裏出來呢?我要確定的說,主的血不能把我們從亞當裏遷出來。只
有一個方法。我們既是藉著生進入的,我們惟有藉著死出來。要去掉我們的罪性,我們
必須去掉我們的生命。罪的捆綁既是因生而開始,那麼罪的釋放惟有藉著死而引進。這
正是神為我們豫備的脫離罪的方法。得釋放的祕訣就是死。所以聖經說,『我們在罪上
死了。』(2。)
然而我們怎能死呢?許多人曾盡力設法要脫掉他們有罪的生命,卻發覺有罪的生命牢不
可去。那麼蒙拯救的路在那裏呢?蒙拯救的路並不在於我們殺死自己,乃在於承認神已
經在基督裏對付了我們。使徒保羅接著的話正好說明了這意思:『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
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浸歸入祂的死麼?』(3。)
如果神已經在基督耶穌裏對付了我們,那麼我們必須在祂裏面,拯救的方法纔有功效。
這樣,在基督裏是一個大問題了。我們怎樣進入基督裏呢?這件事仍然必須藉著神。事
實上我們是無法進入的,並且更重要的是,我們根本用不著設法進入,因為我們就在祂
裏面。我們所不能替自己為力的事,神已經替我們作成了。祂已經把我們放在基督裏。
林前一章三十節的話真好,我想那是整本新約中最好的經節之一。使徒說,『你們得在
基督耶穌裏。』是怎樣得在的呢?『是本乎神。』讚美神,進入基督裏的事,神沒有留
給我們自己去設計、去努力。我們無須自己計畫如何進入,因為神已經計畫了,不只計
畫了,並且還成全了。你們得在基督裏是本乎神。我們已經在基督裏,因此我們不需要
再想法進入。這是神的作為,並且已經成全了。
如果這是真的,一些事就隨著而來。在我們所引希伯來七章的例證裏,我們看見所有的
以色列人-連同還沒有出生的利未-都在亞伯拉罕裏獻了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他們並
不是分開個別獻的,乃是當亞伯拉罕奉獻的時候,他們是在亞伯拉罕的裏面,所以亞伯
拉罕的奉獻也包括了他所有的後裔。這正是我們在基督裏的一個豫表。當主耶穌在十字
架上死的時候,我們都死了-不是個別去死的,因為那時我們還沒有出生。因為我們在
祂裏面,所以我們就在祂裏面死了。使徒說,『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
林後五14。)當祂被釘在十字架上死了的時候,我們也都被釘死了。
我們在中國鄉村傳道,常常要用很簡單的比方,來說明深奧的真理。我記得有一次我拿
了一本小書,在書裏夾著一張紙,我對那些鄉下人說,『請你們現在注意看。我拿了一
張紙,這張紙有牠自己的樣子,與這本書完全不同。現在這張紙對於我沒有甚麼特別用
處,我把牠放在這本書裏面。我現在把這本書寄到上海去,試問這張紙結果在那裏呢?
能不能書到了上海,這張紙卻仍留在這裏?這張紙會與這本書有不同的命運麼?顯然不
會!雖然我只是把這本書寄去,但是因為這張紙已經被我放在書裏面,所以書到了那裏
,這張紙也到了那裏。倘若我把這本書扔在河裏,紙也被扔在河裏;如果我快快把書撈
了起來,這紙也被撈了起來。這書所經歷的一切,這紙也同樣經歷,因為這張紙是在這
本書的裏面。』
『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神自己已經把我們放在基督裏面,所以凡是祂
在基督身上所作的,也已經作在凡在基督裏的全族類。我們與祂是同命運的。凡祂所經
歷過的,我們也經歷過,因為我們是在基督裏,這就使我們在祂的死和復活上都得與共
。祂已經在十字架上被釘死,我們又怎樣呢?難道我們必須求神也把我們釘死在十字架
上麼?絕不需要!當基督被釘死的時候,我們也被釘死了;祂的被釘死既是已過的事實
,那麼我們的被釘死絕不能是一種將來的事。我向你們挑戰,你不能在新約裏找出一節
聖經,說到我們的釘十字架是將來的事。在希臘文裏面,說到釘十字架所用的一個字,
在時間上是永遠過去式。(參羅六6,加二20,五24,六14。)正如從來沒有人藉著釘
十字架自殺,因為在身體上這是不可能的;照樣,在屬靈方面,這也是不可能的。神沒
有要我們把自己釘在十字架上。當基督被釘十字架的時候,我們也被釘了,因為神把我
們放在祂裏面,我們已經在基督裏死了,這不僅是一個教義,並且是一個永遠的事實。
祂的死與復活的代表性與包括性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流出祂的血,就以祂無罪的生命為我們贖罪,滿足了神的公義
和聖潔。只有神的兒子有這樣作的特權,此外無人能分擔救贖的工作。聖經從來沒有告
訴我們,我們和基督同流血,因為祂是在神面前單獨為我們作贖罪的工作,任何人都不
能有分。但是主的受死不僅是為著流血,祂死同時是為著要我們也死。他是代表著我們
死,在他的死裏,包括著我和你。
我們常常用替死和同死來說到主死的兩方面。同死是一個很好的辭,但是同死的說法,
會令人誤以為同死的事實,是從我們這一面開始的,是我要與主一同死。我同意這個辭
是對的,但是在應用上不能太早。最好先從主把我包括在祂的死裏的事實開始。是主包
羅萬有的死,將我放在與祂同死的地位上。並不是我自己去與祂同死,使我被包括在祂
的死裏面。是神將我包括在基督裏,這纔是重要的。這是神已經作成的事。為著這個緣
故,新約裏面的這幾個字-在基督裏-我真是感覺牠們的寶貴。
主耶穌的死是包羅萬有的。希伯來的復活也同樣是包羅萬有的。我們已經在林前一章裏
面看見,我們是在基督耶穌裏。在同一封書信的末了,我們又看見關於這事更豐富的意
義。在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與四十七節中,有兩個顯著的名字或銜頭,用來說到主耶穌
。在那裏主被稱為末後的亞當,也被稱為第二個人。聖經沒有稱祂為第二個亞當,卻稱
祂為末後的亞當;聖經不說祂是末後的人,卻說祂是第二個人。我們要注意這裏的區別
,因為裏面藏著一個極重要的真理。
作為末後的亞當,基督是人類的總體;作為第二個人,祂是一個新族類的元首。所以在
這裏我們有兩個聯合,一個是關於祂的死,另一個是關於祂的復活。第一,祂與人類聯
結,作了末後的亞當,在歷史上是開始於伯利恆,而終結於十字架與墳墓。祂把所有在
亞當裏面的,都歸結在祂自己裏面,然後帶到審判與死亡。第二,祂是第二個人,我們
與祂聯合,這乃是從復活開始,而終結於永遠-那就是說永無終了。祂的死已經除去了
第一個人,因為神的目的在第一個人身上已經失敗了。祂從死裏復活作了新族類的元首
,神的目的在新族類身上將要完滿的實現。
因此當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祂是以末後亞當的身分被釘死的。所有在頭一個
亞當裏面的一切,都集中在祂身上而被除去了,我們都包括在裏面。祂來作末後的亞當
,就除去了舊的族類;祂來作第二個人,就帶來了新的族類。祂乃是在祂的復活裏面作
第二個人,這裏面包括著我們。『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
狀上與祂聯合。』(羅六5。)我們在末後的亞當裏面死了;我們在第二個人裏面活著
。因此十字架是神的一個權能,把我們從亞當裏遷到基督裏。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第一章 基督的血
: 我們在開始的時候,要好好的考慮這個問題-甚麼是正常的基督徒生活。首先我們要指
: 出,正常的基督徒生活,與一般的基督徒生活很不相同。當我們思想主山上教訓的時候
: ,我們就難免要問說,除了神的兒子自己之外,地上是否曾經有人實際活出這種生活?
: 但藉此問題,我們會發覺,『除了神的兒子自己之外』這句話,正是這問題的答案。
: 關於基督徒的生活,使徒保羅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給了我們一個他自己的定義。他說
: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他不是講些特別或奇異的事,
: 來作為基督徒高峰生活的標準。我們相信,他是說到神對於基督徒所定正常生活的準則
: 。扼要的說,就是,我不再活著,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出祂的生命。
: 神在祂的話語中清楚的說出,祂對於人一切的需要,只有一個答案,那就是祂的兒子耶

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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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長進的途徑-知道
我們的舊歷史在十字架上結束了;我們的新歷史從復活開始。『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
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十字架結束了第一個創造,
從死裏出來的,乃是在基督裏的新造,就是第二個人。如果我們在亞當裏,所有在亞當
裏面的一切,必然傳給我們。這事出諸自然,我們不必作甚麼,就都獲得了。正如我們
從來不必為著發脾氣,或者犯別的罪先下決心;牠自由的臨到我們,不問我們自己是否
願意。同樣的原則,如果我們在基督裏,在基督裏的一切,也都白白的賜給我們,無需
我們努力去作甚麼,只要信就行了。
但是說到我們所需要的一切,已經在基督裏白白的賜給我們了,雖然這說法是真實的,
卻好像有點不實際。怎樣纔能使牠成為實際呢?怎樣纔能使牠在我們的經歷中,成為真
實的呢?
當我們讀羅馬六、七、八這三章聖經的時候,我們會發現,過正常基督徒生活的條件有
四:1知道,2計算,3將自己獻給神,4在靈裏行。牠們的次序正是這樣排列的。如
果我們要過這種生活,我們必須全部採取這四個步驟;不是一個,不是兩個,也不是三
個,乃是四個。現在我們要仔細的來看每一個步驟。我們仰望主藉著祂的聖靈,光照我
們的悟性。現在我們尋求祂的幫助,先來看第一大步驟。
我們與基督同死是一件歷史的事實
現在在我們面前的是羅馬六章一至十一節。經上的話清楚的說出,主耶穌的死是代表的
與包括的。在祂的死裏面,我們都死了。看不見這一點的人,在屬靈上沒有辦法進步。
正如我們沒有看見祂在十字架上背負了我們的罪,就不能稱義;照樣,我們若沒有看見
祂在十字架上背負了我們,也不能成聖。不只我們的罪已經歸在祂身上,連我們自己也
歸入祂裏面了。
你是怎樣得著罪的赦免呢?豈不是因為知道主耶穌在十字架上背負了你的罪,作了你的
代替,祂流血為洗淨你的污穢麼?當你看見你的罪已經全被拿去放在十字架上,你還要
作甚麼呢?你還要說,『主耶穌,求你來為我的罪死』麼?不,你根本不必禱告;你只
感謝主就行了。你不必求祂來為你死,因為你知道祂已經為你死了。
罪得赦免是如何,從罪裏得釋放也是如何。工作已經完成了。我們用不著禱告,只要讚
美就彀了。神已經把我們都放在基督裏面,所以當基督釘十字架的時候,我們也都釘了
十字架。因此我們不需要再禱告說,『主阿,我是一個十分邪惡的人,求你把我釘在十
字架上。』這樣求就完全錯了。你既不為你的罪禱告,為甚麼又為你的自己禱告呢?你
的罪已經被祂的血對付了,你的自己已經被祂的十字架對付了,這是一件已成的事實。
當基督死了的時候,你也死了,你已經在祂裏面死了,所以你只要讚美主就彀了。你要
為這件事讚美祂,並要活在這光的裏面。『那時他們纔信了祂的話,歌唱讚美祂。』(
詩一○六12。)
你信基督的死麼?當然你是信的。很好,聖經不只說祂為我們死,聖經也說我們與祂同
死。讓我們再看聖經怎樣說,『基督…為我們死。』(羅五8。)這是第一個說明,已
經彀清楚了;聖經又說,『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六6。)『我們…與基
督同死。』(8。)
我們是甚麼時候,與祂同釘十字架的呢?我們的舊人是那一天釘死的呢?是明天麼?是
昨天麼?還是今天?為著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不妨把保羅的話倒過來試試看,這樣也
許會更清楚,那就是說,『基督與我們的舊人同時釘十字架。』有些人到這裏來的時候
,是兩個兩個的來,你們是一起來的,你可以這樣說,『我的朋友與我同來。』你也可
以說,『我與我的朋友同來。』如果你們之中有一個是三天前來的,而另一個是今天纔
來,那麼你就不能這樣說了;如果你們是一起來的,隨便你怎樣說,都是對的,因為兩
種說法都說到一個事實。所以就著歷史的事實來說,我們可以恭敬的說,『當基督釘十
字架的時候,我也釘了十字架,』或者說,『當我釘十字架的時候,耶穌也釘了十字架
。』這兩種說法同樣是準確的,因為牠們不是兩件歷史上的事,乃是一件。我與祂同釘
十字架(註)。基督釘了十字架沒有呢?基督既然已經釘了十字架,我怎麼能沒有釘呢
?如果祂在將近二千年前釘了十字架,而我又是與祂同釘的,還能說我明天纔釘十字架
麼?祂的釘十字架是過去的,我的能是現在的或是將來的麼?讚美主,當祂死在十字架
時,我與祂同死了。祂的死不僅是代替我死,並且把我和祂一同掛在十字架上,所以祂
死了,我也死了。如果我相信主耶穌死了,我就能彀相信我自己也死了,像相信祂死了
那樣的確實。
你為甚麼相信主耶穌死了呢?你那樣相信有甚麼根據呢?你感覺到祂死了麼?我信你從
來沒有感覺到過。你相信主耶穌死了,因為神的話這樣告訴你。當主釘在十字架上的時
候,有兩個強盜同時被釘。你也沒有懷疑過他們與祂同釘,因為聖經很明白的這樣說。
註:羅馬六章六節『和祂』這辭句,除了歷史的意識以外,還有道理的意義。只有歷史
的意識可以反轉來說。
你相信主耶穌的死,你也相信兩個強盜與祂同釘死,那麼你對於你自己的死怎麼樣呢?
你的與主同釘,比起他們的同釘更親密。他們雖然與主同時釘十字架,卻是在不同的十
字架上,而你是和主釘在同一個十字架上,因為當祂死的時候,你是在祂的裏面。你怎
麼能彀知道呢?你有足彀理由知道這事,因為神如此說了。這一點都不在於你的感覺。
無論你感覺到基督已經死了,或者你不感到祂已經死了,基督總歸已經死了。同樣的原
則,無論你感覺到你已經死了,或者你不感覺到你已經死了,你也確實已經死了。這些
乃是神聖的事實。基督已經死了是一件事實,兩個強盜已經死了也是一件事實,你已經
死了也是一件事實。讓我告訴你,你已經死了!你已經被除掉了!你已經被廢棄了!你
所不喜歡的自己已經在基督裏掛在十字架上了!『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羅六7
。)這是基督徒的福音!
我們無法藉著意志或努力使我們釘十字架的事實發生功效,惟有接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
所成的纔能。我們的眼睛必須開啟,看見主在髑髏地所完成的工作。有些人在得救之前
,可能曾經試著要自己救自己。你讀經、禱告、去禮拜堂並施捨。然而有一天,你的眼
睛開啟了,看見在十字架上主已經為你豫備了完滿的救贖。你就接受了,感謝神,平安
與快樂便湧進了你的心。要知道救贖與成聖完全是在同一個根基上。你從罪裏得著釋放
的途徑,正如你得著罪的赦免一樣。
因為神拯救的方法與人的方法完全不同。人的方法是要藉著勝過罪而壓制罪;神的方法
是把罪人去掉。許多基督徒為他們的軟弱悲傷,他們以為只要他們能彀剛強一點,一切
就都好了。他們以為他們之所以不能過聖潔的生活,乃是由於他們的軟弱無能,所以就
向自己有更多的要求。這是一個錯誤的觀念。如果我們對於罪的能力和我們的無力應對
,豫先有了成見,我們就很自然會有這樣的結論:要勝過罪必須有更多的能力。我們常
常這樣說,『只要我剛強一點,我就可以克制我暴躁的脾氣。』所以我們求神剛強我們
,使我們更能自制。
但是這完全是錯誤的;這不是基督教。神拯救我們脫離罪,不是藉著使我們越過越剛強
,反而是使我們越過越軟弱。你要說這實在是一個奇特的制勝之法,然而這是神的方法
。神使我們脫離罪的轄制,不是藉著剛強我們的舊人,乃是藉著釘死他;不是藉著幫助
他作甚麼事,反而是藉著不讓他作甚麼。
也許多年來,你試著要控制你自己而毫無結果,也許到如今你仍然是在這樣的努力著;
但是當你一看見了這個真理,你就會承認,你實在無論作甚麼都是毫無能力,神已經把
你完全擺在一邊,祂已經甚麼都作成了。這樣的啟示就結束了人自己的努力。
第一步:『知道…』
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必須以確定的知道為開始,這不是僅僅知道一些關於真理的事,也不
是明白一些重要的教義。這一個確定的知道完全不是一種智識的學問,乃是心中眼睛的
開啟,看見我們在基督裏所有的一切。
你怎麼知道你的罪已經蒙了赦免呢?是不是因為傳道人這樣告訴你的?不,你就是知道
你的罪已經蒙了赦免。如果我問你,你是怎樣知道的呢?你會回答說,『我知道就是了
!』這種智識是從神的啟示來的,也就是從主自己來的。當然,罪得赦免這件事,清楚
的記載在聖經的裏面,但是神為著要叫祂所寫出來的話,成為祂對你所說活的話,祂就
必須將認識祂的智慧和啟示的靈(弗一17,另譯)賜給你。你所需要的就是在智慧和啟
示的靈裏來知道基督,並且一直要如此。你如果這樣,到了一個時候,你對基督任何新
的了解,當你在心裏知道的時候,也就是你在靈裏看見的時候。有亮光照進你的內心,
你就完全相信了。從罪裏得釋放和罪得赦免,在原則上完全是一樣的。當神的光照亮了
你的心,你就看見你自己是在基督裏。這不僅是因為有人這樣告訴你,也不僅是因為羅
馬六章裏面是這樣說的,不,比這些更多。你所以知道你是在基督裏,因為神已經藉著
祂的靈把牠啟示給你了。可能你對這件事並沒有甚麼感覺,你也可能不明白;但是你知
道,因為你已經看見了。一旦你看見了你自己在基督裏,任何事物都不能動搖你對於那
件蒙福事實的信心。
如果你問那些已經進入正常基督徒生活的信徒,他們進入的經歷是怎樣的,有些人會這
樣說,也有些人會那樣說。每個人都強調他特有的方法,並且引聖經來支持他的經歷;
不幸竟有許多基督徒用他們特別的經歷,與特別的經文,來攻擊別的基督徒。事實是基
督徒可以用不同的方法,進入更深的生命,所以不要以為他們所強調的經歷或真理是彼
此排斥的,不如說那些是互相補充的。一件事是確定的,任何在神看來有真實價值的經
歷,一定是藉著對於主耶穌的身位和工作有了新的發現而達到的。這是一個厲害的考驗
,也是一個穩妥的考驗。
在我們所讀過的經文裏,保羅將每一件事都溯源於這一種發現:『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
,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六6。)
神的啟示對智識的重要
所以我們的第一步,乃是要尋求從神那裏由啟示而來的智識-就是啟示-不是關於我們
自己的,乃是關於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工作。內地會的發起人戴德生弟兄,
進入正常的基督徒生活的時候,他就是這樣的。你們記得他說到他一直有一個問題,就
是怎樣活在基督裏,怎樣從葡萄樹將汁液吸取到他裏面。因為他知道,基督的生命必須
經過他而從他裏面流出來,但是他感覺到他還沒有得著。他很清楚的看見,他的需要只
能在基督裏找到。一八六九年,他在鎮江寫信給他的妹妹說,『我知道,只要我能住在
基督裏,一切就都好了,但是我卻不能彀!』當他越是要進入,他就越發覺得自己滑出
來,直到有一天,光來照亮,啟示臨到,他就看見了。
他說,『我感覺到祕訣在此!不是我設法怎樣從葡萄樹將樹汁吸入我的裏面,乃是記得
主耶穌就是葡萄樹-祂是根、榦、枝、小枝、葉、花、果、以及一切。』
他又寫給曾經幫助他的一個朋友說,『我無需使我自己成為一個枝子。主耶穌告訴我,
我是枝子,是祂的一部分。我只要相信這件事,並照著行就可以了。我早就在聖經裏讀
到牠,但是我現在相信這是一個活的實際。』
這件事雖然一直都是真實的,現在卻忽然對他個人,在一種新的途徑中成為真實的經歷
。他再寫給他的妹妹說,『我不知道我能彀說明多少,這似乎沒有甚麼新奇或奇異-然
而如今這一切對於我都是新的-總而言之,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見了。…我死了
,與基督一同埋葬了-也一同與祂復活了,並且升到天上…神是這樣的看我,祂告訴我
也要這樣看我自己。祂最知道…阿,看見這真理是何等的喜樂!求主照亮你悟性裏面的
眼睛,使你能知道並享受,我們在基督裏所白白得到的豐盛。』
哦,看見我們是在基督裏,這是一件大事。試想一想,你已經在房裏,卻還在那裏想法
子進入,這是何等的糊塗!我們求主將我們放在基督裏,這是何等的可笑!如果我們認
識我們在基督裏的事實,我們便不會再為著要進入而努力了。如果我們有更多的啟示,
我們就會少一些祈求,而多一點讚美了。我們所以有許多為自己的祈求,就是因為我們
沒有看見神所已經作成的。
我記得我在上海的時候,有一天我和一個很關心他自己屬靈光景的弟兄談話。他說,『
這麼多人都過著美麗的聖徒生活,我真為自己慚愧。我自稱為基督徒,但是當我把自己
和別人比一比,我就覺得我一點也不是。我真願認識這釘十字架的生命,和這復活的生
命,但是到如今我還不認識,也不知道怎麼樣纔能認識。』當時還有另一位弟兄同我們
在一起,我們兩個人說了差不多兩個鐘頭,想設法讓這個人看見,離開基督他甚麼也得
不到。但是我們的企圖沒有成功。他說,『人所能作的最好就是祈求了。』我們就問他
說,『如果已經把甚麼都給你了,你為甚麼還要祈求呢?』他回答說,『祂還沒有都給
,因為我還發脾氣,仍然不斷的失敗;所以我要更多的祈求。』我們說,『那麼你有沒
有得著你所求的呢?』他回答說,『我很難過,到如今我仍然甚麼也沒有得著。』到這
時,我們就設法指給他看,對於他的稱義,他如何甚麼也沒有作,照樣,對於他的成聖
,他也用不著作甚麼。
正在這時候,有一位蒙主重用的弟兄,過來參加我們的談話。桌子上有一個熱水瓶,這
位弟兄拿起熱水瓶來對他說,『這是甚麼呢?』『熱水瓶。』『不錯。假定這個熱水瓶
會禱告,牠這樣禱告說,「主阿,我非常願意作一個熱水瓶,你肯不肯使我成為一個熱
水瓶?主阿,求你給我恩典,使我成為一個熱水瓶。」請你說,你聽了這樣的禱告,你
要怎麼說?』我們的朋友回答說,『我想熱水瓶絕不會這麼愚蠢。這樣的禱告是毫無意
義的;牠就是一個熱水瓶呀!』於是這位弟兄就說,『你正在作著同樣的事。神早已把
你包括在基督裏。當基督死的時候,你死了;祂從死裏復活,你也復活了。現在你不能
再說,「我要死;我要釘十字架;我要有復活的生命。」神說,「你已經死了!你有了
新的生命!」你的一切祈求,就像那熱水瓶的禱告一樣可笑。你用不著向主祈求甚麼,
你只要睜開你的眼睛,看祂已經把一切都作好了。』
關鍵就在這裏。我們無需想辦法死,也無需等著死,我們原是死的。我們只要認識主所
已經作成的,並讚美祂就彀了。主藉著這些話開了他的眼,如同曙光撥開黑暗,他流著
眼淚說,『主阿,我讚美你,你已經把我包括在基督裏,祂的一切也是我的!』他得著
了啟示,信心有了把握。哦,如果此後你曾遇見那個弟兄,你會發現他有了何等的改變!
十字架摸著我們問題的根源
讓我再題醒你,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之事的基本性質。關乎這一點,我覺得我總不至
說得過分,我們必須有看見。
我們用一個比喻來說牠。比方我們的政府希望嚴格的對付酗酒的問題,決定全國禁酒。
試問要怎樣執行這個決定呢?我們要怎麼辦呢?如果我們到各地去搜查每個商店,遇見
酒瓶就打碎,這樣可以解決問題麼?當然不能。這樣作雖然可以去掉各地酒瓶裏面的每
一滴酒,但是在那些酒瓶的後面,還有出產酒的酒廠。如果我只對付酒瓶,而留下酒廠
不對付,那樣酒就必然繼續源源出產,問題還不能解決。如果喝酒的問題要永遠解決,
全國的釀酒廠就必須關閉。
用比方來說,我們是工廠,我們的行為就是產品。主耶穌的血是對付產品的問題,那就
是我們的罪行。所以我們所作的是解決了。神會停在這裏麼?我們所是的問題怎麼樣呢
?我們的罪行是由我們產生的。這些罪行已經受了對付,那麼我們要怎樣受對付呢?你
能相信主洗淨了我們一切的罪行,卻讓我們自己去除掉產生罪行的工廠麼?你能相信祂
拿走了所出產的貨物,卻讓我們去對付出產的源頭麼?
這樣的發問正好回答了這問題。當然,主從來不把工作只作一半,而留下另一半不作。
不,祂已經除掉貨物,也清除了生產貨物的工廠。
基督所完成的工作,真正已經摸著我們問題的根源,並且已經對付了牠。神絕不會只作
一半的。保羅說,『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
作罪的奴僕。』(羅六6。)是的,『知道。』但是你知道麼?或者你仍是不知!『豈
不知…?』(3。)願主賜恩開啟我們的眼睛。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第二章 基督的十字架
: 我們已經看過,羅馬一至八章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說到血對付我們所作的,第二部分
: 說到十字架對付我們所是的。我們需要血來赦免,我們也需要十字架來拯救。我們在前
: 面已經簡略的說過了第一部分,現在我們要來看第二部分。不過在我們說到第二部分之
: 前,我們要再題起這幾章聖經中的幾個特點,這些特點加重的給我們看見,這兩部分在
: 主題上與講論上的不同。
: 進一步的區別
: 羅馬四章和六章分別題到復活的兩方面。四章二十五節把主耶穌的復活與我們的稱義連
: 在一起。使徒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這裏
: 乃是說到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而六章四節乃是說到復活將新的生命分給我們,使我們

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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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長進的途徑-計算
我們現在要來看一件事,神的兒女對於這件事在思想上常常混淆不清。這是關於知道以
後的事。首先請再注意羅馬六章六節裏面的話:『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
架。』這裏所用的動詞,在時間上是過去式,這是非常寶貝的一點,因為牠將那件事情
放在已過的時間裏。那是最後的一次,且是永遠的一次,因為那件事已經成全,不能廢
去。我們的舊人已經一次並永遠的被釘了,他絕不能沒有被釘。這是我們所需要知道的。
我們既知道了這件事,下面又是甚麼呢?請我們再讀我們的聖經。下一個吩咐是在十一
節裏:『你們向罪也當看(算)自己是死的。』很明顯的,這自然是接著六節的。我們
把牠們連起來讀:『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你們向罪也當看(算)
自己是死的。』在經歷上的次序正是如此。當我們知道了我們的舊人,已經和基督同釘
十字架,第二步就當算他已經同釘。
很不幸的,當我們說到與基督聯合這個真理的時候,常常過於重看這真理的第二點,就
是當算自己是死的,好像那是一個起點。其實該著重的起點,乃是知道我們自己是死的
。神的話清楚的說出,知道乃在數算之前。『知道…算』這次序是重要的。我們的算必
須根據知道,這知道乃是由於神啟示這事實而得的。否則信心就沒有根據。當我們知道
了,我們就自然會算。
所以在說到這件事情的時候,我們不該過分注重算。許多人常常在還沒有知道的時候,
就試著來算。他們還沒有聖靈所給對於這事實的啟示,就試著來算,因此他們很快就遇
到各種的難處。當試探來到的時候,他們就開始猛烈的算著說,『我是死的,我是死的
,我是死的。』但是就在這樣算的時候,他們的脾氣卻發出來了。事後他們說,『這個
辦法行不通。羅馬六章十一節沒有用。』我們承認,如果沒有六節,十一節是沒有用的
。因此我們得到一個結論,除非知道我們與基督同死的事實,否則我們越算,就掙扎得
越緊張,結果一定是失敗。
自從我信主以後,多年來所受的教導都是要算。我從一九二○年算到一九二七年。我越
向罪算自己是死的,我就越清楚自己還活著。我簡直不相信,自己是死的。我死不了。
每次我去請教別人,他們就叫我去讀羅馬六章十一節。我越讀羅馬六章十一節,並且去
試著算,死就離我越遠,這樣的算使我得不到死。我十分欣賞那裏的教訓說,我們必須
算自己是死的,但是我不明白,為甚麼多次的算,竟然一點結果也沒有。我承認為此我
煩惱了好幾個月。我對主說,『如果這件事情不弄清楚,如果你不使我看見這麼基本的
事,我就停止作一切工作。我不再傳道,我不再出去事奉你,我首先要徹底清楚這件事
。』幾個月之久我尋求,有時還禁食,但是仍然沒有結果。
我記得有一個早晨-那是我永遠不能忘記的早晨-我在樓上坐在書桌前讀經禱告,我說
,『主阿,開我的眼睛!』哦,剎那之間我看見了。我看見我與基督的合而為一,我看
見我是在祂裏面,當祂死的時候我也死了;我看見我的死乃是一件過去的事,不是將來
的事,我的死就像祂的死一樣真實,因為當祂死的時候,我是在祂裏面。整個問題就這
樣向我開啟了。由於這個發現,我快樂得幾乎受不了,我從椅子上跳起來,大聲喊著說
,『讚美主,我是死的!』我跑到樓下,遇見一個在廚房裏幫忙的弟兄,就抓著他對他
說,『弟兄,你知道我已經死了麼?』他被我的話弄得糊塗了,他說,『你是甚麼意思
呢?』我接著對他說,『你不知道基督已經死了麼?你不知道我與祂同死了麼?你不知
道我的死,也像祂的死同樣的真實麼?』哦,對於我,這件事是如此的真實!我真想走
遍上海的街道,大聲喊出我所發現的消息。從那一天起一直到現在,我從未有片刻的時
候,曾懷疑到那句話的決定性:『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我不是說,我們用不著將這件事活出來,等一等我們就要來看同死的經歷。但是看見羅
馬六章六節,乃是經歷同死的首要根據。是的,我已經釘十字架,這是一件已成的事實。
計算的祕訣是甚麼呢?用一句話來說,就是啟示。我們需要從神自己來的啟示。(太十
六17,弗一17~18。)我們的眼睛需要被開啟,看見我們與基督聯合的事實,不是僅僅
知道這個道理。這種啟示不是糢糊不清的,也不是不確定的。許多人能記得,他們是甚
麼時候,清楚的看見基督為他們死。對於看見與基督同死的這一件事,我們也應該同樣
有一個清楚確定的日子。我們不應該有一點糢糊,因為這是我們繼續往前去的根基。並
不是因為我算自己死,因此我會死。相反的,正是因為我是死的-因為現在我看見神已
經在基督裏將我解決了-所以我算自己是死的。這纔是一種正確的計算。不是以算為出
發點而向著死去,乃是從死的出發點來算。
第二步:『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算)…』
計算是甚麼意思呢?在希臘文裏計算的意義就是記賬。會計是人類在世上惟一能作得準
確的事。一個畫家畫了一張風景畫,他能彀畫得完全準確麼?歷史家能保證任何記載都
絕對準確麼?或是一個繪圖的人,他能彀保證任何地圖絕對正確麼?他們最多只能作到
一個很好的大概。就是我們每天的言談,雖然我們存心要誠實的把一些事情說得真實,
我們還是不彀說得完全正確。我們往往不是說得過分,就是說得不彀;不是說得太多,
就是說得太少。惟有算術纔能作到絕對的準確和可靠。算術不容許有錯誤。一把椅子加
一把椅子等於兩把椅子。這在倫敦是如此,在上海也是如此。無論你向西旅行到紐約,
或者向東到新加坡,這仍然是如此。無論在甚麼地方,甚麼時候,一加一總是二。在天
上也罷,在地上也罷,甚至在地獄也罷,一加一總是二。
為甚麼神叫我們算自己是死的呢?因為我們是死的。讓我們仍以會計作比方。假定在我
的口袋裏有十五個先令,我要怎樣記賬呢?我能記十四個先令六個辨士麼?或者記十五
個先令六個辨士?不,我必須在賬簿上記上我口袋裏實在有的先令數。會計是事實的計
算,不是幻想。同樣的原則,因為我真是死了,所以神告訴我要這樣算。神不能叫我在
我的賬簿上記虛賬。如果我還是活的,祂就不能叫我算自己是死了。如果是這樣,那就
不是計算了,我們不如稱牠作誤算。
計算不是一種虛偽的形式。如果我發覺我的口袋裏只有十二個先令,而我希望有十五個
先令,所以就在我的賬簿上不正確的記上十五個先令,這樣的計算法,會補足那個差額
麼?當然不會。如果我只有十二個先令,而我一直向自己算著說,『我有十五個先令,
我有十五個先令,我有十五個先令,』你以為這樣用意志和心思來說服自己,會影響我
口袋裏的數目麼?斷乎不會!計算不會使十二個先令成為十五個先令,也不會使不真的
成為真的。另一面,如果事實上我口袋裏有十五個先令,我就可以放放心心的,在賬簿
上記上十五個先令。神叫我們算自己是死的,並非使我們藉著計算的過程,我們就因此
死。不,反而因為我們是死的,所以神叫我們算自己是死的。祂從來沒有叫我們算一件
並不是事實的事。
我們已經說過,啟示會自然的引領我們去計算。我們切勿忽視一個事實,那就是我們受
到一個命令:『你們也當算…。』我們必須採取一個確定的態度。神叫我們記賬,要我
們記上『我已經死了』,然後就持定這件事。為甚麼呢?因為這是事實。當主耶穌在十
字架上的時候,我也在那裏,因為我是在祂裏面。因此我算這件事是真的。我計算並且
宣告這件事,我已經在祂裏面死了。保羅說,『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算自己是死的,向
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算自己是活的。』(原文另譯。)怎能這樣的呢?因為我們是『
在基督耶穌裏』。千萬不要忘記,只有在基督裏,這纔是真的;也惟有在基督裏,纔能
一直是真的。如果你看你自己,你會想你還沒有死。但是這是一個信心的問題,不是信
你自己,乃是信祂。你若轉過來看主,你就知道祂已經作了甚麼。『主阿,我相信你,
我依賴在你裏面的事實。』我們當終日如此堅守著。
信心的計算
羅馬書開頭的四章半,再三的說到信。我們因信祂得稱為義。(三28,五1。)我們藉
著信得蒙稱義,罪得赦免,並與神和好。若不信耶穌基督所完成的工作,沒有一個人能
得著這一切。但是在羅馬書的第二部分裏面,很少再題到信。初看似乎是因為所著重的
點不同,實在並不是這樣。在第二部分裏面,雖然沒有用信字,卻用了算字。算字取代
了信字的地位。算與信在這裏實際上是一樣的。
信是甚麼呢?信就是接受神的事實。信心的根基總是已成的事實。信心不是信將來的事
,將來的事對於我們乃是盼望,不是信心。雖然像希伯來十一章裏面所說的,信心有牠
將來的目的。也許因為這個緣故,這裏選擇了算字。這個字只與過去的有關-是我們回
顧所已經解決的事,不是瞻望尚未發生的事。這是馬可十一章二十四節裏面所說的一種
信:『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這是說,如果
你信你已經得著你所祈求的,(當然是在基督裏的,)你『就必得著』。這裏所說的信
,不是你信你可以得到一些東西,或者你能彀得到一些東西,甚至你將要得到一些東西
。這裏的信是你已經得著的信。所以惟有與過去有關的,纔是這裏所說的信。那些說『
神能彀』,『神可以』,或『神一定』,或『神將』的人,不一定真信。真實的信總是
說,『神已經作了。』
那麼關於我的釘十字架,甚麼時候我纔是有信心的呢?不是當我說神能,或神將,甚至
神必須使我釘十字架的時候,乃是當我歡樂著說,『讚美神,我已經在基督裏被釘了!』
在羅馬三章裏面,我們看見主耶穌背負了我們的罪,代替我們死,好使我們得蒙赦免。
在羅馬六章裏面,我們看見我們被包括在祂的死裏,祂藉此拯救了我們。當聖靈將第一
個事實啟示我們的時候,我們就信祂而稱義。然後神又叫我們倚靠第二個事實而得蒙拯
救。因此在實用上,第二部分裏面的算,取代了第一部分裏面的信,但是所著重的並沒
有不同。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如何是藉著看見神聖的事實而進入,同樣要藉此繼續進步
。這神聖的事實就是在基督裏,和祂的十字架。
試探與失敗是信心的考驗
在歷史上,我們有兩件最大的事實,那就是:我們的罪被主的血對付了,我們的自己被
十字架對付了。那麼關於試探又怎樣呢?我們既然已經看見,並且相信這兩件事實,現
在發現舊的欲望又起來了,我們的態度該怎樣呢?也許比這更壞,我們再度陷入了已知
的罪,又該怎樣呢?如果我們發了脾氣,或者比發脾氣更壞一點,又怎樣呢?這些是否
就證明上面所說的事實是假的呢?
我們要記得,魔鬼有一個主要的目的,就是一直要我們懷疑神的事實。(參創三4。)
當我們藉著聖靈的啟示,看見了我們實在已經與基督同死,並且我們也這樣算自己已死
,他就會來對我們說,『裏面還在動哩!這是怎麼回事?你能說這是死麼?』如果發生
了這故事,我們該怎樣回答呢?這是一個厲害的考驗。你是相信清楚擺在你面前,在自
然境界裏可以接觸的事實呢,還是相信那看不見,也不能用科學來證明,在屬靈境界裏
難以接觸的事實呢?
在這裏我們必須十分小心。我們當回想那一些是神在祂的話裏,要我們憑著信心持守的
事實,那一些不是,這對於我們是非常重要的。神怎樣說到拯救的方法呢?首先要注意
,神從來沒有告訴我們,要我們拔除在我們裏面的罪性。如果我們是這樣的算法,我們
就完全算錯了,就像我們在前面所說的那樣,記錯了賬,那個人口袋裏只有十二個先令
,卻在賬簿上記上了十五個先令。不,罪性並沒有去掉。罪性仍然在我們裏面,一有機
會,牠就要征服我們,使我們有意的或無意的再去犯罪。為著這個緣故,我們一直要知
道寶血的工作。
我們知道,神是用直接的方法,對付我們所犯的罪,因著血祂再也不記念牠們了。但是
對於在我們裏面的罪性,和從牠的權勢之下得釋放,我們發覺神所用的是間接的方法。
祂不是除掉罪性,乃是除掉罪人。我們的舊人既與祂同釘十字架,就使往日作罪器具的
身體失業了。(羅六6,原文。)舊主人罪性雖然還存在,但是服事牠的奴隸已經被治
死,他無法再支使我們的身體了。賭徒的手失業了,發誓者的舌頭失業了,現在這些肢
體就被用『作義的器具獻給神』。(13。)
因此我們可以說:『從罪中得釋放』比較『勝過罪』更合乎聖經的思想。羅馬六章七節
與十一節所說的『脫離罪』,與『向罪死』,正好說出我們是從仍然存在,並且還是非
常真實的權勢之下得釋放-並不是從不再存在的權勢之下得釋放。罪性是仍然存在的,
但是我們知道如何從牠的權勢之下得釋放,並且還逐日擴增釋放的度量。
這個拯救是這樣的真實,所以約翰大膽的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
罪。』(約壹三9。)但是這句話如果領會得不準確,就很容易引我們到錯誤的路上。
約翰這樣說並不是告訴我們,罪已經不復存在於我們的歷史中,我們再不會犯罪了。他
是說,犯罪不屬於從神生的本性。基督的生命已經種在我們裏面,牠的性質是不犯罪的
。但是在一件事情的性質,和牠的歷史之間常常有很大的分別。在我們裏面生命的性質
,與我們的歷史也有很大的不同。我要舉一個例子來說明這件事。(雖然這不是一個十
分恰切的說明。)我們可以說,木頭是不會沉的,因為木頭的性質是如此;但是如果有
一隻手把牠壓在水下面,就會發生沉的歷史。歷史是一種事實,正如我們的罪行,在我
們的歷史上是一種事實;但是性質也是事實,因此我們在基督裏所得到的新性情也是事
實。所以凡在基督裏的都不能犯罪;只有在亞當裏的能犯罪,也要犯罪,只要撒但有機
會使用他的權勢。
所以我們的問題乃是到底我們要揀選那一個事實,作為我們的倚靠,以憑藉著生活。我
們是揀選在每天的經歷中所接觸的事實呢,還是揀選我們現在是在基督裏這個強有力的
事實?祂復活大能是在我們這一邊,神的大能是為我們的救恩而工作。(羅一16。)但
是事情仍然有賴於我們把神的事實,化成我們經歷的實際。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而『所不見的是永遠
的』。(林後四18。)我相信大家都知道,希伯來十一章一節是新約裏面,也實在是整
本聖經裏面,對於信的惟一定義。我們必須確實懂得這個定義,這對於我們是非常重要
的。在希臘文裏面,這一個字不只說到一種情形,並且還有一個動作。多年來,我一直
想找一個正確的字來繙譯這句話。在聖經英文譯本裏,達祕的譯本對於這句話繙得特別
好,他將牠譯為『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化(substantiate)』。這比僅僅是所望之事的實
底好得多了,因為牠還包含著要把所望之事化成經歷的動作。
我們怎樣將一些事『實化』呢?其實我們每天都這樣作了。如果我們不這樣作,就不能
活在世上。你能分別實體和實化的不同麼?一個實體是一個東西,是我面前的一點東西
。實化就是我有某種力量,或本能,使那個實體對於我成為真實。讓我們舉個例子來說
罷。藉著我們的五官,我們可以把自然界裏面的東西,轉移到我們的意識中,於是我們
就能彀欣賞牠們。例如:視與聽是我們的兩種本能,為我們實化了世界的光與聲。再說
世上有各種顏色,就如:紅、黃、綠、藍、紫;而這些顏色也都是真的。但是如果我閉
了我的眼睛,對於我顏色就失去牠的真實,就像無有一樣。但是當我有了我的視力,我
就有能力來實化顏色。我藉著視力,黃色對於我就成為黃色。所以不只有黃色的存在,
並且我還有能力把黃色實化。我有能力使某種顏色對於我成為真實,並且使牠在我的意
識裏成為實際。這就是實化的意義。
如果我是一個盲人,我就不能辨別顏色。或者我缺少了聽的能力,我就不能欣賞音樂。
但是音樂與顏色都是實在的東西,牠們的真實存在,並不會因為我的不能享受牠們而受
到影響。照樣,我們現在所思想的一些事,雖然都是眼所不能見的,然而牠們是永遠的
,因此牠們都是真實的。我們當然不能憑我們任何天然的感覺,來實化神聖的事實。只
有一種能力能將『所望之事』和在基督裏的事實實化,這一個能力就是信。信使事實在
我們的經歷中成為真實。信心為我們實化在基督裏的事。千千萬萬的人讀過羅馬六章六
節:『我們的舊人,和基督同釘十字架。』對於相信的人,這句話是真的;對於那些懷
疑,或者僅僅憑著頭腦贊成,卻缺少屬靈光照的人,這句話對於他們仍是不真的。
讓我們再說,我們在這裏所對付的不是應許,乃是事實。神是藉著祂的靈將祂的應許啟
示給我們,使我們可以抓住牠們;可是事實就是事實,不論我們相信與否,事實仍舊是
事實。如果我們不相信十字架的事實,牠們仍然是真實的,但是對於我們卻毫無價值。
對於這些事實的本身,雖然不需要信來增加牠們的真實性,但是惟有藉著信,纔能使我
們摸著牠們,使牠們在我們的經歷中成為真實的。
凡是與神的話中的真理相反的,我們都該認為是魔鬼的謊言。可能這些事情的本身在我
們的感覺裏還相當真切,但是因著神已經宣告了一件更大的事實,在這宣告之前,一切
都當屈服。我有一次曾有一個經歷,(雖然在細則上不能完全應用在這事上,)可以說
明這個原則。幾年前我生病,有六個晚上,我發高燒不能睡。最後神從聖經裏給了我一
句醫治我的話語,因此我就以為一切病徵將立刻消失。但是相反的,我還是片刻都未能
入睡,不只睡不著,並且比以前更難安靜。我的體溫更升高一點,我的脈搏跳得更快了
一點,我的頭也比從前痛得更厲害。仇敵來問我說,『神的應許在那裏呢?你的信心在
那裏呢?你禱告了又怎樣呢?』我就因此被引誘,在禱告中再尋求解決這件事。但是我
受了斥責。『你的道就是真理,』(約十七17,)這節聖經進入我的心裏。我就思想說
,如果神的話是真理,那麼這些病徵是甚麼呢?牠們一定都是謊言。因此我就對仇敵宣
告說,『這個睡不著是謊言,這個頭痛是謊言,這個發燒是謊言,這個快脈搏是謊言。
照著神對我所說的,所有這些病狀只是你的謊言,神的話對於我纔是真理。』在五分鐘
之內我便睡著了,第二天早上,我醒來的時候,已經完全好了。
上面所說的純粹是一件個人的事,還有一種自欺的可能,以為神對我說了話。但是對於
十字架的事實,絕對不會有這樣的問題。不論撒但的辯論如何顯為可信,我們仍當相信
神。
一個熟練的撒謊者不僅以言語說謊,他還能以姿勢與作為說謊;他說一句假話,就像用
出一個壞銀幣那樣容易。魔鬼是一個熟練的撒謊者,我們不該以為他只用說話來撒謊,
他會假造表記、感覺、經歷,設法動搖我們對神的話的信心。讓我把話說清楚,我並非
否認肉體的實際。往下去我們還有更多的話要說到肉體這件事。但是現在我在這裏所說
到的,乃是謊言會使我們離開所啟示出來的,在基督裏的地位。當我們一接受我們與基
督同死的事實,撒但就要盡他所能的,用我們逐日經歷的明證,使我們相信我們根本沒
有死,並且還很活動。所以我們必須選擇,到底我們是相信撒但的謊言呢,還是相信神
的真理?我們要受外面所顯出來的情形支配呢,還是受神所說的話支配?
我是倪某人,我知道我是倪某人,這是我所能倚靠的事實。當然可能我會喪失記憶力,
而忘記我是倪某人,或者我會在夢中以為我是另一個人。但是不論我喜歡也罷,不喜歡
也罷,我醒著的時候如何是倪某人,我睡覺的時候仍是倪某人;我記得的時候如何是倪
某人,我忘記的時候仍然是倪某人。
自然如果我要假裝我是另一個人,事情就會困難得多。假如我算自己是王某人,我一定
得不斷的對自己這樣說,『你是王某人,現在你一定要記得你是王某人。』雖然我這樣
算,但是當我不留意的時候,有人叫我『倪某人』,很可能我就答應了。這說出事實勝
過想像,在緊要關頭,我怎麼算都沒有用。因為我是倪某人,所以當我算我是倪某人的
時候,一點困難都沒有。這是一個事實,無論我有經歷也好,沒有經歷也好,都不能改
變。
因此,不論我是否感覺到,事實是我已經與基督同死了。我怎能這樣確定的呢?因為基
督已經死了,而且神的話說,『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林後五14。)不
論我的經歷是證實這件事,或者似乎是反證這件事,事實仍舊不改變。當我們站在這事
實上的時候,撒但就不能勝過我們。要記得,他總是攻擊我們所確信的點。如果他能彀
使我們懷疑神的話,他的目的就達到了,他就能把我們放在他的能力之下。相反的,如
果我們對於神說的事實,確信不疑,確信祂對於祂的工作或祂的話語不能不義,那就不
管撒但採取何種計謀,我們還能彀取笑他。正如若有人要說服我,說我不是倪某人,我
就能這樣作。
『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7。)你們也許聽過一個關於事實
的譬喻。事實、信心、與經歷三個人沿著牆頂走。事實堅定的向前去,既不轉向右,也
不轉向左,並且絕對不往後看。信心是跟著事實走的。只要信心的眼睛注定在事實的身
上,一切就都很好。每當他一關心到經歷,並且轉去回顧他是怎樣向前走,他便失了平
衡,從牆頂跌了下來;那個可憐的經歷也跟著跌下來了。
所有的試探首先總是叫人回顧自己,使我們的眼睛從主身上,轉向眼見的事物。信心常
常遇見山嶺的攔阻,那就是似乎與神的話相反的光景,和在可接觸事物的境界裏明顯的
矛盾-無論是失敗的事實,或是在感覺或暗示上的失敗,這些都是攔阻信心的山嶺。信
心與山嶺不能並存,其中必須有一樣被拋棄。但是我們的難處,就在許多時候,山嶺留
下了,信心卻跑掉了。我們實在不該這樣。如果我們憑著我們的感覺來發現真理,我們
就會發覺撒但的謊言,對於我們的經歷常常是彀真的;如果我們拒絕接受與神的話相反
的任何事情,堅持一個態度,單單的信祂,我們便會發覺,撒但的謊言開始溶解,而我
們的經歷,卻一步一步與神的話相符合。
我們必須與基督在一起纔有這個結果,因為這意味著,祂在具體的問題上,對於我們一
步一步的成為真實。在某種情況之下,我們看見祂對於我們是真的公義、真的聖潔、真
的復活生命。我們原來所看見,那些在祂裏面客觀的事實,現在在我們裏面主觀的-卻
是真正的-工作著,就在這種情況之下,祂在我們裏面彰顯了祂自己。這就是成熟的記
號。保羅在加拉太書裏面所說的:『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
裏,』(四19,)也就是這個意思。信把神的事實化成真實,信總是把永遠的事實-永
遠真實的-化成真實的。
住在祂裏面
我們雖然對於這個問題,已經費了不少的時間,但是我還要說一件事,可以幫助我們更
清楚一點。聖經曾多次說到,我們實在已經死了,但是卻從未說過,我們在我們裏面死
了。如果我們要在我們裏面,找到死了的事實,就必歸於徒然,因為那不是我們能彀找
到死的地方。我們不是在我們裏面死了,乃是在基督裏面死了。我們與祂同釘十字架,
乃是因為我們是在祂裏面。
主耶穌說,『你們要住在我裏面,我也住在你們裏面。』(約十五4,原文。)對於這
些話我們都很熟悉。現在讓我們來思想這些話。首先牠再次題醒我們,進入基督裏面,
絕對無需自己的掙扎和努力。主耶穌沒有告訴我們要進到祂裏面,因為我們就在祂裏面
。但是祂卻告訴我們,要停留在那裏,就是停留在我們被安置的地方。把我們放在基督
裏面,是神自己的作為,在我們這一面,就是要住在祂裏面。
不只這樣,這節聖經還為我們立下了一個神聖的原則,就是說,神是在基督裏作成了一
切,並不是在我們個人裏。首先,神的兒子包羅萬有的死,與包羅萬有的復活,已經在
我們以外完滿並最終的成就了。基督的這個歷史將要成為基督徒的經歷。在祂以外,我
們沒有屬靈的經歷。聖經告訴我們,我們『與祂』同釘十字架,神使我們在祂裏面復活
,坐在天上,我們在祂裏面得了豐盛。(羅六6,弗二5~6,西二10。)這些並不是有
待在我們裏面完成的事,(自然這些經歷需要我們進入,)這些是已經完成的,是藉著
與祂聯合完成的。
神在祂恩典的旨意裏所完成的,就是將我們包括在基督裏。所以神在基督身上作的時候
,也已經作在基督徒的身上。當祂對付元首的時候,也已經對付了所有的肢體。如果我
們以為我們可以離開祂,而在自己裏面單獨的經歷屬靈的生命,我們就完全錯了。在聖
經裏面,我們找不出像這樣的基督徒經歷。神無意要我們得到絕對個人的經歷,祂也不
願意替你和我完成這樣的事。基督徒一切的屬靈經歷,已經在基督裏成就了。基督已經
經歷了。我們所謂的我們的經歷,只不過是我們進入祂的歷史與祂的經歷而已。
如果一棵葡萄樹的一根枝子要結出紅皮的葡萄,而另一根要結出綠皮的葡萄,又有一根
要結出紫皮的葡萄,每一根枝子都要結出牠自己的葡萄,完全不管葡萄樹,那真是曠世
奇聞了。這自然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思議的。枝子的性質是由葡萄樹決定的。然而有
些基督徒卻追求各種的經歷。他們以為釘十字架是一件事,復活是一件事,升天又是一
件事,他們從來不想一想,所有的一切都包括在主的身上。只有當主開啟我們的眼睛,
使我們看見祂就是這一切,我們纔有真的經歷。所有真實的屬靈經歷,都是說出我們發
現了在基督裏的事實,並且已經進入那些事實。凡不是從祂那裏這樣得著的,都是一些
轉眼就會消失的經歷。『讚美主,我已經在基督裏面發現那個經歷;那經歷已經成為我
的了!主阿,我所以具有牠,因為牠是在你裏面。』我們若認識,基督的事實乃是我們
經歷的基礎,這是一件大事!
所以神帶領我們的基本原則,並不是給我們一些甚麼東西。祂不是帶我們經過一些事情
,結果就把一些東西放在我們裏面,使我們可以稱之為我們的經歷。神並不是在我們裏
面完成了甚麼事,以致我們能說,『我在三月間與基督同死了,』或者說,『我在一九
三七年一月一日從死裏復活了。』甚或說,『上禮拜三,我祈求一個確定的經歷,我已
經得到了。』不,事情不是那樣的。在這恩典的年代裏,我們不再以經歷的本身作為我
們尋求的對象。我們不要讓時間在這裏控制我們的思想。
有人要說,那麼許多人所經歷的轉機,又怎麼說呢?不錯,不少人在他們的一生中經過
了一些真實的轉機。就如,慕勒弟兄能俯伏在地說,有這麼一天,『慕勒死了。』這又
怎麼說呢?請記得,我不是否定在我們所經歷過的屬靈經歷中,有牠的實際;也不是不
承認,神在我們與祂同行時,所帶給我們那些轉機的重要性。相反的,我曾經著重的說
到,在我們的生活中,需要有確定的轉機。但是現在我所注意的點,乃是神並不給個人
有個人的經歷。所有個人的經歷,只不過是進入神所已經作成的事實。這就是在時間裏
,經歷永遠的事實。基督的歷史成為我們的經歷,和我們屬靈的歷史;我們並沒有一個
與祂分開單獨的歷史。關於我們的一切工作,神不是在我們裏面作的,祂乃是在基督裏
作的。除了祂在基督裏所作成的工作以外,祂從來不在個人裏面工作。甚至永遠的生命
也不是單獨給我們的。『這生命也是在祂兒子裏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神在
祂的兒子裏面已經作了一切,祂已經將我們包括在祂兒子裏面,所以我們是被聯於基督
,而成為基督的一部分。
以上所說的一切,重點是說,我們若能在堅定的信心裏說,『神已經把我放在基督裏,
因此凡對於基督是真實的,對於我也是真實的。我要住在祂裏面。』這個信心有非常實
際的價值。撒但常常設法要使我們出來,把我們留在外面。他要勸服我們,使我們認為
我們是在外面,並且藉著引誘、失敗、痛苦、試探,使我們的確覺得我們是在基督的外
面。這時候我們的第一個思想常常是這樣:如果我們是在基督裏,我們就不應該有這光
景。因此,憑著我們現在的感覺來判斷,我們一定不在祂的裏面。所以我們開始禱告說
,『主阿,求你將我放到基督的裏面。』不!神的命令是要我們住在基督裏,這是拯救
的方法。這怎能使我們蒙拯救呢?因為這樣,就使神有機會,在我們身上把這事作出來
。 這樣就使祂有地方運用祂超越的能力-復活的能力(羅六4,9~10)-使基督的事
實,逐漸成為我們每日所經歷的事實。原來是『罪作王』,(五21,)如今我們歡樂著
發現,我們真的『不再作罪的奴僕』。(六 6。)
當我們堅定的站在基督是一切的根基上,我們就會發現,基督怎樣,漸漸的在我們裏面
也怎樣。如果不是這樣,我們仍然站在我們自己的根基上,我們便發覺,舊人的一切,
仍舊在我們身上。如果我們憑信站在基督裏面,我們就甚麼都有;如果我們回到我們自
己裏面,我們就甚麼都沒有。我們常常在基督之外去尋找己的死,這是找錯了地方,因
為死是在基督裏面。如果我們一直看自己的裏面,我們向著罪還十分活著。然而當我們
仰望主,神就留心使死在這裏工作,新生命自然也是我們的。這時候,我們向著神就是
活的。(4,11。)
『你們要住在我裏面,我也住在你們裏面。』這是一句雙重的話:一個命令,還有一個
應許。這說出神的工作有客觀的一面,也有主觀的一面,而主觀的一面又是根據客觀的
一面。『我也住在你們裏面,』乃是我們住在祂裏面的結果。我們要提防過分關切事情
的主觀一面,以致忽略了客觀的事實,而轉向自己。我們要持定客觀的一面-『住在我
裏面』-讓神去管主觀的一面,這是祂已經承擔去作的。
我曾經用電燈來說明這一點。如果你在房間裏,天色逐漸黑暗,你如果要閱讀就必須開
燈。在你旁邊的桌子上,就有一盞檯燈。現在你要怎樣作呢?你是否期望著那盞燈,看
看燈會不會亮?還是你要拿一塊布擦擦燈泡呢?不,很自然的你站了起來,走到房間的
另一邊,把安在牆上的開關打開。所以你是注意到電的來源,你一履行了必需的動作,
燈就亮了。
所以在我們與主同行的時候,我們的注意必須固定在基督身上。『你們要住在我裏面,
我也住在你們裏面,』這是神命定的次序。對於客觀事實的信,會使那些事實成為主觀
的真實。正如保羅所說的:『我們…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就變成主的形狀,…如同從
主的靈變成的。』(林後三18。)同樣的原則,也可以應用在生命的結果子上:『住在
我裏面的,我也住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約十五5,原文。)我們無須自己
設法結果子,或集中注意在所結的果子上。我們的本分就是仰望祂。我們如果這樣,祂
就要在我們裏面履行祂的話。
我們怎樣住在祂裏面呢?『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把你放在基督裏是神的
工作,並且祂已經作成了。現在只要停留在那裏就行!不要再回到你自己的地方。不要
把自己看作好像沒有在基督裏。要注視基督,並且在祂裏面看你自己。要住在祂裏面。
要安息於這個事實,就是神已經把你放在祂兒子的裏面,並且相信祂要在你裏面,完成
祂的工作。祂要實現祂榮耀的應許:『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羅六14。)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第三章 長進的途徑-知道
: 我們的舊歷史在十字架上結束了;我們的新歷史從復活開始。『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
: 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十字架結束了第一個創造,
: 從死裏出來的,乃是在基督裏的新造,就是第二個人。如果我們在亞當裏,所有在亞當
: 裏面的一切,必然傳給我們。這事出諸自然,我們不必作甚麼,就都獲得了。正如我們
: 從來不必為著發脾氣,或者犯別的罪先下決心;牠自由的臨到我們,不問我們自己是否
: 願意。同樣的原則,如果我們在基督裏,在基督裏的一切,也都白白的賜給我們,無需
: 我們努力去作甚麼,只要信就行了。
: 但是說到我們所需要的一切,已經在基督裏白白的賜給我們了,雖然這說法是真實的,
: 卻好像有點不實際。怎樣纔能使牠成為實際呢?怎樣纔能使牠在我們的經歷中,成為真

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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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十字架的分界
這世界的國度並不是神的國度。神在祂的心意裏有一個世界的系統-祂所創造的宇宙-
這個宇宙是以祂的兒子基督為元首。(西一16~17。)但是撒但藉著人類的肉體,建立
了一個敵對的制度,聖經稱之為『這世界』-在這個制度裏面,我們也都被包含在內,
這世界為撒但自己所治理。所以撒但在事實上就成為『這世界的王』。(約十二31。)
兩個創造
因此第一個創造,在撒但的手裏已經成為舊造。所以神現在所關心的,已經不再是頭一
個創造,祂乃是關心第二個創造。祂引進一個新造,一個新的國度,與新的世界;舊造
和舊國度以及舊世界裏面的任何東西,都不能帶到這個新造的裏面。現在的問題就是,
在這兩個敵對的國度中,我們究竟屬於那一個?
當然,使徒保羅並沒有讓我們懷疑,事實上現在我們是屬於那一個國度。他告訴我們,
神藉著祂的救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裏。』(西一
12 ~ 13。)
但是為著要帶我們進入祂這個新的國度,神必須先在我們裏面作一件新的事情。祂必須
先使我們成為新造,否則我們就不配進入新的國度。『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約
三6。)『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林前十五
50。)無論你受了怎樣的教育、薰陶、和改良,肉體仍然是肉體。我們是否適合新的國
度,完全在於我們屬於那一個創造。我們是屬於舊造呢,還是屬於新造?我們是從肉身
生的呢,還是從靈生的?我們是否適合新的國度,最終的根據乃是在乎我們的來源問題
。問題不在於好或壞,乃在於是肉體呢,抑或是靈?『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肉身
絕對不會生出別的東西。舊造裏面的任何東西,絕對不能進入新造的裏面。
我們若真的明白,神為著祂自己所尋求的,完全是新的事,我們就會清楚的看見,我們
絕不能以舊造裏面的任何東西,來貢獻於新造。神為著祂自己要得著我們,但是祂不能
把老舊的我們,帶到祂原初的計畫裏面。所以祂首先以基督的十字架來除掉我們,然後
藉著復活,給我們新的生命。『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原文是一個新創
造;)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既成為新造的人,就有了一種新的
性情,和一套新的官能,我們就能進入新的國度,與新的世界。
十字架是神結束『舊事』的方法,祂把我們的『舊人』完全放在一邊;神又藉著復活,
將我們在那個新世界裏生活所必需的一切交給我們。『所以我們藉著受浸歸入死,和祂
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
。』(羅六4。)
宇宙中最大的否定就是十字架,因為神藉著牠掃除了一切不屬於祂自己的東西。宇宙中
最大的肯定乃是復活,因為神藉著牠,將一切祂所要的東西帶進新範圍。所以復活站在
新創造的門檻上。一個人看見了十字架已經結束凡屬於第一個國度的事物,復活帶進了
一切屬於第二個國度的,這是一件有福的事。凡是開始於復活以前的一切,都必須除盡
,因為復活是神的新起點。
現在在我們面前有兩個世界,一個是舊的,另一個是新的。在舊世界裏,撒但有絕對的
統治權力。可能在舊造裏你是一個好人,但是當你屬於舊造的時候,你是在死的定罪之
下,因為凡屬於舊造的,沒有一點能帶到新造的裏面。十字架是神的宣告,一切屬於舊
造的必須死。凡屬首先的亞當的一切,沒有一件可以帶到十字架的這一邊來,甚麼都要
在那裏結束。我們越快看見這件事越好,因為神是藉著十字架,為我們開闢了一條逃避
舊造的途徑。神將屬於亞當的一切,歸結在祂兒子的身上,然後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所
以在祂裏面,一切屬於亞當的都已經被除掉。神彷彿向整個世界宣告說,『我已經藉著
十字架,把一切不屬於我的擺在一邊;你們這屬於舊造的,也都包括在裏面,已經與基
督同釘十字架了!』我們沒有一個人能逃避這個判決。
這一點就引我們到受浸的問題。『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浸歸入祂
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受浸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羅六3~4。)這些話有甚麼重
要的意義呢?
在聖經裏面,受浸是與得救相聯的。『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可十六16。)我們雖
然無法根據聖經說受浸的重生,卻能說受浸的得救。甚麼是得救呢?得救與我的罪沒有
關係,與罪的權勢也沒有關係,卻與這世界的系統有關係。我們是陷在屬撒但的世界系
統裏。所以得救乃是從撒但的世界系統裏出來,進入神的世界系統。
對於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保羅這樣說,『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
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彼得曾記載有八個人,『藉著水得救
。』(彼前三20。)這豫表更闡明了十字架的意義。挪亞與他一家因著信進入方舟,就
從敗壞的舊世界裏出來,進入了一個新的世界。這不重在說到他們因此得以免去淹死,
乃是重在說到他們從敗壞的世界出來了。這就是得救。
接著彼得又說,『這水所表明的受浸,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21。
)換句話說,藉著十字架的那一方面,就是受浸所表明的,使你從這個邪惡的世界裏被
拯救出來,並且藉著你的受浸,確定了這一點。受浸的一面是『歸入祂的死』,結束了
一個舊的創造;但是受浸的另一面也是『歸入基督耶穌』,進入了一個新的創造。(羅
六3。)當你下到水中,你的世界,也和你一同下到水中。當你在基督裏起來的時候,
你的世界已經淹滅了。
保羅和西拉在腓立比的監牢裏對禁卒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他們
並且把主的道講給禁卒和他全家的人聽。禁卒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浸。(徒十六31
~34。)他們這樣作乃是在神、屬神的子民、和屬靈的權勢面前,見證他們實在已經從
被審判的世界中被拯救出來。結果他們『因為信了神,都很喜樂』。
因此,受浸的問題不僅是灑水或浸入水的問題。受浸是一件太大的事,與我們主的死和
復活有關;並且與兩個世界有關。凡在信奉異教的國家工作過的人,都知道受浸所引起
的問題是何等的大。
埋葬就是結束
彼得又繼續說,受浸是『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彼前三21。)如果沒有人問我
們,我們就不能回答。如果神沒有說甚麼,我們便無須回答。但是祂已經說了話;祂藉
著十字架對我們說了話。祂藉著十字架告訴了我們,祂對於我們、以及世界、和舊創造
、舊國度的審判。十字架不只是基督個人的-不是一個『個人』的十字架。牠是包羅萬
有的十字架,是一個共同的十字架,包括著你和我。神已經把我們各人都放在祂的兒子
裏面,並且在祂裏面把我們釘了十字架。在末後的亞當裏面,祂已經把屬於首先亞當的
一切都掃除淨盡。
我要怎樣回答神對於舊創造的判決呢?要求受浸就是我的回答。為甚麼呢?在羅馬六章
四節裏面,保羅解釋說,受浸就是埋葬:『所以我們藉著受浸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
』受浸的本身雖然不是死,也不是復活,但受浸卻是與死和復活相關聯,因為牠是埋葬
。甚麼人有資格被埋葬呢?當然只有死了的人!因此我若要求受浸,那就是宣告我已經
死了,所以我只配放在墳墓裏。
可歎有人竟以埋葬作為致死的方法;他們想藉著埋葬自己而死!讓我著重的說,除非我
們的眼睛蒙神開啟,看見我們已經在基督裏死了,並且與祂一同埋葬了,我們就沒有權
利受浸。我們所以下到水裏去,是因為我們已經承認,在神的眼中看來,我們已經死了
。我們就是為著這事作見證。神的問題簡單又明白。祂說,『基督已經死了,我已經將
你包括在祂裏面。對於這件事你現在要說甚麼呢?』我的回答是甚麼呢?我要說,『主
阿,我相信你已經釘了十字架。對於你已經將我交付給你的死與埋葬,我只說是的。』
祂已經將我交給死亡和墳墓;我請求受浸,就是公開承認這件事實。
在中國,有一個婦人的丈夫死了。她因為悲痛而癡狂,拒絕埋葬她的丈夫。一天又一天
,他的屍體留在房子裏有兩個禮拜之久。她說,『他沒有死;我每天和他說話。』這個
可憐的女人不願意埋葬她的丈夫,因為他不相信他已經死了。我們甚麼時候纔願意埋葬
我們親愛的人呢?乃是當我們絕對的相信,他們已經死了。如果他們還有一線希望,我
們絕不會埋葬他們。因此我們甚麼時候要求受浸呢?那就是當我們看見神的方法是完善
的,而我是該死的,並且當我真正相信神已經把我釘了十字架。當我這樣完全相信我在
神面前已經死了,我就請求受浸,我說,『讚美神,我死了!主阿,你已經殺了我;現
在把我埋葬罷!』
在中國有兩個緊急救護機構,一個是紅十字會,一個是藍十字會。紅十字會的工作是救
護,並醫治那些在戰場上受了傷卻還活著的人。藍十字會的工作,乃是埋葬那些由於饑
荒、水災、或戰爭中死亡的人。神在基督的十字架裏所給我們的對付,遠比紅十字會的
工作猛烈。祂從來不作彌補舊造的工作。祂甚至把還活著的人釘死,並且埋葬,使他們
從死裏復活而有一個新生命。神已經作了釘十字架的工作,我們現在已經被算為死者,
但是我們必須接受這件事,服從藍十字會的工作,用埋葬來印證死的事實。
今日有一個舊世界,也有一個新世界,在這兩個世界之間,有一個墳墓。神已經將我釘
死,但是我必須同意被交給墳墓。我的受浸證實了神在祂兒子的十字架裏,所給我的判
決,並且確認我已與舊的世界分開,現在屬於新的世界。所以受浸不是一件小事。牠對
於我乃是與舊的生活方式作一個自知確定的分離。這就是羅馬六章二節所說,『我們在
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保羅的意思就是說,『如果你們要繼續在舊的
世界裏,為甚麼還受浸呢?如果你們還打算在舊的世界裏活下去,你們根本就不該受浸
。』我們一旦看見了這一點,我們就同意把舊造埋葬,而為新造奠定根基。
羅馬六章五節的話,仍然是對那些受了浸(3)的人說的,保羅說到我們是『在祂死的
形狀上與祂聯合。』因為藉著受浸,我們在象徵上承認,神在死與復活的事情上,已經
完成了我們與基督密切的聯合。有一天,我試著向一個弟兄強調這個真理。那時我們正
在一起喝茶,我將些些糖放在我的茶裏,然後攪一攪。幾分鐘之後,我問他說,『你能
否告訴我,現在糖在那裏,茶在那裏?』他說,『不能,你已經把牠們放在一起,牠們
現在已經無法分開了。』這是一個簡單的解釋,但是卻幫助他看見了我們在死裏與基督
聯合的密切定局。是神把我們放在那裏的,神的作為是不能反轉的。
那麼這個聯合在事實上,有甚麼意義呢?受浸後面的真實意義,就是我們藉著十字架浸
入了基督那歷史性的死裏,以致祂的死就成為我們的死。因著我們的死與祂的死如此密
切的相聯為一,就無法分開。當我們下到水裏,我們乃是承認這個歷史的『浸』就是神
所作成與祂的聯合。我們今天在受浸時當眾所作的見證,就是承認二千年前基督的死,
乃是一個包羅萬有大能的死,牠的大能和包羅,已經除去並結束我們裏面一切不屬於神
的東西。
復活進入新的生命
『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六5。)
在復活上現在有了不同的象徵,因為有些新的東西引進來了。我是藉著『受浸歸入祂的
死』,但是我卻不是同樣的藉受浸進入祂的復活。讚美主!是祂的復活進到我的裏面,
將新的生命分給我。在主的死裏面,我們所著重的,乃是專在『我在基督裏面』。關於
復活,雖然我也是在祂的裏面,但所著重的卻是『基督在我裏面』。基督怎麼能彀把祂
的復活生命交通給我呢?我怎樣接受這個新生命呢?保羅用『與祂聯合』這幾個同樣的
字,給我們作了一個很好的說明。因為在希臘文裏面,聯合這一個辭也有『接枝』的意
義,這給我們看見一幅美麗的圖畫,說出基督的生命,藉著復活交通給我們。
在福建的時候,我曾去訪問一個龍眼園的主人。他的龍眼園約有三四畝地,其中約有三
百棵龍眼樹。我問他說,你的樹接過枝麼?他回答說,『你以為我會種一些沒有接過枝
的果樹,浪費我的土地麼?對於沒有接枝的老樹榦,我能彀盼望牠們有甚麼價值呢?』
我於是請他解釋接枝的過程,他欣然的告訴我說,『當一棵樹長到一定的高度,我就把
樹頂砍掉,然後在上面接枝。』他指著一棵特別的樹對我說,『你看見那棵樹麼?我稱
牠為父樹,因為所有接枝用的枝子,都是從那棵樹上取來的。如果我任憑那些樹自己生
長,不給牠們接枝,牠們的果子就像楊梅那麼小,而且皮厚核大。那棵父樹的果子卻有
梅子那麼大,並且皮很薄核又小,所有接過牠枝子的樹,也都結出牠那樣的果子。』我
又問他說,『怎麼會這樣的呢?』他說,『這很簡單,我將一棵樹的性情,移到另一棵
樹上。我在那棵樹身上切開一條裂縫,把一條好樹的樹枝插進去,然後綁好,讓牠去生
長。』我問說,『牠怎樣能生長呢?』他說,『我不知道,但是牠實在生長了。』
他又指給我看一棵樹,在接枝下面的老樹榦上,結了一些壞果,在接枝以上的新樹榦上
,結了許多好果。他說,『我留下這些結壞果的舊枝,來表示二者的不同。從這棵樹的
身上,你可以明白接枝的價值。現在你一定明白了,我為甚麼只種植接過枝的樹。』
一棵樹怎麼能結出別棵樹的果子呢?一棵壞樹怎麼能結出好果子呢?只有藉著接枝,就
是把好樹的生命接進去。人尚且能把一棵樹的枝子接在另一棵樹上,何況神,豈不更能
將祂兒子的生命,接到我們裏面來麼?
有一個中國婦人,她的手臂燒傷得很厲害,被送到醫院裏去。為著防止傷處結疤時厲害
的收縮,必須在受傷的地方上面,移植一些新的皮膚。醫師曾試著從那個婦人自己身上
取一塊皮膚,來移植在她的手臂上,但是沒有成功,因為她的年紀太大,而且營養不良
,她的皮膚不能用來移植。後來一個外國護士,捐贈了一塊皮膚給她,手術就因此得以
成功。新皮膚與舊皮膚縫在一起,婦人的手臂完全好了,她就出院了。但是在她的黃手
臂上,卻留著一塊白色的皮膚,說出了這一個故事。如果你問我說,別人的皮膚,怎樣
能長在那個婦人的手臂上?我只能說,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牠實在是這樣長了。
如果地上的一個外科醫生,能彀從一個人的身體上取下一塊皮膚,移植在另一個人的身
上,難道神這更大的外科醫生,還不能把祂兒子的生命,接種在我們的裏面麼?我不知
道這件事是怎樣作成的。『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裏來,往那
裏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三8。)雖然我們不會說,神怎樣在我們裏面
作了祂的工,但是神已經在我們裏面作了。對於這件事我們不能作甚麼,也不需要作甚
麼,因為神藉著復活已經作成了。
神已經作了每一件事。世界上只有一個結果子的生命,這生命已經接種在千千萬萬人的
生命裏面。我們稱之為新生。新生的意義,就是人接受他從前所沒有的生命。那並不是
說,我天然的生命已經完全改變了,乃是另一個生命,一個完全新的生命,神的生命,
已經成為我的生命。
神已經藉著祂兒子的十字架,除去舊造,為要藉著復活帶進在基督裏的新造。祂已經關
閉到那個舊的、黑暗的國度去的門,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度裏。我的榮耀就是在這件
已經作成的事裏面-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
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我的受浸就是對於這件事的公
開見證。正如我藉著口作的見證,是為著使我得救-『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羅
十10。)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第四章 長進的途徑-計算
: 我們現在要來看一件事,神的兒女對於這件事在思想上常常混淆不清。這是關於知道以
: 後的事。首先請再注意羅馬六章六節裏面的話:『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
: 架。』這裏所用的動詞,在時間上是過去式,這是非常寶貝的一點,因為牠將那件事情
: 放在已過的時間裏。那是最後的一次,且是永遠的一次,因為那件事已經成全,不能廢
: 去。我們的舊人已經一次並永遠的被釘了,他絕不能沒有被釘。這是我們所需要知道的。
: 我們既知道了這件事,下面又是甚麼呢?請我們再讀我們的聖經。下一個吩咐是在十一
: 節裏:『你們向罪也當看(算)自己是死的。』很明顯的,這自然是接著六節的。我們
: 把牠們連起來讀:『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你們向罪也當看(算)
: 自己是死的。』在經歷上的次序正是如此。當我們知道了我們的舊人,已經和基督同釘

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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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又是异端邪教吧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正常的基督徒生活
: 第一章 基督的血
: 第二章 基督的十字架
: 第三章 長進的途徑-知道
: 第四章 長進的途徑-計算
: 第五章 十字架的分界
: 第六章 長進的途徑-將自己獻給神
: 第七章 永遠的目的
: 第八章 聖靈
: 第九章 羅馬第七章的意義與價值

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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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長進的途徑-將自己獻給神
看過了以上的幾章,我們現在要來察看奉獻的真實性質。擺在我們面前的是羅馬六章的
後一半,從十二節起一直到末一節。六章十二至十三節說,『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
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
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在這兩節聖經裏面
,有動作的字是『獻』字,在十三節、十六節、和十九節裏,按原文共用了五次。
許多人,將這個『獻』字當作為奉獻的意義,而沒有仔細研究牠的內容。當然牠是有奉
獻的意義,但是卻不像我們平常所領會的那樣。這裏不是說到把我們的『舊人』,連同
他的本能與才智-天然的智慧、力量、與其他的秉賦-奉獻給我們的主,給祂使用。
一讀到十三節,這一點就立刻清楚了。要注意『像從死裏復活』這句話。保羅說,『要
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這話為我們說明了奉獻的起點。因為這裏所題到
的,並不是奉獻屬於舊創造裏面的任何東西,乃是奉獻那些經過死亡而復活的東西。這
裏所說的『獻』乃是我們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和主同釘十字架的結果。神所定的次序是
:知道、計算、獻給神。
當我真正知道我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我自然會算我自己是死了;(6,11;)當我知
道我從死裏與祂一同復活,我自然就『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算自己是活的』。(11
,另譯。)因為十字架的兩方面-死與復活,都是由信心來接受的。一達到這一點,跟
著而來的就是獻給祂。在復活裏祂是我生命的源頭-實在說祂就是我的生命;所以我只
好把一切都獻給祂,因為一切都不是我的,乃是祂的。但是我若不經過死,我就沒有甚
麼可以獻給神,我也沒有任何能使神悅納的東西獻上,因為祂已經在十字架上定罪了一
切屬於舊創造的東西。死亡已經除去所有不能奉獻給祂的東西,所以惟有復活能使我們
有所奉獻。將自己獻給神的意思就是說,從今以後,我認為我整個生命乃是屬於主的。
第三步:『獻上你自己』
我們要注意,這個『獻』與我們身體的肢體有關-我們前面已經看見,我們身體已經不
再給罪使用了。保羅說,『將自己獻給神;並且肢體…獻給神。』(13。)神要我們看
我們所有的肢體與能力完全是屬於祂的。
當我發現我不再是我自己的,乃是祂的,這是一件大事。如果我口袋裏的十個先令是屬
於我的,那麼我就有權處理牠。如果牠是屬於別人的,是別人託我保管的,那樣我就不
能用牠去買我所喜歡的東西,我也不敢失掉牠。真實的基督徒生活是從知道這一點開始
。今天有多少人知道,因著基督復活了,所以我們是『向神活著』,而不是向自己活著
呢?又有多少人,不敢隨自己的意思,使用我們的時間、金錢、或才幹,因為知道牠們
是主的,不是我們的呢?我們中間有多少人有這種強烈的感覺,因為我們是屬於那一位
,所以不敢浪費一分錢、一小時、或是任何的智力與體力呢?
有一次,有一位生在中國的弟兄乘火車旅行。他的車廂裏有三個非基督徒,想打紙牌消
遣。因為還缺少一個人,他們便邀他參加。他說,『我很不願意使你們失望,但是我不
能參加,因為我沒有把我的手帶來。』他們聽了非常驚訝,問他說,『你這是甚麼意思
呢?』他說,『這一雙手不屬於我。』接著他就向他們解釋,在他生命中主權的轉移。
這位弟兄認為他的所有肢體,完全是屬於主的。這是真的聖潔。
保羅說,『要…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19。)要在實際的行動上,『
將自己獻給神。』
分別為聖歸於主
甚麼是聖潔呢?許多人以為把裏面的壞東西除掉就可以聖潔了。不,我們乃是藉著分別
歸神而成為聖潔。在舊約時代,只有那些蒙神揀選,要完全歸神的人,纔當眾受膏,成
為聖潔。因此這樣的人便被認為分別歸於神。甚至活物或物質的東西,就如一隻羊羔,
或聖殿中的金子-也可以用同樣的方法成聖。所以成為聖潔並非由於除掉牠們裏面的壞
東西,乃是由於完全保留給神使用。在希伯來文裏面,聖潔是指那些分別出來的東西;
一切真的聖潔都是歸主為聖。(出二八36。)我把我完全獻給主,這就是聖潔。
把自己獻給主,就是承認自己完全是祂的。這樣把自己獻給主,是一件確定的事,像計
算一樣的確定。在我們的一生中,總得有那麼一天,我們將自己從自己的手中讓出來,
交在祂的手裏。從那一天以後,我們便屬於祂,不再屬於自己了。所以奉獻自己並不是
為著作一個傳道人,或作一個宣教士。可歎,許多人成為宣教士,並不是因為他們真的
將他們奉獻給神,相反的,卻是因為他們沒有將自己奉獻給神。他們所『奉獻』(他們
所說的奉獻)的,是那些沒有經過十字架的天然能力,以此來作祂的工作;但那不是真
正的奉獻。那麼我們奉獻自己作甚麼呢?並非作基督教的工作,乃是要實行神的旨意,
作祂所要我們作的事。
大衛有許多勇士。照著王所指派他們的職守,有些是將軍,有些是守門的。我們必須甘
願照著神所指派的去作我們的那一分工作,或作將軍,或作守門的,而不自己選擇。如
果你是一個基督徒,神必已為你定了你的道路-就是保羅在提後四章七節裏面所說當跑
的路。神不僅為保羅定了他所當跑的路,也為每一個基督徒定了他的道路。每一個人都
應該知道神為他所定的道路,並且行在其中,這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我們該對主說,
『主阿,我惟獨為著這個願望把自己奉獻給你-要知道,並行在你所為我定的道路上。
』這纔是真正的奉獻。如果在我們一生的末了,我們也能彀像保羅那樣說,『當跑的路
我已經跑盡了,』(提後四7,)我們是何等的蒙了祝福。我想,再沒有一件事,比我
們到了一生的末了,發現自己走錯了路,更為悲慘了。我們只有一條命,雖然我們可以
隨著自己的意思支配牠,但是如果我們尋求自己的喜悅,我們的生活就絕對不能榮耀神
。我曾聽見一個虔誠的基督徒這樣說,『為我自己我甚麼都不要,我要一切都為著神。
』你要神以外的任何東西麼?或者你的願望乃是以神的旨意為中心?你真能說,神的旨
意對於你是『純全可喜悅』的麼?(羅十二2。)
這裏的問題還是我們的意志。我們那個堅強又固執的意志,必須到十字架上去,而我們
還必須把自己完全奉獻給主。如果我們不把布給裁縫,我們就不能盼望他替我們作衣服
;如果我們不把建築材料給匠人,我們就不能盼望他替我們造一所房子。同樣的,我們
若不把我們的生命給神,讓祂來居住,我們就不能盼望祂在我們裏面活出祂的生命來。
我們必須沒有保留,毫無爭辯,將自己獻給祂,聽憑祂調度。我再說,『要…將自己獻
給神。』(羅六13。)
僕人,還是奴隸
如果我們毫無保留的把自己獻給神,那麼我們在家庭裏,在工作上,在教會的關係中,
以及在我們個人的見解上,必須有很多調整。神不會容讓我們保留任何自己的東西,祂
的手指會逐一的指著每一樣不是祂的,而後祂說,『這必須去掉。』你願意麼?反抗神
是愚蠢的,順服祂纔是聰明的。我們承認,我們有許多人仍然和神爭辯,當祂要某一個
東西的時候,我們卻往往要另一個。有許多事我們不敢研究,不敢禱告,甚至不敢思想
,免得我們失去我們的平安。我們雖然可以這樣躲避問題,但是我們這樣作,會使我們
離開神的旨意。離開神的旨意常常是容易的,但是要記得,若我們把自己交給祂,讓祂
照著祂的旨意來對待我們,那纔是一件蒙祝福的事。
如果我們常常感覺我們是屬於神,而不是屬於我們自己,那是何等的好!世上再沒有比
這更寶貴的了。乃是這種感覺,使我感覺到神不止息的同在。理由是很明顯的,如果我
要感覺祂的同在,我就必須感覺祂佔有了我。祂在我身上的主權一旦成立了,我就不敢
再為著我自己的利益作甚麼,因為我是祂獨有的產業。『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
,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羅六16。)這裏所說的奴僕,實在是一個奴隸。六章
的後半曾數次題到這一個辭。僕人和奴隸有甚麼分別呢?一個僕人雖然服事別人,但是
他的主權並沒有轉移給他所服事的人,如果他喜歡他的主人,他可以服事他,如果他不
喜歡他,他可以另找主人。但是一個奴隸就不能如此,因為他不僅是別人的僕人,並且
還是別人的所有物。我怎樣成為主的奴隸呢?從祂的一面來說,因為祂買了我;從我的
一面來說,我將自己獻給祂。神既救贖了我,我就是祂的產業,但是我若要作祂的奴隸
,我就必須甘願將自己獻給祂,因為祂從來不勉強我這樣作。
今天有許多基督徒的難處,就在於對神向他們的要求,缺少充分的概念。他們那麼輕易
的說,『主阿,我甚麼都願意。』你知道不知道,神所要的就是你的生命麼?那些你素
日所喜悅的理想、強烈的意志、寶貴的關係、愛好的工作,都要捨棄。所以除非你是這
麼樣打定了主意,就不要把你自己獻給神。即使你不把這事看為嚴重,要知道,神對你
卻是非常認真的。
當那個加利利的小孩子,把餅拿給主的時候,主是怎樣處理那些餅呢?祂將牠們擘開。
神常常破碎那些獻給祂的東西。凡祂所接過去的東西祂就破碎,但是祂破碎了之後,祂
就祝福,並且用來滿足人的需要。你把自己獻給主之後,祂便開始來破碎所獻給祂的。
這時候似乎事事都不如意,以致你抱怨神的方法。你若停在這裏,你就不過是一個損毀
的器皿-對於世界毫無用處,因為你已經走得太遠,世界已經不能使用你;對於神也沒
有用處,因為你走得還不彀遠,神還不能使用你。你與世界脫了節,你和卻還有爭辯。
這是許多基督徒的悲劇。
我們必須有一次把自己獻給神,這是一個開端的基本行動。然後還必須逐日繼續獻給祂
,無論神怎樣使用我們,總讚美著接受,即使是肉體所反對的,也不抱怨。
我是屬於主的,我不再算我是自己的,卻在每一件事上承認祂的權柄和主權。這是神所
需要的態度,持守這個態度纔是真的奉獻。我並非奉獻自己去作一個宣教士或傳道人;
我乃是將自己奉獻給神,為著遵行祂的旨意,無論我是在學校也好,在辦公室也好,或
者在廚房也好,我總以祂所量給我的為最美好的,因為只有上好的東西纔會臨到那些完
全屬於祂的人。
願我們不斷的感覺到,我們不再是自己的。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第五章 十字架的分界
: 這世界的國度並不是神的國度。神在祂的心意裏有一個世界的系統-祂所創造的宇宙-
: 這個宇宙是以祂的兒子基督為元首。(西一16~17。)但是撒但藉著人類的肉體,建立
: 了一個敵對的制度,聖經稱之為『這世界』-在這個制度裏面,我們也都被包含在內,
: 這世界為撒但自己所治理。所以撒但在事實上就成為『這世界的王』。(約十二31。)
: 兩個創造
: 因此第一個創造,在撒但的手裏已經成為舊造。所以神現在所關心的,已經不再是頭一
: 個創造,祂乃是關心第二個創造。祂引進一個新造,一個新的國度,與新的世界;舊造
: 和舊國度以及舊世界裏面的任何東西,都不能帶到這個新造的裏面。現在的問題就是,
: 在這兩個敵對的國度中,我們究竟屬於那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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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永遠的目的
我們曾說過,如果我們要過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就必須有啟示,有信心。此外還要奉獻
。但是除非我們知道神心意中的目的,我們就難以明白,為甚麼必須有這些步驟,纔能
引我們達到那目的。因此,在我們進一步來看裏面的經歷問題之先,讓我們首先來看擺
在我們面前神偉大的目標。
神創造的目的是甚麼?祂救贖的目的又是甚麼?我們可以從羅馬書頭一部分的兩個段落
中,各用一句話來總括的說明牠們。那就是:『神的榮耀』,(三23,)與『神兒女…
的榮耀』。(八21。)
羅馬三章二十三節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神對於人的目的原是
榮耀,但是罪使人失去了神的榮耀,以致阻撓了神的目的。當我們一想到罪,我們就很
自然的想到牠所帶來的審判,並且把定罪與地獄和牠聯在一起。人的觀念總是以為,如
果他犯了罪,就有刑罰臨到他。然而神的思想不是這樣,祂所想到的乃是人因著罪就要
失去榮耀。犯罪的結果就是我們喪失了神的榮耀;而救贖的結果,乃是使我們再有資格
獲得榮耀。所以神在救贖裏的目的就是榮耀,榮耀,榮耀。
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現在讓我們先來看,八章裏面的十六到十八節,以及二十九到三十節,因為牠們都是說
到這件事。保羅說,『…我們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
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八16~17。)又說,
『因為祂豫先所知道的人,就豫先定下模成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
子;豫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
他們得榮耀。』(八29~30,原文。)神的目的是甚麼呢?那就是願意祂的兒子耶穌基
督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而他們都被模成祂兒子的模樣。祂怎樣實現這個目的呢?『所
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神在祂的創造和救贖裏的目的,就是要使基督在許多
得著榮耀的眾子中作長子。這件事所包含的意思,許多人也許還不大了解,我們要仔細
的來看一看。
約翰一章十四節告訴我們說,主耶穌是神的獨生子:『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
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祂是神的獨生子,這說出除祂之外,神
沒有別的兒子。祂在永遠裏就與父同在。但是聖經告訴我們,神不以基督留作獨生子為
滿意,神還要立祂作長子。一個獨生子怎樣纔能成為長子呢?這問題的答案很簡單:只
要父親再有一些兒子就行了。如果你只有一個兒子,他便是一個獨生子,但是後來你又
生了一些兒子,獨生子就自然成為長子了。
神在創造和救贖裏的目的,就是要得著許多兒子。祂需要我們,若沒有我們,祂便不滿
足。前些時,我去看卡亭喬治先生(Mr. George Cutting),他是那本著名的『救知樂
』作者。當我被帶到這位九十三歲老年的聖徒面前,他握著我的手,平靜,卻慎重的說
,『弟兄,你知道我不能沒有祂麼?你知道祂不能沒有我麼?』我雖然和他在一起有一
個多鐘頭之久,他的高齡與身體上的衰弱,使我們不能談論甚麼,但是那一次見面使我
一直難忘的,就是他重複的說到這兩個問題:『弟兄,你知道我不能沒有祂麼?你知道
祂不能沒有我麼?』
許多人讀浪子的故事,他們大多對於浪子所遭遇的艱難印象非常深刻;他們所思想的,
就是浪子所經過的苦況。但是要知道這些並不是這個比喻的要點。『我這個兒子,是…
失而又得的。』這纔是這故事的中心。問題不是兒子受了甚麼苦,乃是父親失去了甚麼
。這個作父親的纔是受苦者,纔是喪失者。一隻羊失去了,是誰的喪失呢?自然是牧羊
人的喪失。一塊錢失落了,是誰的喪失?是婦人的喪失。一個兒子喪失了,是誰的喪失
呢?是父親的喪失。這是路加十五章所給我們看見的。
主耶穌原是神的獨生子。因為祂是獨生子,所以祂沒有弟兄。而父差子來的目的,乃是
為著要使祂的獨生子,也成為長子,使祂的愛子有許多弟兄。整個道成肉身與十字架的
故事就是這件事;神最終所成全的目的,『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來二10,)
也就此應驗。
在羅馬八章二十九節裏面,我們看見『許多弟兄』;而在希伯來二章十節裏面,我們看
見『許多的兒子』。從主耶穌來說是許多弟兄,從父神來說是許多兒子。這兩個辭,根
據聖經的用法,都有成熟的意思。神所要得著的乃是完全長大的兒子。還不只這樣,神
不要祂的眾子住在一個穀倉裏,一個車房裏,或是田野裏;祂要他們住在祂的家裏;祂
要他們有分於祂的榮耀。這就是羅馬八章三十節所解釋的:『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
得榮耀。』兒子的名分-就是對於祂兒子的完滿表示-是神在許多兒子身上的目的。祂
怎能達到這個目的呢?是藉著稱他們為義,然後又叫他們得榮耀。祂在他們身上的對付
,都是為著這個目的。祂定規要有眾子,要有許多成熟並能負責的眾子,與祂同享榮耀
。祂要整個的天充滿了得著榮耀的眾子。這就是祂救贖的目的。
一粒麥子
但是神的獨生子怎能成為祂的長子呢?約翰十二章二十四節說明了那個方法:『我實實
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
來。』誰是那粒麥子呢?主耶穌就是。在整個宇宙裏,神只有一粒麥子;祂沒有第二粒
。神把祂的那一粒麥子放在地裏,死了,復活了,結果這惟一的麥子,就成為首生的麥
子,從那一粒麥子,又結出了許多粒麥子。
就著祂的神性來說,主耶穌仍然是惟一神的獨生子,但是另一面從復活直到永遠,祂也
是首生的,因為從那時開始,祂的生命也發現在許多弟兄的裏面。因為我們這些從聖靈
生的,就得以『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這並非由於我們,這完全是出於神
,是神把我們放在基督裏。我們『所受的乃是兒子的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聖
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八 15 ~ 16,原文。)主耶穌藉著道成肉
身與十字架,使這件事情成為可能。這使神為父的心得到了滿足,因為由於子的順服至
死,使父得到了許多兒子。
約翰一章與二十章在這一方面,是最寶貝的。約翰的福音一開始就告訴我們,耶穌是父
的獨生子。他福音的末了告訴我們,主耶穌從死裏復活之後,怎樣對抹大拉的馬利亞說
,『你往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
神,也是你們的神。』(約二十17。)主原先常常說『父』,或『我的父』。但是在祂
復活之後,祂又加上一句,『…也是你們的父。』這是長子,就是首生的在說話。由於
祂的死與復活,許多弟兄被帶進神的家裏。因此在同一節中,祂稱他們為『我的弟兄』
。這正是希伯來二章十一節所說的:『祂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
亞當所面臨的選擇
神在伊甸園裏種了許多樹,但是在『園子當中』-那就是在一個特別顯著的地方-祂種
了兩棵樹,一棵是生命樹,一棵是善惡知識樹。亞當在被造的時候是渾渾噩噩的;他既
不知道善,也不知道惡。試想一想,比方說,一個三十歲的成年人,他不知道是非,也
沒有能力分別善惡!你豈不要說,這樣一個人是沒有發育麼?亞當剛好就是這樣。神將
他帶到園裏,在實際上對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喫,只是善惡知識
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但是你要記得,在那一棵樹的附近,
另外有一棵樹,是稱為生命樹。』這兩棵樹有甚麼意義呢?我們可以這樣說,受造的亞
當在道德上是中性的-既非有罪,也非聖潔,他是無罪的-神將那兩棵樹放在那裏,讓
他自由選擇。他可以選擇生命樹,他也可以選擇善惡知識樹。
我們要知道,神雖然禁止亞當喫善惡知識樹的果子,善惡知識樹的本身並沒有錯。但是
若沒有那棵樹,亞當就無力替他自己決定道德問題。因為這種判斷是非的能力不在他裏
面,乃在神裏面。當亞當遇到任何問題的時候,他惟一的辦法就是將問題帶到耶和華神
那裏。因此,你看見在伊甸園裏的生命,乃是一個完全倚靠神的生命。所以這兩棵樹,
乃是象徵兩個極大的原則;牠們代表兩種生命,一種是神的,一種是人的。生命樹是神
自己,因為神就是生命。祂是生命的最高形態,祂也是生命的源頭與目的。果子是甚麼
呢?那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你不能喫樹,但是你能喫果子。就著神是神而論,沒有
一個人能接受祂,但是我們能接受主耶穌。果子是一棵樹上可以喫的部分,是可以接受
的部分。所以讓我恭敬的說-主耶穌就是神在可以接受的形態中。因為神在基督裏,我
們纔能彀接受祂。
如果亞當喫了生命樹的果子,他將要有分於神的生命,而成為神的一個兒子,因為他裏
面有了從神來的生命。這樣神的生命就要與人聯合,人類就一律有了神的生命,並且不
斷的倚靠神而活著。相反的,如果亞當喫了善惡知識樹的果子,他就要離開神,依照天
然的傾向,發展他自己的人性。當他在這一方面達到了高峰,他就要成為一個自足的人
,在他自己裏面有能力作獨立的判斷,但是他沒有從神來的生命。
所以這是放在他面前的一個選擇。如果他揀選聖靈的道路,順服的道路,他就能彀成為
神的一個兒子,倚靠神而活;相反的,他若揀選天然的道路,他就可以發展自己,成為
一個獨立的人,在神以外有所判斷與行動。人類的歷史就是他這揀選的結果。
亞當的選擇是十字架的理由
亞當揀選了善惡知識樹,因此就取得了獨立的立場。他這樣作,就成為一個充分發展的
人,(正如現在人類自己所以為的。)他可以支配一種智識,他可以自己決定一切;他
可以自己行止。從那時起,他似乎有了『智慧』,(創三6,)但是他的結果卻是死亡
,而不是生命。因為他的揀選牽連到與撒但同謀,以致落到神的審判之下。因此,他就
被禁止接近生命樹。
兩種不同方式的生命,曾經放在亞當的面前:一種是倚靠神的神聖生命,一種是獨立自
足的屬人生命。亞當揀選了後者,那就是罪。因為他這樣揀選,乃是與撒但聯合,起來
反抗神永遠的目的。他揀選了發展他人性的道路-他可能成為一個很好的人,甚至照著
他的標準,成為一個『完全』的人-但是卻是遠離神的。這樣揀選的結果乃是死亡,因
為他已經失去了達到神在他身上目的所必需的神聖生命,反而甘作仇敵的經紀人。因此
,在亞當裏,我們都成為罪人,都受撒但的轄制,都服在罪和死的律之下,都該受神的
忿怒。
從這一點,我們可以看見,主耶穌為甚麼必須死和復活。我們也可以看見,我們為甚麼
必須真正奉獻-那就是我們向罪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算自己是活的;
並且像從死裏復活的人那樣把自己獻給祂。我們大家必須被交給十字架的死,因為我們
裏面從天然來的乃是己的生命,是服在罪的律之下的,亞當棄絕了神的生命,而揀選了
己的生命;所以神不得不把在亞當裏的一切,集中在一起,並加以除滅。我們的『舊人
』已經被釘在十字架上。神已經把我們都放在基督,就是末後的亞當裏面,然後把祂釘
在十字架上;因此,凡屬亞當的一切,都已經除去了。
然後基督在一個新的形態裏復活;祂仍然有一個身體,但是祂是在靈裏,不再是在肉身
裏。『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林前十五45。)主耶穌現在有一個復活的身
體,一個屬靈的身體,一個榮耀的身體,因為祂不再在肉身中,所以現在祂能被眾人接
受。主耶穌說,『喫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約六57。)猶太人嫌惡這一個喫祂
肉與喝祂血的思想,當時他們自然不能接受祂,因為祂仍然在肉身裏。但是現在祂在靈
裏,每一個人都可以接受祂。我們由於分享祂復活的生命,就成為神的兒女。『凡接待
祂的,…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乃是從神生的。』(一12~13。)
神不是在外面改革我們的生命。神的思想不是把我們的生命帶到一個改良的階段,因為
那個生命根本是錯誤的。祂不能把在這樣錯誤生命裏的人帶到榮耀裏去。祂必須有一個
新人,一個由神重生的人。重生與稱義並行。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
生命有各種等級。人的生命是介乎低級的動物生命,與神的生命之間。我們無法跨越那
將我們與較高等級或更低等級隔開的鴻溝,並且我們與神生命之間的距離,遠較與低級
動物生命之間的距離為大。
在中國,有一天我去看一個基督教的領袖,他病在床上。我姑且稱他為王先生,(當然
這並不是他的真姓,)他很有學問,是一個哲學博士。他的道德為全中國所敬佩,他已
經從事基督教工作多年。但是他不相信有重生的需要;他僅僅宣講社會福音。
當我去看這一位王先生的時候,他的狗正好在他的床邊。我和他談了一些神的事情,以
及祂在我們裏面工作的性質之後,我就指著那隻狗說,牠叫甚麼名字?他告訴我說,牠
稱為法斗。跟著我又問他:『這是牠的名字呢,還是牠的姓?』他說,『那只是牠的名
字罷了。』『你說那只是牠的名字麼?那麼我能稱牠為王法斗麼?』他很重的回答說,
『當然不可以!』我說,『但是牠住在你的家裏呀,為甚麼你不稱牠為王法斗呢?』然
後我指著他的兩個女兒問他說,『你的女兒不是稱為王小姐麼?』『是的!』『那麼,
為甚麼我不能稱你的狗為王先生呢?』那位博士笑了。我繼續說,『你明白我的意思麼
?你的女兒是生在你的家中,她們姓你的姓,因為她們有你的生命。可能你這隻狗很聰
明,很聽話,實在是一隻名貴的狗;但是問題不在於牠是一隻好狗或壞狗,問題乃在於
:牠是一隻狗麼?牠之所以不彀資格作你家庭的一分子,完全是因為牠是一隻狗,並不
是因為牠是一隻壞狗。同樣的原則,可以應用在你與神的關係上。問題不在於你是一個
壞人或是好人,問題就在於:你是一個人麼?如果你生命的等級比較神生命的等級低,
你就不能屬於神的家。你一生傳道的目的,是要把壞人改變為好人;但是這樣的人,無
論好壞,都不能與神有生命上的關係。人惟一的盼望就是接受神的兒子,因為這樣作,
祂的生命在我們裏面,就使我們成為神的眾子。』那一天這位博士明白了這個真理,他
就從心裏接受了神的兒子,成為神家的一分子。
我們今天在基督裏所得著的,遠超過亞當所失去的。亞當只不過是一個發展的人。他停
留在那個等級裏,沒有得著神的生命。我們這些接受神兒子的人,不只得到了罪的赦免
,還得著神的生命,那就是伊甸園中那棵生命樹所代表的。我們藉著重生,得到了亞當
從來所沒有的;我們得到了他所錯過的。
都是出於一
神要眾子與基督在榮耀裏同為後嗣。那是祂的目的;但是祂怎能達到這目的呢?現在請
你看希伯來二章十至十一節:『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
榮耀裏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
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祂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
這裏說到兩方,那就是許多的兒子,和救他們的元帥;或者換一個說法,一方是使人成
聖的,一方是得以成聖的。但是神又說,這兩方都是出於一。主耶穌降世為人,祂的生
命是從神來的,我們的新生命也是從神而來的。祂是從聖靈生的,(太一20,)而我們
也是從聖靈生的,從神生的。(約三5,一13。)所以神說,我們都是出於一。長子與
眾子都是出於一個生命的源頭。你知道今天我們和神有同樣的生命麼?祂在地上所分給
我們的生命,就是祂在天上所有的生命。這是神給我們寶貴的恩賜。(羅六23。)因此
,我們能過一種聖潔的生活。這並不是說我們的生命已經改變了,乃是神已經將祂的生
命分賜給我們。
你有沒有注意到,當我們思念神永遠目的的時候,整個罪的問題如煙雲消散了?罪不再
有地位。罪隨著亞當而進入,當罪被對付了之後,我們就被帶到亞當原來的地位。但是
當我們再與神的目的發生關係-使我們得以恢復與生命樹接近-救贖就給了我們比亞當
所有的更多。牠使我們有分於神自己的生命。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第六章 長進的途徑-將自己獻給神
: 看過了以上的幾章,我們現在要來察看奉獻的真實性質。擺在我們面前的是羅馬六章的
: 後一半,從十二節起一直到末一節。六章十二至十三節說,『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
: 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
: 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在這兩節聖經裏面
: ,有動作的字是『獻』字,在十三節、十六節、和十九節裏,按原文共用了五次。
: 許多人,將這個『獻』字當作為奉獻的意義,而沒有仔細研究牠的內容。當然牠是有奉
: 獻的意義,但是卻不像我們平常所領會的那樣。這裏不是說到把我們的『舊人』,連同
: 他的本能與才智-天然的智慧、力量、與其他的秉賦-奉獻給我們的主,給祂使用。
: 一讀到十三節,這一點就立刻清楚了。要注意『像從死裏復活』這句話。保羅說,『要

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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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聖靈
我們已經說過,神永遠的目的,乃是祂在我們身上一切對付的動機與解釋。在我們再來
看羅馬書所說基督徒經歷的各種階段之前,我們必須再一次離開本題,以便於考慮,在
我們一切的經歷裏面,使我們的生命與服事成為有效,那不可缺少的力量。我所指的就
是聖靈的同在與職事。
我們在這裏仍然要用羅馬書兩段落裏面的兩節聖經作為起點。一處是五章五節:『因為
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另一處是八章九節:『人若沒有基督
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神在賜人恩典的事上從來不胡亂,也不任意。神雖然白白將恩典賜給所有的人,但是神
的恩典乃是在一個確定的根基上賜給大家的。不錯,神確實是『在基督裏,曾賜給我們
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但是我們若要在經歷裏取用那些在基督裏所賜給
我們的福氣,我們就必須知道,根據甚麼我們纔能取用牠們。
關於聖靈的恩典,從兩方面來看最有幫助,那就是聖靈的澆灌與聖靈的內住。我們現在
的目的,是要明白根據甚麼基礎,聖靈這雙重的恩賜纔成為我們的。我相信把祂的工作
分為外面的和裏面的彰顯是對的,當我們繼續往下看,我們會發覺這樣的區別是有幫助
的。並且當我們將牠們比較一下的時候,我們不得不作一個結論說,聖靈在我們裏面的
活動,更為寶貴。但是這並不是說,祂在我們外面的活動就不寶貴,因為凡神所賜給祂
兒女的恩賜都是好的。不幸,由於我們的權利太豐富了,我們很容易輕視牠們。舊約時
代的聖徒,他們沒有我們這樣有福,可是他們比我們更加欣賞聖靈澆灌的恩典。在他們
的日子裏,這個恩典只給少數蒙揀選的人-主要的是祭司、士師、君王、和先知-而今
天每一個神的兒女都可以獲得。試想一想!我們這些不足取的人,能彀得到聖靈降在我
們身上,像降在神的朋友摩西、和蒙愛的君王大衛、大能的先知以利亞身上一樣。因著
得到聖靈澆灌的恩典,使我們得以擠身在那些舊約時代蒙神所揀選的僕人之列。我們一
看出神這個恩賜的價值,並且認識了我們對於牠深切的需要,我們就立刻要問說,我怎
麼纔能得到聖靈的澆灌,讓祂以屬靈的恩賜來裝備我,使我有能力事奉呢?神根據甚麼
給我們聖靈呢?
聖靈的澆灌
首先讓我們讀行傳二章三十二至三十六節:
『這耶穌,神已經叫祂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32。)祂既被神的右手高舉,
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33。)大衛並沒有
升到天上,但自己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34,)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
腳凳。 」( 35。)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
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36。)』
讓我們暫時把三十四節和三十五節擺在一邊,先來思想三十三節和三十六節。因為前兩
節是引用詩篇一百一十篇裏面的話,實在是一句插句。如果我們先不顧那兩節,我們會
更明白彼得的講論。在三十三節裏面,彼得說到主耶穌被高舉在神的右邊,結果怎樣呢
?祂就『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接著怎麼樣呢?五旬節就來了!祂高舉的結果,就
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
那麼,聖靈首先賜給主耶穌,讓祂可以澆灌祂的子民,又是根據甚麼呢?那就是祂的被
高舉到天上。這一節聖經說得太清楚了,因為主耶穌被高舉,聖靈纔澆灌。聖靈的澆灌
與你我的功勞無關,牠只與主耶穌的功勞有關。在這裏完全不問我們是甚麼,只問祂是
甚麼。因為祂被榮耀了,所以聖靈就澆灌下來。
因為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我就得著罪的赦免;因為主耶穌從死裏復活,我就得著新的
生命;因為主耶穌被高舉在神的右邊,我就得著聖靈的澆灌。一切都因著祂,沒有一點
是因著我。罪的赦免不是根據人的功勞,乃是由於主的釘十字架;重生不是根據人的功
勞,乃是由於主的復活;聖靈的賜給不是根據人的功勞,乃是由於主的被高舉。所以聖
靈澆灌你我,不是為著證明我們是多麼偉大,不,乃是證明神兒子的偉大。
現在請看三十六節。裏面有兩個字我們需要特別注意,這兩個字就是『故此』。這兩個
字是怎麼用的呢?這兩個字並非放在一句話的前面,相反的,牠們乃是放在已經說過的
話後面。所以這兩個字的含意,常常是暗示我們,有些事情以前已經說過了。這個故此
的前面有甚麼事呢?與甚麼事有關呢?牠們與三十四節或三十五節都沒有關係,很明顯
的,是與三十三節有關係。彼得剛剛題到聖靈澆灌門徒們,他說,『將你們所看見所聽
見的,澆灌下來。』他又說,『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
這位耶穌,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彼得對他們所說的,實在就是:『你們親眼所
見,親耳所聽到的聖靈澆灌,就是證明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拿撒勒人耶穌,現在已經為
主為基督了。』聖靈在地上的澆灌,乃是證明天上所發生的事-拿撒勒人耶穌被高舉在
神的右邊。所以五旬節的目的,就是證明耶穌基督為主。
一個名叫約瑟的青年人,是他父親雅各所最愛的。有一天,雅各聽見一個消息,說約瑟
死了,他傷心了好幾年。但是約瑟並不在墳墓裏;他乃是在一個有榮耀有權勢的地位上
。雅各為他兒子的死悲哀了幾年以後,有一天忽然有人來告訴他說,約瑟還活著,並且
在埃及得居高位。起先雅各不相信。這麼好的一個消息實在不像是真的。別人對他說,
約瑟被高舉的事實在是真的。他怎樣纔相信的呢?他出去,看見約瑟從埃及打發來接他
的車輛,他就信了。
車輛在這裏代表甚麼呢?牠們在這裏當然是代表聖靈。祂不只是被打發來,作為神的兒
子已經在榮耀裏的證據,並且也是來接我們到榮耀裏去的。我們怎能知道那位將近在二
千年前,被惡人釘在十字架上的拿撒勒人耶穌,不是僅僅殉道而死,祂如今乃是在榮耀
裏父神的右邊呢?我們怎樣能確定的知道,祂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呢?我們能毫無疑
問的知道這件事,是因為祂的聖靈已經澆灌我們。阿利路亞!耶穌是主!耶穌是基督!
拿撒勒人耶穌是主是基督!
主耶穌的被高舉,乃是聖靈降下來的根據。主已經得了榮耀,而你卻沒有得到聖靈,這
是可能的麼?你的罪得了赦免是根據甚麼呢?因為你禱告懇切麼?或是因為你一遍又一
遍的勤讀聖經?還是因為你經常聚會呢?是因為你的功勞麼?不!一千個不!那麼你的
罪是根據甚麼得到了赦免呢?希伯來九章二十二節說,『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赦免的惟一根據就是流血;寶血既然已經流了,你的罪就已經得了赦免。
我們得著聖靈的賦與,和我們得著罪的赦免,原則上完全一樣。主已經被釘死,所以我
們的罪已經得了赦免;主已經得著榮耀,因此聖靈已經澆灌我們。神的兒子已經流了祂
的血,你的罪豈能未蒙赦免?這是可能的麼?絕對不能!那麼神的兒子已經被榮耀了,
你豈能沒有得著聖靈麼?那是可能的麼?絕對不!
有人要說,我同意這一切,但是我卻沒有這個經歷。如果我很清楚我甚麼也沒有,我能
自滿自足的坐下來說,我甚麼都有麼?不,我們絕不能以客觀的事實為滿足。我們也需
要主觀的經歷。但是要知道,我們若不倚靠神的事實,我們就不會有經歷。所以神的事
實乃是我們經歷的根據。
現在讓我們再回到稱義的問題。你是怎樣被稱為義的呢?你的被稱為義完全不是因著你
作了甚麼,乃是因著你接受了主已經為你作了一切的這個事實。你的得到聖靈,和你的
得稱為義,在方法上完全一樣,都不是因著你自己作了甚麼,乃是因著你相信主所已經
作成了的。
如果我們缺少這個經歷,我們就必須求神把聖靈的浸,就是被高舉的主所給教會的恩賜
,那永遠的事實啟示給我們。我們一旦看見了這一點,我們便會停止一切自己的努力,
而以讚美代替祈求了。我們所以不再為得著罪的赦免而努力,是因為神將主為世人所作
成的啟示給我們。同樣的原則,當神給我們啟示,使我們看見,主為教會所作成的,我
們就不會再為著得到聖靈的浸而自己努力。我們所以自己努力,自己工作,就是因為我
們沒有看見基督的工作。一旦我們看見了基督的工作,信心就從我們的心裏油然而生;
我們一相信,經歷就跟著而來。
若干時間之前,有一個青年人,他以前很反對福音,後來得救了。當他蒙恩不過五個禮
拜,他就去聽我在上海一連串的講道。最後的一天,我所說的就是聖靈的澆灌。他回家
之後,就懇切禱告說,『主阿,我實在需要聖靈的能力。你既然已經被榮耀了,為甚麼
不在現在就把你的聖靈澆灌我呢?』稍後他又改正他的禱告說,『主阿,我完全錯了。
主耶穌阿,我和你是終身的同伴,父已經應許我們兩件事-把榮耀給你,把聖靈給我;
你既然已經得了榮耀,如果我還沒有得到聖靈,這是無法想像的。哦主,我讚美你!你
已經得了榮耀,我也已經得著聖靈了。』從那一天起,他明顯的感覺聖靈的能力在他身
上。
祕訣仍是信心
我們的得蒙赦免與得著聖靈,問題都在於信心。我們一看見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我們就
知道我們的罪得了赦免;我們一看見主耶穌在寶座上,我們就知道聖靈已經澆灌我們。
我們得著聖靈的根據,並不是由於我們的禱告、禁食、與等候,乃是根據基督的被高舉
。那些注重等候開『等候聚會』的人,只會把我們帶錯了路,因為神的恩賜並不是僅僅
加惠於幾個特別受寵的人,乃是給所有的人。因為神把聖靈的恩賜給我們,一點也不是
根據我們的所是,乃是根據基督的所是。聖靈已經澆灌下來,為著證明祂的良善與偉大
,不是證明我們的良善與偉大。
基督已經釘了十字架,因此我們的罪蒙了赦免;基督已經被榮耀,所以我們就得著從上
面來的能力。這完全是由於祂。
比方說一個不信的人表示希望得救,你就對他解釋蒙恩的路,並且和他禱告。假如他這
樣禱告說,『主耶穌阿,我相信你已經為我死了,你能彀洗淨我一切的罪。我實在相信
你將來會赦免我。』你會相信這個人已經得救麼?不會。甚麼時候你纔確定的相信,他
實在已經重生了呢?當然不是當他禱告說,『主阿,我相信你將來會赦免我的罪。』而
是當他說,『主阿,我讚美你,你已經赦免了我的罪,你已經為我死了;因此我的罪已
經被洗淨。』當一個人的禱告從祈求轉變為讚美的時候,你就相信這一個人得救了。這
時候他不再祈求神來赦免他,而是讚美神已經赦免了他,因為羔羊的血已經流了。
同樣的,你可以為著聖靈祈求並等候多年,而從未經歷聖靈的能力;但是當你停止求神
將聖靈澆灌你,反而用相信的心來讚美祂說,聖靈已經澆灌,因為主耶穌已經得榮耀,
你會發覺你的問題就此解決了。讚美神!沒有一個神的孩子,需要經過力爭,甚或需要
等候,纔能得到聖靈。要記得,耶穌不是將要成為主;祂乃是已經為主為基督了,祂現
在就是主。因此我也不是將要得到聖靈;我乃是已經得到聖靈。這完全是一個信心問題
,而信心又是由啟示來的。當我們的眼睛被開啟,看見聖靈已經澆灌,因為耶穌已經被
榮耀,我們心裏的祈求就自然會轉變為讚美。
所有屬靈的福氣,神都是根據一個確定的基礎賜給我們的。神的恩典是白白賜給我們的
,但是在我們接受牠們之前,在我們這一面也必須履行一些條件,使我們能彀接受。有
一節聖經,很清楚的說到聖靈澆灌的條件,那就是行傳二章三十八至三十九節:『你們
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因為這應
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
這一節聖經說到四件事:悔改、受浸、得赦、聖靈。頭兩件是條件,後兩件是恩典。如
果我們要得著罪的赦免,我們該履行甚麼條件呢?照著聖經的話,只有兩個條件,就是
悔改與受浸。
第一個條件是悔改,牠的意思是心思的轉變。從前我以為犯罪是一件愉快的事,現在對
於這件事,我的思想已經改變了;從前我以為世界是一個吸引人的地方,現在我明白更
多了;從前我認為作基督徒是一件可憐的事,現在我的想法完全不同。有些事我從前以
為是最快樂的,現在我認為是卑鄙的;有些事我從前以為毫無價值的,現在我卻以為牠
們是最寶貴的。這就是心思的改變,也就是悔改。一個人如果不在他的心思上有這樣的
改變,他的生命就不能有真正的改變。
第二個條件是受浸。受浸是裏面的信心在外面的表示。當我在心裏真的相信,我已經與
基督一同死了,一同埋葬了,也一同復活了,我就要求受浸。藉此,我當眾宣告我私下
所信的。所以受浸是信心的行動。
神所指定赦免的條件有兩個-悔改與當眾表示信心。你悔改了麼?你當眾見證了你與你
的主已經聯結為一麼?那麼你已經得到罪的赦免與聖靈的恩賜麼?你說,你只得著了頭
一個恩典,第二個還沒有得著。但是,我的朋友,如果你履行了兩個條件,神就賜給你
兩個恩典!為甚麼你只要一個呢?對於第二個你怎麼辦呢?
比方說我走進一家書店,選擇了一部有上下兩冊的書,價錢是十個先令。我付了十個先
令,但是當我走出書店的時候,不小心把其中的一冊留在書店收款檯上。當我回到家裏
發覺了我的不小心,你想我應該怎樣作呢?我該立刻回到書店,取回那本我忘記拿的書
,我不應該想到為那本書再付多少錢。我只要向書店老闆解釋,我已經付清兩冊書的錢
,請他將第二冊給我;我不必再付錢,就可以愉快的挾著那本書回來。如果在同樣的情
況之下,你會不這樣作麼?
但是你正好是在這種情形之下。如果你已經履行了條件,你應該得到的恩賜是兩個,不
是一個。你已經拿到一個;現在為甚麼不立刻來拿第二個呢?快對主說,『主阿,我已
經履行了你賜給罪的赦免和聖靈恩賜的條件,但是因為我的愚昧,我只要了前者。現在
我回來向你要聖靈的恩賜,我為這件事情讚美你。』
經歷的不同
也許你要問說,『我怎樣知道聖靈降在我的身上呢?』我無法說出你怎樣知道,但是你
會知道。聖經沒有告訴我們,門徒們在五旬節的時候,他們個人的感覺和情緒。我們無
法確定知道他們當時的感覺,但是我們能知道,他們的感覺與行動,有一點異乎尋常,
因為看見他們的人說,他們是被新酒灌滿了。當聖靈降在神的兒女們身上的時候,他們
身上總有一些光景是世人所不懂得的。雖然那不過是一種無法抗拒的神同在的感覺,但
也常隨帶著一種不可思議的超然能力。我們不能,也不該定規說,聖靈澆灌必定有甚麼
種外面的表現,但是有一件事情是確定的,每一個受到聖靈澆灌的人,都會知道聖靈已
經澆灌在他們身上
當五旬節的時候,聖靈降在門徒們的身上,他們的行動很特別。彼得引用神的話對看見
的人解釋說,『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神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
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豫言;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作異夢。」』(徒
二16~17。)那麼彼得那一天說了豫言麼?我們很難說,那一天彼得有約珥所說的豫言
。那一百二十個人說了豫言,或看見了異象麼?聖經沒有告訴我們。他們作了異夢麼?
他們怎能作夢呢?他們豈不是都非常的清醒麼?那麼彼得引用一句與事實不大符合的話
,是甚麼意思呢?彼得所引用的是約珥的話,(珥二28~29,)說到說豫言、作異夢、
見異象,是隨著聖靈澆灌而來的,但是這些證據,明顯的在五旬節那一天,都沒有看見。
另一方面,約珥豫言聖靈澆灌時的光景,並沒有一句話說到『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
風吹過』,也沒有說到『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但是這一切在那一天都出現在那一
間小樓上。(徒二2~3。)你在那裏能找出約珥說到他們要說方言呢?然而門徒們在五
旬節那一天卻說了。
那麼彼得引約珥的話是甚麼意思呢?試想一想,他引用神的話,要證明五旬節的經歷,
就是約珥所說的聖靈澆灌,然而約珥所說的那些證據,在五旬節那一天一樣也沒有出現
!約珥書上所說的,門徒們沒有;門徒們有的,約珥書上沒有說。彼得所引用的聖經,
似乎是反駁他的論點,而不是證明他的論點。這個奧祕怎麼解釋呢?
請我們記得,那一天,彼得是在聖靈的管理之下說話。使徒行傳的記載是出於聖靈的感
動,沒有一句話是隨便寫的,沒有一點不相合的地方,裏面完全是和諧的。我們要注意
,彼得並沒有說,『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正應驗了先知約珥的話。』他乃是說,『這
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徒二16。)這不是一件應驗的事,這只是一種同樣事情的經
歷。『這正是』的意思,就是說出:『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正是所豫言的同樣的事情
。』如果這是一件應驗的事,那麼每一個經歷都必須應驗,必須有說豫言的,有作異夢
的,有見異象的;但是彼得說『這正是』,那不是一件事重複另一件事的問題,只不過
是一件事與另一件事屬於同一類的問題。在這一點上,聖靈藉著彼得,著重的說明了經
歷的不同。外面的表現可以有許多,也可以不同,並且我們不得不承認,牠們有時是我
們所未見過的;但是聖靈只有一位,而祂乃是主。(參林前十二4~6。)
叼雷(R. A. Torrey)作了幾年牧師之後,聖靈降在他的身上,他的情形是怎樣呢?讓
我們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明罷:
『我還記得我跪著禱告的那個地點…那是非常安靜的一段時間,我從未經歷過那麼安靜
的時間…然後神就對我說,(不是用聽得見的聲音,祂乃是在我的心裏對我說,)「這
是你的。現在你去傳揚罷。」祂在約壹五章十四至十五節裏面曾對我說了話;但是當時
我對於聖經,還不像現在這樣明白,神憐憫我的無知,就直接對我的心說話…我就去傳
揚,從那一天直到現在,我成為一個新的執事…這個經歷之後(我記不起有多少時候了
,)有一天,我正坐在我的房間…忽然…我發覺我自己大聲喊叫起來,(我自小從不大
聲喊叫,我的性情也不喜歡大聲喊叫,但是那一天我像大聲喊叫的衛理會教友那樣大聲
喊叫起來,)「榮耀歸與神,榮耀歸與神,榮耀歸與神,」我竟不能停止…但是這個並
非是我受聖靈的浸的時候,因為當我根據神的話,用簡單的信接受祂的時候,我就受了
聖靈的浸。』(叼雷著『聖靈是誰,祂作甚麼』一九八至一九九頁。)
在叼雷身上,聖靈澆灌時外面所顯出來的,與約珥或彼得所說的並不相同,但是『這正
是先知約珥所說的』。雖然牠們不是一模一樣的,卻是同樣的。
當聖靈降在慕迪(D. L. Moody)身上的時候,他又是怎樣感覺的?他作了甚麼呢?
『我常常求神用祂的聖靈充滿我。有一天,在紐約市-哦,那是何等可記念的一天阿!
我無法描寫,我也很少題到牠;因為牠太過神聖。保羅有一個經歷,他十四年之後纔說
牠。我只能說,神將祂自己啟示給我,使我經歷祂的愛,甚至我不得不求祂停住祂的手
。此後我再去傳道。我的講章並沒有不同;我並沒有說出甚麼新的真理;但是成百的人
悔改信主。即使你把全世界給我,我也不願意回復到沒有那有福經歷之前的光景。 與
這有福的經歷相比,全世界不過是天平上的一粒小灰塵。 』(慕迪的兒子W. R. Moody
所著『慕迪的生平』一四九頁。)
慕迪在經歷時外面所顯出來的,與約珥所說的,或彼得所說的,或叼雷所說的,都不相
同。但是誰會懷疑慕迪的經歷,不是門徒們在五旬節那一天所有的那個經歷呢?他們的
經歷在外面的顯出上雖然不同,但是在本質上卻是一個。
當聖靈的能力降在偉大的斐尼(Charles Finney)身上的時候,他的經歷怎樣呢?
『在我受到聖靈能力的浸以前,我從未想過這事,我的心裏也從來沒有這種思想,以為
我能經歷這樣的事;我也記不起曾聽見過甚麼人說起這件事。當聖靈降在我的身上,祂
好像透過我的身體和我的靈魂,言語不能表達那澆灌在我心裏的奇愛,我因著喜樂和愛
,大聲的哭。』(斐尼自傳第二章。)
斐尼的經歷並不是五旬節的複本,也不是叼雷經歷的複本,也不是慕迪經歷的複本;但
是他的經歷當然就是五旬節那一天的經歷。
當聖靈澆灌在神兒女的身上,他們的經歷往往是很不相同的。有些人看見新的異象,有
些人在領人歸主上得著了一種新的釋放,有些人在傳講神的話時有大能力,有些人充滿
了屬天的喜樂,和滿溢出來的讚美。無論是那一種光景,他們所經歷的都就是那一個五
旬節的經歷。讓我們讚美神,因為每一個新的經歷,都與基督的被高舉有關,我們可以
實實在在的說,『這個』就是『那個』的證據。神對祂眾兒女的對付並不是一成不變的
。因此,我們千萬不要由於我們的偏見和成見,就替聖靈在我們自己身上或在別人身上
的工作,造一個不漏水的隔室。這個原則同樣該應用在那些需要有特別的表現,(就如
說方言等,)作為聖靈降在他們身上的證據的人,和那些否認有任何表現的人。我們必
須讓神照著祂的旨意自由行事,並在祂的工作中隨祂所喜悅給任何的證據。祂是主,我
們無權替祂定規一切。
讓我們為著耶穌已經在寶座上歡喜快樂,也讓我們讚美祂,因為祂已經被榮耀,所以聖
靈已經澆灌了我們。當我們用簡單的信心,接受這神聖的事實,我們就能在我們的經歷
中確定的知道,也能確信並大膽的宣告說-『這正是!』
聖靈的內住
現在我們要說到聖靈工作的第二方面,那就是聖靈的內住。當我們看到羅馬八章的時候
,我們將要更多的說到這一點,因為羅馬八章的主題,就是聖靈的內住。就如八章九節
說,『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十一節又說,『然而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
若住在你們心裏…。』
對於聖靈的內住,正如聖靈的澆灌一樣,如果我們要在經歷中,知道聖靈住在我們裏面
的這一個事實,我們第一個需要就是神的啟示。當我們客觀的看見基督為主-那就是祂
被高舉到天上的寶座-我們就要經歷聖靈降在我們身上的能力;當我們主觀的看見基督
為主-那就是祂在我們生命裏,成為有效的統治者-我們就要認識聖靈在我們裏面的能
力。
保羅鑑於哥林多基督徒的不屬靈,他就將聖靈內住的啟示,給他們作為救治。我們要知
道,在哥林多的基督徒已經懷著成見,他們注意聖靈澆灌時那些看得見的徵象,並且高
抬說方言和行神蹟,但是在他們的生活中卻充滿了矛盾,以致羞辱主的名。他們顯然已
經得到聖靈,但是在屬靈方面,他們仍然是嬰孩,沒有成熟。神給哥林多教會的救治,
也正是祂對於同病的今日教會的救治。
保羅寫信給他們說, 『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 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頭麼?』(林前三16
。)對在以弗所的聖徒,保羅為他們禱告,求神照明他們心中的眼睛,使他們知道。(
弗一18。)知道神聖的事實,不只是當日基督徒的需要,也正是今日基督徒的需要。我
們心中的眼睛需要被照明,好讓我們知道,神自己藉著聖靈已經住在我們的裏面。神在
聖靈裏與我們同在,基督也在聖靈裏與我們同在。因此,如果聖靈住在我們裏面,就父
與子也住在我們裏面。這並不僅僅是理論或教訓,乃是一個有福的實際。也許我們已經
知道,聖靈的確是在我們的裏面,但是我們是否已經知道,在我們裏面的聖靈,乃是一
位成位的聖靈呢?我們是否知道,裏面有了聖靈,就是有了那一位活神呢?
在許多基督徒身上,聖靈似乎不很實際。他們以為祂不過是一種影響-無疑的,是一種
使人傾向善的影響,但是只不過是這樣的一種影響罷了。在他們的思想裏,以為在他們
裏面的良心與聖靈,多多少少是一些相同的東西,當他們作惡的時候,就指責他們,並
且告訴他們怎樣作好。哥林多基督徒的難處,並不是因為他們缺少內住的聖靈,乃是因
為他們不知道祂的同在。他們不知道那一位至大的神,已經住在他們的裏面。所以保羅
寫信給他們說,『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頭麼?』是的,這正是對於
他們不屬靈的一種救治-使他們知道是誰住在他們的裏面。
寶貝在瓦器裏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知道在你裏面的聖靈就是神麼?巴不得我們的眼睛被開啟,看見神
的恩典是這樣的大!巴不得我們能知道,藏在我們裏面的富源是如此無限的巨大!那一
位住在我裏面的,不僅僅是一種影響,乃是成位的一位;祂就是神!那無限的神,竟然
住在我的裏面!當我想到這一個,我就要喜樂得高聲喊叫起來!我感覺沒有話語能彀說
清楚,發現這件事,就是看見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乃是成位的聖靈,這是何等的福氣
!我只能重複的說,『祂是有位格的!』『祂是有位格的!』哦,朋友,我樂意向你重
複一百次-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是有位格的。我不過是一個瓦器,但是在這個瓦器裏,
卻裝著無價的寶貝,就是榮耀的神。
如果神兒女們的眼睛都蒙開啟,看見那藏在他們裏面的寶貝是這麼大,他們就不再有懼
怕和擔憂了。你知道在你裏面的富源是彀應付你所遇見任何環境的需要麼?你知道你有
足彀的能力,把你居住的城市都挪動麼?你知道你有足彀的能力,搖動這個宇宙麼?哦
,讓我用最虔誠的話再告訴你:你這蒙神的靈重生的人-你的裏面裝著神!
如果神的兒女知道,藏在他們裏面寶貝之大,他們就不會再輕率了。如果你的口袋裏只
有十個先令,你走在街上的時候會很輕快,你可以一面走一面輕鬆的說著話,同時又揮
動你的手杖。就是你不慎失掉了你的錢,也不大要緊,因為沒有甚麼大不了的關係。但
是如果你身上帶著一千磅,情形就大大的不同了,你的整個態度也就不同了。你的心裏
雖然很喜歡,你在街上卻不隨便,你會不時放慢腳步,將手伸進口袋,輕輕的用手指去
摸摸你的財寶,然後又一本正經的快樂著繼續向前走。
在舊約時代,在以色列的營中,有千百個帳幕,其中有一個與其他的很不相同。在普通
的帳幕裏,你可以喜歡怎樣便怎樣-進食或禁食,工作或休息,快樂或嚴肅,嚷鬧或安
靜。但是對於那一個帳幕你必須恭敬並敬畏。在普通的帳幕裏,你可以出出入入,隨便
說話,大聲歡笑,但是當你一走近那個特別的帳幕,你自然就安安靜靜的行走;當你站
在牠的前面,你會莊嚴並肅靜的低下頭。沒有人摸牠而不受刑罰。如果人或牲畜敢去摸
牠,就必定死。為甚麼那個帳幕這麼特別呢?因為牠是活神的殿。帳幕的本身並沒有甚
麼特別,因為牠的外面也是用很普通的材料,但是至大的神選擇了牠作為祂的居所。
你知道當你信主的時候發生了一件甚麼事麼?神進入了你的心,使牠成為祂的殿。在舊
約時代,神住在石頭造的殿裏;今天祂住在活的信徒所建造成的殿裏。當我們真的看見
,神已經以我們的心作為祂的住處,就我們的一生,將要何等的敬虔呢!當我們知道我
們是神的殿,神的靈是住在我們裏面,一切的輕浮、淺薄和自滿,就都將終止。你是否
真知道,無論你到那裏去,你都帶著聖靈同去?你不只帶著你的聖經,或者帶著關於神
的許多好教訓,你還帶著神自己。
在許多基督徒身上,雖然聖靈實在是住在他們的裏面,但是他們沒有經歷到聖靈的能力
,原因就在他們缺乏敬虔,而他們所以缺乏敬虔,又是因為他們的眼睛沒有被開啟,看
見那成位聖靈同在的事實。事實的確已經在他們裏面,但是他們卻沒有看見。為甚麼有
一些基督徒,過著得勝的生活,而另有一些基督徒,卻不斷的過著失敗的生活呢?他們
的不同,不是由於聖靈的同在與否,(因為聖靈是住在每一個神兒女的裏面,)卻是由
於有一些基督徒認識了祂是住在他們的裏面,而有一些卻不認識。一個人若得著聖靈內
住這事實的真正啟示,他基督徒的生活將有何等的改變!
基督的絕對主權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
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19~
20。)
這二節聖經現在把我們又向前帶了一步,因為我們發現了我們是神的居所這個事實之後
,接著我們就必定把自己完全降服於神。當我們一看見我們是神的殿,我們就要立刻承
認,我們不再是我們自己的人。所以奉獻是隨著啟示而來的。得勝的基督徒與失敗的基
督徒的不同,並不在於有些有聖靈,有些沒有;乃是在於有些知道聖靈住在他們裏面,
而有些不知道。結果,那些知道的就承認神在他們生命中的主權,而那些不知道的,他
們仍是他們自己的主。
啟示是達到聖潔的第一步,而奉獻是第二步。在我們的一生中,總得有一天,我們放棄
自己的一切權利,把絕對的主權交給耶穌基督,這一天必須像我們得救的那一天那麼確
定。可能神會興起一些實際的問題,來考驗我們奉獻的真實性,但是不管神是不是這樣
作,我們總得有一天,把我們的一切毫無留的-我們的自己、我們的家庭、我們的財產
、我們的事業、我們的時間,都交給祂。我們的一切所有和所是都成為祂的,從今以後
完全由祂來支配。從那一天起,我們不再是我們的主人,我們只不過是一個管家而已。
耶穌基督的主權,若還沒有在我們的裏面成為一件確定的事實,聖靈在我們裏面就無法
作真正有效的工作。我們若不將我們的生命完全交給祂,由祂來管治,祂就不能有效的
引導我們的生活。如果我們不讓祂在我們的裏面,有一個絕對的主權,祂雖然還可以住
在我們裏面,但是祂卻不能顯出祂的大能,因為聖靈的能力受了攔阻。
你是為主而活呢,還是為你自己?也許這個問題太廣泛了,讓我問得更切實一點。神有
沒有向你要一些東西而你不願意給祂呢?你和神之間有甚麼爭執之點麼?如果你和神的
爭執不解決,不讓聖靈有充分的主權,祂就不能在你裏面,再生基督的生命。
有一位美國朋友,現在已經到主那裏去了,我們姑且稱他作保羅。他從小就懷著一個希
望,有一天他能彀稱為保羅博士。當他還是一個很小的孩子的時候,他開始夢想,有一
天他會進大學,他想像著開始讀碩士學位,然後讀博士學位。最後那快樂的日子就會來
臨,所有的人會稱他為保羅博士。
後來主救了他,並且差遣他去傳道,不久他就成為一個大教會的牧師。那時,他已經有
了他的學位,並且正在讀博士學位。雖然他的學業很有進步,牧師也作得很成功,但是
他卻很不滿足。他是一個基督徒,但是他的生命卻不像基督徒。他裏面有聖靈,但是他
卻沒有享受到聖靈的同在,或聖靈的能力。他對他自己說,『我是一個傳福音的人,是
一個教會的牧師,我告訴信徒說,你們應該愛慕神的話,而我自己卻並不真正的愛慕牠
。我勸他們禱告,而我自己卻不大喜歡禱告。我告訴他們要過聖潔的生活,但是我的生
活卻並不聖潔。我警告他們不要愛世界,但是我的心裏卻仍然很愛牠,雖然我在外表上
避開牠。』他為此非常憂傷,他求主使他知道住在他裏面聖靈的能力。但是他雖然禱告
了幾個月,仍然沒有得到答應。於是他就禁食,求主指出,在他生活裏面,到底有甚麼
攔阻的東西。很快的他得到主的回答。主說,『我渴望你能知道我聖靈的能力,但是你
的心卻放在我所不願意你有的東西上。你已經把一切都給我了,但是還有一件,你仍留
下給你自己-就是你的博士學位。』也許對於你我,人無論稱我們為保羅先生或保羅博
士,你我都不在意,但是對於他,那個稱呼卻是他的生命。他從小就作夢,想著有一天
能成為博士,他的整個青年時期,就是為著這件事盡力。現在他所最誇耀的東西,差不
多就要到手,只要再過短短的兩個月,他就要成為博士了。
因此,他就這樣對神講理,說,『如果我成為一個哲學博士,會對我有甚麼害處麼?有
一個保羅博士傳福音,豈不是比一個保羅先生傳福音,更能榮耀你的名麼?』但是神並
沒有改變祂的心意,保羅先生那麼充足的理由,未能改變神對他所說的話。每一次他為
這件事禱告,他都得到同樣的回答。當他和神講理失敗了之後,他就和神談條件。只要
神答應他去得他的博士學位,他就願意到這裏或到那裏,作這事或作那事。但是神仍然
不改變祂的心意。同時保羅先生卻越過越渴慕認識聖靈的豐滿。這種情形一直繼續到他
大考前兩天。
那一天是禮拜六,保羅先生坐下來準備第二天的講章,但是他研究來研究去,卻找不出
他要講的信息。現在他面臨一生的雄心將要實現的關頭,而神卻很清楚的告訴他,他必
須選擇那因博士學位來的影響能力,或是神影響他生命的能力。就在那一天晚上,他屈
服了。他跪著對主說,『主阿,我願意一生只作一個平淡的保羅先生,但是我要知道聖
靈在我生命中的能力。』
於是他起來寫一封信給主考的人,請求不參加禮拜一的考試,並且說明他的理由。然後
他就快樂的睡了,並沒有感覺到有甚麼特別的經歷。第二天早上,他對與會的會眾說,
這是他六年來第一次沒有講章可以傳講,他告訴他們為甚麼會這樣。神祝福他那一天的
見證,遠超過他已往任何一次準備好的講章。從那個時候起,神在一個完全新的方式裏
祝福他,並得著他。
從那一天起,他知道與世界分別,不僅僅是在外表的事物上,乃是在裏面有更深的實際
。以後在他每天的經歷中,他經歷了聖靈的同在和聖靈能力的福氣。
神一直等候著要解決我們與祂之間的一切爭執。在保羅先生身上,所爭執的問題是他的
博士學位,在我們身上的問題也許完全不同。我們對於把自己絕對降服給主的關鍵,通
常都繫於某一件特別的東西,而神就要那一件東西。祂所以一定要得著那一件東西,因
為祂必須得著我們的一切。當我讀到一個偉大的國家袖領所寫的自傳,我深深的受了感
動。他說,『為我自己我甚麼都不要;我要甚麼都為我的國家。』如果一個人甘願讓他
的國家得著一切,而他自己甚麼也不要,難道我們還不能對神說,『主阿,為我自己我
甚麼也不要,我要一切都為著你;我願意你所願意的,凡在你旨意以外的,我甚麼也不
要』麼?我們若不自取奴僕的地位,祂就不能在我們身上作主。祂不是呼召我們來為祂
作甚麼,祂是要我們降服祂的旨意。請問你是否願意,作任何祂所願意你作的事?
我另有一個朋友,像我的朋友保羅先生一樣,也與主有爭執。在他信主之前,他有一個
愛人,他得救之後,立即想要把他所愛的人帶到主面前,但是她對於屬靈的事完全沒有
興趣。主很清楚的告訴他,他與那個女子的關係必須斷絕。但是因為他非常愛她,所以
他就避開這個問題,繼續著事奉主,為祂去拯救靈魂。漸漸的他感覺到對聖潔的需要,
這個感覺使他步入黑暗的日子。他向神求聖靈的充滿,好讓他有能力過一種聖潔的生活
,但是主好像一直不理他的祈求。
有一天早上,他到另一個城市去傳道,他所講的是詩篇七十三篇二十五節:『除你以外
,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他回家後,去參加一個禱
告聚會,有一位姊妹讀了一段聖經,所讀的正好就是詩篇七十三篇二十五節。這位姊妹
並不知道他剛剛讀過這一節聖經,讀完聖經以後,接著她又問說,我們能真的說,『在
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麼?她那句話帶著能力,正好擊中了他的心。他自己承認,他
實在還不能從心裏說,在天上或地上,除了主以外,沒有所愛慕的。至此他就看出,他
的每一件事,都繫於他之是否願意放棄他所愛的女子。
在有的人身上,對於這樣的事也許不會看得很嚴重,但是對於他,這件事太嚴重了。所
以他對主講理說,『主阿,如果你允許我和她結婚,我願意到西藏去為你工作。』但是
主好像不關心他到西藏去的事,只關心他和那個女子的關係。不管他怎樣講理,絲毫未
能改變主所著重的點。這樣的爭執繼續了幾個月之久,當他再為著聖靈的充滿懇求主的
時候,主仍然指著這一件事。但是那一天主得勝了,那個青年人仰著臉對主說,『主阿
,現在我能彀從心裏說,「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
愛慕的。」』那一天就成了他新生命的開始。
一個蒙了赦免的罪人,與一個普通的罪人,完全不同;同樣,一個將自己奉獻給主的基
督徒,與一個普通的基督徒也完全不同。願主在對於祂掌權的問題上,把我們都帶到一
個確定的地位上。如果我們真肯完全順服祂,當我們為著經歷內住聖靈的能力,求主的
時候,我們都不必等候特別的感覺,或超然的表現,只要單純的仰望祂,讚美祂,事情
已經發生了。我們可以確信的感謝祂,神的榮耀已經充滿了祂的殿。『豈不知你們是神
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頭麼?』『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神
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第七章 永遠的目的
: 我們曾說過,如果我們要過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就必須有啟示,有信心。此外還要奉獻
: 。但是除非我們知道神心意中的目的,我們就難以明白,為甚麼必須有這些步驟,纔能
: 引我們達到那目的。因此,在我們進一步來看裏面的經歷問題之先,讓我們首先來看擺
: 在我們面前神偉大的目標。
: 神創造的目的是甚麼?祂救贖的目的又是甚麼?我們可以從羅馬書頭一部分的兩個段落
: 中,各用一句話來總括的說明牠們。那就是:『神的榮耀』,(三23,)與『神兒女…
: 的榮耀』。(八21。)
: 羅馬三章二十三節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神對於人的目的原是
: 榮耀,但是罪使人失去了神的榮耀,以致阻撓了神的目的。當我們一想到罪,我們就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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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羅馬第七章的意義與價值
我們現在要回到羅馬書。當我們看到六章末了的時候,我們曾暫時中止,因為要先看兩
個有關的題目,一個是神永遠的目的,那是我們與神同行的動機與目的,另一個是聖靈
,祂供應我們達到那個目的所需要的能力和智慧。現在我們要來看羅馬七章。許多人覺
得這一章差不多是多餘的。如果基督徒真的看見整個舊造已經被基督的十字架剪除了,
又藉著祂的復活,引進了一個完全新的創造,那麼這一章可能是多餘的。如果我們真的
『知道』這一件事,又根據這一件事來『計算』,並且以這件事為基礎,『將我們自己
奉獻給神,』也許我們就不需要羅馬七章。
有些人覺得七章放錯了地方。他們以為該把牠放在五章與六章之間。因為到了六章之後
,一切是這麼完善,這麼平坦,怎麼又有失敗的哀聲:『我真是苦阿!』能有這種虎頭
蛇尾的事麼?因此就有人說,這裏所說的,是保羅重生以前的經歷。我們必須承認,他
在這一章裏面所描寫的,有一些並不是基督徒的經歷,然而在許多基督徒身上,卻還是
有這樣的經歷。那麼這一章的教訓是甚麼呢?
我們知道,羅馬六章所對付的問題是向罪自由,而七章所對付的問題是向律法自由。保
羅在六章裏面告訴我們,怎樣可以脫離罪,我們就下一個結論說,這就是我們所需要的
一切。現在七章又教訓我們說,單是脫離罪還不彀,我們還必須知道如何脫離律法。如
果我們還沒有全然脫離律法的轄制,我們就絕不能全然脫離罪。那麼脫離罪和脫離律法
有甚麼不同呢?我們都知道前者的價值,為甚麼還需要後者呢?我們要明白脫離律法的
需要,首先必須明白甚麼是律法,和律法的作用是甚麼。
肉體與人的軟弱
羅馬七章教訓我們一個新的功課。保羅說,我是『屬肉體的』。(5。)又說,『我是
屬乎肉體的,』(14,)並且『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18。)這
已經超過罪的問題,因為這也與討神喜悅的事有關。我們在這裏所對付的,不是形形式
式的罪,乃是屬肉體的人。後者包括著前者,不過後者比前者更進了一步,因為牠帶我
們發現,在肉體的範圍裏,我們也是一無能力,並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
。(八8。)怎麼發現這件事的呢?這就需要律法的幫助。
現在讓我們先退回來,試著說說許多人的經歷。有的基督徒雖然真得救了,但是卻仍受
到罪的纏累。這並不是說,他一直在罪的權勢之下過生活,乃是說,因為某一些罪繼續
困擾著他,以致他一再的犯著那些罪。有一天,他聽見了完全的福音:主耶穌的死不只
是為著洗淨我們的罪,並且當祂死的時候,祂還把我們這些罪人,包括在祂的死裏面,
所以祂的死不只對付了我們的罪,也對付了我們自己。他的眼睛明亮了,他知道他已經
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隨著這個啟示就有兩件事:第一,他算他已經與主同死同復活。第
二,他認識了主在他身上的主權,他就像從死裏復活的人,把自己獻給神。他知道他不
再屬於自己。這是美麗的基督徒生活的開始,充滿了對於主的讚美。
然後他就開始這樣思想:『我已經與基督同死同復活,我已經把自己永遠獻給祂;祂既
替我作了這麼多,我現在也必須替祂作一點事。我要行祂的旨意,使祂喜歡。』所以他
奉獻了之後,就尋找神的旨意,準備來順服祂。出乎他意料之外的,他有了新的發現。
原來他以為能彀遵行神的旨意,也愛神的旨意,但逐漸的他發覺自己常常不喜歡神的旨
意。有時候,他甚至很明顯的不願意照著神的旨意作,就是當他試著要去作的時候,也
發覺他不能作。然後他就開始懷疑他的經歷。他自問說,『我真知道了麼?是的!我真
照著計算了麼?是的!我的確將自己獻給祂了麼?是的!我是否又將我的奉獻收回來了
?沒有!那麼,現在的光景是怎麼一回事呢?』當這個人越是想要遵行神的旨意,他就
越失敗。最後他得到一個結論說,他從來沒有真正愛過神的旨意,所以他就求神將遵行
祂旨意的願望和能力賜給他。他承認他的不順服,並且應承以後不再不順服。但是他剛
禱告完,還沒有站起來,他已經又失敗了;他還沒有達到得勝,卻已經感覺失敗了。然
後他又對自己說,『也許我最後的決定不彀確定。這一次我要作一個絕對確定的決定。
』所以他就用盡他意志的力量去作,但結果卻失敗得更厲害。最後他從心裏響應保羅的
話:『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
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
羅七18~19。)
律法的用意
有許多基督徒,忽然進入了羅馬七章的經歷,他們不知道為甚麼要有這經歷。他們以為
,羅馬六章的經歷已經很彀了。當他們明白了羅馬六章,就以為此後再不會有失敗的問
題,然後使他們大為驚訝的,他們竟忽然發現他們是在羅馬七章的裏面。這究竟怎麼解
釋呢?
首先我們必須清楚,羅馬六章裏面所說的與基督同死,是絕對能應付我們一切的需要。
只是對於那個死的解釋,和那個死所帶來的一切,六章還說得不完全。我們對於七章所
說的真理,仍然不明白。羅馬七章就是用來給我們解釋,羅馬六章十四節的話:『罪必
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難處就在我們還不知道脫離
律法。那麼,律法的意義是甚麼呢?
恩典的意義是神為我們作,而律法的意義乃是我們為神作。神對於我們有些聖潔和公義
的要求,那就是律法。如果律法是神要我們履行一些事,那麼脫離律法,就是祂不再向
我們要求,祂自己卻供應了祂所要求的。律法是說,神要我們為祂作一些事;脫離律法
是說,祂不要我作,在恩典裏,祂自己作了。我(這裏的我,是七章十四節屬肉體的人
)不需要為神作甚麼:這就是脫離律法。羅馬七章裏面的難處,就是肉體的人,要想為
神作一些事。每當你要這樣設法討神的喜歡,你就把自己放在律法之下,於是你就開始
了羅馬七章的經歷。
當我們要明白脫離律法的意義的時候,我們必須先清楚,羅馬七章的經歷,其錯不在律
法。保羅說,『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12。)律法並沒有
錯處,錯乃是在我們身上。律法的要求是公義的,可是被律法所要求的那個人,卻不是
公義的。難處不在於律法的要求不公正,乃在於我不能應付那些要求。這就如政府要我
繳納一百鎊的稅,這可能是對的,但是如果我只有十個先令,卻想用這去完稅,我就完
全錯了。
我是一個已經賣給罪的人。(14。)罪在我身上有主權。當你不要求我作甚麼的時候,
我好像是一個相當好的人。但是當你一要求我作一些事,我的罪就顯出來了。
如果你有一個笨手笨腳的僕人,當他靜坐著不動,甚麼也不作的時候,他的笨手笨腳還
不會顯出來。如果他一天到晚甚麼也不作,他對你固然毫無用處,起碼不至惹出甚麼麻
煩。但是如果你對他說,『來罷,不要把時間閒掉了,起來作點事罷,』那麼麻煩立刻
就開始了。他一起來就把椅子碰倒,再走幾步又被踏腳凳絆了一跤,剛拿起一些貴重的
碗碟,就打碎了好幾個。如果你不對他有甚麼要求,他的笨手笨腳還不會被注意到,但
是給你這麼一要求,他的笨手笨腳立刻就被人看見了。要求是對的,但是那個人有毛病
。雖然他坐著不動的時候,和作事的時候,同樣是一個笨手笨腳的人;他無論動與不動
,在他的本質裏面一直就是笨手笨腳的;但是在你吩咐他作事的時候,他的笨相纔顯了
出來。
我們生來就是罪人。如果神不要我們作甚麼,似乎一切都很好,但是當祂一向我們有所
要求,我們就得著機會把我們的罪大大的表現一番。所以律法使我們的軟弱顯出。你若
讓我坐著不動,我似乎很好,但是當你要我作點甚麼的時候,我一定會把那件事情作壞
了。如果你再託我作第二件事,我也一定會再弄壞了。當聖潔的律法應用在一個罪人身
上的時候,他的罪便充分的表現了出來。
神知道我是誰;祂知道我從頭到腳充滿了罪;祂知道我乃是軟弱的化身;我甚麼都不能
作。但是難處就在我不知道這一點。我承認所有的人都是罪人,因此我也是罪人;但是
我想我並不像許多人那樣,是一個無可救藥的罪人。神必須把我們帶到一個地步,讓我
們看見我們是極端的軟弱,毫無指望。我們雖然也這樣說,但我們還是不完全相信,以
致神不得不作一點事,使我們相信我們的無可救藥。如果沒有律法,我們永遠不會知道
,我們是多軟弱。保羅的確被帶到了那個地步。他在羅馬七章七節裏面,把這一點說得
很清楚:『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
心。』不管他對於律法其餘的部分經歷如何,無論如何,那第十誡,就是:『你不可希
求…,』(照原文直譯,)這就把他的罪顯了出來。他所有的失敗與無能就在此盯著他!
我們越是試著要遵守律法,就越顯出我們的軟弱,我們也越是深深的陷入羅馬七章的經
歷中,直到牠清楚的指出,我們的軟弱已經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神老早就知道,但是
我們卻不知道,因此神不得不使我們經過痛苦的經歷,為要讓我們承認這個事實。我們
的軟弱需要被證實,直到我們無可爭辯。神將律法賜給我們,用意就是在此。
因此我們能恭敬的說,神將律法賜給我們,絕不是要我們去遵守;祂將律法賜給我們,
乃是要我們去觸犯!祂清楚的知道,我們不能守律法。我們是這麼壞,因此祂在我們身
上沒有任何需求。從來沒有一個人,能藉著律法蒙神的悅納。新約裏面也沒有一個地方
,告訴信徒說,你們要守律法,相反的新約卻說,律法的用意乃是使過犯顯出。『律法
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五20。)神將律法賜給我們,乃為使我們成為違背律法
的人!毫無疑問的,我是一個在亞當裏的罪人:『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
沒有律法罪是死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七7~9。)所以律法
乃是為著暴露我們的真實性質。可歎我們竟如此自負,以為自己是這麼剛強,以致神不
得不給我們一點考驗,來證明我們是多軟弱。最終我們看見了,就承認說,我是個道地
的罪人,我不能憑自己作任何事來討神的喜悅。
所以律法的賜下,並不是希望我們遵守。神清清楚楚的知道,律法一賜給我們,我們就
要觸犯;當律法被違背得一無遺漏的時候,我們纔相信我們是絕對的軟弱,至此律法的
目的就達到了。因此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加三24,)讓祂自
己在我們裏面替我們履行律法。
律法的終結就是基督
在羅馬六章裏面,我們看見神怎樣使我們脫離罪;在羅馬七章裏面,我們看見祂怎樣使
我們脫離律法。六章用一幅主人與奴僕的圖畫告訴我們脫離罪的方法;七章用一幅兩個
丈夫與一個妻子的圖畫,給我們看見脫離律法的方法。所以罪與罪人的關係,就是主人
與奴僕的關係;而律法與罪人的關係,乃是丈夫與妻子的關係。
我們要注意,保羅在羅馬七章一至四節用來說明我們怎樣脫離律法的圖畫裏面,只有一
個女人,卻有兩個丈夫。那女人在一種非常為難的處境中,因為她只能作其中一個人的
妻子,但是不幸,她卻嫁給了一個不大合意的人。讓我們不要弄錯了,她所嫁的那人是
個好人;但是難處卻在丈夫與妻子完全不適合。他是一個極端嚴格的人,認真得分毫不
差;她正好在另一端,事事很隨便。他在凡事上都非常確實,她卻一切都是馬馬虎虎的
。他要每件事情都作得恰到好處,她卻隨便怎樣都好。這樣的一個家庭怎麼能彀快樂呢?
那個丈夫是這麼認真,他常常對他的妻子有所要求。可是沒有人能說他的不是,因為他
是她的丈夫,當然有權希望她作一些事;況且他的一切要求完全是合法的。所以那個男
人並沒有錯,他的要求也沒有錯;難處就在他的妻子不能作他所要求的事。兩個人完全
不能相處;他們的性情完全不同。因此那個可憐的女人非常難過。她很清楚她常常作錯
,但是與這樣的一個丈夫住在一起,就好像她所說的與所作的每一件事都是錯的!她還
有甚麼希望呢?如果她所嫁的是另外那一個男人,一切就都好了。那個男人並非沒有她
的丈夫那麼認真,但是他也給她許多幫助。她非常樂意嫁給他,只是她的丈夫還活著,
她能作甚麼呢?丈夫還活著,她『被律法約束』,除非丈夫死了,她無法合法的嫁給別
的男人。
這個圖畫不是我畫的,乃是保羅畫的。第一個丈夫是律法;第二個丈夫是基督;而你就
是那一個女人。律法要求你作許多事情,但是牠毫不幫助你成全牠所要求的。主耶穌所
要求的也很多,甚至比律法所要求的更多。(太五21~48。)但是凡祂所要求於我們的
,祂自己都在我們裏面來成全。律法向我們有種種要求,使我們全無辦法履行;基督也
向我們有種種要求,可是祂自己就在我們裏面履行祂所要求於我們的。所以那個女人想
脫離第一個丈夫,嫁給那另一個男人,一點也不希奇。她能得到釋放的惟一希望,就在
她第一個丈夫死了,然而他卻頑固的抓住生命不放。所以她對於他的死實在沒有絲毫的
盼望。因為『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五18
。)
律法一直要繼續到永遠。如果律法永遠不過去,我怎能與基督相聯呢?如果我第一個丈
夫不肯死,我怎能嫁給第二個丈夫呢?只有一個辦法。如果他不願意死,那麼我可以死
。如果我死了,婚姻的關係便解除了。這就是神救我們脫離律法的方法。羅馬七章的這
一段裏面,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從三節轉到四節。一節到三節告訴我們,丈夫應該死,但
是在四節裏,我們看見事實上是女人死。律法沒有死掉,我卻死掉了,我藉著死脫離了
律法。讓我們清楚記得,律法永遠不會過去。神公義的要求要存到永遠,只要我活著,
我就必須應付那些要求;但是如果我死了,律法就不能再向我要求甚麼了。牠不能越過
墳墓來跟著我。
我們脫離律法與脫離罪的原則正是這樣。我死了,我的老主人(罪)卻繼續活著,但是
他奴役的權力,最多只能到墳墓,不能再遠一點。當我還活著的時候,他可以要求我作
一百零一件事,我一旦死了,他就不能再找我了,從此我永遠脫離了他的暴虐。我們對
於律法也是一樣。那個女人還活著的時候,她受著丈夫的約束,一旦她死了,婚姻的約
束就解除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律法雖然還有牠的要求,但是牠不能再對我
實施牠的權力。
那麼現在有一個重要的問題:『我怎麼死呢?』我們的主祂工作的寶貴就在這裏:『你
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羅七4。)當基督死的時候,祂的身體被
裂開。因為神把我放在祂裏面,(林前一30,)所以我也被裂開了。當祂被釘死的時候
,我也與祂同釘了。
有一個舊約例證,可以幫助我們清楚這一點。將聖所與至聖所隔開的幔子,上面繡著基
路伯。(出二六31,代下三14。)照以西結一章十節和十章十四節給我們看見,基路伯
的臉其中有一個人的臉,代表人是整個天然受造之物的頭。(詩八4~8。)在舊約時代
,神住在幔子內,人住在幔子外。人可以看見幔子,卻看不到裏面。那個幔子象徵我們
主肉身。(來十20。)所以在福音書裏面,人只能看見我們的主外面的形狀;除了神的
啟示以外,(太十六16~17,)他們看不見住在主裏面的神。但是主耶穌死了,神把聖
殿裏面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二七51,)讓人可以看到至聖所。因此自從主耶
穌死後,神不再將自己隱藏在幔內,卻設法把祂自己啟示出來。(林前二7~10。)
現在我們要問,當幔子裂開的時候,基路伯怎麼樣呢?不錯,神只撕裂幔子,但是基路
伯在幔子上,與幔子成為一體,因為牠們是繡在幔子的上面。所以不可能幔子被撕裂了
,而基路伯卻仍然保持完整。當幔子裂開的時候,基路伯也一同裂開了。在神的眼中,
主耶穌死了,所有受造的活物也都死了。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那個女人的丈
夫也許很健康,很強壯,但是如果她死了,他雖然可以照著他所喜歡的,對她作許多要
求,然而那對於她卻毫無影響。死已經使她脫離了她丈夫的一切要求。當主耶穌死的時
候,我們是在祂的裏面,祂那包羅萬有的死,使我們永遠脫離了律法。但是我們的主並
不留在墳墓裏。第三天祂又復活了;因為我們仍然在祂裏面,所以我們也復活了。主耶
穌的身體不只說出祂的死,也說出祂的復活,因為祂的復活是一個身體的復活。因此,
『藉著基督的身體,』我們不只『向律法死』,並且『向神活』。
神把我們聯於基督,祂的目的不僅有消極的一面,還有榮耀的積極一面-『叫你們歸於
別人』。(羅七4。)死已經解除了舊的婚姻關係,所以那個女人,原來由於以前的丈
夫,不斷的對她要求,卻連一個指頭也不幫助她,以致陷於絕望之境,現在她自由了,
可以嫁給那一個男人;祂雖然對她也有要求,但祂自己就在她裏面,成為履行祂一切要
求的能力。
這一個新的聯結的結果是甚麼呢?『叫我們結果子給神。』(4。)那一個愚笨犯罪的
女人,藉著基督的身體已經死了;因著聯於祂的死,所以她也聯於祂的復活,在復活生
命的能力中,她得以結果子給神。主升天的能力,在她裏面加給她力量,使她能答應神
在她身上所有聖潔的要求。神的律法並沒有廢去,反而完全成全了,因為現在是復活的
主在她裏面活出祂的生命,而祂的生命永遠是蒙父所喜悅的。
一個女人結婚了就怎麼樣呢?她不再用她自己的姓,乃是用她丈夫的姓了。她不僅分享
他的姓,並且還分享他的財產。我們歸於基督也是這樣。我們一旦屬於祂,凡屬祂的一
切,也都成為我們的。因著我們可以支取祂無限的豐富,我們自然就足能應付祂所有的
要求了。
人的盡頭是神的起頭
我們已經解決了這個問題道理的一面,現在我們必須來看實際的一面。首先我們要稍微
說一點消極的方面,積極的方面留到下一章再說。在每天的生活中脫離律法,是甚麼意
思呢?那就是說,此後我不再替神作甚麼;我不再設法討神的喜歡。你恐怕會驚奇得叫
起來:『這是甚麼教訓!多可怕的異端!脫離律法絕不可能是這個意思!』
但是請記得,如果我試著要在肉體裏討神的喜歡,我立刻就把自己放在律法之下。我違
背了律法,律法也宣告了我的死刑;這死刑已經執行,現在這個屬肉體的我(羅七14)
就由於死,已經脫離了律法的一切要求。神的律法仍然存在,事實上,現在有了新的律
法,而且比舊約的律法更認真。但是讚美神!牠的要求已經被滿足,因為現在是基督履
行這些要求;基督在我裏面,作神所喜悅的事。祂說,『我來…乃是要成全(律法)。
』(太五17。)因此在復活的根基上,保羅能彀說,『就當恐懼戰兢,活出你們的救恩
;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2~13,
原文。)
那是神在你們裏面運行。所以脫離律法並不是說,我們可以不必遵行神的旨意。自然也
不是說,我們可以無法無天了。斷乎不是!相反的,脫離律法乃是說,我們不再憑著自
己來遵行神的旨意。因為我們深知我們不能遵行神的旨意,我們就不再倚靠舊人來討神
的喜歡。由於我們對於自己已經完全絕望,甚至連試著要討神的喜歡也不試了,我們就
信靠主,在我們裏面彰顯祂復活的生命。
讓我用我在家鄉所看見的,來說明這件事。在中國有些腳伕可以挑一百二十公斤重的鹽
,有些甚至挑二百五十公斤。現在有一個人,他只能挑一百二十公斤,而這裏有一擔鹽
重二百五十公斤。他很清楚他挑不動,如果他聰明的話,他會說,『我不碰牠!』但是
在人性裏面有一種嘗試的誘惑,所以他雖然挑不動,還是要去試一試。我小的時候,常
常喜歡看十個或二十個這樣的人,雖然他們每個人都知道他們挑不動,卻要去試一試。
但是末了,他們都只得放棄,讓能挑的人去挑。
我們越快放棄嘗試越好,因為如果我們獨佔了那個工作,聖靈就沒有機會了。如果我們
說,『我不作了;我信靠你替我作,』我們就會發現,有一個比我們更強的能力,把我
們帶了過來。
一九二三年,我遇見一位著名的加拿大佈道家。那一天,我用上面所說的那些話講了一
篇道。當我們走回他家之時,他說,『今日很少聽見人說羅馬七章;現在再聽一聽,實
在是好。當我看見我已經脫離律法,那一天真是在地如同在天。我得救了多年之後,仍
然盡自己的力量要討神的喜歡,但是我越是這樣盡力,就越失敗。我認為神是宇宙中最
大的要求者,但是我卻發覺,對於祂最小的要求我也不能履行。有一天,當我讀到羅馬
七章,亮光忽然臨到我,看見主不只已經救我脫離罪,同樣也已經救我脫離律法。我驚
奇得跳起來說,『主阿,你真的不再對我作任何要求了麼?那麼我就不需要再為你作甚
麼了!』
神的要求並沒有改變,但是我們不再是應付牠們的人。讚美神,祂在寶座上是立法者,
祂在我的心裏是守法者。祂立了法,祂自己來遵守。祂發出要求,祂也來滿足要求。當
我的朋友看見他無須再作甚麼,他就跳起來大聲喊叫;所有看見這事的人,也都會同樣
的喊叫。只要我們還設法自己作,祂便不能作甚麼。就是因為我們試著要自己作,所以
我們失敗了又失敗。神要指示我們,我們甚麼都不能作,所以在我們完全承認這一點之
前,我們的失望與灰心絕不會停止。
有一個弟兄曾試著要掙扎以致得勝,他對我說,『我不知道我為甚麼這麼軟弱。』我說
,『你的難處在你軟弱到不能遵行神的旨意,但是你還沒有軟弱到把一切事物統統關在
門外。所以你還不彀軟弱。當你衰微到絕對的軟弱,深信你甚麼也不能作,那時神就要
作一切。』我們都必須被帶到一個地步,對主說,『主阿,我無力替你作任何事,但是
我信靠你在我裏面作每一件事。』
有一次,我在中國與二十幾個弟兄住在一起,在我們所住的地方,沒有足彀的洗澡設備
,所以我們每天到河裏去洗澡。有一次,一位弟兄的腿抽筋,我忽然看見他很快就要沉
下去,所以我向一個擅長游泳的弟兄打手勢,要他趕快去救他。但是使我非常驚訝的是
,那位弟兄竟然一動也不動。我急得不得了,大聲喊叫說,『你沒有看見他快要淹死了
麼?』其他的弟兄也都像我一樣的激動,向他大聲呼叫。但是那位善泳的弟兄還是不動
。他非常鎮定,也很注意,仍然站在他原來的地方,顯然是在拖延這不受歡迎的任務。
同時那個可憐行將淹死的弟兄,他的聲音越來越微弱,他的力量越來越衰竭。我在心裏
說,『這個人真可恨!他眼見一個弟兄就要淹死,竟不去救!』
然而正當那個人真的沉下去的時候,那個善泳的弟兄很快的幾下就游到他的身邊,他們
兩個都平安的上了岸。當我有機會對他表示一點我的意見的時候,我說,『我從來沒有
見過一個基督徒,像你這樣愛惜自己的生命。試想一想,如果你少顧自己一點,多顧他
一點,你豈不就救他免受這許多苦!』但是那位擅長游泳的弟兄,對於這件事比我知道
得更清楚,他說,『如果我早一步去,他會死命的抓著我不放,那麼我們兩個就都沉下
去了。一個將要淹死的人,在他筋疲力竭到再沒有絲毫的力量自救之前,是不能去救的
。』
現在你明白了麼?當我們把事情放棄的時候,神纔拿起。祂一直要等到我們的力量到了
盡頭,自己再不能作甚麼的時候,祂纔來作。神已經定罪屬於舊造的一切,將牠交給十
字架。所以肉體是無益的。如果我們要試著在肉體裏作甚麼,我們實在就是棄絕基督的
十字架。神已經宣告,我們只配死。如果我們真相信神的宣告,我們就該用行動來證實
神的判決,那就是放棄所有為要得神喜歡,屬肉體的努力。我們努力遵行神的旨意,就
是否認祂在十字架上對於我們完全不足取的宣告。我們的繼續努力,就是由於一方面誤
解了神的要求,另一方面又誤解了供應的源頭。
我們看見律法,我們就想到我們必須滿足牠的要求。但是要記得,雖然律法的本身是對
的,然而牠如果應用在錯的人身上,一切就都錯了。羅馬七章裏面那個『困苦的人』,
想憑著自己來滿足神律法的要求,他的難處就在這一點上。這一章再三所用的我字,給
我們看見了失敗的線索。『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
(七19。)在這個人心裏,有一個基本的錯誤觀念。他以為神要求他守律法,所以他就
設法去守。實在神並沒有要求他這樣去守。結果怎麼樣呢?他發現他非但不能作討神喜
歡的事,並且還作許多神所不喜歡的事。他雖然盡力要照著神的旨意去作,然而他所作
的,正是他所知道與神旨意相反的事。
我感謝神!
羅馬六章對付『罪身』,羅馬七章對付『這取死的身體』。(六6,七24。)在六章裏
面,擺在我們面前的整個問題是罪;在七章裏面,擺在我們面前的整個問題是死。那麼
罪身與取死的身體有甚麼不同呢?關於罪(就是不討神喜歡的事),我有一個罪身-就
是一個積極犯罪的身體。但是關於神的律法(律法是表達神旨意的),我有一個取死的
身體。我在罪這方面的活動,使我的身體成為罪身;我在神旨意上的失敗,使我的身體
成為取死的身體。關於一切邪惡的事,我的性情既是屬世界和屬撒但的,我就完全是積
極的;但是關於一切屬於聖潔和屬天的事,我卻完全是消極的。
你有沒有在你的生命裏發現這個真理呢?如果你僅僅在羅馬六章和七章裏面發現這個真
理,那對於你並沒有甚麼益處。你有沒有發現,對於神的旨意,你被一個沒有生命的身
體拖累著呢?當你說到屬世事物的時候,一點難處都沒有,但是當你要為主說一點話,
你就一句也說不出來;當你要禱告的時候,你就感覺瞌睡;當你要為神作一點事,你就
感覺到身體不大好。除了與神的意旨有關的事情以外,你甚麼都能作。在這一個身體裏
面,有一些東西與神的旨意不能和諧。
死是甚麼意思呢?哥林多前書裏面有一句很適當的話,我們可以用來說明牠,那句話說
,『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十一30。)死是軟
弱達到了極點-軟弱,疾病,死。所以死就是極端的軟弱;那就是你軟弱到一個地步,
不能再軟弱了。我們對於神的旨意有一個取死的身體,意思就是我們在事奉神的事上,
是這麼軟弱,極端的軟弱,軟弱到完全無可救藥的地步。保羅喊著說,『我真是苦阿!
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如果有人能像保羅那麼喊,那是何等的好。這在神聽
來,是最悅耳的聲音。這是人所能喊出最屬靈,也是最合聖經的聲音。乃是當他知道了
他甚麼也不能作,連再立志的決心也放棄了,他纔這樣喊叫。在他達到這個地步之前,
他每一次失敗,都立一個新的志願,並且加倍運用他意志的力量。最終他發現他的立志
毫無用處,他便在絕望中喊叫說,『我真是苦阿!』他像一個人忽然從睡中醒來,發覺
他自己是在一座燃燒著的房子裏,他就喊叫求救,因為他已經陷入絕望的境地。
你對你自己已經絕望了麼?或者你還希望藉著多讀聖經,多有禱告,而成為一個好一點
的基督徒呢?讀聖經與禱告沒有錯,神也不許我們忽略讀經和禱告。但是我們如果倚靠
讀經和禱告,以為牠們能使我們得勝,我們就錯了。我們的幫助乃是在祂裏面,祂纔是
我們讀經和禱告的目的。我們只能信靠基督。所幸那個『困苦的人』不僅訴說他的苦況
,他還發了一句很好的問話:『誰能救我?』『誰?』他先前尋找一些事物;現在他的
希望乃是一位能救他的。他先前在他的裏面,尋找他問題的解決;現在他在他自己以外
,尋找一位救主。他不再用自己的力量;現在他所有的希望,都在那一位身上。
我們的罪是怎樣得了赦免的呢?是藉著讀聖經、禱告、施捨等等麼?不,我們乃是仰望
十字架,相信主耶穌所作成的。我們從罪裏得釋放,也正是根據這個原則;我們要討神
的喜歡,自然也不在這個原則之外。我們仰望在十字架上的主,我們的罪就得著赦免。
我們仰望在我們裏面的主,我們就從罪裏得著釋放,並且得以遵行祂的旨意。我們倚靠
祂所已經作成的,就得著頭一件;我們倚靠祂現在在我們裏面作的,就得著第二件;關
於這兩件事,我們惟有倚靠祂,因為祂為我們作成一切。
當保羅寫羅馬書的時候,殺人的兇手,是用一種很特別,並且很可怕的方法來刑罰的。
牠的方法是將被殺害之人的屍體,綁在兇手的身體上,頭對頭,手對手,腳對腳,這樣
將死人綁在活人身上,一直到活人死了為止。兇手可以隨意到那裏去,但是他無論到那
裏去,他都得帶著被殺之人的屍體。還有甚麼刑罰比這種更可怕的呢?保羅就是用這種
刑罰來作例證。他好像被綁在死屍上,無法得著自由。他無論到那裏去,都受到這可怕
重擔的阻礙。到了末了,他再也受不住了,便呼喊說,『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
然後他忽然醒悟過來,他絕望的呼喊,變成讚美的詩歌。他已經找到了問話的答案:『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七25。)
我們知道我們得以稱義,是藉著主耶穌,並不是靠我們自己作甚麼;但是我們以為成聖
就必須倚靠自己的努力。我們知道,我們必須完全倚靠主,纔能得到赦免;但是我們卻
相信,我們若自己努力,就可以脫離罪。我們怕如果我們甚麼也不作,就一無所成。我
們得救之後,我們那個『要作』的舊習慣,又主張我們該自己作,於是我們就再開始我
們自己舊日的努力。 然後神的話新鮮的對我們說,『成了。』(約十九30。)祂已經
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得著赦免作了一切,祂也會在我們裏面,為著我們的脫離罪,
作每一件事。在這兩件事上,祂都是那位工作者。『是神在你們裏面運行。』
這一個脫離了罪的人,他的第一句話非常寶貴,他說,『感謝神。』如果有一個人給你
一杯水,你就謝謝給你水的人,你不是謝別人。為甚麼保羅說『感謝神』呢?因為神作
成了每一件事。如果是保羅自己作的,他會說,『感謝保羅。』但是保羅看見他自己是
一個『困苦的人』,惟有神能滿足他的需要;所以他說,『感謝神。』神要作一切的工
,因為祂必須得著一切的榮耀。如果我們也作了一些工,我們就要分得一些榮耀;然而
神要所有的榮耀都歸於祂,所以自始至終,祂作一切的工作。
如果我們停在這一點上,那麼我們在這一章裏面所說的,好像都是消極的,都是不實際
的,好像基督徒的生活,是坐著不動,等候事情發生。當然事實完全不是如此。所有真
正活在這些話裏面的人,都知道那是對於基督最積極最活潑的信,他們是在一個完全新
的生命的原則裏活著-這一個原則就是生命之靈的律。下面我們要來看,這一個新生命
的原則,在我們裏面的果效。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第八章 聖靈
: 我們已經說過,神永遠的目的,乃是祂在我們身上一切對付的動機與解釋。在我們再來
: 看羅馬書所說基督徒經歷的各種階段之前,我們必須再一次離開本題,以便於考慮,在
: 我們一切的經歷裏面,使我們的生命與服事成為有效,那不可缺少的力量。我所指的就
: 是聖靈的同在與職事。
: 我們在這裏仍然要用羅馬書兩段落裏面的兩節聖經作為起點。一處是五章五節:『因為
: 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另一處是八章九節:『人若沒有基督
: 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 神在賜人恩典的事上從來不胡亂,也不任意。神雖然白白將恩典賜給所有的人,但是神
: 的恩典乃是在一個確定的根基上賜給大家的。不錯,神確實是『在基督裏,曾賜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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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第十章 長進的途徑-隨從靈而行
現在我們來到羅馬八章。首先我們可以用兩句話,扼要的說明第二段的中心,就是從五
章十二節至八章三十九節的中心。這兩句話都含有一個對照,並且各自指出基督徒經歷
的一方面。
這兩句話就是:
『在亞當裏』與『在基督裏』-五章十二節至六章二十三節。
『在肉體裏』與『在靈裏』-七章一節至八章三十九節。
我們需要明白這四件事的關係。頭兩件是客觀的,說到我們的地位;其中的第一件,是
我們原來在天然裏的地位,第二件是我們現在因信靠基督救贖的工作而有的地位。後兩
件是主觀的,與我們的行事為人有關,是實際經歷的事。聖經清楚的告訴我們,頭兩件
只不過說到事情的一部分,必須有後兩件,事情纔完全。我們原來以為只要在基督裏就
彀了,但是現在我們知道,我們還必須在靈裏行。(羅八6。)在羅馬八章的前半章裏
面,再三的說到靈。這給我們看見,使徒是如何注重這一個基督徒生活上重要的功課。
肉體與靈
肉體與亞當相聯;聖靈與基督相聯。現在我們將到底我們是在亞當裏,還是在基督裏的
問題擺在一邊,算是已經解決了,接著我們必須問我們自己:我是活在肉體裏呢,還是
活在靈裏?
活在肉體裏的意思,就是我們憑著在亞當裏的自己,作一些事情。我們的力量乃取自從
亞當所承受,那個舊造的天然生命,所以我們就在經歷上,享有亞當犯罪的一切本錢,
那些在我們大家身上是非常有效的。現在我們在基督裏面也是這樣。如果我們要在經歷
上享受祂所經歷的,我們就必須知道,甚麼是隨從靈而行。我們的舊人已經在基督裏被
釘死,那是一件歷史的事實,而神在基督裏,『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
一3,)乃是一個現在的事實;但是如果我們不活在靈裏,我們的生活,就會與我們在
基督裏的事實完全相反,因為我們在祂裏面的這一個事實,沒有表現在我們的身上。我
們可以承認我們是在基督裏,但是我們也可能必須面對著一個事實:我們的舊脾氣,還
非常顯明。
難處在那裏呢?難處就在我們僅僅在客觀上抓住那個真理,卻沒有使客觀的真理,成為
主觀的經歷;只有當我們活在靈裏的時候,客觀的真理纔成為主觀的經歷。
不只我是在基督的裏面,基督也是在我的裏面。但是正如人就著身體來說,不能在水裏
面生活工作,只能在空氣裏面,同樣的,在屬靈方面,基督也不住在肉體裏,或者在肉
體裏彰顯祂自己,而是在靈裏。因此,如果我『隨從肉體』而生活,我就會發覺,在基
督裏面原來屬於我的一切,都在我裏面被虛懸起來了。雖然依照事實我是在基督裏,但
是如果我活在肉體裏-就是用我自己的力量,照著我自己的主張-那麼在經歷上,我就
會很驚奇的發現,凡屬在亞當裏的一切,都顯明在我身上。所以我如果要在經歷中知道
在基督裏的一切,我就必須學習活在靈裏面。
活在靈裏面的意思就是說,我信靠聖靈在我裏面作我自己所不能作的事。這種生活,與
我靠自己自然活出的生活完全不同。每一次我面對著神一個新的要求,我就仰望祂在我
裏面,作成祂所要求於我的。神不是叫我們來嘗試,乃是叫我們來信靠;也不是叫我們
奮鬥,乃是叫我們安息在祂裏面。如果我裏面有暴躁的性情,不純潔的思想,尖利的舌
頭,和好批評的靈,我不必下決心努力去改變我自己,我只該算自己在基督裏向著這些
事已經死了,而仰望神的靈在我裏面,產生所需要的純潔、謙卑、或溫柔。這就是摩西
所說,『只管站住,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救恩』(出十四13)的意思。
無疑的,我相信許多人有類似下面所說的經歷。有人要求你去看望一個朋友,你知道那
個朋友不很友善,但是你信靠主會照顧你。當你出發之前,你告訴主,憑你自己,除了
失敗以外,你不能作別的,你求祂供應你一切所需的。然後使你大為驚訝的是,雖然那
位朋友非常不謙和,但是你一點也不覺得生氣。在你回來的時候,你回想這個經歷,希
奇你能保持那麼平靜,你不知道下一次是否還能如此平靜。你希奇為甚麼會這樣,你想
找出一個解釋。請你記得,這個解釋就是:聖靈將你帶過去了。
不幸我們只偶然有一次這樣的經歷。但是這應該是我們經常的經歷。當聖靈把事情握在
祂的手中,我們就無需緊張。我們用不著咬著我們的牙齒,以為我們這樣好好的控制自
己,就可以有榮耀的得勝。不,真正的得勝從來不用肉體的能力。我們是被主榮耀的帶
過去了。
撒但試探我們的目的,總是使我們去作一些事。在中日戰爭頭三個月期間,我們損失了
許多坦克車,我們無法應付日本的坦克車,直到想出下面的計策。我們埋伏著的一個狙
擊兵,向日本的坦克車發了一槍。過了好一陣,又發了第二槍;沉靜了一會之後,另一
個又發了另一槍;一直到敵人坦克車的駕駛,急急的想找到這個騷擾的所在地,伸出他
的頭來四圍瞭望。就在這時候,狙擊兵的下一槍瞄準著射出,結束了那個駕駛的生命。
如果他一直藏在坦克車的裏面,他絕對是安全的。整個計策就是要他伸出頭來。撒但用
同樣的方法來引誘我們。他開頭並不要我們去犯罪,他只逗引我們用自己的力量去作事
;當我們一走出我們所躲藏的地方,去作一些事,他就已經勝過我們了。如果我們不動
,如果我們不從基督的隱藏處出來,進到肉體的境界內,他就不能勝過我們。
神對於得勝的方法,就是不容許我們作任何事-就是不容許我們在基督以外作任何事。
這是因為我們只要一動,我們便陷入危險,因為我們天然的傾向,把我們帶到錯誤的方
向。那麼,我們向那裏去求幫助呢?現在請讀加拉太五章十七節:『肉體和靈相爭,靈
和肉體相爭。』(原文。)換句話說,肉體並不與我們相爭,牠乃是與聖靈相爭,因為
『這兩個是彼此相敵。』所以迎見肉體並對付肉體的是祂,不是我們。結果怎麼樣呢?
『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
我們常常誤解這一節聖經後一半的意義。讓我們來看一看,牠到底是甚麼意思。照著天
然我們願意作甚麼呢?我們願意接受我們自己天性的指使,在神的旨意之外,採取行動
。如果我們拒絕憑著我們自己作事,那麼聖靈就能自由對付我們裏面的肉體,結果,我
們便不作我們的天然所願意作的;那就是我們不照著我們天然的傾向作事;這樣,我們
便不會偏行自己的道路,卻以神完善的計畫為滿足。因此我們有一個原則:『你們當順
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加五16。)如果我們活在靈裏,並藉著信靠
復活的基督而行走,那麼我們就的確能站在一邊,讓聖靈天天勝過我們的肉體,祂已經
被賜下來為我們負責這件事。我們的得勝有賴於我們藏身在基督裏,單純的信靠祂的聖
靈在我們裏面照著祂自己的新心願,勝過我們肉體的情慾。十字架已經為我們成功救贖
,聖靈在我們裏面為我們取用救恩。基督的復活和升天,是我們蒙救贖的根基;基督藉
著聖靈住在我們裏面,是我們蒙救贖的力量。
基督是我們的生命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保羅那個呼喊實在與他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所說
的話相同,保羅在那裏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這正
是我們所查考的問題的答案。我們都看見,在羅馬七章的裏面,有一個字非常顯著,那
一個字就是我,而這一個我,最終乃是以苦悶的呼喊來結束:『我真是苦阿!』然後我
們又聽見他得了釋放的歡呼:『感謝神…主耶穌!』很明顯的,保羅所發現的就是,我
們所活著的生命乃是基督的生命。我們以為基督徒的生命,不過是一個經過改變的生命
,其實不是。神是給我們一個改換的生命,神是以另一個生命來代替我們原有的生命,
而這一個在我們裏面的代替就是基督。『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
著。』(加二20。)這一個生命,並不需要我們自己來產生,因為是基督自己的生命,
再生在我們裏面。
在這一點上,有多少基督徒相信再生不只是重生呢?重生是當我們悔改的時候,聖靈把
基督的生命種在我們裏面。再生卻不只這樣;再生的意思是新生命在我們裏面逐漸長大
並顯明出來,直到基督的形像,開始再生在我們生活中。這就是保羅對加拉太人所說,
『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四19。)
讓我再用一個故事來說明這一點。有一次,在美國,我到了一對信主的夫婦家裏,他們
要求我為他們禱告。我問他們說,你們有甚麼難處麼?他們就向我承認說,『哦,倪弟
兄,我們最近的生活過得很不好。我們是這麼容易被孩子惹得生氣。在過去的幾個禮拜
中,我們兩個人幾乎每天都要發幾次脾氣。我們實在是羞辱了主的名。好不好請你為我
們求神,將忍耐賜給我們?』我說,『我不能作這一件事。』他們問說,『你是甚麼意
思呢?』我回答他們說,『我的意思是,有一件事是確定的,那就是神不會聽你們的禱
告。』他們就十分驚訝的說,『你是說我們差得太遠,以致神不願意垂聽我們求祂使我
們有忍耐的禱告麼?』我回答說,『不,這不是我的意思。但是我要問你們,你們這樣
禱告過麼?我信你們常常這樣祈求。神有沒有答應呢?沒有!你們知道為甚麼?因為你
們並不需要忍耐。』這時候,那位作妻子的姊妹眼睛裏冒了火,她說,『你這是甚麼意
思呢?你說我們不需要忍耐,但是我們卻一天到晚都生氣!你這話到底是甚麼意思呢?
』我回答說,『你們所需要的並不是忍耐,你們乃是需要基督。』
神不會把謙卑、忍耐、聖潔、愛心,這些恩典分開賜給我們。祂不是一個零售商,把恩
典逐樣賜給我們-把一些忍耐賜給那些沒有忍耐的人,把一點愛心賜給沒有愛心的人,
把謙卑賜給驕傲的人,讓我們拿若干數量來作為我們的資本。不,祂只給了我們一個恩
賜,足能應付我們所有的需要,這一個恩賜就是祂的兒子基督耶穌。當我仰望祂,在我
裏面活出祂的生命,祂就是我的謙卑、忍耐、愛心、以及其他我所需要的一切。我們要
記得,約翰一書裏面有話說,『神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這生命也是在祂兒子裏面。人
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五11~12,原文。)神的生命
並不是分成項目分開賜給我們的;神的生命是在祂的兒子裏賜給我們的。使徒保羅說,
『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羅六23。)我們與神兒子的
關係,就是我們與生命的關係。
如果我們發現了基督徒所蒙的恩惠,與基督的分別;知道溫柔與基督的分別,忍耐與基
督的分別,愛心與基督的分別,那是一件何等有福氣的事!請我們再記得,林前一章三
十節說,『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
救贖。』通常人對於聖潔的觀念,以為說,生活的每一項都要聖潔,但是這並不是聖潔
,這只不過是聖潔的果子。要知道聖潔乃是基督。是神使主耶穌成為我們的聖潔。其他
如愛心、謙卑、能力、節制等等,也都是如此。今天我們需要忍耐,祂就是我們的忍耐
!明天我們的需要可能是純潔,祂就是我們的純潔!祂是我們每一種需要的答案。這就
是為甚麼保羅在加拉太五章二十二節,說到聖靈所結果子的時候,那個果子是單數的,
是一個果子,而不是分開的眾果子。神已經把祂的聖靈賜給我們,當我們缺少愛的時候
,聖靈的果子就是仁愛;當我們缺少喜樂的時候,聖靈的果子就是喜樂。的確就是如此
。不管你個人的缺乏是甚麼,或是你缺乏一百零一件不同的東西,神有一個足彀的答案
,就是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祂就是我們一切需要的答案。
那麼在這一方面我們怎能更多認識基督呢?只有一條路,那就是更多感覺我們的需要。
有些人怕發現他們裏面的缺少,所以他們從來不長大。惟有在恩典裏長大,我們纔能彀
長大。我們已經說過,恩典就是神替我們作。雖然我們大家同有一位基督住在我們裏面
,但是只有新的需要的啟示,纔會自然的引領我們去信靠祂,讓祂在這一點上從我們裏
面活出祂的生命。度量越大,享受神的供應也越大。當我們一再的棄絕自己,信靠基督
,就得以一再承受地土。我們長大的祕訣,就在基督是我們的生命。
我們曾說過嘗試與信靠,以及二者的分別。請記得,牠們的差別正如天堂與地獄的差別
。信靠並不是說過就算了的一個好的思想;那是非常實際的事。要向主說,『主阿,這
件事我不能彀作,因此,我也不再試牠了。』許多人在這一點上失敗了。信靠主的人能
說,『主阿,我不能;因此,我願意撒手;從今以後,我信靠你。』我自己不作,我倚
靠祂來作,這樣,我便得以充分並歡喜的進入祂所開始的工作裏。這並不是一種被動的
生活,這乃是一種最積極的生活;我能這樣信靠主,從主那裏吸取生命,以祂作我的生
命,並讓祂在我裏面活出祂的生命。
生命之靈的律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
,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1~2,原文。)
在羅馬八章裏面,保羅將在靈裏的生命積極的一面,詳細的告訴我們。他一開始就說,
『如今…就不定罪了。』起初看起來,這句話在這裏好像不太適合。因為定罪確實已經
被血解釋了,藉著主的血我們得以與神相安,並免去神的忿怒。(參羅五1,9。)但是
定罪有兩種,那就是在神面前的定罪,和在我自己面前的定罪,(正如我們在前面曾說
過有兩種平安一樣。)許多時候,第二種定罪對於我們似乎比第一種定罪還要可怕。當
我看見基督的血已經滿足了神,我就知道我的罪已經蒙了赦免,我在神的面前便不再被
定罪了。但是正如羅馬七章所說的,我可能仍然經歷失敗,因此我裏面定罪的感覺可能
仍是很真實的。然而如果我學習以基督為我的生命而活著,我就學會了得勝的祕訣,因
此我就能讚美神說,『如今就不定罪了!』並且我得以經歷『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八6,)因為我學習隨從靈而行。我心裏既有了平安,我就不再感覺被定罪,卻
為著祂帶領我一次一次的得勝而讚美祂。
甚麼使我有定罪的感覺呢?豈不是失敗的經歷和無能為力的感覺麼?在我看見基督是我
的生命之前,我常在不利的地位之下勞苦;真是叫我感覺寸步難行,百事無能。我常常
大聲呼喊說,『我不能作這件事!我不能作那件事!』我雖然願意去嘗試著作,然而我
發現我『不能得神的喜歡』。(8。)但是在基督裏並沒有『我不能』這三個字。我現
在『在那使我有力量者的裏面,凡事都能作』。(腓四13,原文。)
保羅怎麼這麼大膽?他根據甚麼,宣告他現在已經不再受限制,反而『凡事都能作』了
呢?下面就是他的回答:『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
死的律了。』(羅八2。)為甚麼不再定罪了呢?『因為…』;這說出不再定罪是有理
由的,是根據確切的事實的。這個理由就是有一個律,保羅稱之為『生命之靈的律』,
已經證明比另一個律,就是『罪和死的律』更強。這些律是甚麼呢?牠們是怎樣運行的
呢?罪與罪的律有甚麼分別呢?死與死的律又有甚麼分別呢?
首先我們要問說,甚麼是一個律呢?嚴格的說,一個律就是一個經過檢定的法則,證明
牠沒有任何的例外。我們可以用簡單一點的話來說,律就是再三發生的事,並且牠每一
次發生都是一個樣子。我們可以從制定律與自然律來說明這一點。例如,在這個地方,
如果我靠右駕駛,交通警察就要制止我。為甚麼呢?因為我違反了這裏的法律。如果你
這樣作,你也要受到制止。為甚麼呢?因為你也違反了我被制止的同樣的法律,而法律
是沒有例外的。這樣的事常常一再的發生,而且每次都是一樣。我們大家都知道甚麼是
地心吸力。現在我在倫敦,我丟下我的手帕,牠就落到地上。這是因為有地心吸力的緣
故。如果我在紐約或香港,丟下我的手帕,結果也是一樣。無論我在那裏,只要丟下手
帕,地心吸力就運行,於是同樣的結果就產生。所以無論甚麼時候,只要在同樣的情形
之下,就會有同樣的結果。這就是律。
那麼罪和死的律是甚麼呢?比方說,有一個人,對於我有不好的批評,我裏面立刻就惱
怒。我們知道那不是律,那是罪。但是如果有不同的人,對我有不好的批評,我裏面都
有同樣的惱怒,我就看出,在我裏面有一個律-一個罪的律。正如地心吸力的律一樣,
牠是不變的。死的律也是一樣。我們曾說過,死就是軟弱達到了極點。我的軟弱是我不
能。如果我要在某一件事上得神的喜歡,我發現我不能;我要在另一件事上得神的喜歡
,我又發現我不能。於是我看出有一個律在我的裏面運行。在我的裏面不只有罪,還有
罪的律;在我的裏面不只有死,還有死的律。
這個律像地心吸力的律一樣,是不變的,沒有任何的例外。牠不像交通規則那樣,不過
是人經過討論而制定的法則;牠乃是一個自然律,人只能發現牠而已。因為有地心吸力
的律存在,所以手帕不需要我的幫忙,自己自然會落在地上。在羅馬七章二十三節裏面
,保羅所發現的律,也正是這樣。罪的律和死的律反對良善,並癱瘓人為善的意志。照
著在他肢體中那個罪的律,他也是自然的就犯罪。就是他另有所願,可是在他裏面的律
是殘忍的,人的意志無法抗拒這律。所以我就來到一個問題,我怎樣纔能脫離罪和死的
律呢?我需要脫離罪,更需要脫離死,但是最要緊的是,我需要脫離罪的律和死的律。
我怎樣纔能脫離不斷的軟弱和失敗呢?為著要答覆這個問題,讓我們再進一步,舉兩個
例子來說明。
中國人以前有一個很大的重擔,那就是釐金,沒有一個人能彀逃避牠。這一個法律起源
於清朝,一直沿用到民國時代。那是一種國內的貨物過境稅,全國設有許多釐卡。征收
的官員權力很大。一宗貨物如果要經過幾省,要繳的稅就非常重。但是幾年前,另外有
一個法律,代替了釐金法。你能彀想像,那些在舊法律下曾經深受痛苦的人,他們將感
覺何等快慰!現在他們不需要再想望,或是祈求,因為新的法律已經產生,把我們從舊
的法律下面釋放了出來。我們再也不必豫先思慮,如果明天遇見一個釐金征收員,該怎
麼對他說話呢!
地方的律是這樣,自然的律也是這樣。我們怎能使地心吸力的律無效呢?再以我的手帕
為例,地心吸力的律在牠上面運行得彀清楚,牠把手帕拉下去。但是我只要把我的手放
在手帕下面,手帕就不掉下去了。為甚麼呢?律還是在那裏。我並沒有對付地心吸力的
律;事實上我也不能彀對付地心吸力的律。那麼,為甚麼我的手帕不掉在地上呢?因為
有一種力量使牠不掉在地上。律仍然在那裏,但是另外有一個超過牠的律在運行,征服
了牠,那就是生命的律。地心吸力可以盡牠所能的去作,然而手帕不會掉下去,因為另
有一個律在運行,反抗地心吸力,把手帕維持在那裏。許多人都看見過,有時候一棵樹
,原先不過是一粒種子,掉在鋪路的石板縫裏面。等到牠漸漸長起來,在牠生命裏面的
能力,就把很重的石板掀開。這就是我們所說的,一個律勝過了另一個律。
神就用這個方法,藉著引進另一個律,把我們從原有的律下面釋放出來。罪和死的律仍
然在那裏,但是神已經使另一個律在運行-那就是在基督耶穌裏生命之靈的律,這個律
的堅強足能把我們從罪和死的律下面釋放出來。請記得,這是在基督耶穌裏的生命之律
-這個復活的生命,已經在祂裏面應付了各種各樣的死,並且已經勝過了牠。(弗一19
~20。)主耶穌在聖靈裏住在我們的裏面,如果我們把自己交給祂,讓祂在我們裏面隨
意而行,我們就會發現,祂要使我們脫離舊的律。這時我們就會知道,蒙保守並不是用
我們自己的力量,乃是藉著神的能力。(彼前一5。)
生命之律的彰顯
讓我設法把這一點說得更實際些。我們在前面曾經說過,我們的意志與神的事的關係。
甚至一班老基督徒,還不知道意志在他們的生活裏,佔有多麼大的地位。這也是保羅在
羅馬七章裏一部分的難處。他的志願是良善的,但是他所有的行為,都和他的志願相反
。不管他下多麼大的決心,要使自己得神的喜歡,他的志願只不過帶他到更大的黑暗裏
面。他說,『我願意為善,』但是『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問題就在這
裏。許多基督徒就像一部沒有汽油的汽車,必須有人來推牠,甚麼時候一不推,牠立刻
就停了。他們努力以意志來推動自己,因此他們認為基督徒的生活是很苦的,並且常常
使人精疲力竭。有些人因為別人喊阿利路亞,因此也強迫自己這樣說。但是他們承認,
那樣說對於他們並沒有意義。他們強迫自己作他們所不是的,這比要水流上山還難。因
為,意志所能達到的最高點,不過是願意而已。(參太二六41。)
如果我們必須用那麼多的力量,來過基督徒的生活,那不過是說出,我們所過的並不是
真正的基督徒生活。我們都用不著勉強我們去說我們的鄉談。事實上,只有當我們要去
作我們天性所不喜歡作的事,我們纔運用我們的意志力。我們可以立志一時,但是最終
仍是罪和死的律得勝。我們也許能說,『立志為善由得我,並且我為善了兩個禮拜,』
但是最後我們只得承認:『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請記得,我們所以立志要作,就是
因為我們還不是。如果我們已經是,我們就不必再渴望去作了。
也許你要問說,為甚麼人用意志力試著要討神的喜歡呢?這可能有兩個原因,他們可能
根本沒有經歷重生,所以他們沒有新的生命可以吸取;也可能他們已經重生,也有了生
命,但是他們沒有學習信靠那個生命。就是因為他們不明白這一點,結果,他們就再三
的失敗並犯罪,以致他們幾乎不能相信,還有更好一點的可能。
要知道我們這樣間斷的過著軟弱的生活,並不是神所賜給我們的,乃是因為我們沒有完
全的信靠。羅馬六章二十三節說,『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
。』羅馬八章二節說,『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羅馬八章二節並沒
有說到新的恩賜,只說到那個生命,就是羅馬六章二十三節所已經題過的。換句話說,
這是我們所已經有的東西的一個新啟示。我覺得我不能過於著重這一點。這不是我們從
神手中得到一個新東西,乃是對於祂所已經賜給我們的東西的一個新揭露。這是在基督
裏所已經作成的工作的一個新發現,因為『釋放了我』這一句話,所用的時式是過去式
。如果我真的看見了這一點,而且信靠祂,那麼羅馬七章並不絕對需要再三在我身上重
演-那些經歷或行為無需重複,當然也用不著那麼使用意志的力量。
如果我們不用我們自己的意志,而信靠祂,我們不會落地摔破,反而我們會落到另一個
律,就是生命之靈的律裏面。因為神不只已經給了我們生命,而且也給了我們生命的律
。正如地心吸力是一個自然律,不是人類立法的結果,照樣,生命的律也是一個自然律
,在原則上,與使我們的心跳,或是控制我們眼皮活動的律相同。我們從來不需要一直
想著我們的眼睛,或是用意志來決定,我們必須時常啟閉眼瞼,以保持眼睛的清潔;我
們更用不著惦記著我們的心。如果我們這樣作,非但沒有益處,反而有害。只要我們活
著,牠自然會動。我們的意志只會牴觸生命的律。我有一次在下面所說的情形之下,發
現了這個事實。
我以前害失眠症。有一次我失眠了幾個晚上,我為此多方禱告。我所有的方法都用盡了
,最後我向神承認,錯處一定在我,我求神指示我錯在那裏。我對神說,『求你給我一
個解釋。』祂的回答是,『信靠自然律。』睡眠與飢餓同樣有一個律;這時候我明白了
;我雖然從來沒有擔憂過我會不會飢餓,但是我卻常常為睡眠擔憂。我試著要幫助自然
,這就是許多害失眠症的人主要的難處。現在我不僅信靠神,而且還信靠神的自然律,
所以我睡得很好。
我們應該讀聖經麼?當然應該讀,否則我們的屬靈生命就要受到損失。但是這並不是說
,我們要強迫自己去讀聖經,我們裏面有一個新的律,使我們渴慕聖經。我們照著這律
半小時的讀經,要比用意志勉強著去讀五小時獲益更多。同樣在施捨、傳道、作見證上
,也都是如此。勉強去傳道的結果,很容易形成以冷的心腸,傳熱的福音,正如大家所
知道的冷漠的慈善。
如果我們讓自己活在新的律裏面,我們就不多感覺舊的律。舊的律雖然還在,但是牠不
再支配我們,我們也不再在牠的管制之下。所以主在馬太六章說,『你們看那天上的飛
鳥,…你想野地裏的百合花。』(26,28。)如果我們能彀問飛鳥,牠們是否怕地心吸
力的律,牠們會回答說,『我們從來沒有聽過牛頓的名字。我們一點也不知道他的律。
我們所以飛,因為我們裏面生命的律叫我們飛。』牠們的裏面不僅有一個能飛的生命,
並且那個生命有一個律,使牠們能自然並一直的勝過地心吸力的律。但是地心吸力仍然
存在。如果有一天早上你起得早,天氣很冷,地上積雪很厚,有一隻死麻雀在院子裏,
你立刻就會想起那個律的持久不變。當鳥活著的時候,牠們征服了地心吸力的律,而牠
們裏面的生命,支配了牠們的意識。
神實在已經賜恩給我們。祂已經給我們這個靈的新律,所以現在對於我們,『飛』就不
再是我們意志的問題,乃是祂生命的問題。你有沒有注意到,要一個不能忍耐的基督徒
忍耐,那真是一個試煉;要他忍耐,足能使他抑壓成病。神從來沒有叫我們勉強自己去
作不是出於自然的事;就如試用思慮來增加我們屬靈的身量。擔憂只能減低一個人的屬
靈高度,絕對不會增加一點。主對我們說,『不要…憂慮,…你想野地裏的百合花,怎
麼長起來?』祂帶我們注意在我們生命裏面的新律。哦,巴不得我們對於在我們裏面的
生命,有一個新的認識。
這是一個何等寶貴的發現!牠能使我們成為一個完全新的人,因為牠在小事上運行,也
在大事上運行。例如,當我們在別人的房間裏,未得到主人的許可,隨意拿他的書來看
,牠就會題醒我們,阻止我們,告訴我們未得許可之前,沒有權利這樣作。聖靈告訴我
們,我們不能侵犯別人的權利。
有一次,我和一個基督徒朋友談話,他對我說,『你知道麼?我相信,如果一個人願意
靠著生命之靈的律活著,他會成為一個真正高尚的人。』我問他說,『你是甚麼意思呢
?』他說,『因為那個律有力量使人成為一個完全的君子。有些人藐視未受教育的人說
,「你不能怪那些人這樣作;他們是鄉下人,沒有機會受教育。」其實真正的問題乃是
在於他們裏面有沒有主的生命。我告訴你,那個生命會對他們說,「你的聲音太大了,
」「那樣笑不對,」或者說,「你這樣批評的動機是錯誤的。」聖靈會詳細的在每一件
事上告訴他們該怎樣作,在他們裏面產生一種真正的高尚。教育卻沒有這種本質上的能
力。』對我說這話的朋友,本人就是一個教育家!
這實在是真的,以多嘴的人為例。你是不是一個話太多的人呢?當你和別人在一起的時
候,你有沒有對自己說,『我當怎樣行呢?我是一個基督徒;如果要榮耀神的名,就不
該說太多的話。所以今天我非得特別小心管住我自己不可』呢?你自制了一小時或兩小
時-後來你找到了藉口,你就像決了堤那樣失去了控制。在你知道你被帶到那裏去之前
,你發覺你已經又陷入多嘴的難處中。讓我們確定的記得,意志在這裏毫無用處。如果
我勸你在這樣事上運用你的意志,我就不過向你提供了這世界上虛無的宗教,並不是提
供在基督耶穌裏的生命。我們再想一想:一個多嘴的人,就是整天不說話,他仍舊是那
種人,因為有一個多嘴的自然律,在管制著他。正如一棵桃樹,無論結桃子與否,仍舊
是一棵桃樹。但是我們這些基督徒,發現在我們的裏面有一個新的律,那就是生命之靈
的律。這個律勝過一切別的律,牠已經把我們從多嘴的律下面釋放出來。如果我們信神
的話,把自己交給那個新的律,牠會告訴我們,甚麼時候該停止不說,或者開始就不說
,並且牠會加給我們力量,使我們能這樣作。如果你在這個根基上生活,你能彀到你的
朋友家裏去坐兩三個鐘頭,甚至住上兩三天,也不會遇見多嘴的難處。當你回來的時候
,就不至於為著多話而懊喪,相反的你卻為著神生命的新律而感謝神。
這一種自發的生活纔是基督徒的生活。對於那些不可愛的人-有一些弟兄,如果我們根
據天然的立場,我們實在不能喜歡,自然更不能去愛-牠就顯出愛來。牠乃是以主在那
個弟兄裏面所看見的可能性為基礎而工作的。我們就對主說,『主阿,你看他是可愛的
,你愛他。求你現在也藉著我來愛他!』於是牠就在實際的生活中彰顯牠自己-在真誠
的道德行為上彰顯牠自己。可惜在基督徒的生活中,偽善太多了,假裝太多了。沒有一
件事比假裝更使基督徒的見證失去果效,因為至終人會看透我們的假裝,而看出我們的
真相。如果我們信靠生命律,假裝就會向實際屈服。
第四步:『隨從靈』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
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靈的人身上
。』(羅八3~4,另譯。)
每一個仔細讀這兩節聖經的人,都會看出這裏面有兩件事:第一,就是主耶穌所已經替
我們作成的事;第二,就是聖靈將要在我們裏面所作的事。肉體是軟弱的,結果,律法
的義就不能成就在我們這隨從肉體的人身上。(請記得,這裏仍然不是得救與否的問題
,乃是討神喜歡的問題。)因為我們的不能,神就採取兩個步驟。第一,祂進來對付我
們問題的中心。祂差遣祂的兒子,成為肉身的形狀,為罪而死,『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那就是說,祂代表我們死,把我們裏面所有屬於舊造的都帶到死地。這舊造,我們說
牠是『我們的舊人』,或是『肉體』,或是『屬肉體的我』都可以。神這樣作,就剷除
了我們軟弱的基本原因,根絕了我們的難處。這是第一步。
但是律法的義仍然要在我們的身上成全。這件事怎麼能作得到呢?這就需要神進一步將
內住的聖靈賜給我們。聖靈奉差遣來照顧我們裏面的事,祂能彀這樣照顧,只要我們『
隨從聖靈而行』。
隨從靈而行是甚麼意思呢?這可以從兩面來說牠。第一,牠不是工作,而是隨從。讚美
神,當我想在肉體裏得神喜歡的時候,我是被纏在勞而無功的努力之下,現在我卻能『
照著祂在我裏面運用的大能,』(西一29,)安靜倚靠。所以保羅以聖靈所結的『果子
』,來對照情慾的『工作』。(加五19,22。)
第二,隨從的裏面還含著順服。隨從肉體的意思就是我順服肉體的驅使。羅馬八章五至
八節,清楚的說出,我們隨從肉體的結果,就是頂撞神。隨從靈就是順服靈。一個人如
果隨從靈而行,他就不能向祂獨立而不倚靠祂。我必須順服聖靈。我的行動必須由祂發
動。只有當我順服祂的時候,我纔發現生命之靈的律充分的運行,而律法的義(那些我
曾設法要得神喜歡的事)就被成就-不再藉著我,乃是因著祂在我的裏面。『因為凡被
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羅八14。)
我們都熟悉林後十三章十四節裏面祝福的話:『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
的感動(原文是交通),常與你們眾人同在。』神的愛是一切屬靈福氣的源頭;主耶穌
的恩惠使屬靈的富有可能成為我們的;而聖靈的交通是把屬靈的福氣分給我們。我們知
道,愛是隱藏在神心裏的東西;恩惠是這愛在兒子裏發表出來,並成為可以取用的;交
通乃是恩惠經聖靈分給人。凡父所為我們計畫的,子已經都為我們成全,現在聖靈就來
把牠交通給我們。因此,當我們對主耶穌在祂十字架上為我們所得到的事物,有新發現
的時候,為著牠的成全,我們當向著神所指引的方向望去,堅定的順服聖靈,讓祂有充
分的機會將牠賜給我們。那是聖靈的職事。祂就是為著這個目的來的-祂要將在基督裡
的一切實現在我們裏面。
我們在中國學了一個功課,當我們引領一個人得救,我們必須作得很徹底,因為很難確
定,他是否能再得到別的基督徒的幫助。我們常常設法對初信的人說清楚,當他求主赦
免他的罪,並求主進到他生命裏面的時候,他的心就成為一位活的主的居所。神的聖靈
現在在他裏面,要向他開啟聖經,使他在聖經裏面找到基督,要指導他禱告,管治他的
生活,並且將主的性格再生在他的裏面。
有一年的夏末,我到一個山上去作一次長期的休息。那裏很難找到兼供膳宿的地方,我
必須住在一處,而在另一處寄膳。我寄膳在一個作機匠的家,與他同住的還有他的妻子
。在我剛去的頭兩個禮拜,我除了在每次進餐時祝謝之外,並沒有對我的主人談論福音
。有一天,我有了機會向他們說到關於主耶穌的事。他們很願意聽,並且以單純的信心
來就近主,求祂赦免他們的罪。感謝主,他們重生了,他們的生命中有了新的光明和喜
樂,因為他們的確是蒙恩了。我很留意的告訴他們,所發生的是怎麼一回事。後來因為
天氣轉冷,我就離開那裏,回到上海去了。
當冬天寒冷的時候,那個機匠習慣於每次飯前喝酒,而且他很容易喝過量。我回去之後
,天氣逐漸轉冷,於是飯桌上又再擺上了酒。那一天,他仍然像往日那樣,先低頭謝飯
-但是他卻說不出話來。他試了一兩次都說不出話來之後,就問他的妻子說,『這是甚
麼毛病?為甚麼今天我們不能禱告呢?快把聖經拿來,看看裏面對於喝酒到底說些甚麼
。』我留了一本聖經給他們,但是他的妻子雖然識字,卻不明白神的話語,她也找不到
聖經關於喝酒有甚麼吩咐。他們不知道怎樣查考神的話,也無從請教神的僕人,因為當
時我與他們相距很遠,他們要幾個月之後纔能看見我。這時他的妻子就說,基督徒『你
就先喝罷。下次我們一見到倪弟兄,就問他。』但是他仍然不能為著酒感謝主。最後他
說,『拿走罷!』她把酒拿走之後,他們就一起祝謝了用飯。
後來那個人到了上海,把這個故事告訴我。他用一句很中肯的話對我說,『倪弟兄,我
裏面當家的不讓我喝酒!』我說,『很好,弟兄,你要一直聽從你裏面當家的!』
許多人知道基督是我們的生命。我們相信神的靈是住在我們的裏面,但是這個事實對於
我們的行為沒有多少影響。問題是,我們知道祂是一位活的神麼?我們知道祂是當家的
麼?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第九章 羅馬第七章的意義與價值
: 我們現在要回到羅馬書。當我們看到六章末了的時候,我們曾暫時中止,因為要先看兩
: 個有關的題目,一個是神永遠的目的,那是我們與神同行的動機與目的,另一個是聖靈
: ,祂供應我們達到那個目的所需要的能力和智慧。現在我們要來看羅馬七章。許多人覺
: 得這一章差不多是多餘的。如果基督徒真的看見整個舊造已經被基督的十字架剪除了,
: 又藉著祂的復活,引進了一個完全新的創造,那麼這一章可能是多餘的。如果我們真的
: 『知道』這一件事,又根據這一件事來『計算』,並且以這件事為基礎,『將我們自己
: 奉獻給神,』也許我們就不需要羅馬七章。
: 有些人覺得七章放錯了地方。他們以為該把牠放在五章與六章之間。因為到了六章之後
: ,一切是這麼完善,這麼平坦,怎麼又有失敗的哀聲:『我真是苦阿!』能有這種虎頭

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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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thanks for posting.下面经节的一些话很有感触,我们需要信靠生命之灵的律而不是我
们个人的律.
"對於那些不可愛的人-有一些弟兄,如果我們根據天然的立場,我們實在不能喜歡,
自然更不能去愛-牠就顯出愛來。牠乃是以主在那個弟兄裏面所看見的可能性為基礎而
工作的。我們就對主說,『主阿,你看他是可愛的,你愛他。求你現在也藉著我來愛他
!』於是牠就在實際的生活中彰顯牠自己-在真誠的道德行為上彰顯牠自己。可惜在基
督徒的生活中,偽善太多了,假裝太多了。沒有一件事比假裝更使基督徒的見證失去果
效,因為至終人會看透我們的假裝,而看出我們的真相。如果我們信靠生命律,假裝就
會向實際屈服。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第一章 基督的血
: 我們在開始的時候,要好好的考慮這個問題-甚麼是正常的基督徒生活。首先我們要指
: 出,正常的基督徒生活,與一般的基督徒生活很不相同。當我們思想主山上教訓的時候
: ,我們就難免要問說,除了神的兒子自己之外,地上是否曾經有人實際活出這種生活?
: 但藉此問題,我們會發覺,『除了神的兒子自己之外』這句話,正是這問題的答案。
: 關於基督徒的生活,使徒保羅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給了我們一個他自己的定義。他說
: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他不是講些特別或奇異的事,
: 來作為基督徒高峰生活的標準。我們相信,他是說到神對於基督徒所定正常生活的準則
: 。扼要的說,就是,我不再活著,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出祂的生命。
: 神在祂的話語中清楚的說出,祂對於人一切的需要,只有一個答案,那就是祂的兒子耶

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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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第十一章 在基督裏面一個身體
在我們進一步來看我們最終的重要題目之前,我們要先回頭來溫習一遍我們所說過的,
並且要扼要的說明所採取的步驟。我們曾試著把事情弄得簡單些,想簡明的解釋基督徒
通常的經歷。但是很明顯的,當我們與主同行的時候,我們會有許多新發現。所以我們
必須小心,避免把神的工作過於簡單化。因為這樣作,會使我們陷入嚴重的混亂。
有許多神的兒女,他們相信人對於救恩的經歷,全在於對於寶血價值的領會,連如何進
入聖潔生活的經歷,也包括在內。他們強調必須隨時靠著主的血,對於所知道的罪,並
且強調血對於所犯的罪,有不斷的功效。這是非常準確的,我們理當如此。但是他們以
為甚麼都是血作的。他們所相信的聖潔,事實上不過是把一個人從他的過去裏分別出來
;也就是說,一個人根據主的流血,使他所作的一切今時被塗抹,神就把他從世界裏分
別出來歸祂。他們所認為的聖潔就止於此。他們沒有看見神基本的要求,因而也就忽略
了祂完滿的豫備。我想我們現在已經清楚的看見,這是如何的不彀。
有一班人,他們多走了一步,看見神已經把他們包括在祂兒子十字架的死裏面,藉著對
付他們的舊人,救他們脫離罪與律法的捆綁。他們確實信靠主,因為他們在基督耶穌裏
榮耀神,並且不再信靠肉體。(腓三3。)在他們裏面,神已經有了一個清楚的根基,
可以在上面建造。有些人以此為起點,往前更進一步,認識了奉獻(以正確的意義用這
個辭)乃是毫無保留的把自己交在祂的手裏,並且跟從祂。這一切都是開端,從這裏開
始我們已經摸著神在我們面前所安排,其他方面的經歷,也是許多人所經歷過的。我們
必須記得,每一個經歷都是真理寶貴的片斷,沒有一個經歷就牠的本身來說能是真理的
全部。一切臨到我們身上的,都是基督在十字架上工作的果子,我們不能忽視其中任何
的一面。
過關與走路
我們承認,信徒的生命與經歷有許多不同的情形,我們現在進一步要注意一個事實。雖
然這些經歷並不一定總是依照一成不變的次序發生,但是牠們都似乎帶著某些一再發生
的步驟或特徵。這些步驟是甚麼呢?第一,就是啟示。正如我們已經看見的,啟示總是
在信心與經歷的前面。神藉著祂的話開了我們的眼睛,看見關於祂兒子某些事實的真理
,然後只有當我們憑著信心接受那個事實以後,那個真理纔實際的成為我們生活裏的經
歷。因此我們可以有下列的步驟:
(一)啟示(客觀的)。
(二)經歷(主觀的)。
進一步我們又注意到,這種經歷常常帶著過關與走路的這兩面。關於這一點,我們如果
用本仁約翰(John Bunyan)所說的窄門和窄路來比方,那就非常清楚。他說,基督徒
是先經過『窄門』,然後再走在『窄路』上。我們的主也曾說到,引到永生的門和路。
(太七14。)基督徒的經歷也正是如此。所以我們又有下列的特徵:
(一)啟示。
(二)經歷:甲,窄門(過關)。
乙,窄路(走路)。
現在讓我們用一些我們所講過的題目,看看這一點怎樣幫助我們了解牠們。我們首先要
看我們的稱義和重生。這開始於我們得著啟示,看見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替我們完成贖罪
,接著就是過悔改與相信的關(窄門),藉此我們就得以親近神;(弗二13;)這門又
引我們走上不斷與主交通的道路(窄路),而我們逐日與主親近的根據,仍然是寶血。
(來十19~22。)當我們來到從罪裏得著釋放,仍然有三個步驟:聖靈的啟示使我們知
道,(羅六6,)和信心的關,就是算,(11,)以及持續奉獻的道路,或者說在新的
生命裏生活,而將自己獻給神。(13。)再說聖靈的恩賜。關於這一點,仍然是開始於
對主耶穌的被高舉在寶座上有了新的看見,結果就得著聖靈的澆灌和聖靈的內住這雙重
的經歷。進一步來看我們蒙神喜悅的這件事,我們再次發現需要聖靈的光照,使我們得
以看見十字架對於肉體-人的整個自我生命-的價值。我們以信心接受這一點,立刻就
引進『窄門』的經歷,(七25,)我們起首停止自己作的努力,而用信心接受基督生命
運行的大能,來滿足神在我們裏面實際的要求。這又引我們走上『窄路』,過順服聖靈
的生活。(八4。)
每一個例子的實際經過,自然並不完全一致,我們也必須謹防對於聖靈的工作,加上任
何硬性的式樣;但是任何新的經歷臨到我們身上,其過程多少有一些像以上所說的那樣
。我們總是眼睛先被開啟,對於基督以及祂所完成的工作有一些新的看見,然後信心纔
會開門,引進一條新的道路。並且請記得,我們所以把基督徒的經歷分成許多階段,就
如稱義、重生、聖靈的恩賜、釋放、成聖等等,不過是為著使我們容易明白。這並不是
說,這些階段在經歷時,必須順序的一個跟著一個。事實上,如果一開始基督和祂的十
字架就完完全全的擺在我們面前,那麼從我們作基督徒的頭一天起,就可能進入許多經
歷,縱然那些經歷的充分解釋還有待將來。哦,巴不得各處所傳的福音都是這一種!
有一件事是確定的,啟示總是在信心的前面。當我們看見一些神在基督裏所作成的,我
們自然會有一個反應說,『主,感謝你!』於是信心就自然的跟著而來。啟示總是聖靈
的工作。神將聖靈賜給我們,祂要將聖經為我們打開,引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約十
六13。)我們當倚靠祂,因為祂就是為這件事而來;當你遇到缺乏亮光或缺乏信心的難
處的時候,請把你的難處直接告訴主說,『主阿,開我的眼睛。主阿,使我清楚明白這
件新事。主,幫助我這個沒有信心的人!』祂必不會使你失望。
十字架的四重工作
我們現在可以再往前進一步,來看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所包括的範圍,是何等的廣大。
照著基督徒的經歷,以及為著便於分析起見,如果我們認識神救贖工作的四方面,那對
於我們是很有幫助的。但是我們首先必須記得,基督的十字架是一件神聖的工作-並非
許多件。兩千年前在猶太地,主耶穌一次死了,並且復活了,祂現在『被的右手高舉』
。(徒二33。)這工作已經作成了,無須再重複,也不能再加一點甚麼。
我們所要說的十字架的四方面,其中有三方面已經說得相當詳細。最後的一方面將在下
面的兩章來看牠。我們可以將牠們扼要的先點一點:
(一)基督的血對付罪(過犯、愆尤)。
(二)基督的十字架對付罪性、肉體、與天然。
(三)基督的生命住在人的裏面,使人成為新造,並使人有能力。
(四)死在天然的人裏面運行,使內住的生命得以漸漸彰顯。
頭兩方面是補救性的,為著除滅魔鬼的工作,並消除人的罪。後兩方面不是補救性的,
乃是積極的,為著達到神的目的。頭兩方面是要恢復亞當由於墮落所喪失的;後兩方面
是要帶我們進入亞當所從未進入的,也把亞當所從未得著的東西帶到我們的裏面。這使
我們看見,主耶穌的死和復活,不單成就了救贖人的工作,並且這工作也使神的目的得
以實現。
我們在前面的幾章裏面,曾相當仔細的看過祂的死的兩方面,就是血對付罪行,和十字
架對付罪性與肉體。當我們討論神永遠目的的時候,我們也曾簡略的看過第三方面-以
基督為一粒麥子來表明。而在上一章裏面,當我們看到基督是我們生命的時候,我們也
曾看過牠一些實際的顯出。不過在我們說到第四方面(我將稱牠為『背十字架』)之前
,關於第三方面我們還必須再稍微說一點,那就是基督的生命在復活裏釋放出來,為要
住在人裏面,並為加給人事奉的能力。
我們曾經說過神對於創造的目的,祂這目的所包括的,遠超過亞當所曾享受的。甚麼是
祂的目的呢?神要得著一個族類,其中每一分子都賦有一個靈,能和祂自己交通,因祂
自己就是靈。這一個族類有神自己的生命,與神合作,挫敗仇敵所可能有的每一種詭計
,並且除滅仇敵一切邪惡的工作,使神原初的目的得以成全。這是神的大計畫。現在要
怎樣來實現牠呢?我們仍然在主耶穌的死裏找到這問題的答案。主耶穌的死是一個大能
的死,是一個積極的、並且有目的的死,遠超過收回所失去的地位;因為祂的死,不只
對付了罪和舊人,廢棄了那些後果,並且還帶進了比這些不知大了多少的豐富。
基督的愛
我們現在必須讀兩處的聖經,一處是創世記二章,一處是以弗所五章,這兩處的聖經對
於這個題目非常重要。
『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
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
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希伯來文是伊施沙)。因為她是從男人(希伯來文是伊施
)身上取出來的。』(創二21~23。)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
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
聖潔沒有瑕疵的。』(弗五25~27。)
以弗所五章是聖經中惟一解釋創世記二章的一處聖經。如果我們仔細思想這一章,就會
發覺牠非常值得我們注意。我願意指出,『基督愛教會』的這一句話,其含意是何等的
寶貴。
我們曾經受過教導,常思想自己是罪人,需要救贖。多少年代以來,這個教訓灌輸在我
們的裏面。我們也為此讚美主,因為我們蒙恩是從這裏開始的。但是要記得,這並不是
神最終的目的。這裏給我們看見,神所要得到的乃是『一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
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許多時候,我們以為教會不過是許多得救的罪人。
從一面來說,的確是如此;但是我們若看這兩者差不多是相等的,認為教會只不過是蒙
恩的罪人,那就錯了。當我們一題到得救的罪人,立刻就想到整個罪與墮落的背景;但
是在神看來,教會乃是在祂兒子裏面一個神聖的創造。蒙恩的罪人指向個人,教會指向
團體。前者是消極的,是屬於過去的;後者是積極的,是向前展望的。神永遠的目的乃
是關乎祂兒子的,這一件事在永遠裏就藏在神的心裏。在這目的的裏面,神定規祂的兒
子要有一個身體,來彰顯祂的生命。從這一點來看-從神心意的觀點來看-教會是越過
罪的,並且從來沒有被罪沾染過。
所以我們在以弗所書裏所看到的,主耶穌這一面的死,在別的地方都沒有這麼清楚。羅
馬書的觀點是從人的墮落看起,從基督為罪人,為仇敵,為不敬畏神的人而死開始,(
羅五,)然後漸漸把我們引到基督的愛裏。(八35。)另一面,以弗所書的觀點是『從
創立世界以前』(一4)的神的觀點,而福音的中心就是:『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已
。』(五25。)因此,羅馬書是說,『我們犯了罪,』牠的信息是神對於罪人的愛;(
五8;)而以弗所書是說到『基督愛教會』,並且牠所說的愛乃是丈夫對妻子的愛;這
種愛根本與罪無關。我們在這一節聖經裏面所看見的不是贖罪,乃是創造教會。牠告訴
我們,基督乃是為著這個目的『捨了祂的自己』。
因此主耶穌的死,有一方面完全是積極的,這一方面是特別關乎祂對教會的愛。在這一
點上,祂的死與罪以及罪人的問題並沒有直接的關聯。為著使人將這個事實深深的印在
裏面,保羅就以創世記二章裏面的這件事來說明。這是神所說許多奧祕事裏面的一件,
如果我們的眼睛被開啟,我們就不能不敬拜。
從創世記三章往下,從皮子作的衣服到亞伯的獻祭,經過整本舊約,其中有許多豫表說
到主耶穌為贖罪而死;但是在這裏使徒保羅沒有引用這些豫表的任何一個來說明祂的死
,他獨獨引用創世記二章裏面的這個豫表。我們要注意一點,並且要記得,到了創世記
三章罪纔進來。所以在舊約裏面,有一個豫表,是表示基督那與罪無關的死,因為祂這
個死並不在墮落之後,乃在墮落之前,這個豫表是在創世記二章裏面。我們要稍微看一
看這個豫表。
我們能不能說,神使亞當沉睡,是因為夏娃犯了一種嚴重的罪?聖經是這樣說的麼?當
然不是,因為那時夏娃還沒有被造。那時根本還沒有道德問題,任何可牽涉的問題都沒
有。神使亞當沉睡的目的,明顯是為著要從他身上取出一樣東西,好造成另外一個人。
所以他的沉睡並不是為著她的罪,乃是為著產生她。這就是這幾節聖經所說明的。亞當
這個以產生夏娃為目的之經歷,乃是神在祂神聖計畫裏所定規的事。神要一個伊施沙(
女人)。祂使那個伊施(男人)沉睡,從他身上取出一條肋骨,造成一個伊施沙(女人
),然後把她帶給那個男人。這就是神所給我們的一幅圖畫,牠豫表主耶穌死的一面。
這一面的死主要的不是為著贖罪,乃是相當於這一章裏面亞當的睡了一覺。
千萬不要誤會,以為我是說主的死並非為著贖罪。相反的我們都當讚美神,祂實在是為
著贖罪而死的。我們要記得,事實上,今天我們是在以弗所五章裏面,並不是在創世記
二章裏面。以弗所書是在人墮落之後寫的,是寫給受墮落的後果所苦害的人,所以在以
弗所書裏面,我們身上不只有受造時的目的,並且還帶著墮落的疤痕-要不然就用不著
題起『玷污皺紋』了。因為我們還在地上,而墮落又是一個歷史的事實,所以需要洗淨。
但是我們必須一直認定,救贖乃是一件插進來的事,是一個為著變故而有的措施,是因
著神的目的遭受到破壞而必須有的作為。救贖是這樣的大,這樣的奇妙,以致在我們的
心目中,佔了很大的地位。但是神的話卻不叫我們把救贖看作一切,以為人就是為著蒙
救贖而被造的。墮落實在是一個悲劇,叫人從神那條目的的直線上急速的落了下來;而
贖罪確是一個有福的恢復,藉此我們的罪得以塗抹,我們得蒙挽回。但是救贖成功了之
後,仍然有一個工作要作,那就是使我們得著亞當所從未得到過的,同時使神得著祂心
裏所想望得著的。因為神從未放棄那一條直線所代表的目的。亞當從未得著神的生命,
就是生命樹所豫表的。但是因著主耶穌的死和復活的這一個工作,(我們必須再強調,
這死和復活是一個工作,)祂的生命被釋放出來,藉著我們的信就成為我們的生命,我
們就得著了亞當所未曾得著的。因著我們接受基督作我們的生命,神的目的就可望成全。
神使亞當沉睡。當一個信主的人去世,我們就說他睡了,而不說他死了。為甚麼呢?因
為無論甚麼時候我們一題到死,背後就定規有罪。在創世記三章裏面,罪進入了世界,
死就因罪而進入了世界;不過亞當的睡卻是在這些之前。因此這裏的豫表,不像舊約裏
面其他的豫表。關於罪和贖罪,總有一隻羊羔或公牛被殺,但是亞當在這裏並沒有被殺
,他不過睡了一覺,以後又醒過來了。因此,他所豫表的死,不是為著罪的緣故,乃是
為要藉復活而增添。同時我們要注意,夏娃並不是藉著一次單獨的創造而成為另一個獨
立的人,和亞當平行。不,亞當睡了,然後夏娃從亞當裏被造出來。神用同樣的方法產
生教會。神的第二個人已經從祂的沉睡醒過來了,祂的教會在祂的裏面被造,也由祂造
成,從祂得到生命,並且彰顯那復活的生命。
神有一個兒子,就是祂的獨生子。神喜歡祂的獨生子有許多弟兄,使祂的獨生子在許多
兒子中作長子,這樣神就不只有這一個兒子,還能有許多的兒子。一粒麥子死了,就結
出許多的子粒來。第一粒麥子原來是惟一的一粒,現在卻成了許多子粒中的第一粒。主
耶穌捨了祂的生命,因而祂這生命就顯在許多人的身上。以上我們所用的聖經豫表,都
是用來說明這個真理的。在剛纔我們所看過的豫表中,單數代替了多數。十字架的收穫
是一個人:就是神兒子的新婦。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一個活祭
我們已經說過,以弗所五章給我們看見基督死的一面,與羅馬書所說的有相當的不同。
但是事實上,這一面卻是我們所查讀的羅馬書,最終所趨向的目的。現在我們就要看見
,這封書信引領我們進入這一面,因為救贖帶我們回到神原初目的的那條直線上去。
保羅在八章裏告訴我們,基督是許多被聖靈引導,神的眾子(14)中的長子。『因為祂
豫先所知道的人,就豫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豫先
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29~30。)這裏給我們看見,稱義乃是為著被帶進榮耀。這榮耀並不是在一個人
或幾個人的裏面彰顯出來,乃是在許多人裏面彰顯出來,就是在那些顯出那一位的模樣
的眾人裏面彰顯出來。正如我們所看見的,我們蒙救贖的目的,在基督對屬於祂的人所
有的愛裏再次顯明出來,這愛就是八章三十五至三十九節的題目。但是在八章裏面所沒
有明白說出的,到了十二章就明白的說出來了,十二章的題目就是基督的身體。
我們看過了羅馬書的頭八章。在這頭八章之後,接著的是一段括弧裏面的話,說到神對
於以色列人主宰的對待。因此,為著我們現在的目的,我們越過那三章,接著來看十二
章。我們可以很簡單扼要的把這幾章再點一下:五章說到我們的罪蒙了赦免,六章說到
我們與基督同死了,七章說到我們的天然是無可救藥的,因此八章說到我們惟有倚靠住
在我們裏面的聖靈。到了十二章就說出救贖的結果-『我們…在基督裏成為一身』。(
5。)這好像是從開頭一路說下來一個很合邏輯的結果,也就是所有話語的歸結。
羅馬十二章以及接著的各章,對於我們的生活和行為,有很實際的教訓。這些教訓又是
以再次強調奉獻為開始。保羅在六章十三節已經說過:『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
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但是在十二章一節裏面,保羅所著重的又稍有
不同,他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
,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這個奉獻的新呼召,是向作為『
弟兄』的我們所題出的,把我們聯接在八章二十九節『許多弟兄』的思路上。那是呼召
我們當有同一個信心的步驟,就是把我們的身體作為一個『活祭』獻給神。
這就超過了僅僅是個人的範圍,因為這裏所說的是為著全體而獻上。獻是個別的,祭卻
是團體的;只有一個祭。神所要的事奉乃是一個整體的事奉。千萬不要以為我們的獻上
是不需要的,因為如果我們的獻上有助於那一個整體的事奉,神就得以心滿意足了。我
們也就藉著這種事奉,能以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十二2。)
換句話說,也就認識神在基督耶穌裏永遠的旨意。所以保羅是照著『我們這許多人,在
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5)這一個神聖的新事實『對你們各人』(3)發
出呼召,而他接下去所給我們的許多實際教訓,也都是根據這一個事實。
主耶穌在這一個世代裏面,所能藉以彰顯祂自己的器皿,並不是一些單獨的個人,乃是
一個身體。神雖然分給各人信心,(3,)但是與人隔絕的個人,絕對不能成全神的旨
意。必須有一個完整的身體,纔能達到基督長成的身量,並且彰顯祂的榮耀。巴不得我
們都能看見這一點。
所以羅馬十二章三至六節,乃是以人的身體來作比喻,說到我們必須互相聯絡作肢體的
事實。單獨的基督徒不是身體,乃是身體上的肢體。在人體上,許多肢體並不都是一樣
的用處。耳朵不可自以為牠也是眼睛,牠無論怎樣禱告,自己不會看見;但是全身卻可
以藉著眼睛看見。因此用比方的話來說,我可能只有聽的恩賜,但是我可以藉著有看的
恩賜的人看見;或者我有腳的恩賜能走路,卻沒有能工作的手的恩賜,那麼我就可以從
手得到幫助。有一句很普通的話,說出我們對於主的事的態度,那就是『我只知道我所
知道的,我不知道我所不知道的,我不知道也無妨』。因為在基督裏,我們所不知道的
事,別人知道,因此我們也就藉著別人知道那些事,並且一同享受那些事。
讓我著重的說,這不是僅僅一種安慰人的想法。這是在神子民生命裏的一個極其重要的
因素。如果我們沒有彼此,我們就不能活下去。這就是為甚麼共同的禱告是如此的重要
,因為共同的禱告帶來了身體的幫助;馬太十八章十九至二十節的話,清楚的說明了這
一點。我自己單獨信靠主是不彀的。我必須和別人一同信靠祂。我必須在和身體合一的
根基上,學習禱告『我們的父…』,因為離開了身體的幫助,我就無法往前去。在事奉
方面這件事尤其明顯。如果我單獨事奉,我永遠事奉不好,並且祂會不惜勞苦,教導我
們這一點。祂會把許多事情都帶到盡頭,把四面的門都關起來,任憑我們徒然用頭去撞
空牆,直到我認識我需要身體的幫助,正如我需要主的幫助一樣。因為基督的生命就是
身體的生命,祂所給我們的恩賜就是為著建造祂的身體。
身體不是一個譬喻,乃是一個事實。聖經沒有說教會像一個身體,卻說教會是基督的身
體。『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所有的肢體聯在一起就
是一個身體,因為大家都分享祂的生命-正如祂自己分佈在各肢體之間一樣。有一次我
與一班中國籍的信徒在一起,他們以為基督身體的構成,既是由於許多不同的男女個人
,而這個身體卻又是一個,他們覺得很難領會。有一個主日,當我在主的桌子前將要擘
餅的時候,我請他們在我擘開餅之前,仔細的看那個餅。等到餅傳過之後,我指給他們
看,雖然餅已經在他們各人的裏面,但是餅仍然是一個-並不是許多個。餅是分開了,
基督卻沒有像那個餅那樣的分開了。祂在我們裏面仍然是一個靈,我們大家在祂裏面也
是一個。
這和人天然的光景正好相反。我在亞當裏有亞當的生命,牠在本質上是單獨的。在罪裏
面沒有聯合,沒有交通,只顧自己的利益,從來不信任別人。當我繼續與主同行的時候
,我很快的就發現,不只我的罪和我天然的能力,需要被對付,我還有這一個個人的生
命,也需要被對付。這一個生命是自滿自足的,不承認自己需要身體,並且與身體聯合
。很可能我解決了罪和肉體的問題,但我仍然是一個牢不可破的個人主義者。我所要的
聖潔、得勝、和多結果子,雖然動機非常純潔,卻單是為著我個人的。這種不顧身體的
態度,不能使神滿足。因此祂也必須在這件事上對付我,否則,我將一直與祂的目的衝
突。神不責備我是一個個人,卻責備我的個人主義。神最大的問題並不是那些使祂的教
會外面分裂的各宗各派,乃是我們裏面這些個人主義的心。
是的,十字架必須在這裏作工,時時刻刻題醒我:在基督裏,我已經向亞當所傳給我那
老舊的獨立生命死了;而在復活裏,我不是只成為一個單獨的基督徒,我更是祂身上的
一個肢體。在這二者之間有著極大的分別。當我一看見這一點,我就會立刻放棄單獨,
而尋求交通。在我裏面基督的生命,會被在別人裏面基督的生命所吸引。我再也不能走
個人的路線。因此就不再有嫉妒,不再有爭競,也不再有個人的工作;個人的利害、個
人的雄心、以及偏好,都將因此消失。到這時候我們所關心的不再是誰去作這一個工作
,我們所關心的乃是身體的長大。
我再說,最要緊的一點,就是看見這一點;我們需要看見,基督的身體乃是另一件重大
的神聖事實;需要屬天的啟示,使我們在靈裏看見,『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
身。』只有聖靈能使我們深切的明白這件事的一切意義。當祂這樣作的時候,我們的生
活和工作都會有革命性的改變。
靠著祂得勝有餘
當我們回顧歷史的時候,常常只回溯到墮落為止。神卻是從原初來看一切。在墮落之前
,神已經有了一個心願,祂這個心願要在將來的世代中完全實現。神早已知道罪將進入
,所以豫備了救贖;但是在創世記二章,祂對於教會所啟示的那一個大心願裏面,根本
沒有罪的問題。祂好像是越過了整個救贖的故事,而在將來的永遠裏來看教會。教會的
職事和她將來的歷史完全與罪無關,因為全然是出於神的。她是基督在榮耀裏的身體,
一點不表達墮落的人,只表達得榮耀之人子的形像。這就是滿足了神的心,並達到了掌
權的教會。
在以弗所五章裏面,我們雖然是站在救贖的歷史裏,但是藉著恩典,我們仍然得以從『
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的這一句話裏,看見神這個永遠的心意。不過現在我
們要注意,我們需要生命的水,和洗淨的話,來豫備教會,(因為已經有了墮落的敗壞
,)好在榮耀裏獻給基督。因為現在仍有好些缺陷需要補救,仍有創傷需要醫治。但是
祂說到教會是『無玷污』的,那就是罪的痕跡和受罪戕害的歷史現在被遺忘了;也沒有
『皺紋』,就是沒有衰老和年日失喪的記號,因為現在一切都已經補上了,一切都更新
了;並且沒有『瑕疵』-因此撒但或鬼魔,或者是人,都不能在她身上找到責備的把柄
。這個應許是何等寶貴!這些話裏面藏著何等的恩典呢!
這就是我們所處的時代。這個時代就要結束,撒但的權勢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的猖狂。
我們乃是與空中執政的、掌權的、以及有能的爭戰。(羅八38,弗六12。)他們決心抵
抗並破壞神在我們裏面的工作,用許多事來控告神的子民。單憑我們個人絕不是他們的
對手,然而我們單獨所作不到的,教會卻能。罪惡、自信、以及個人主義,乃是撒但用
來對付在人心裏神旨意的最有力的打擊,但是在十字架上,神已經敗壞了他們。當我們
信靠祂所已經作成的-信靠『稱人為義的神』,並信靠『那曾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的耶
穌基督』,(羅八33~34,)我們就立起了一道防線,是陰間的門所不能勝過的。感謝
神,我們,就是祂的教會,『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
(37。)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第十章 長進的途徑-隨從靈而行
: 現在我們來到羅馬八章。首先我們可以用兩句話,扼要的說明第二段的中心,就是從五
: 章十二節至八章三十九節的中心。這兩句話都含有一個對照,並且各自指出基督徒經歷
: 的一方面。
: 這兩句話就是:
: 『在亞當裏』與『在基督裏』-五章十二節至六章二十三節。
: 『在肉體裏』與『在靈裏』-七章一節至八章三十九節。
: 我們需要明白這四件事的關係。頭兩件是客觀的,說到我們的地位;其中的第一件,是
: 我們原來在天然裏的地位,第二件是我們現在因信靠基督救贖的工作而有的地位。後兩
: 件是主觀的,與我們的行事為人有關,是實際經歷的事。聖經清楚的告訴我們,頭兩件

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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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第十二章 十字架與魂生命
神在基督的十字架裏,已經為我們的救贖豫備了一切,但是祂不停在這裏。在這十字架
裏,祂也使那永遠的計畫,穩妥到再無失敗的可能。這計畫就是保羅所說『歷代以來隱
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裏的奧祕』,也就是神現在所宣告『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
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這是照神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裏所定的旨意
』。(弗三9~11。)
我們已經說過,十字架的工作有兩個結果,直接關係到神的目的實現在我們裏面。一方
面十字架釋放了祂的生命,使祂藉著內住的靈,得以在我們裏面有所表達。另一方面,
十字架使我們所說的『背十字架』成為可能。這就是我們與主合作,接受祂的死在我們
裏面天天作工,使新生命有路從我們身上彰顯出來,『天然的人』也藉此逐漸被帶到順
服聖靈的正當地位上。這顯然是一件事情的積極和消極兩方面。同時也很顯然,現在我
們所摸著的問題,乃是一個為神活著的人如何往前長進。到現在為止,我們論到基督徒
生活所著重的點,僅僅在於基督徒生活所必經的關頭。現在我們要更具體的來看門徒的
生活,尤其注意一個作神僕人的人所必須受的訓練。對於作主的門徒,主耶穌曾說,『
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 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十四27。)
所以現在我們要來看天然的人與『背十字架』。要明白這一點,我們必須不怕厭煩的再
回到創世記,來思想神原初要在人裏面所得著的是甚麼,祂的目的怎樣受到挫折。因為
這樣能使我們認識一些原則,藉以重新回到神原初的目的裏。
墮落的真實性質
若是我們對於神的計畫稍有一點啟示,我們就會常常思想『人』這一個字。我們也會像
詩人那樣說,『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聖經清楚的告訴
我們,神在萬物中所最喜悅的乃是人-一個合乎祂心意的人。
因此神造了一個人。創世記二章七節給我們看見,受造的亞當成為一個活的魂,他裏面
有一個靈,可以與神交通;外面有一個身體,可以與物質世界接觸。(新約帖前五章二
十三節和希伯來四章十二節,都證實人分為靈、魂、體三部分。)亞當用他的靈接觸神
的屬靈世界,用他的身體接觸物質的自然世界。他集合神這兩面的創造行為於一身,而
成為一個個格,一個活在世上的實體,有自由選擇的權力,也可以自己活動。從整體看
來,他是一個具有自我意識,能表達自己的生物,就是『一個活的魂』。
我們前面曾經看過,受造的亞當是一個完全的人-意思是說,他是神所造的,沒有不完
全的地方。但是他還未長成,還有待於最後的完工。神在亞當裏面所要作的事還未完全
作成。擺在前面還有更多的展望,現在似乎暫時中止。神正向前移動,好完成祂造人的
目的;這個目的超出人的本身,因神指望使用人來得回祂在宇宙中的主權。但是在這一
點上,人怎能被神使用呢?惟有藉著與神活潑聯結,而與神合作。神不只要在地上得到
一個血統相同的族類,並且還要這族類裏面的每一分子,都有著祂的生命。這樣的一個
族類,將造成撒但的傾覆,並完成神一切的心願。這纔是神造人的目的。
進一步要來看,亞當在被造的時候是中立的。他雖然有一個靈,可以與神交通;但是就
他自己來說,他還沒有決定他的方向;他有選擇的權力,如果他喜歡,他可以轉向相反
的一面。神對人的目標是『兒子的名分』,換句話說,就是要在人身上彰顯祂的生命。
那神聖的生命就是園中生命樹所代表的,樹上所結的果子是可以接過來喫的。如果受造
而中立的亞當,自動的轉向這一面,選擇依賴神,接受生命樹,(代表神自己的生命,
)神就能使祂的生命與人聯結;『兒子的名分』也就實現了。相反的,如果亞當轉向善
惡知識樹,結果就會依照自己的意思,離開神,而『自由』發展他的自己。但是這樣選
擇就是與撒但同謀,亞當便無從達到神所定的目標了。
根本的問題:人的魂
自然我們都知道亞當所選擇的途徑。在兩棵樹之間,他向撒但屈服了,喫了善惡知識樹
的果子。此舉就決定了他發展的方向。從那時起,他就能彀運行知識;因為他『知道』
了。但是-在這裏我們摸著這要點-善惡知識樹的果子,使頭一個人,過於發展他的魂
。他的情感被觸動了,因為那果子悅人的眼目,使他『喜愛』;他的心思及理智力得了
發展,因為那果子使他有了『智慧』;他的意志也加強了,因此,他能彀決定他今後所
要走的道路。那果子使他的魂擴大,並使牠充分的發展。從此人不僅是一個活的魂,而
且還要藉著魂而活著。人不僅有一個魂,而且從那一天起,他的魂以及自由選擇的獨立
能力,便代替了靈而作為人的生活力量。
在這裏我們必須分辨兩件事,因為牠們的分別是非常重要的。神並不在乎-事實上祂原
是這樣定規的-我們有一個魂像祂所給亞當的。但是神所定意要作的,乃是要把事情糾
正過來。今天人的問題並不在於人裏面有一個魂,而是人藉著這個魂活著。這是撒但藉
著引誘人墮落所帶來的。他陷害人,騙人採取一條能彀發展魂的途徑,使人從魂裏支取
他的生命。
然而我們必須小心。這不是說,我們要挽回這一個難處,就得完全把我們的魂取消。你
不能這樣作。今天十字架真在我們裏面工作,我們並不至成為遲鈍、麻木、和無精打采
的人。不,我們仍然有一個魂,不論甚麼時候,我們要從神那裏有所領受,魂仍舊不失
為一個工具,一個功能,而向神真正的順服。但是問題是在於,我們是否守住神所指定
給魂的界限,就是神當初在園子裏所指定的界限?
神現在所作的,正是管葡萄園的人修剪的工作。在我們的魂裏,有一種不受約束的發展
,一種不合時宜的長大,是必須抑制並對付的。神必須把這些除去。所以在我們面前,
現在有兩件事我們必須看見。第一件,神要把我們帶到一個地步,使我們藉著祂兒子的
生命活著。第二件,祂在我們的心裏直接作工,去掉那些因著善惡知識樹的果子而有的
天然資源。我們天天學習這兩個功課:一面是這一位的生命上升,另一面是那個魂生命
的受制和治死。這兩個過程一直繼續下去,因為神在我們裏面所要的,乃是祂兒子長成
的生命,可以彰顯祂自己。為著達到這一個目的,祂把我們的魂帶回到亞當的起點。所
以保羅說,『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
死的身上顯明出來。』(林後四11。)
這是甚麼意思呢?這話的意思就是說,我若不倚靠神,自己就不行動。我不自足自恃。
我絕不因為自己有能力而作一件事。即使我裏面有一種生來就有的能力,我還是不用牠
;我不再倚靠我自己。亞當喫了善惡知識樹的果子,便承繼了一種作事的能力,但是這
種能力正好幫了撒但的忙。當你認識主的時候,便喪失了那種作事的能力。主把牠除掉
了,所以你發覺不能再自己發起作甚麼。你必須藉著另一位的生命活著;你必須從祂吸
取一切。
哦,親愛的弟兄姊妹,我想我們大家多多少少對於我們自己總有一些認識,但是我們卻
很少真正為我們自己戰慄。有時我們可能很客氣的對神說,『如果神不要,我就不能作
,』其實在我們下意識的思想裏,卻認為即使神不叫我們去作,也不加給我們力量,我
們自己還能彀作得很好。許多時候,我們在祂以外就自己作事,自己思想,自己定規,
用自己的能力。今天有許多基督徒都是魂過分發展的人。我們在我們自己裏面長得太大
了。我們已經變成大魂的人。在這種光景之下,神兒子的生命在我們裏面就受到限制,
祂在我們裏面幾乎被擠得無法行動。
天然的能力和神的工作
我們大家都有魂的能力與魄力。凡是受過主教導的人,都否認以這原則作生命的原則。
他們拒絕靠著牠而活;他們不讓牠掌權,也不讓牠在神的工作上作原動力。但是那些沒
有受過神教導的人,卻倚靠著牠;他們利用牠;他們以為牠就是惟一的能力。
對於這件事,我們要先加以一點淺顯的說明。我們大部分的人幾乎都曾經這樣推想過:
這裏有一個天性很好的人,他有清楚的頭腦,健全的判斷力,辦事能力也很強。我們在
心裏說,『如果這個人能彀成為一個基督徒,對於教會將是何等的資產!如果他是屬乎
主的,對於祂的宗旨,將有何等的貢獻!』
但是試想著,這個人的優良天性是從那裏來的呢?那些辦事的能力和敏銳的判斷力又是
從那裏來的呢?顯然不是從新生來的,因為他還沒有重生。我們大家都知道,我們原是
從肉身生的;所以我們需要重生。對於這一點,主耶穌在約翰三章六節曾這樣說,『從
肉身生的,就是肉身。』所以凡不從新生來的,只不過是從天然生的,就都是肉身,而
肉身只會把榮耀歸給人,牠不歸榮耀於神。這句話聽來刺耳,卻是真的。
我們題起魂的能力或天然的力量。天然的力量到底是甚麼呢?簡單說,凡是我所能作的
,我自己所是的,我所承襲的天賦才智,就是我天然的能力。我們沒有一個人沒有魂的
能力,所以我們需要首先認識牠是甚麼。
我們且以人的心思為例。可能我生來就有一個敏銳的心思。在我重生之前,我已經具有
這個心思,牠和我是與生俱來並隨之發展的。但是麻煩就出在這裏。後來我悔改了,重
生了,有一件深刻的工作已經成就在我的靈裏,使我與萬靈之父有了實際的聯結。從此
我的裏面有了兩面的光景;從一面來說,現在我已經與神聯合了,這聯合乃是建立在我
的靈裏;但是另一面,我仍然帶著一些與生俱來的東西。那麼我現在該怎麼辦呢?
天然的趨勢常常是這樣。從前我用我的心思研究歷史、文學、詩辭、歌賦、或是科學、
經濟、以及世界問題。我用我敏銳的心思從這些研究裏面獲取精華。現在我的愛好改變
了,因此我就把我的心思轉過來用在神的事上。雖然我改變了興趣的所在,我卻沒有改
變我原來工作的方法。整個問題的要點就在這裏。不錯,我的興趣已經全然改變了,(
為此真當讚美神,)但是我現在仍舊利用往昔研究歷史與地理的同一能力,去研究哥林
多書與以弗所書。那種能力並不是出於神的;神也不會許可我那樣作。許多人的難處就
在於他們已經改變了他們能力的用途,卻沒有更換他們能力的來源。
你會發覺,在我們對神的事奉裏,仍帶著許多這種天然的東西。就以口才而論,有些人
生來就長於發表,是天生的演說家;的確,一件事如果讓他們來說,很容易使人信服。
等到他們信了主,我們常常不問他們對於屬靈的事的關係究竟怎樣,就叫他們去站講臺
,鼓勵他們,用他們天然的能力去傳道。我們的錯誤仍然在,題目是改變了,但是所用
的能力卻還是原有的。我們忘記了在處理屬神的事上所用的能力,不是一個比較價值的
問題,乃是一個來源的問題-那能力是從何處來的。我們所作的並不重要,最重要的是
我們用甚麼能力來作。很少人會想到能力的來源,我們幾乎多是思想我們所要達到的目
的。我們忘了神從不為著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
下面是一個假設的例子,牠可以幫助我們考驗以上所論的真實性。某甲是一個很會說話
的人,他可以用任何題目作動人並流利的發表,使人信服;但是在實際處理事情上,他
的能力很差。在另一方面,某乙很不會說話,他不能清楚的表達他自己,常常在題目上
兜圈子,說不出一個重點,然而他卻是一個處理事情的能力,對於各種事務都能勝任有
餘。這兩個人都得救了,都很熱心。現在讓我們想想看,假定我請他們兩人在一個聚會
裏說話,他們也都接受了,試想事情將會怎樣呢?我請求這兩個人去作同樣的一件事,
你以為那一個會更懇切的禱告呢?沒有疑問的當然是某乙。為甚麼呢?因為他不會說話
,在口才上他沒有自己的能力可以倚靠。他會禱告說,『主阿,如果你不為著這件事給
我能力,我就不能作這件事。』當然某甲也禱告,不過他的禱告可能與某乙的禱告不同
,因為他在口才上有一點天然的能力,足以倚靠。
現在讓我們再來假定,我不請他們在聚會中說話,而請他們負責聚會中的實際事務。試
想事情又將怎樣?顯然必然是恰恰相反。現在是輪到某甲去切切的禱告,因為他深知他
沒有組織的能力。某乙當然也禱告,不過可能沒有那麼迫切,因為雖然他知道他需要主
,但是他在事務上不會像某甲那樣覺得需要主。
你看見天然的才能與屬靈恩賜的分別麼?凡是我們不需要禱告,不必絕對倚靠神,就能
彀作的事,那能力一定是出之於天然的生命,因而是可懷疑的。我們必須清楚的看見這
一點。當然這並不是說,對於某一件特別的事,只有那些缺少天賦才幹的,纔適合於作
這事。我們的要點乃是這樣,不論他們有沒有天然的才能,他們必須知道,凡是屬於天
然的,必須藉著十字架被置於死地,使他們完全倚靠復活的神。我們很容易嫉妒我們的
鄰舍有某種顯著的天賦才能,而不知道我們若擁有這種才能,而不經過十字架作工,就
很容易成為障礙,使神在我們裏面不能得著彰顯。
我蒙恩後不久,就到鄉間去傳道。我受過良好的教育,並且熟識聖經,所以我認為我自
己足能教導鄉村裏面的人。他們中間有許多是不識字的女人。但是經過幾次探望之後,
我發覺她們雖然不識字,然而她們對於主卻有相當深切的認識。雖然我所知道的聖經她
們讀起來極其困難,但是她們卻知道聖經裏面所說的那一位。我是在肉身裏有許多,而
她們卻是在靈裏有許多。今日在基督徒中間,有多少作教師的,他們正像我當年那樣的
教導別人,絕大部分是靠著他們肉身所裝備的能力!
有一次,我遇見一個青年弟兄-在年齡上他是青年,但是他卻已經相當認識主。主帶他
經過許多苦難,使他認識主自己。當我和他談話的時候,我問他說,『弟兄,主在這些
日子教導你一些甚麼呢?』他說,『只有一件事:離了祂我甚麼也不能作。』我接著問
他說,『你是說你甚麼都不能作麼?』他回答說,『不,我能作許多事,事實上這正是
我的難處。你知道我常常是這樣的自信。我知道我能彀作許多事。』於是我再問他說,
『那麼你說離了祂你就不能作甚麼,這是甚麼意思呢?』他回答說,『主已經讓我看見
,我甚麼都能作,然而祂曾說過,「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所以凡我離了祂所
作一切,全屬虛無!』
我們必須作同樣的評價。我並不是說,我們不能作許多的事,事實上我們能。我們能彀
領聚會、建會所,我們能彀到地極去,設立差會,我們似乎也能彀結果子;但是請記得
,主說,『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太十五13。)神是宇
宙中惟一合法的創作者。(創一1。)你所計畫並且發動的事,若是出自肉體,就無論
你怎樣懇切的祈求神來祝福,那件事絕不能進入屬靈的範圍。那件事可能維持多年,並
且經過多方的改進,而達到更完善的地步,然而至終牠仍然無法進入屬靈的範圍。
事情的終結,完全根據於牠的源頭,如果一件事的根源乃是『屬肉體的』,不論經過多
少『改良』,牠絕不會成為屬靈的。從肉身生的永遠是肉身,絕對不會變成別的。凡我
們認為足能自恃的那些事物,在神看來全屬無有。我們必須接受神對我們的估價,看見
自己的一無所有。主說,『肉體是無益的。』惟有從上面來的纔是常存的。
光將這些話告訴我們,我們還不能明白這一點。神必須用祂的手指點著祂在我們身上所
看見的,對我們說,『這是天然的;這一件事的源頭是舊造;這一件不能常存。』若不
這樣作,儘管我們在原則上可能同意這個教訓,但是在實際上我們還不能真的看見。我
們可以同意這個教訓,甚至喜歡這個教訓,但是我們卻從來不會真的厭惡自己。
總有一天要來到,神開了我們的眼睛。當我們面對著一件特別的事,我們像是得了啟示
,會這樣說,『主阿,我看見了!這是不潔的,是不純淨的。』『純淨』這兩個字是有
福的字眼。我總是把牠與聖靈相聯。純淨完全出於聖靈。不純淨就是攙雜。當神開我們
的眼睛,讓我們看見神在祂的工作上,絕不能使用我們天然的生命的時候,我們就發覺
我們無法再欣賞那個道理,而是厭惡自己裏面那個不純淨;到了這時候,神就開始祂拯
救的工作。下面我們就要來看,神為著拯救我們所作的準備,但是我們還得先花一點時
間來看啟示這件事。
神的亮光與認識
一個人如果不是全心全意的事奉主,當然他不會感覺亮光的需要。只有一個被神抓住,
要與神一同往前去的人,纔知道亮光是何等的需要。我們需要光,叫我們知道神的心意
;分辨甚麼是出於靈的,甚麼是出於魂的;甚麼是神的,甚麼是人的;甚麼是真正屬天
的,甚麼不過是屬地的;鑑別屬靈與屬肉體的事物;並且曉得我們是真的被神引領,或
者不過是憑著我們的感覺或想像而行動。當我們達到一個願意全然跟從神的境地,我們
就發覺在基督徒的生活中,亮光是最需要的東西。
在我與青年弟兄姊妹的談話中,我曾再三的遇見一些問題,就如我怎樣纔能知道我是隨
從靈而行呢?當我裏面有催促的時候,怎樣區別那催促是出於聖靈的,或是出於我自己
的?幾乎大家的問題都是這一類,自然也有一些進一步的問題。他們想回顧裏面,去區
別、去分析。他們這樣作,只會使他們陷入更深的捆綁。這樣情形對於基督徒的生活最
為危險,因為自我分析是一條徒勞無益的路,永遠不能達到裏面的認識。
神從來沒有在祂的話語裏要我們自省我們裏面的光景(註)。自省只會把我們帶到無定
、搖動、與絕望的境地。自然我們必須認識自己,必須知道裏面的光景。我們不要活在
愚人的樂園裏,全然作錯了事,還不知道自己是錯了;明明是剛愎自用,卻以為自己是
追求神的旨意。但是要知道,這種對於自己的認識,並不出於我們轉向裏面;也不是因
著我們分析自己的感覺與動機,以及裏面的故事,然後來一個宣告,到底我們是隨從肉
體而行呢,還是隨從靈而行。
詩篇裏面有好幾處,在這一點上給我們很多的亮光。第一處是詩篇三十六篇九節:『在
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我想這是舊約裏面最好的經節之一。在這裏有兩個光。有
『你的光』,然後當我們進入那個光中的時候,我們就『得見光』。
這兩個光是不同的。我們可以這樣說,第一個是客觀的,第二個是主觀的。第一個是屬
於神的光,照在我們身上;第二個是這光所給我們的認識。『在你的光中,我們必
註:林前十一章二十八節、三十一節和林後十三章五節都題到省察,似乎是例外。可是
前者呼召我們自己省察,是否認識主的身體,這與主的桌子有特別的關聯。後者是保羅
強調,我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這裏是省察有否基本信心的問題,意思就是問,
到底我們是否是基督徒。所以這兩處聖經與我們隨從靈而行或認識自己,全無關係。
得見光。』我們會因此有一些認識;我們會清楚一些事情;我們會因這光得以看見。無
論我們怎樣轉向裏面,怎樣自省,怎樣反省,都不能把我們帶到那個清楚的境地。只有
從神來的光,纔能使我們看見。
我想這是很簡單的。如果我們要確定我們的臉是乾淨的,我們要怎樣作呢?是用我們的
手仔細的去摸麼?不!當然不。我們只要找一面鏡子,帶到光底下,在光裏面就甚麼都
清楚了。感覺和分析不能叫人看見。只有從神來的光,纔能使人看見;光一來了,我們
就無須再問一件事情是對是錯,因為我們知道了。
請您再想想看,詩篇一百三十九篇二十三節是怎樣說的,作詩的人說,『神阿,求你鑒
察我,知道我的心思。』你知道『鑒察我』是甚麼意思?這裏不是說我鑒察我自己。作
詩的人是『求你鑒察我!』是讓神來鑒察;不是我自己鑒察。這纔是得亮光的方法。這
當然不是說,我就可以盲目而行,絲毫不顧自己真實的光景。絕不是那樣,這乃是說,
不管我們的自我檢討,給我們看見了多少需要糾正的光景,這種鑒察總是非常的膚淺。
我們對於自己的真正認識,並不是由於自己鑒察自己,乃是由於神來鑒察我們。
也許你要問說,在實際上到底甚麼叫作進入光中呢?是怎樣進入的呢?我們是怎樣在祂
的光中見光的?作詩的人在這一點上又幫助了我們:『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
使愚人通達。』(詩一一九130。)在屬靈的事上我們大家都是『愚人』,需要倚靠神
使我們通達,在認識我們自己真實的天性上尤其是如此。神的話就在這裏運行。希伯來
四章十二、十三節的話對於這一點說得最清楚。那裏說,『神的話是活潑的,是有功效
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
主意,都能辨明。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祂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
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是的,只有神的話,就是那刺入剖開的真理的聖經
,纔能解決我們的問題。神的話照明我們深處的動機,為我們分辨這些動機真實的根源
,是出於魂的呢,或是出於靈。
關於這一點,我想現在我們可以從原則方面轉到實際方面。我信我們有許多人是誠實的
活在神面前,在主裏有長進,自己也不覺得有甚麼大錯處。然而有一天,就在這種生活
的裏面,主的話應驗在我們的經歷中:『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神藉著祂所
使用的僕人,使我們碰到了活的話,於是祂的話就進到我們的裏面。或許是當我們自己
等候在神面前的時候,神藉著我們已過所記得的聖經,或者是當時所讀的聖經,使祂的
話有力的臨到我們。於是我們就看見一些已往所從來沒有看見的。這時候我們蒙了光照
,知道我們的錯在那裏,我們就向主承認說,『主阿!我看見了,在這點上不純淨,有
攙雜。這麼多年來我活在錯誤之中,我竟然一無所知;哦,我是何等的瞎眼!』光一進
來,我們便得以見光。神的光把我們帶到顯示我們自己光景的光裏,每一次我們對於自
己有所認識,總是照著這一個原則。
這並非說,總是藉著聖經。我們知道有一些聖徒實在認識神。當我們和他們一同禱告,
或是談話的時候,神的光就從他們反射出來,使我們看見我們從來所沒有看見的。我曾
遇見一位姊妹,現在她已經到主那裏去了。這一位姊妹實在是一個『發亮』的基督徒。
我只要一走進她的房間,我立刻感覺神在那裏。那時我年紀輕,纔得救兩年,我有許多
計畫,許多美麗的思想,許多動人的策畫,等著神來批准。我有千百件事,若一旦實現
,一定好得無比。我帶著這些到她那裏去,想用這些事情來說服她;我要告訴她,這一
件那一件都是該作的。
在我還沒有開口說明我的計畫之前,她只說了幾句極普通的話;哦,光出來了!使我深
感羞愧。我的『作為』,竟是如此的天然,充滿了人的成分。光一進來,事情就發生了
。我被帶到一個地步,只得向主說,『主阿,我的心思只注意肉體的活動。但是這裏有
一個人,她完全不想這些。』她只有一個動機,一個想望,就是為著神。在她的聖經首
頁,她寫著這樣的話:『主阿,為我自己我甚麼都不要。』是的,她只為神活著。無論
甚麼時候,一個人這樣活著,你會發覺他是浸透在光中,那光也照亮別人。這纔是真實
的見證。
光有個律:牠照明接受牠的地方。接受是惟一的條件。我們可以把牠關在我們以外;除
此之外,牠不怕別的。如果我們把我們自己向神打開,祂就要給我們看見。難處就在我
們常常把我們的心關起來,自誇很對。我們的失敗不僅是由於我們錯了,更是由於我們
錯了而不自知。錯可能是天然能力的問題,不知道錯,就是缺少光的問題。你能看見一
些人裏面的天然能力,但是他們自己卻看不見。哦!我們需要向神真誠謙卑的把自己打
開!惟有那些打開的人纔能看見。神是光,一個活在神光中的人絕不會不明亮的。讓我
們和作詩的人一同說,『求你發出你的亮光和真實,好引導我。』(詩四三3。)
我們要讚美神,今天基督徒比已往更注意罪的問題。在許多地方,基督徒的眼睛被開啟
,看見勝過一件一件的罪,在基督徒的生活上,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許多人更加親近主
,尋求釋放和得勝。任何向著神而去的舉動,任何回到真實聖潔裏的行動,都值得我們
讚美主。但是這些還不彀。我們不能僅僅摸著人的罪,我們還必須摸著人的生命。人的
個格和魂的能力,纔是問題的中心。把罪看作是一切的問題,仍然是浮面的看法。如果
你只關心罪的問題,聖潔就屬於外面的,仍然是慮淺的。你還沒有摸著惡的根源。
亞當並非因為殺人將罪帶進世界。殺人的事後來纔發生。亞當揀選了一條讓他的魂發展
的道路,使他可以離開神而自己生活,這樣就把罪帶進了世界。因此神要得著的族類,
就是那使祂的榮耀得到稱讚,使祂在宇宙中的目的得以完成的族類,必定是一班倚靠祂
的百姓,他們的生命和氣息都在於神,神是他們的『生命樹』。
我自己越過越感覺需要的,以及我感覺所有神的兒女應該要向神尋求的,就是對我們的
自己該有一個真實的認識。我再說,我並不是說我們要一直察看我們的裏面,並且自問
:『這是魂呢,還是靈呢?』這樣作毫無益處,只能陷我們於黑暗。聖經告訴我們,聖
徒被帶到認識自己的境地,總是藉著神的光,而那光就是神自己。以賽亞、以西結、但
以理、彼得、保羅、約翰,他們都是因著主自己光照他們,使他們認識了自己。神的光
一照耀,便帶進啟示和定罪。(賽六5,結一28,但十8,路二二61~62,徒九3~5,啟
一17。)
除非神的光臨到我們,我們永遠不會知道罪是何等的可恨,我們的自己是何等的可恨。
我不是說感覺,我乃是說主藉著祂的話在我們裏面啟示了罪和己。這絕不是單憑教訓所
能作到的。
基督是我們的光。祂是活的話,當我們讀聖經的時候,祂裏面的生命便帶來啟示。『這
生命就是人的光。』(約一4。)這種光照不一定是忽然臨到我們,可能是漸漸的加深
,越過越清楚,越過越徹底,直到我們在神的光中看見自己,而我們所有的自信全都消
失。因為光是世界上最單純的東西。牠有潔淨的功用,牠有消毒的功能。牠殺死那些不
該存在的東西。在牠的照耀之下:『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這句話,對於我們成為
一個事實,不再僅僅是一個教訓。當我們認識人性的敗壞,我們自己的可恨,和我們那
不受約束的魂生命和能力如何危害神的工作的時候,我們就會戰兢恐懼。我們從來沒有
像現在這樣看見,如果神要使用我們,我們需要神何等厲害的對付。同時我們也知道,
離了祂,我們這些作神僕人的人就全然完了。
但是在這裏,十字架在牠最廣的意義上,會再來幫助我們。我們現在要來看十字架工作
的另一方面,牠怎樣對付人魂的問題。因為只有當我們徹底的明白十字架,我們纔能彀
進入那個倚靠神的地位,就是主耶穌自願站的那個地位,祂說,『我憑著自己不能作甚
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
差我來者的意思。』(約五 30。)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第十一章 在基督裏面一個身體
: 在我們進一步來看我們最終的重要題目之前,我們要先回頭來溫習一遍我們所說過的,
: 並且要扼要的說明所採取的步驟。我們曾試著把事情弄得簡單些,想簡明的解釋基督徒
: 通常的經歷。但是很明顯的,當我們與主同行的時候,我們會有許多新發現。所以我們
: 必須小心,避免把神的工作過於簡單化。因為這樣作,會使我們陷入嚴重的混亂。
: 有許多神的兒女,他們相信人對於救恩的經歷,全在於對於寶血價值的領會,連如何進
: 入聖潔生活的經歷,也包括在內。他們強調必須隨時靠著主的血,對於所知道的罪,並
: 且強調血對於所犯的罪,有不斷的功效。這是非常準確的,我們理當如此。但是他們以
: 為甚麼都是血作的。他們所相信的聖潔,事實上不過是把一個人從他的過去裏分別出來
: ;也就是說,一個人根據主的流血,使他所作的一切今時被塗抹,神就把他從世界裏分

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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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基督徒生活
第一章 基督的血
第二章 基督的十字架
第三章 長進的途徑-知道
第四章 長進的途徑-計算
第五章 十字架的分界
第六章 長進的途徑-將自己獻給神
第七章 永遠的目的
第八章 聖靈
第九章 羅馬第七章的意義與價值
第十章 長進的途徑-隨從靈而行
第十一章 在基督裏面一個身體
第十二章 十字架與魂生命
第十三章 長進的途徑-背十字架
第十四章 福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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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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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基督的血
我們在開始的時候,要好好的考慮這個問題-甚麼是正常的基督徒生活。首先我們要指
出,正常的基督徒生活,與一般的基督徒生活很不相同。當我們思想主山上教訓的時候
,我們就難免要問說,除了神的兒子自己之外,地上是否曾經有人實際活出這種生活?
但藉此問題,我們會發覺,『除了神的兒子自己之外』這句話,正是這問題的答案。
關於基督徒的生活,使徒保羅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給了我們一個他自己的定義。他說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他不是講些特別或奇異的事,
來作為基督徒高峰生活的標準。我們相信,他是說到神對於基督徒所定正常生活的準則
。扼要的說,就是,我不再活著,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出祂的生命。
神在祂的話語中清楚的說出,祂對於人一切的需要,只有一個答案,那就是祂的兒子耶
穌基督。祂在我們身上所有的工作,乃是除去我們,而以基督來代替。神的兒子,為叫
我們得赦免,代替我們死了;為叫我們得拯救,代替我們活著。所以,我們可以說有兩
種代替-一種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替,使我們得著赦免;還有一種是基督在我們裏面
的代替,使我們得著勝利。對於我們一切的問題,神只用一個方法來答覆,那就是將祂
的兒子更多的啟示給我們。如果我們將這個事實不斷的放在面前,我們會得到很大的幫
助,並且可以免去許多的混亂。
我們的兩個問題-罪行與罪性
現在我們要以羅馬書頭八章,來解釋正常的基督徒生活,作為我們研究這個問題的起點
;並且我們要從一個實際與實驗的觀點,來研究我們的問題。首先我們要指出,羅馬書
的頭八章,自然的可以劃分為兩部分,並且這兩部分在主旨上有相當顯著的區別。先這
樣點出,對於我們是很有幫助的。
羅馬書頭八章是獨立的一段。從一章一節到五章十一節,這四章半是這一段的頭一半;
從五章十二節到八章三十九節,這三章半是這一段的後一半。仔細閱讀這八章聖經,就
可以看出這兩部分的主旨不相同。例如,在頭一部分的講論中,我們發現複數的罪字(
sins)特別顯著。然而在第二部分中,複數的罪字一次都沒有出現,而單數的罪字(
sin),卻再三的被使用,並且成為所對付的主題。 為甚麼有這樣的改變呢?
這是因為在頭一部分中,主要的問題乃是我在神面前所犯的諸般罪行;非但眾多,且可
列舉。而在後一部分中所論到的,乃是罪性;這罪性如同一個本質,運行在我們裏面。
無論我們犯了多少罪,都是由於這一個罪的本質,促使我們去犯那些罪。我們為著各種
罪行需要赦免,同時我們也需要從罪的權勢下被拯救出來。前者所摸著的是我們的良心
,後者所摸著的乃是我們的生命。如果我們的罪性未得解決,雖然我們所有的罪都已經
得蒙赦免,我們的心裏還是缺少長久的平安。
當神的亮光第一次照到我的心裏,我就呼求赦免,因為看見我在祂的面前犯了諸般的罪
。等到我接受了罪的赦免,漸漸的我又有了一個新的發現,那就是我發現了罪性。我看
見我不只在神面前犯了罪,並且在我的裏面還有毛病。我發現我有犯罪的天性,在我的
裏面,有一種犯罪的傾向,有一種力量引我去犯罪。當那個力量在我裏面發動的時候,
我就犯罪了。我雖然為此尋求赦免,並且也得著赦免,然而不久我又犯罪。因此我生活
在一種惡性循環中-犯了罪,蒙赦免,然後又犯罪。對於神的赦免我滿心感謝,但是我
所需要的不單是赦免,我還需要拯救。為著我所作的一切,我需要赦免;為著我的本性
,我需要從罪的本質中拯救出來。
神兩面的救法-血與十字架
因此在羅馬書頭八章中,我們看見救贖的兩方面:第一,我們諸般的罪得蒙赦免;第二
,我們從罪的權勢中得著釋放。為著這兩面,我們還要進一步注視牠們的不同。
在羅馬一至八章這獨立段落的頭一部分中,我們曾兩次看見主耶穌的血,那就是三章二
十五節,與五章九節。在第二部分中,六章六節引進一個新的思想,說到我們已經與基
督同釘十字架。第一部分的講論是以主耶穌工作的一方面為範圍,那就是神憑著耶穌的
血赦免了人所犯的罪,使我們得以稱義。而在第二部分的講論中,就沒有繼續說到血,
卻集中於主工作的另一方面,是以十字架為代表;那就是說,我們要在基督的死、葬和
復活裏,與祂聯合。這個分別非常有價值。我們會看出,血是對付我們所作的,而十字
架則是對付我們所是的。血除去了我們諸般的罪,而十字架卻打擊我們能犯罪的根源。
在後面的幾章中,我們要來看主在第二方面的工作。
我們的諸般罪行
我們要從主耶穌基督的寶血,在對付我們諸般罪行上的價值,以及在神面前使我們得稱
為義來看起。下面的幾節聖經,正是這事的說明。
『世人都犯了罪。』(羅三23。)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
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五8~9。)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
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三24~26。)
在我們研究這問題的後一個階段中,我們將密切注意墮落的真實性質,與恢復的途徑。
此刻我們願意先題醒大家,罪的進入,乃是藉著一種悖逆神的行為。(五19。)我們必
須記得,無論甚麼時候,悖逆一發生,跟著而來的就是犯罪。
罪藉著悖逆一進入,首先所產生的後果就是神與人的分離;因此人就被神從祂面前趕出
去了。神不能再與他有交通,因為神與人的交通有了障礙。聖經從頭至尾都稱這種障礙
為罪。所以第一步是神說,他們『都在罪惡之下』。(三9。)第二步,罪在人裏面既
然構成了人與神交通的障礙,就使他產生了一種犯罪的感覺-與神隔離的感覺。因此藉
著醒悟過來良心的幫助,人自己就說,『我犯了罪。』(路十五18,另譯。)還不只這
樣,罪一面給撒但一個在神面前控告的根據;同時我們裏面犯罪的感覺又給撒但一個根
據,在我們心裏控告我們。所以就有了第三步,那在神面前晝夜控告弟兄的(啟十二10
)說,『你們犯了罪。』
因此,主耶穌為著救贖我們,帶我們回到神的旨意,對於罪和有罪的良心,以及撒但的
控告,這三方面的問題,必須作一些事。首先我們的罪行必須被對付,藉著基督的寶血
,這一點解決了。其次,我們有罪的感覺必須被對付,由於主將祂血的價值顯示給我們
,我們被定罪的良心就得了平安。最後就是仇敵的攻擊和控告,主必須為我們對付並回
答。聖經告訴我們,基督的血在向著神,向著人,並向著撒但這三方面,都有效的解決
了一切。
因此我們如果要繼續往前去,對於取用主血的價值,有絕對的需要。這是首要的。關於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作為我們代替的這件事,我們必須有一個基本的認識。對於祂的血在
解決我們諸般罪行上的功能,我們必須有清楚的了解。不然的話,我們還不能算為已經
開始走上我們的道路。現在讓我們更詳細的來看這三件事。
血主要是為神
血是為著贖罪,牠首先是對付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我們為著所犯的罪,需要神的赦免
,否則我們就要落到審判之下。而罪的得蒙赦免,並不是因為神忽略,或不監察我們所
作的,乃是因為祂看見了血。因此,血主要的不是為著我們,乃是為著神。如果我要明
白血的價值,我必須接受神對牠的估價。如果我一點不知道神對於血所定的價值,我就
永遠不會知道血對於我的價值。惟有藉著聖靈的啟示,使我得知了神對於基督寶血的估
價,我纔進入血的價值,發覺牠對於我是如此的寶貴。但是要記得,血的第一方面是向
著神的。從舊約到新約,血這字總是與贖罪的思想相聯的。我想全聖經題到血,共有一
百次以上,總是給我們看見,血是為著神的。
在舊約的日曆裏,有一個日子對於我們的罪有很大的關係,那就是贖罪日。對於罪的問
題,再沒有甚麼能比贖罪日的描述解釋得更清楚了。利未記十六章說,當贖罪日,贖罪
祭牲的血,要帶進至聖所,在神面前彈七次。對於這件事我們必須很清楚。當贖罪日的
那一天,贖罪祭是在會幕的外院裏當眾獻上,每一件東西在那裏都是完全顯露的,所有
的人都能看見。但是神卻命令,除了大祭司以外,沒有人可以進入帳幕,只有大祭司拿
著血,走進至聖所,把血彈在那裏,在神面前贖罪。這是為甚麼?因為在贖罪的工作上
,大祭司是主耶穌的豫表。(來九11~12。)所以在豫表上,大祭司是作贖罪工作的人
。除大祭司之外,再沒有人能進入,甚至連接近也不能。不僅這樣,當大祭司進去的時
候,他只能有一個舉動,那就是把血獻給神;那血是神所已經接受,並從其中得到滿足
的。那是大祭司與神在至聖所裏的一種交易,那些受到這交易益處的人,卻無從看見。
神定規了要如此。因此血首先是為著神的。
比這更早的一個豫表,就是出埃及十二章和十三章裏面所說逾越節的羊羔,為著救贖在
埃及的以色列人而流血。我想這又是舊約裏關乎救贖一個上好的豫表。血塗在門楣和門
框上,而以色列人就在這抹血的屋裏喫羊羔的肉。神說,『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
。』在這裏我們又有另一個例證,說明了血不是獻給人,乃是獻給神的事實;因為血是
塗在門楣和門框上,那些在屋裏喫羊羔的人,是看不見牠的。
神得到了滿足
神的聖潔和神的公義要求一個沒有罪的生命,為我們人類給出來。在血裏面有生命,這
血為著我和我的罪,必須被傾倒出來。這是神定規的,必須如此作。神要求將血獻給祂
,為著要滿足祂自己的公義。祂說,『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哦!基督的血完
全滿足了神。
在此我願意對初信的弟兄們說幾句話,因為我們常常在這一點上陷入困厄。當我們尚未
信主的時候,我們可能從未受到良心的煩擾,直等到神的話語開始喚醒我們。我們的良
心原來是死的,那些良心死了的人,對於神當然是全然廢棄、毫無用處的,可是過了一
些時候,我們信了主,我們那醒過來的良心又可能變成非常敏銳,這會對我們構成一個
真正的問題。罪惡的感覺變成這麼大,這麼可怕,甚至使我們看不見血真正的功效,以
致無力行走。我們好像覺得我們的罪是這麼真,一些特別的罪可能多次煩擾我們,甚至
使我們到了一種境地,認為我們的眾罪比基督的血還大。
這時候我們所有的煩擾,乃是由於我們要試著感覺血的價值,主觀的估計血對於我們的
意義。我們不能那樣作。血的價值不是為著我們來感覺的,要記得血首先是給神看的。
因此我們必須接受神對於血的估價。如果我們這樣作,我們就會找到我們的估價。相反
的,如果我們要嘗試以我們的感覺來估價,我們將一無所得;我們就留在黑暗中。這件
事完全繫於我們對於神話語的信靠。我們必須相信,血對於神是寶貴的,因為祂是如此
說的。(彼前一18~19。)如果神能接受血作為我們眾罪的償還,和我們贖罪的代價,
我們就可以安心確信,我們的罪價已經清償了。如果神已經滿足於這血,那麼這血必是
可以接受的。我們對於這血的估價,只能依照祂的估價-不多一點,也不少一點。當然
不可能比神對於這血的估價更多,但是絕不可比祂的估價少一點。讓我們記得,祂是聖
潔的,祂是公義的,聖潔公義的神有權說,在祂的眼中,這血是蒙悅納的,並且已經全
然滿足了祂。
血與信徒的親近神
這血既已滿足了神;牠也必使我們滿足。因此血的第二面價值是向著人的,那就是牠潔
淨了我們的良心。當我們讀到希伯來書的時候,我們就看見血在這一面的功效。使徒說
,『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十22。)
這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我們要仔細讀這些話。希伯來書的作者並沒有告訴我們說,主
耶穌的血洗淨了我們的心,他不是如此說的。把心和血這樣相聯是一種錯誤。由於我們
對於血運行的範圍有所誤解,以致我們禱告說,『主阿,求你藉著你的血洗淨我心裏的
罪。』神說,『人心…壞到極處。』(耶十七9。)祂必須作一件比洗淨更基本的工作
:給我們一個新的心。
我們不會洗熨那些就要扔掉的衣服。同樣我們將要看見,我們的肉體已經壞得不能洗淨
;牠必須被釘在十字架上。神在我們裏面的工作,必須完全是新的。聖經說,『我也要
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結三六26。)
我從未看見聖經說,主的血洗淨我們的心。血的工作不是如此主觀的,牠完全是客觀的
,是在神面前的。不錯,希伯來十章說到血的洗淨的時候題到了心,但那是說到血與良
心的關係。『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這是甚麼意思呢?這是說,在我和神之
間有了間隔,因此我有了一個有虧的良心,無論甚麼時候,我要親近祂,我就覺得虧欠
。這有虧欠的良心不斷題醒我,使我感覺和神之間有了阻攔。現在藉著寶血的工作,在
神面前產生了一種新的結果,除掉了中間的阻攔。神在祂的話中將這件事實向我說明了
。當我信靠並接受這事實的時候,我的良心便立刻被洗淨,有罪的感覺也就被除掉,我
的良心向著神也就不再有虧了。
我們每個人都知道,當我們與神相交的時候,能有一個無虧的良心,那是何等寶貴的一
件事。一顆相信的心,與一個沒有任何控告的良心,對於我們是同樣的重要,因為牠們
是互相依賴的。每當我們感覺良心不安,我們的信心就溜掉,我們會立刻發覺不能面對
著神。因此為著要保持繼續與神相交,我們必須知道血應時的價值。神所記的賬是短期
的,每一天,每一小時,每一分鐘,我們惟有藉著血,方得以就近神。如果我們倚靠血
,以血為就近神的依據,這血的功效永遠不會喪失。除了倚靠血之外,我們還敢依據甚
麼東西以進入至聖所呢?
但是我們該問自己,我真是藉著血,或者是藉著別的以進到神面前去呢?藉著血到底是
甚麼意思呢?簡單的說,藉著血的意思就是,我承認我的罪,我承認我需要潔淨與贖罪
,因此我倚靠主耶穌所成功的工作來到神面前。我惟藉著祂的功勞來就近神,絕不倚靠
自己的成就。例如,我感覺今天特別仁慈或忍耐,或者今天早上我替主作了些甚麼,就
以這些作為親近神的依據。不,每一次我來到神面前必須藉著血。當我們要親近神的時
候,我們都會遇到這樣的引誘:我們想到因為神已經在對付我們-祂為著要把我們更多
的帶到祂裏面,教導我們學習十字架更深的功課,已經採取各種步驟-所以祂已經在我
們面前立了一些新的標準,除非我們達到那些標準,我們就無法在神面前有一顆清潔的
良心。不!良心的清潔絕對不是憑著我們的成就,而是惟獨倚靠主耶穌流血的工作。
可能是我的錯誤,但是我有一個很重的感覺,覺得有些人是這樣思想:『今天我謹慎了
一點;今天我作得好了一些;今天我很熱切的讀主的話;所以我能彀好好的禱告了!』
或者相反的是這樣思想:『今天我對家裏的人有點難處;今天一開始我就感覺到很沉悶
,很憂鬱;我現在感覺不大明亮;我一定出了甚麼毛病;因此我不能親近神了。』
到底甚麼是你親近神的根基呢?你要倚靠你那靠不住的感覺,倚靠你今天替神作了甚麼
的感覺來到神面前麼?或者你是倚靠遠較這些穩固的東西,那就是倚靠神所觀看並滿足
了的流血,來親近神呢?當然,如果血也會改變,那麼你以此為親近神的依據也就要失
去價值。然而血從來沒有改變過,將來也永不改變。因此你能常常坦然無懼的親近神;
而你的坦然無懼是藉著血,不是藉著你個人的成就。請記得,無論你今天,昨天,或者
前天,有了甚麼樣的成就,當你一感覺你是來到至聖所,你立刻要以那惟一靠得住的流
血為你的立足點。無論你這一天過得多好,或者過得多壞,無論你感覺到自己犯了罪或
者沒有,你親近神的依據永遠只有一個,那就是基督的血。這是你進入至聖所的依據,
此外再也沒有別的依據了。
正如基督徒許多其他的經歷,親近神這件事也有牠的兩面:開端(最初)的,和繼續(
進步)的。前者是以弗所二章所告訴我們的,後者是希伯來十章所給我們看見的。親近
神的開端是我們藉著血得與神站在一起,因為我們『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
弗二13。)此後我們繼續親近神,仍然是藉著血。因為使徒勸告我們說,『我們既因耶
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來到神面前。』(來十19,22。)開始的時候我是藉
著血得與神親近,以後我繼續這個新的關係仍是倚靠祂的血。我們並不是靠著血得救,
然後又靠著別的來維持我們與神的關係。也許你要說,『那是很簡單的;那不過是福音
的初步罷了。』不錯,但是許多人所以感到困擾的原因,就在於離開了福音的初步。我
們以為我們進步了,我們就可以不要牠了,然而我們永遠不能離開福音的初步。我們如
何在開始的時候藉著血來親近神,此後每一次來到祂面前,還是一樣的藉著血。就是到
了最終,仍然只有一個依據,就是倚靠這血。
這不是說,我們可以隨意過放任的生活。下面我們就要看到,基督的死另一面的光景,
那裏曉示我們毫無這些意念的存在。但是目前讓我們先以血為滿足,有了血就彀了。
不錯,我們會軟弱,然而一味的注視我們的軟弱,絕不會使我們就此剛強起來。雖然我
們試著感覺愁苦,並且懺悔,但是這些並不會幫助我們稍微聖潔一點;要記得,這些絲
毫都不能幫助我們。因此讓我們藉著這血,坦然無懼的來就近神。讓我們向祂禱告說,
『主阿!我還不彀充分的知道這血的價值,但是我知道,這血已經滿足了你;所以有了
這血我就彀了,牠是我惟一的倚靠。現在我知道,我的長進與否,和我的有何成就,都
不是依據。無論甚麼時候,我來到你面前,我總是倚靠你的寶血。』如果這樣,我們的
良心在神的面前就真的清潔了。離開這血,良心永遠不能清潔。惟有這血能使我們坦然
無懼。
『不再覺得有罪了!』這是希伯來十章二節裏面一句驚人的話。我們每一種罪都蒙洗淨
了,我們真能響應保羅的話說,『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四8。)
勝過那控告者
從我們所說過的看來,我們現在可以轉過來面對著仇敵,因為血還有一面是向著撒但的
。在這個時代中,撒但最厲害的一個活動,就是作了弟兄的控告者。(啟十二10。)而
我們的主就在祂作大祭司這特別的職事裏,藉著祂自己的血,(來九12,)來對抗撒但。
這血是怎樣對付撒但的呢?牠乃是使神能站在人的一邊,來對付撒但。墮落將一些東西
帶到人的裏面,使撒但在人的裏面有了立足之地。結果神就不得不將祂自己撤回。現在
人是在樂園的外面-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因為他的內心遠離了神。因著人所作
的事,使他的裏面有了一些東西,在這些東西除去之前,神(在道義上)無法保護他。
感謝主,血除去了這個阻攔,恢復了人之與神,和神之與人的關係。人現在站在一個有
利的地位,因為神是在他的一邊,如今他可以面對著撒但,而毫無畏懼。
你們記得約壹一章七節的話,我最喜歡達祕的繙譯,他這樣說,『祂兒子耶穌的血洗淨
我們每一樣的罪。』約翰並不是概括的說『一切的罪』;他是說每一樣罪,每一項罪。
這是甚麼意思呢?哦,這是一件奇妙的事!神就是光,祂在光裏行走;當我們與祂在光
裏同行的時候,每一件東西都被暴露在光的底下,所以神就一覽無遺-然而血能彀洗淨
我們每一樣的罪。哦,何等的洗淨!這並不是我對於自己沒有深切的認識,也不是神不
完全知道我。這也不是我要將一些東西隱藏起來,或者神要忽視一些東西。不,乃是神
在光裏,我也在光裏的時候,寶血竟然洗淨我每一樣的罪。我再說,血是彀的!
我們有些人受到自己軟弱的重壓,有時時候甚至受試探,想到有些罪幾乎是不能得赦免
的。讓我們記得這句話:『祂兒子耶穌的血洗淨我們每一樣罪。』無論是大罪、小罪、
很黑的罪、看來不大黑的罪、我們想來能得赦免的罪、以及似乎不能得赦免的罪;是的
,一切的罪,意識到的、毫無意識的、記得的、或是已經忘卻的,都包括在『每一樣罪
』這幾個字裏了。阿利路亞!『祂兒子耶穌的血洗淨我們每一樣罪。』這血所以如此,
因為牠已經滿足了神。
既然神在光裏看見了我們一切的罪,祂憑著血能彀赦免牠們,撒但還能根據甚麼來控告
呢?縱然撒但在神面前控告我們,但是,『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羅八
31。)神把祂愛子的血指給他看,這是一個最有力的回答,撒但再也不能上訴了。『誰
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
,而且從死裏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指我們祈求。』(33~34。)
所以在這一點上我們的需要仍是承認寶血的絕對彀用。『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
美事的大祭司,…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九11~12
。)祂作贖罪者是一次,祂作大祭司和中保,差不多已經二千年。祂站在神面前,『為
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約壹二2。)要注意希伯來九章十四節的話:『祂的血豈不
更能…。』這些話說出祂職事的彀用。對於神,牠是足彀的。
那麼我們該用甚麼態度對付撒但呢?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因為他不只在神面前控告我
們,並且也在我們的良心裏控告我們。他對我們的爭論常是:『你已經犯了罪,你還繼
續在犯罪。你是軟弱的,神不再和你有甚麼關係了。』於是我們受引誘,去回顧我們的
裏面,為著自衛,就想在我們自己裏面,在我們的感覺中,在我們的行為上,去找到一
些足以證明撒但是錯誤的根據。或者我們被引誘承認我們沒有辦法,而走到另一極端,
屈服在消沉與失望之下。因此控告就成為撒但一件最兇惡,也最有效的兵器。他指出我
們的罪,要以這些罪在面前控告我們,如果我們接受他的控告,我們立刻就倒下去了。
為甚麼我們這麼容易接受他的控告呢?這是因為我們還盼望我們有一些自己的義。這一
種盼望的根據是錯誤的。撒但在這一方面常常很成功的使我們向著錯誤的方向。他因此
得了勝利,使我們無能為力。如果我們學習過不信靠肉體,我們犯了罪就不會感覺驚奇
,因為肉體的本性就是犯罪的。你們明白我的意思麼?因為我們還不認識我們真實的天
性,和我們自己是怎樣的無能,以致我們對於自己仍然懷著一些盼望,結果,當撒但來
控告我們的時候,我們就落下去了。
神很能對付我們的罪;但是祂不能對付一個在控告之下的人,因為這樣的人不信靠血。
血雖然為他說出對他有利的話,但是他卻轉去聽撒但的話。基督是我們的辯護者,可是
被控告的我們,卻站在控告者的一面!我們還不認識,我們除掉一死之外,全無價值;
下面我們將要看見,我們只適合於釘死在十字架上。我們還不認識,惟有神能回答控告
者,並且祂已經藉著寶血回答了他。
我們的蒙拯救全賴於仰望主耶穌,看見羔羊的血,已經應付了我們因諸般罪孽所造成的
情勢,並且祂已經回答了牠。那是我們所該站立可靠的根基。絕對不要嘗試著以我們的
善行去回答撒但,當一直以血來回答他。是的,我們是有罪的,但是讚美神!這血洗淨
了我們每一樣的罪。神看見了這血,藉著這血,祂的兒子應付了撒但的控告,他再沒有
攻擊的根據。惟有對於這血的信靠,和拒絕離開所得著的地位,纔能止息他的控告,並
使他逃跑。(羅八33~34。)這經歷將一直繼續到末了。(啟十二11。)哦!如果我們
多看見一點,在神眼裏祂愛子寶血的價值,我們將要得著何等的釋放!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正常的基督徒生活
: 第一章 基督的血
: 第二章 基督的十字架
: 第三章 長進的途徑-知道
: 第四章 長進的途徑-計算
: 第五章 十字架的分界
: 第六章 長進的途徑-將自己獻給神
: 第七章 永遠的目的
: 第八章 聖靈
: 第九章 羅馬第七章的意義與價值

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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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基督的十字架
我們已經看過,羅馬一至八章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說到血對付我們所作的,第二部分
說到十字架對付我們所是的。我們需要血來赦免,我們也需要十字架來拯救。我們在前
面已經簡略的說過了第一部分,現在我們要來看第二部分。不過在我們說到第二部分之
前,我們要再題起這幾章聖經中的幾個特點,這些特點加重的給我們看見,這兩部分在
主題上與講論上的不同。
進一步的區別
羅馬四章和六章分別題到復活的兩方面。四章二十五節把主耶穌的復活與我們的稱義連
在一起。使徒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這裏
乃是說到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而六章四節乃是說到復活將新的生命分給我們,使我們
能過聖潔的生活。他說,『…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從死裏復活
一樣。』這裏所說的乃是行為。
在這兩部分裏面,五章和八章又分別說到平安。五章說到與神相安(中文聖經譯成相和
)是信靠祂的血而得稱義的結果。使徒說,『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
督,得與神相和。』(五1。)這是說我的罪既得了赦免,我就不再因著神而懼怕和不
安了。從前與神為仇,現在已經藉著祂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10。)可是我很快又發
覺,我就是使我得麻煩的一個大原因。我裏面仍然不安,因為在我裏面,有一個東西拉
我去犯罪。我與神相安了,可是與我自己卻不相安;在我的心中事實上還有內戰。這光
景,羅馬七章說得很清楚,我們在那裏看見,在我們的裏面,肉體與靈有致命的衝突。
但是從這裏卻引進了八章所說的,在靈裏行走而有的深處的平安。『體貼肉體的就是死
;』因為『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八6 ~7
。)
我們再往下看, 就會發覺這段落的頭一部分, 大致是對付稱義的問題,(三24~26,
四5,25,)而第二部分主要所論到的,乃是相接的成聖問題。(六19,22。)當我們
知道了因信稱義這寶貴的真理,我們所知道的仍然不過是故事的一半。我們所解決的只
不過是在神面前的地位。當我們繼續向前去,神還有更多的東西要給我們,就如,我們
行為問題的解決。這幾章聖經裏面思想的發展,就是要強調這一點。在每件事情上,第
二步總是從第一步來的;如果我們只知道第一步,那麼,我們仍然將過一種在正常以下
的基督徒生活。然而我們怎樣纔能過一種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呢?我們是怎樣進入的呢?
當然,首先我們必須得著罪的赦免,必須得著稱義,必須與神相安;這些是我們不可少
的基礎。但是即使我們有了因信基督而建立的基礎,照著上面所說的,明顯的我們還必
須再往前去。
所以我們看見,血是在客觀方面對付我們的罪行。主耶穌作為我們的代替,已經為我們
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的罪,所以就為我們取得了赦免、稱義、與和好。現在我們必
須再進一步在神的計畫裏,明白祂如何對付我們裏面的罪性。血能彀洗淨我的眾罪,但
是血不能洗淨我這個『舊人』。我這個舊人需要十字架來釘死。血對付罪行,而十字架
對付罪人。
在羅馬書頭四章裏面,你難得找到『罪人』這一個辭。因為在那幾章裏面,主題並不是
罪人,主題乃是他所犯的罪。『罪人』這一個辭,到了五章纔開始顯著。我們注意那裏
怎樣開始說到罪人,這是很重要的。在五章裏面,罪人之所以稱為罪人,並不是因為他
犯了罪,乃是因為他生而為罪人。這個區別是很重要的。傳福音的人常常喜歡用羅馬三
章二十三節,『世人都犯了罪,』來說服人,使人知道他是一個罪人;但是嚴格說,引
用這一節聖經來證明人是罪人,並不合理,如此引用這一節聖經,有顛倒始末的危險。
因為羅馬書的教訓並不是說,由於我們犯了罪,所以我們是罪人;相反的,羅馬書是說
,由於我們是罪人,所以我們犯罪。我們生來就是罪人,並不是因為犯了罪纔成為罪人
。正如五章十九節所說的:『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構成)罪人。』
我們是怎樣成為罪人的呢?由於亞當的悖逆。我們成為罪人,並不是由於我們所作的,
乃是因為亞當所作並所成的。這就如我現在說英語,但是我並不因此而成為一個英國人
,事實上我卻是一個中國人。所以三章引我們注意我們所作的-『都犯了罪。』但是要
記得,我們之所以成為罪人,並非因為我們所作的。
有一次我問一班小孩子:『甚麼樣的人是罪人?』他們立刻回答說,『犯罪的人是罪人
。』是的,犯罪的人就是罪人,但是犯罪不過是一個證據,證明他已經是一個罪人;那
並不是原因。不錯,一個犯罪的人是一個罪人;但是一個沒有犯罪的人,如果他是亞當
的族類,他仍是一個罪人,也需要救贖。你們明白我所說的麼?有的人是壞罪人,也有
的人是好罪人;有的人是有道德的罪人,也有的人是敗壞的罪人;然而他們都是罪人。
有時我們想,只要我不作某些事,一切就都好了。那知難處遠深過我們的所作所為,我
們的難處乃在於我們的所是。一個中國人可以生在美國,並且一句中國話也不會說,但
是他還是一個中國人,因為他生而為中國人。我們是怎樣生的,就是怎樣的人。我之所
以是罪人,因為我是從亞當生的。我之成為一個罪人,並不是由於我的行為,乃是由於
血統和遺傳。並不是因為我犯了罪,所以我是一個罪人;相反的,因為我是出之於罪惡
的種族,所以我犯罪。我所以犯罪,因為我是一個罪人。
我們很容易這樣想,我們所作的雖然很壞,可是我們自己並沒有這麼壞。神卻再三的要
我們看見,我們是邪惡的,我們的根本是邪惡的。我們一切難處的根,就在於我們是罪
人,而罪人必須被對付。對付我們罪行的是主的血,對付我們自己的乃是主的十字架。
血為我們從我們所作的獲得赦免;十字架使我們從我們的所是得著釋放。
人類的天性
我們因此來到了羅馬五章十二至二十一節。在這幾節聖經裏面,我們看見恩典與罪惡對
比,基督的順服與亞當的悖逆對抗。羅馬書第二部分(五12~八39。)的開始就說這一
點,我們現在特別注意這幾節。那裏的議論引到一個結論,這一個結論是我們進一步默
想的基礎。那個結論是甚麼呢?五章十九節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
,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神的靈在這裏首先要給我們看見的是,我們是怎
樣的人,然後再給我們看見,我們是怎樣成為這樣的人。
當我們基督徒生活開始的時候,我們所關心的只是我們的行為,還沒有注意到我們為人
的本質;我們的憂愁常常是為著我們的所作和所行,很少是為著我們的這個人。我們以
為,只要我們能在某些事上加以改正,我們就是好的基督徒,因此我們就著手改變我們
的行動。但是結果並不如我們所想像的。使我們沮喪的是我們漸漸的發現,我們的難處
不只是外面的行為;事實上,我們裏面的難處卻更嚴重。我們試著要討神的喜悅,但是
發覺在我們裏面卻有些東西不願討祂喜悅。我們試著想謙卑,可是我們裏面卻有些東西
拒絕謙卑。我們試著要愛,而我們裏面感覺到非常不願意愛。我們在外面微笑著設法顯
出溫柔,而我們裏面卻明確的感覺到不溫柔。當我們越要在外面把事情加以改正,我們
就越清楚,在我們裏面的難處,是何等的根深柢固。到這時我們就來到主面前向祂說,
『主阿,我現在明白了!不只我所作的是錯;連我這個人也是錯的。』
羅馬五章十九節的結論,這時開始向我們有了一點亮光。我們是罪人,在性情上是屬於
神所不要的一種族類。墮落使亞當在他的性格上有了基本的改變,他就因此成為一個根
本不能討神喜悅的罪人。我們不僅在外表上,具有這族類的相同點,連我們裏面的性格
也不例外。我們『生來就是罪人』。怎麼會這樣的呢?保羅說,『因一人的悖逆。』我
要試著來解釋這一點。
我姓倪,這是中國一個很普通的姓。我怎樣有這個姓的呢?這並不是我選擇的。並不是
我先查了中國的姓氏表,然後選擇了這個姓。事實上我姓倪的這件事,完全不是出於我
的,並且我也不能作甚麼以改變我的姓。我所以姓倪是因為我父親姓倪,我父親姓倪是
因為我祖父姓倪。如果我的所作所為,像一個姓倪的,我固然姓倪;就是我的所作所為
不像一個姓倪的,我仍然姓倪。無論我貴為中華民國的總統,或卑為街上的一個乞丐,
我仍然姓倪。我或作甚麼或不作甚麼,都不會改變我姓倪的這個事實。
我們是罪人,這不是由於我們自己使然的,乃是因為亞當。並不是因為我個人犯了罪,
所以我成了罪人,乃是因為亞當犯罪的時候,我已經在他裏面。因為我是從亞當生的,
所以我是他的一部分。我不能改變這件事,我不能藉著改善我的行為,就使我置身亞當
之外,而不再是一個罪人。
當我在中國的時候,我有一次說到我們在亞當裏已經犯了罪,有一個人說他不明白,我
就試著這樣向他解釋。我說,『所有的中國人都承認,黃帝是他們的始祖。四千多年前
,他與蚩尤作戰。雖然敵人很兇猛,但黃帝卻戰勝了他,並且殺了他。此後黃帝就建立
了中華民族。因此我們的民族建立於四千多年前,是黃帝所建立的。設若黃帝未能殺死
他的敵人,反為敵人所殺,試想現在的情形將是怎樣呢?你現在又在那裏呢?』他回答
說,『根本就沒有我。』我說,『哦,不!黃帝死他的,你可以活你的。』他喊著說,
『這是不可能的!如果他被蚩尤所殺,那就絕對不會有我,因為我是出於他的。』
在此你是否看見人類生命的一貫性?我們的生命來自亞當。如果你的曾祖父三歲就死了
,你在那裏呢?你自然也在他裏面死了!你的經歷是繫在他的經歷上的。同樣,我們每
個人的經歷,與亞當的經歷也是不可分的。無人能說,我從未在伊甸園,因為從潛在的
事實來說,當亞當聽從蛇引誘的時候,我們都在那裏,因此我們都牽涉在亞當的罪裏,
並且因為我們是在亞當裏生的,我們就從他接受了一切由於犯罪而產生的後果-那就是
亞當的性情,換一句話說,就是罪人的性情。我們的存在是由於他,而他的生命和性情
,既成為有罪的,因此我們從他得來的性情也是有罪的。所以正如我們所說過的,我們
的難處乃是在我們的遺傳,並不在我們的行為。除非我們能改變我們的血統,我們就別
無拯救。
在亞當裏與在基督裏
羅馬五章十二至二十一節,不僅告訴我們亞當的事,也告訴我們主耶穌的事。『因一人
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在亞當裏我們接受
一切屬於亞當的;照樣,在基督裏我們接受一切屬於基督的。
在亞當裏與在基督裏這兩個名詞,基督徒領會得太少了!我不怕重複,我要用一個例證
,再著重的說到在基督裏的遺傳與種族的重要性。這例證是在希伯來書裏面的。你們記
得希伯來書的作者,在這封書信的前面,設法說出麥基洗德比利未更大。他所要證明的
一點就是,基督為大祭司的職任,比出於利未支派的大祭司亞倫更大。為著要證明這一
點,他首先必須證明,麥基洗德的祭司職位,比利未的祭司職位更大。他這樣作的理由
很簡單, 因為基督的祭司職位,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七14~17,)而亞倫的祭
司職位,自然是照著利未的等次。如果他能給我們看見麥基洗德比利未大,他就說明了
他所要說的一點。希伯來書的作者用一個卓越的方法,證明了這一點。
他在希伯來七章裏面告訴我們,亞伯拉罕殺敗諸王回來的時候,(創十四,)將擄物的
十分之一獻給麥基洗德,並且從他那裏接受了祝福。亞伯拉罕既這樣作,利未就沒有麥
基洗德這麼大了。這是為甚麼呢?因為亞伯拉罕獻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的時候,在亞伯
拉罕裏面的以撒也獻了十分之一。同樣,在亞伯拉罕裏的雅各,也給麥基洗德獻了十分
之一。那麼,在亞伯拉罕裏面的利未,也獻了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這是很顯然的,位
分小的向位分大的奉獻。(來七 7。)因此利未的位分比麥基洗德小,亞倫的祭司職位
比主耶穌的祭司職位低。在列王爭戰的時候,利未尚未生出來,但是他卻在他先祖亞伯
拉罕的身中,並且可說,藉著亞伯拉罕納了十分之一。(9 ~10。)
這就是在基督裏的意義。亞伯拉罕是信心之家的父,全家都包括在他裏面。當他向麥基
洗德獻上十分之一的時候,全家也都在他裏面獻上了十分之一。他們不是個別獻上的;
因為他們是在亞伯拉罕的裏面,所以當亞伯拉罕奉獻的時候,就在他的奉獻上也包括了
他的後裔。
在此我們看見了一個新的可能性。在亞當裏一切都喪失了。因著一個人的悖逆,我們都
成為罪人。罪既是藉著他進入人類,死又是因罪而來,於是從那一天起,罪就作了王叫
人死。然而在此卻有希望之光照入。因著另一個人的順從,使我們可以成為義。罪在那
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罪如何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
的主耶穌基督得著永遠的生命。(羅五19~21。)我們的絕望是在亞當裏,我們的希望
乃是在基督裏。
神拯救的方法
很清楚的,神是願意藉著這個方法,引我們實際的經歷從罪中得著釋放。在六章的一開
始,保羅就這樣問:『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1。)他的全人在這問
話中驚退,大聲說,『斷乎不可!』一位聖潔的神,怎能滿意祂兒女們的不聖潔和被罪
捆綁?因此他又說, 『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 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2。)感謝
神,祂為我們作了適當的豫備,使我們不受罪的轄制。
但是這裏有一個問題:我們生來就是罪人,怎能切斷有罪的遺傳呢?我們是在亞當裏生
的,我們怎能從亞當裏出來呢?我要確定的說,主的血不能把我們從亞當裏遷出來。只
有一個方法。我們既是藉著生進入的,我們惟有藉著死出來。要去掉我們的罪性,我們
必須去掉我們的生命。罪的捆綁既是因生而開始,那麼罪的釋放惟有藉著死而引進。這
正是神為我們豫備的脫離罪的方法。得釋放的祕訣就是死。所以聖經說,『我們在罪上
死了。』(2。)
然而我們怎能死呢?許多人曾盡力設法要脫掉他們有罪的生命,卻發覺有罪的生命牢不
可去。那麼蒙拯救的路在那裏呢?蒙拯救的路並不在於我們殺死自己,乃在於承認神已
經在基督裏對付了我們。使徒保羅接著的話正好說明了這意思:『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
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浸歸入祂的死麼?』(3。)
如果神已經在基督耶穌裏對付了我們,那麼我們必須在祂裏面,拯救的方法纔有功效。
這樣,在基督裏是一個大問題了。我們怎樣進入基督裏呢?這件事仍然必須藉著神。事
實上我們是無法進入的,並且更重要的是,我們根本用不著設法進入,因為我們就在祂
裏面。我們所不能替自己為力的事,神已經替我們作成了。祂已經把我們放在基督裏。
林前一章三十節的話真好,我想那是整本新約中最好的經節之一。使徒說,『你們得在
基督耶穌裏。』是怎樣得在的呢?『是本乎神。』讚美神,進入基督裏的事,神沒有留
給我們自己去設計、去努力。我們無須自己計畫如何進入,因為神已經計畫了,不只計
畫了,並且還成全了。你們得在基督裏是本乎神。我們已經在基督裏,因此我們不需要
再想法進入。這是神的作為,並且已經成全了。
如果這是真的,一些事就隨著而來。在我們所引希伯來七章的例證裏,我們看見所有的
以色列人-連同還沒有出生的利未-都在亞伯拉罕裏獻了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他們並
不是分開個別獻的,乃是當亞伯拉罕奉獻的時候,他們是在亞伯拉罕的裏面,所以亞伯
拉罕的奉獻也包括了他所有的後裔。這正是我們在基督裏的一個豫表。當主耶穌在十字
架上死的時候,我們都死了-不是個別去死的,因為那時我們還沒有出生。因為我們在
祂裏面,所以我們就在祂裏面死了。使徒說,『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
林後五14。)當祂被釘在十字架上死了的時候,我們也都被釘死了。
我們在中國鄉村傳道,常常要用很簡單的比方,來說明深奧的真理。我記得有一次我拿
了一本小書,在書裏夾著一張紙,我對那些鄉下人說,『請你們現在注意看。我拿了一
張紙,這張紙有牠自己的樣子,與這本書完全不同。現在這張紙對於我沒有甚麼特別用
處,我把牠放在這本書裏面。我現在把這本書寄到上海去,試問這張紙結果在那裏呢?
能不能書到了上海,這張紙卻仍留在這裏?這張紙會與這本書有不同的命運麼?顯然不
會!雖然我只是把這本書寄去,但是因為這張紙已經被我放在書裏面,所以書到了那裏
,這張紙也到了那裏。倘若我把這本書扔在河裏,紙也被扔在河裏;如果我快快把書撈
了起來,這紙也被撈了起來。這書所經歷的一切,這紙也同樣經歷,因為這張紙是在這
本書的裏面。』
『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神自己已經把我們放在基督裏面,所以凡是祂
在基督身上所作的,也已經作在凡在基督裏的全族類。我們與祂是同命運的。凡祂所經
歷過的,我們也經歷過,因為我們是在基督裏,這就使我們在祂的死和復活上都得與共
。祂已經在十字架上被釘死,我們又怎樣呢?難道我們必須求神也把我們釘死在十字架
上麼?絕不需要!當基督被釘死的時候,我們也被釘死了;祂的被釘死既是已過的事實
,那麼我們的被釘死絕不能是一種將來的事。我向你們挑戰,你不能在新約裏找出一節
聖經,說到我們的釘十字架是將來的事。在希臘文裏面,說到釘十字架所用的一個字,
在時間上是永遠過去式。(參羅六6,加二20,五24,六14。)正如從來沒有人藉著釘
十字架自殺,因為在身體上這是不可能的;照樣,在屬靈方面,這也是不可能的。神沒
有要我們把自己釘在十字架上。當基督被釘十字架的時候,我們也被釘了,因為神把我
們放在祂裏面,我們已經在基督裏死了,這不僅是一個教義,並且是一個永遠的事實。
祂的死與復活的代表性與包括性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流出祂的血,就以祂無罪的生命為我們贖罪,滿足了神的公義
和聖潔。只有神的兒子有這樣作的特權,此外無人能分擔救贖的工作。聖經從來沒有告
訴我們,我們和基督同流血,因為祂是在神面前單獨為我們作贖罪的工作,任何人都不
能有分。但是主的受死不僅是為著流血,祂死同時是為著要我們也死。他是代表著我們
死,在他的死裏,包括著我和你。
我們常常用替死和同死來說到主死的兩方面。同死是一個很好的辭,但是同死的說法,
會令人誤以為同死的事實,是從我們這一面開始的,是我要與主一同死。我同意這個辭
是對的,但是在應用上不能太早。最好先從主把我包括在祂的死裏的事實開始。是主包
羅萬有的死,將我放在與祂同死的地位上。並不是我自己去與祂同死,使我被包括在祂
的死裏面。是神將我包括在基督裏,這纔是重要的。這是神已經作成的事。為著這個緣
故,新約裏面的這幾個字-在基督裏-我真是感覺牠們的寶貴。
主耶穌的死是包羅萬有的。希伯來的復活也同樣是包羅萬有的。我們已經在林前一章裏
面看見,我們是在基督耶穌裏。在同一封書信的末了,我們又看見關於這事更豐富的意
義。在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與四十七節中,有兩個顯著的名字或銜頭,用來說到主耶穌
。在那裏主被稱為末後的亞當,也被稱為第二個人。聖經沒有稱祂為第二個亞當,卻稱
祂為末後的亞當;聖經不說祂是末後的人,卻說祂是第二個人。我們要注意這裏的區別
,因為裏面藏著一個極重要的真理。
作為末後的亞當,基督是人類的總體;作為第二個人,祂是一個新族類的元首。所以在
這裏我們有兩個聯合,一個是關於祂的死,另一個是關於祂的復活。第一,祂與人類聯
結,作了末後的亞當,在歷史上是開始於伯利恆,而終結於十字架與墳墓。祂把所有在
亞當裏面的,都歸結在祂自己裏面,然後帶到審判與死亡。第二,祂是第二個人,我們
與祂聯合,這乃是從復活開始,而終結於永遠-那就是說永無終了。祂的死已經除去了
第一個人,因為神的目的在第一個人身上已經失敗了。祂從死裏復活作了新族類的元首
,神的目的在新族類身上將要完滿的實現。
因此當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祂是以末後亞當的身分被釘死的。所有在頭一個
亞當裏面的一切,都集中在祂身上而被除去了,我們都包括在裏面。祂來作末後的亞當
,就除去了舊的族類;祂來作第二個人,就帶來了新的族類。祂乃是在祂的復活裏面作
第二個人,這裏面包括著我們。『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
狀上與祂聯合。』(羅六5。)我們在末後的亞當裏面死了;我們在第二個人裏面活著
。因此十字架是神的一個權能,把我們從亞當裏遷到基督裏。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第一章 基督的血
: 我們在開始的時候,要好好的考慮這個問題-甚麼是正常的基督徒生活。首先我們要指
: 出,正常的基督徒生活,與一般的基督徒生活很不相同。當我們思想主山上教訓的時候
: ,我們就難免要問說,除了神的兒子自己之外,地上是否曾經有人實際活出這種生活?
: 但藉此問題,我們會發覺,『除了神的兒子自己之外』這句話,正是這問題的答案。
: 關於基督徒的生活,使徒保羅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給了我們一個他自己的定義。他說
: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他不是講些特別或奇異的事,
: 來作為基督徒高峰生活的標準。我們相信,他是說到神對於基督徒所定正常生活的準則
: 。扼要的說,就是,我不再活著,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出祂的生命。
: 神在祂的話語中清楚的說出,祂對於人一切的需要,只有一個答案,那就是祂的兒子耶

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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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第三章 長進的途徑-知道
我們的舊歷史在十字架上結束了;我們的新歷史從復活開始。『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
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十字架結束了第一個創造,
從死裏出來的,乃是在基督裏的新造,就是第二個人。如果我們在亞當裏,所有在亞當
裏面的一切,必然傳給我們。這事出諸自然,我們不必作甚麼,就都獲得了。正如我們
從來不必為著發脾氣,或者犯別的罪先下決心;牠自由的臨到我們,不問我們自己是否
願意。同樣的原則,如果我們在基督裏,在基督裏的一切,也都白白的賜給我們,無需
我們努力去作甚麼,只要信就行了。
但是說到我們所需要的一切,已經在基督裏白白的賜給我們了,雖然這說法是真實的,
卻好像有點不實際。怎樣纔能使牠成為實際呢?怎樣纔能使牠在我們的經歷中,成為真
實的呢?
當我們讀羅馬六、七、八這三章聖經的時候,我們會發現,過正常基督徒生活的條件有
四:1知道,2計算,3將自己獻給神,4在靈裏行。牠們的次序正是這樣排列的。如
果我們要過這種生活,我們必須全部採取這四個步驟;不是一個,不是兩個,也不是三
個,乃是四個。現在我們要仔細的來看每一個步驟。我們仰望主藉著祂的聖靈,光照我
們的悟性。現在我們尋求祂的幫助,先來看第一大步驟。
我們與基督同死是一件歷史的事實
現在在我們面前的是羅馬六章一至十一節。經上的話清楚的說出,主耶穌的死是代表的
與包括的。在祂的死裏面,我們都死了。看不見這一點的人,在屬靈上沒有辦法進步。
正如我們沒有看見祂在十字架上背負了我們的罪,就不能稱義;照樣,我們若沒有看見
祂在十字架上背負了我們,也不能成聖。不只我們的罪已經歸在祂身上,連我們自己也
歸入祂裏面了。
你是怎樣得著罪的赦免呢?豈不是因為知道主耶穌在十字架上背負了你的罪,作了你的
代替,祂流血為洗淨你的污穢麼?當你看見你的罪已經全被拿去放在十字架上,你還要
作甚麼呢?你還要說,『主耶穌,求你來為我的罪死』麼?不,你根本不必禱告;你只
感謝主就行了。你不必求祂來為你死,因為你知道祂已經為你死了。
罪得赦免是如何,從罪裏得釋放也是如何。工作已經完成了。我們用不著禱告,只要讚
美就彀了。神已經把我們都放在基督裏面,所以當基督釘十字架的時候,我們也都釘了
十字架。因此我們不需要再禱告說,『主阿,我是一個十分邪惡的人,求你把我釘在十
字架上。』這樣求就完全錯了。你既不為你的罪禱告,為甚麼又為你的自己禱告呢?你
的罪已經被祂的血對付了,你的自己已經被祂的十字架對付了,這是一件已成的事實。
當基督死了的時候,你也死了,你已經在祂裏面死了,所以你只要讚美主就彀了。你要
為這件事讚美祂,並要活在這光的裏面。『那時他們纔信了祂的話,歌唱讚美祂。』(
詩一○六12。)
你信基督的死麼?當然你是信的。很好,聖經不只說祂為我們死,聖經也說我們與祂同
死。讓我們再看聖經怎樣說,『基督…為我們死。』(羅五8。)這是第一個說明,已
經彀清楚了;聖經又說,『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六6。)『我們…與基
督同死。』(8。)
我們是甚麼時候,與祂同釘十字架的呢?我們的舊人是那一天釘死的呢?是明天麼?是
昨天麼?還是今天?為著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不妨把保羅的話倒過來試試看,這樣也
許會更清楚,那就是說,『基督與我們的舊人同時釘十字架。』有些人到這裏來的時候
,是兩個兩個的來,你們是一起來的,你可以這樣說,『我的朋友與我同來。』你也可
以說,『我與我的朋友同來。』如果你們之中有一個是三天前來的,而另一個是今天纔
來,那麼你就不能這樣說了;如果你們是一起來的,隨便你怎樣說,都是對的,因為兩
種說法都說到一個事實。所以就著歷史的事實來說,我們可以恭敬的說,『當基督釘十
字架的時候,我也釘了十字架,』或者說,『當我釘十字架的時候,耶穌也釘了十字架
。』這兩種說法同樣是準確的,因為牠們不是兩件歷史上的事,乃是一件。我與祂同釘
十字架(註)。基督釘了十字架沒有呢?基督既然已經釘了十字架,我怎麼能沒有釘呢
?如果祂在將近二千年前釘了十字架,而我又是與祂同釘的,還能說我明天纔釘十字架
麼?祂的釘十字架是過去的,我的能是現在的或是將來的麼?讚美主,當祂死在十字架
時,我與祂同死了。祂的死不僅是代替我死,並且把我和祂一同掛在十字架上,所以祂
死了,我也死了。如果我相信主耶穌死了,我就能彀相信我自己也死了,像相信祂死了
那樣的確實。
你為甚麼相信主耶穌死了呢?你那樣相信有甚麼根據呢?你感覺到祂死了麼?我信你從
來沒有感覺到過。你相信主耶穌死了,因為神的話這樣告訴你。當主釘在十字架上的時
候,有兩個強盜同時被釘。你也沒有懷疑過他們與祂同釘,因為聖經很明白的這樣說。
註:羅馬六章六節『和祂』這辭句,除了歷史的意識以外,還有道理的意義。只有歷史
的意識可以反轉來說。
你相信主耶穌的死,你也相信兩個強盜與祂同釘死,那麼你對於你自己的死怎麼樣呢?
你的與主同釘,比起他們的同釘更親密。他們雖然與主同時釘十字架,卻是在不同的十
字架上,而你是和主釘在同一個十字架上,因為當祂死的時候,你是在祂的裏面。你怎
麼能彀知道呢?你有足彀理由知道這事,因為神如此說了。這一點都不在於你的感覺。
無論你感覺到基督已經死了,或者你不感到祂已經死了,基督總歸已經死了。同樣的原
則,無論你感覺到你已經死了,或者你不感覺到你已經死了,你也確實已經死了。這些
乃是神聖的事實。基督已經死了是一件事實,兩個強盜已經死了也是一件事實,你已經
死了也是一件事實。讓我告訴你,你已經死了!你已經被除掉了!你已經被廢棄了!你
所不喜歡的自己已經在基督裏掛在十字架上了!『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羅六7
。)這是基督徒的福音!
我們無法藉著意志或努力使我們釘十字架的事實發生功效,惟有接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
所成的纔能。我們的眼睛必須開啟,看見主在髑髏地所完成的工作。有些人在得救之前
,可能曾經試著要自己救自己。你讀經、禱告、去禮拜堂並施捨。然而有一天,你的眼
睛開啟了,看見在十字架上主已經為你豫備了完滿的救贖。你就接受了,感謝神,平安
與快樂便湧進了你的心。要知道救贖與成聖完全是在同一個根基上。你從罪裏得著釋放
的途徑,正如你得著罪的赦免一樣。
因為神拯救的方法與人的方法完全不同。人的方法是要藉著勝過罪而壓制罪;神的方法
是把罪人去掉。許多基督徒為他們的軟弱悲傷,他們以為只要他們能彀剛強一點,一切
就都好了。他們以為他們之所以不能過聖潔的生活,乃是由於他們的軟弱無能,所以就
向自己有更多的要求。這是一個錯誤的觀念。如果我們對於罪的能力和我們的無力應對
,豫先有了成見,我們就很自然會有這樣的結論:要勝過罪必須有更多的能力。我們常
常這樣說,『只要我剛強一點,我就可以克制我暴躁的脾氣。』所以我們求神剛強我們
,使我們更能自制。
但是這完全是錯誤的;這不是基督教。神拯救我們脫離罪,不是藉著使我們越過越剛強
,反而是使我們越過越軟弱。你要說這實在是一個奇特的制勝之法,然而這是神的方法
。神使我們脫離罪的轄制,不是藉著剛強我們的舊人,乃是藉著釘死他;不是藉著幫助
他作甚麼事,反而是藉著不讓他作甚麼。
也許多年來,你試著要控制你自己而毫無結果,也許到如今你仍然是在這樣的努力著;
但是當你一看見了這個真理,你就會承認,你實在無論作甚麼都是毫無能力,神已經把
你完全擺在一邊,祂已經甚麼都作成了。這樣的啟示就結束了人自己的努力。
第一步:『知道…』
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必須以確定的知道為開始,這不是僅僅知道一些關於真理的事,也不
是明白一些重要的教義。這一個確定的知道完全不是一種智識的學問,乃是心中眼睛的
開啟,看見我們在基督裏所有的一切。
你怎麼知道你的罪已經蒙了赦免呢?是不是因為傳道人這樣告訴你的?不,你就是知道
你的罪已經蒙了赦免。如果我問你,你是怎樣知道的呢?你會回答說,『我知道就是了
!』這種智識是從神的啟示來的,也就是從主自己來的。當然,罪得赦免這件事,清楚
的記載在聖經的裏面,但是神為著要叫祂所寫出來的話,成為祂對你所說活的話,祂就
必須將認識祂的智慧和啟示的靈(弗一17,另譯)賜給你。你所需要的就是在智慧和啟
示的靈裏來知道基督,並且一直要如此。你如果這樣,到了一個時候,你對基督任何新
的了解,當你在心裏知道的時候,也就是你在靈裏看見的時候。有亮光照進你的內心,
你就完全相信了。從罪裏得釋放和罪得赦免,在原則上完全是一樣的。當神的光照亮了
你的心,你就看見你自己是在基督裏。這不僅是因為有人這樣告訴你,也不僅是因為羅
馬六章裏面是這樣說的,不,比這些更多。你所以知道你是在基督裏,因為神已經藉著
祂的靈把牠啟示給你了。可能你對這件事並沒有甚麼感覺,你也可能不明白;但是你知
道,因為你已經看見了。一旦你看見了你自己在基督裏,任何事物都不能動搖你對於那
件蒙福事實的信心。
如果你問那些已經進入正常基督徒生活的信徒,他們進入的經歷是怎樣的,有些人會這
樣說,也有些人會那樣說。每個人都強調他特有的方法,並且引聖經來支持他的經歷;
不幸竟有許多基督徒用他們特別的經歷,與特別的經文,來攻擊別的基督徒。事實是基
督徒可以用不同的方法,進入更深的生命,所以不要以為他們所強調的經歷或真理是彼
此排斥的,不如說那些是互相補充的。一件事是確定的,任何在神看來有真實價值的經
歷,一定是藉著對於主耶穌的身位和工作有了新的發現而達到的。這是一個厲害的考驗
,也是一個穩妥的考驗。
在我們所讀過的經文裏,保羅將每一件事都溯源於這一種發現:『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
,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六6。)
神的啟示對智識的重要
所以我們的第一步,乃是要尋求從神那裏由啟示而來的智識-就是啟示-不是關於我們
自己的,乃是關於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工作。內地會的發起人戴德生弟兄,
進入正常的基督徒生活的時候,他就是這樣的。你們記得他說到他一直有一個問題,就
是怎樣活在基督裏,怎樣從葡萄樹將汁液吸取到他裏面。因為他知道,基督的生命必須
經過他而從他裏面流出來,但是他感覺到他還沒有得著。他很清楚的看見,他的需要只
能在基督裏找到。一八六九年,他在鎮江寫信給他的妹妹說,『我知道,只要我能住在
基督裏,一切就都好了,但是我卻不能彀!』當他越是要進入,他就越發覺得自己滑出
來,直到有一天,光來照亮,啟示臨到,他就看見了。
他說,『我感覺到祕訣在此!不是我設法怎樣從葡萄樹將樹汁吸入我的裏面,乃是記得
主耶穌就是葡萄樹-祂是根、榦、枝、小枝、葉、花、果、以及一切。』
他又寫給曾經幫助他的一個朋友說,『我無需使我自己成為一個枝子。主耶穌告訴我,
我是枝子,是祂的一部分。我只要相信這件事,並照著行就可以了。我早就在聖經裏讀
到牠,但是我現在相信這是一個活的實際。』
這件事雖然一直都是真實的,現在卻忽然對他個人,在一種新的途徑中成為真實的經歷
。他再寫給他的妹妹說,『我不知道我能彀說明多少,這似乎沒有甚麼新奇或奇異-然
而如今這一切對於我都是新的-總而言之,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見了。…我死了
,與基督一同埋葬了-也一同與祂復活了,並且升到天上…神是這樣的看我,祂告訴我
也要這樣看我自己。祂最知道…阿,看見這真理是何等的喜樂!求主照亮你悟性裏面的
眼睛,使你能知道並享受,我們在基督裏所白白得到的豐盛。』
哦,看見我們是在基督裏,這是一件大事。試想一想,你已經在房裏,卻還在那裏想法
子進入,這是何等的糊塗!我們求主將我們放在基督裏,這是何等的可笑!如果我們認
識我們在基督裏的事實,我們便不會再為著要進入而努力了。如果我們有更多的啟示,
我們就會少一些祈求,而多一點讚美了。我們所以有許多為自己的祈求,就是因為我們
沒有看見神所已經作成的。
我記得我在上海的時候,有一天我和一個很關心他自己屬靈光景的弟兄談話。他說,『
這麼多人都過著美麗的聖徒生活,我真為自己慚愧。我自稱為基督徒,但是當我把自己
和別人比一比,我就覺得我一點也不是。我真願認識這釘十字架的生命,和這復活的生
命,但是到如今我還不認識,也不知道怎麼樣纔能認識。』當時還有另一位弟兄同我們
在一起,我們兩個人說了差不多兩個鐘頭,想設法讓這個人看見,離開基督他甚麼也得
不到。但是我們的企圖沒有成功。他說,『人所能作的最好就是祈求了。』我們就問他
說,『如果已經把甚麼都給你了,你為甚麼還要祈求呢?』他回答說,『祂還沒有都給
,因為我還發脾氣,仍然不斷的失敗;所以我要更多的祈求。』我們說,『那麼你有沒
有得著你所求的呢?』他回答說,『我很難過,到如今我仍然甚麼也沒有得著。』到這
時,我們就設法指給他看,對於他的稱義,他如何甚麼也沒有作,照樣,對於他的成聖
,他也用不著作甚麼。
正在這時候,有一位蒙主重用的弟兄,過來參加我們的談話。桌子上有一個熱水瓶,這
位弟兄拿起熱水瓶來對他說,『這是甚麼呢?』『熱水瓶。』『不錯。假定這個熱水瓶
會禱告,牠這樣禱告說,「主阿,我非常願意作一個熱水瓶,你肯不肯使我成為一個熱
水瓶?主阿,求你給我恩典,使我成為一個熱水瓶。」請你說,你聽了這樣的禱告,你
要怎麼說?』我們的朋友回答說,『我想熱水瓶絕不會這麼愚蠢。這樣的禱告是毫無意
義的;牠就是一個熱水瓶呀!』於是這位弟兄就說,『你正在作著同樣的事。神早已把
你包括在基督裏。當基督死的時候,你死了;祂從死裏復活,你也復活了。現在你不能
再說,「我要死;我要釘十字架;我要有復活的生命。」神說,「你已經死了!你有了
新的生命!」你的一切祈求,就像那熱水瓶的禱告一樣可笑。你用不著向主祈求甚麼,
你只要睜開你的眼睛,看祂已經把一切都作好了。』
關鍵就在這裏。我們無需想辦法死,也無需等著死,我們原是死的。我們只要認識主所
已經作成的,並讚美祂就彀了。主藉著這些話開了他的眼,如同曙光撥開黑暗,他流著
眼淚說,『主阿,我讚美你,你已經把我包括在基督裏,祂的一切也是我的!』他得著
了啟示,信心有了把握。哦,如果此後你曾遇見那個弟兄,你會發現他有了何等的改變!
十字架摸著我們問題的根源
讓我再題醒你,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之事的基本性質。關乎這一點,我覺得我總不至
說得過分,我們必須有看見。
我們用一個比喻來說牠。比方我們的政府希望嚴格的對付酗酒的問題,決定全國禁酒。
試問要怎樣執行這個決定呢?我們要怎麼辦呢?如果我們到各地去搜查每個商店,遇見
酒瓶就打碎,這樣可以解決問題麼?當然不能。這樣作雖然可以去掉各地酒瓶裏面的每
一滴酒,但是在那些酒瓶的後面,還有出產酒的酒廠。如果我只對付酒瓶,而留下酒廠
不對付,那樣酒就必然繼續源源出產,問題還不能解決。如果喝酒的問題要永遠解決,
全國的釀酒廠就必須關閉。
用比方來說,我們是工廠,我們的行為就是產品。主耶穌的血是對付產品的問題,那就
是我們的罪行。所以我們所作的是解決了。神會停在這裏麼?我們所是的問題怎麼樣呢
?我們的罪行是由我們產生的。這些罪行已經受了對付,那麼我們要怎樣受對付呢?你
能相信主洗淨了我們一切的罪行,卻讓我們自己去除掉產生罪行的工廠麼?你能相信祂
拿走了所出產的貨物,卻讓我們去對付出產的源頭麼?
這樣的發問正好回答了這問題。當然,主從來不把工作只作一半,而留下另一半不作。
不,祂已經除掉貨物,也清除了生產貨物的工廠。
基督所完成的工作,真正已經摸著我們問題的根源,並且已經對付了牠。神絕不會只作
一半的。保羅說,『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
作罪的奴僕。』(羅六6。)是的,『知道。』但是你知道麼?或者你仍是不知!『豈
不知…?』(3。)願主賜恩開啟我們的眼睛。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第二章 基督的十字架
: 我們已經看過,羅馬一至八章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說到血對付我們所作的,第二部分
: 說到十字架對付我們所是的。我們需要血來赦免,我們也需要十字架來拯救。我們在前
: 面已經簡略的說過了第一部分,現在我們要來看第二部分。不過在我們說到第二部分之
: 前,我們要再題起這幾章聖經中的幾個特點,這些特點加重的給我們看見,這兩部分在
: 主題上與講論上的不同。
: 進一步的區別
: 羅馬四章和六章分別題到復活的兩方面。四章二十五節把主耶穌的復活與我們的稱義連
: 在一起。使徒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這裏
: 乃是說到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而六章四節乃是說到復活將新的生命分給我們,使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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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長進的途徑-計算
我們現在要來看一件事,神的兒女對於這件事在思想上常常混淆不清。這是關於知道以
後的事。首先請再注意羅馬六章六節裏面的話:『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
架。』這裏所用的動詞,在時間上是過去式,這是非常寶貝的一點,因為牠將那件事情
放在已過的時間裏。那是最後的一次,且是永遠的一次,因為那件事已經成全,不能廢
去。我們的舊人已經一次並永遠的被釘了,他絕不能沒有被釘。這是我們所需要知道的。
我們既知道了這件事,下面又是甚麼呢?請我們再讀我們的聖經。下一個吩咐是在十一
節裏:『你們向罪也當看(算)自己是死的。』很明顯的,這自然是接著六節的。我們
把牠們連起來讀:『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你們向罪也當看(算)
自己是死的。』在經歷上的次序正是如此。當我們知道了我們的舊人,已經和基督同釘
十字架,第二步就當算他已經同釘。
很不幸的,當我們說到與基督聯合這個真理的時候,常常過於重看這真理的第二點,就
是當算自己是死的,好像那是一個起點。其實該著重的起點,乃是知道我們自己是死的
。神的話清楚的說出,知道乃在數算之前。『知道…算』這次序是重要的。我們的算必
須根據知道,這知道乃是由於神啟示這事實而得的。否則信心就沒有根據。當我們知道
了,我們就自然會算。
所以在說到這件事情的時候,我們不該過分注重算。許多人常常在還沒有知道的時候,
就試著來算。他們還沒有聖靈所給對於這事實的啟示,就試著來算,因此他們很快就遇
到各種的難處。當試探來到的時候,他們就開始猛烈的算著說,『我是死的,我是死的
,我是死的。』但是就在這樣算的時候,他們的脾氣卻發出來了。事後他們說,『這個
辦法行不通。羅馬六章十一節沒有用。』我們承認,如果沒有六節,十一節是沒有用的
。因此我們得到一個結論,除非知道我們與基督同死的事實,否則我們越算,就掙扎得
越緊張,結果一定是失敗。
自從我信主以後,多年來所受的教導都是要算。我從一九二○年算到一九二七年。我越
向罪算自己是死的,我就越清楚自己還活著。我簡直不相信,自己是死的。我死不了。
每次我去請教別人,他們就叫我去讀羅馬六章十一節。我越讀羅馬六章十一節,並且去
試著算,死就離我越遠,這樣的算使我得不到死。我十分欣賞那裏的教訓說,我們必須
算自己是死的,但是我不明白,為甚麼多次的算,竟然一點結果也沒有。我承認為此我
煩惱了好幾個月。我對主說,『如果這件事情不弄清楚,如果你不使我看見這麼基本的
事,我就停止作一切工作。我不再傳道,我不再出去事奉你,我首先要徹底清楚這件事
。』幾個月之久我尋求,有時還禁食,但是仍然沒有結果。
我記得有一個早晨-那是我永遠不能忘記的早晨-我在樓上坐在書桌前讀經禱告,我說
,『主阿,開我的眼睛!』哦,剎那之間我看見了。我看見我與基督的合而為一,我看
見我是在祂裏面,當祂死的時候我也死了;我看見我的死乃是一件過去的事,不是將來
的事,我的死就像祂的死一樣真實,因為當祂死的時候,我是在祂裏面。整個問題就這
樣向我開啟了。由於這個發現,我快樂得幾乎受不了,我從椅子上跳起來,大聲喊著說
,『讚美主,我是死的!』我跑到樓下,遇見一個在廚房裏幫忙的弟兄,就抓著他對他
說,『弟兄,你知道我已經死了麼?』他被我的話弄得糊塗了,他說,『你是甚麼意思
呢?』我接著對他說,『你不知道基督已經死了麼?你不知道我與祂同死了麼?你不知
道我的死,也像祂的死同樣的真實麼?』哦,對於我,這件事是如此的真實!我真想走
遍上海的街道,大聲喊出我所發現的消息。從那一天起一直到現在,我從未有片刻的時
候,曾懷疑到那句話的決定性:『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我不是說,我們用不著將這件事活出來,等一等我們就要來看同死的經歷。但是看見羅
馬六章六節,乃是經歷同死的首要根據。是的,我已經釘十字架,這是一件已成的事實。
計算的祕訣是甚麼呢?用一句話來說,就是啟示。我們需要從神自己來的啟示。(太十
六17,弗一17~18。)我們的眼睛需要被開啟,看見我們與基督聯合的事實,不是僅僅
知道這個道理。這種啟示不是糢糊不清的,也不是不確定的。許多人能記得,他們是甚
麼時候,清楚的看見基督為他們死。對於看見與基督同死的這一件事,我們也應該同樣
有一個清楚確定的日子。我們不應該有一點糢糊,因為這是我們繼續往前去的根基。並
不是因為我算自己死,因此我會死。相反的,正是因為我是死的-因為現在我看見神已
經在基督裏將我解決了-所以我算自己是死的。這纔是一種正確的計算。不是以算為出
發點而向著死去,乃是從死的出發點來算。
第二步:『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算)…』
計算是甚麼意思呢?在希臘文裏計算的意義就是記賬。會計是人類在世上惟一能作得準
確的事。一個畫家畫了一張風景畫,他能彀畫得完全準確麼?歷史家能保證任何記載都
絕對準確麼?或是一個繪圖的人,他能彀保證任何地圖絕對正確麼?他們最多只能作到
一個很好的大概。就是我們每天的言談,雖然我們存心要誠實的把一些事情說得真實,
我們還是不彀說得完全正確。我們往往不是說得過分,就是說得不彀;不是說得太多,
就是說得太少。惟有算術纔能作到絕對的準確和可靠。算術不容許有錯誤。一把椅子加
一把椅子等於兩把椅子。這在倫敦是如此,在上海也是如此。無論你向西旅行到紐約,
或者向東到新加坡,這仍然是如此。無論在甚麼地方,甚麼時候,一加一總是二。在天
上也罷,在地上也罷,甚至在地獄也罷,一加一總是二。
為甚麼神叫我們算自己是死的呢?因為我們是死的。讓我們仍以會計作比方。假定在我
的口袋裏有十五個先令,我要怎樣記賬呢?我能記十四個先令六個辨士麼?或者記十五
個先令六個辨士?不,我必須在賬簿上記上我口袋裏實在有的先令數。會計是事實的計
算,不是幻想。同樣的原則,因為我真是死了,所以神告訴我要這樣算。神不能叫我在
我的賬簿上記虛賬。如果我還是活的,祂就不能叫我算自己是死了。如果是這樣,那就
不是計算了,我們不如稱牠作誤算。
計算不是一種虛偽的形式。如果我發覺我的口袋裏只有十二個先令,而我希望有十五個
先令,所以就在我的賬簿上不正確的記上十五個先令,這樣的計算法,會補足那個差額
麼?當然不會。如果我只有十二個先令,而我一直向自己算著說,『我有十五個先令,
我有十五個先令,我有十五個先令,』你以為這樣用意志和心思來說服自己,會影響我
口袋裏的數目麼?斷乎不會!計算不會使十二個先令成為十五個先令,也不會使不真的
成為真的。另一面,如果事實上我口袋裏有十五個先令,我就可以放放心心的,在賬簿
上記上十五個先令。神叫我們算自己是死的,並非使我們藉著計算的過程,我們就因此
死。不,反而因為我們是死的,所以神叫我們算自己是死的。祂從來沒有叫我們算一件
並不是事實的事。
我們已經說過,啟示會自然的引領我們去計算。我們切勿忽視一個事實,那就是我們受
到一個命令:『你們也當算…。』我們必須採取一個確定的態度。神叫我們記賬,要我
們記上『我已經死了』,然後就持定這件事。為甚麼呢?因為這是事實。當主耶穌在十
字架上的時候,我也在那裏,因為我是在祂裏面。因此我算這件事是真的。我計算並且
宣告這件事,我已經在祂裏面死了。保羅說,『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算自己是死的,向
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算自己是活的。』(原文另譯。)怎能這樣的呢?因為我們是『
在基督耶穌裏』。千萬不要忘記,只有在基督裏,這纔是真的;也惟有在基督裏,纔能
一直是真的。如果你看你自己,你會想你還沒有死。但是這是一個信心的問題,不是信
你自己,乃是信祂。你若轉過來看主,你就知道祂已經作了甚麼。『主阿,我相信你,
我依賴在你裏面的事實。』我們當終日如此堅守著。
信心的計算
羅馬書開頭的四章半,再三的說到信。我們因信祂得稱為義。(三28,五1。)我們藉
著信得蒙稱義,罪得赦免,並與神和好。若不信耶穌基督所完成的工作,沒有一個人能
得著這一切。但是在羅馬書的第二部分裏面,很少再題到信。初看似乎是因為所著重的
點不同,實在並不是這樣。在第二部分裏面,雖然沒有用信字,卻用了算字。算字取代
了信字的地位。算與信在這裏實際上是一樣的。
信是甚麼呢?信就是接受神的事實。信心的根基總是已成的事實。信心不是信將來的事
,將來的事對於我們乃是盼望,不是信心。雖然像希伯來十一章裏面所說的,信心有牠
將來的目的。也許因為這個緣故,這裏選擇了算字。這個字只與過去的有關-是我們回
顧所已經解決的事,不是瞻望尚未發生的事。這是馬可十一章二十四節裏面所說的一種
信:『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這是說,如果
你信你已經得著你所祈求的,(當然是在基督裏的,)你『就必得著』。這裏所說的信
,不是你信你可以得到一些東西,或者你能彀得到一些東西,甚至你將要得到一些東西
。這裏的信是你已經得著的信。所以惟有與過去有關的,纔是這裏所說的信。那些說『
神能彀』,『神可以』,或『神一定』,或『神將』的人,不一定真信。真實的信總是
說,『神已經作了。』
那麼關於我的釘十字架,甚麼時候我纔是有信心的呢?不是當我說神能,或神將,甚至
神必須使我釘十字架的時候,乃是當我歡樂著說,『讚美神,我已經在基督裏被釘了!』
在羅馬三章裏面,我們看見主耶穌背負了我們的罪,代替我們死,好使我們得蒙赦免。
在羅馬六章裏面,我們看見我們被包括在祂的死裏,祂藉此拯救了我們。當聖靈將第一
個事實啟示我們的時候,我們就信祂而稱義。然後神又叫我們倚靠第二個事實而得蒙拯
救。因此在實用上,第二部分裏面的算,取代了第一部分裏面的信,但是所著重的並沒
有不同。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如何是藉著看見神聖的事實而進入,同樣要藉此繼續進步
。這神聖的事實就是在基督裏,和祂的十字架。
試探與失敗是信心的考驗
在歷史上,我們有兩件最大的事實,那就是:我們的罪被主的血對付了,我們的自己被
十字架對付了。那麼關於試探又怎樣呢?我們既然已經看見,並且相信這兩件事實,現
在發現舊的欲望又起來了,我們的態度該怎樣呢?也許比這更壞,我們再度陷入了已知
的罪,又該怎樣呢?如果我們發了脾氣,或者比發脾氣更壞一點,又怎樣呢?這些是否
就證明上面所說的事實是假的呢?
我們要記得,魔鬼有一個主要的目的,就是一直要我們懷疑神的事實。(參創三4。)
當我們藉著聖靈的啟示,看見了我們實在已經與基督同死,並且我們也這樣算自己已死
,他就會來對我們說,『裏面還在動哩!這是怎麼回事?你能說這是死麼?』如果發生
了這故事,我們該怎樣回答呢?這是一個厲害的考驗。你是相信清楚擺在你面前,在自
然境界裏可以接觸的事實呢,還是相信那看不見,也不能用科學來證明,在屬靈境界裏
難以接觸的事實呢?
在這裏我們必須十分小心。我們當回想那一些是神在祂的話裏,要我們憑著信心持守的
事實,那一些不是,這對於我們是非常重要的。神怎樣說到拯救的方法呢?首先要注意
,神從來沒有告訴我們,要我們拔除在我們裏面的罪性。如果我們是這樣的算法,我們
就完全算錯了,就像我們在前面所說的那樣,記錯了賬,那個人口袋裏只有十二個先令
,卻在賬簿上記上了十五個先令。不,罪性並沒有去掉。罪性仍然在我們裏面,一有機
會,牠就要征服我們,使我們有意的或無意的再去犯罪。為著這個緣故,我們一直要知
道寶血的工作。
我們知道,神是用直接的方法,對付我們所犯的罪,因著血祂再也不記念牠們了。但是
對於在我們裏面的罪性,和從牠的權勢之下得釋放,我們發覺神所用的是間接的方法。
祂不是除掉罪性,乃是除掉罪人。我們的舊人既與祂同釘十字架,就使往日作罪器具的
身體失業了。(羅六6,原文。)舊主人罪性雖然還存在,但是服事牠的奴隸已經被治
死,他無法再支使我們的身體了。賭徒的手失業了,發誓者的舌頭失業了,現在這些肢
體就被用『作義的器具獻給神』。(13。)
因此我們可以說:『從罪中得釋放』比較『勝過罪』更合乎聖經的思想。羅馬六章七節
與十一節所說的『脫離罪』,與『向罪死』,正好說出我們是從仍然存在,並且還是非
常真實的權勢之下得釋放-並不是從不再存在的權勢之下得釋放。罪性是仍然存在的,
但是我們知道如何從牠的權勢之下得釋放,並且還逐日擴增釋放的度量。
這個拯救是這樣的真實,所以約翰大膽的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
罪。』(約壹三9。)但是這句話如果領會得不準確,就很容易引我們到錯誤的路上。
約翰這樣說並不是告訴我們,罪已經不復存在於我們的歷史中,我們再不會犯罪了。他
是說,犯罪不屬於從神生的本性。基督的生命已經種在我們裏面,牠的性質是不犯罪的
。但是在一件事情的性質,和牠的歷史之間常常有很大的分別。在我們裏面生命的性質
,與我們的歷史也有很大的不同。我要舉一個例子來說明這件事。(雖然這不是一個十
分恰切的說明。)我們可以說,木頭是不會沉的,因為木頭的性質是如此;但是如果有
一隻手把牠壓在水下面,就會發生沉的歷史。歷史是一種事實,正如我們的罪行,在我
們的歷史上是一種事實;但是性質也是事實,因此我們在基督裏所得到的新性情也是事
實。所以凡在基督裏的都不能犯罪;只有在亞當裏的能犯罪,也要犯罪,只要撒但有機
會使用他的權勢。
所以我們的問題乃是到底我們要揀選那一個事實,作為我們的倚靠,以憑藉著生活。我
們是揀選在每天的經歷中所接觸的事實呢,還是揀選我們現在是在基督裏這個強有力的
事實?祂復活大能是在我們這一邊,神的大能是為我們的救恩而工作。(羅一16。)但
是事情仍然有賴於我們把神的事實,化成我們經歷的實際。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而『所不見的是永遠
的』。(林後四18。)我相信大家都知道,希伯來十一章一節是新約裏面,也實在是整
本聖經裏面,對於信的惟一定義。我們必須確實懂得這個定義,這對於我們是非常重要
的。在希臘文裏面,這一個字不只說到一種情形,並且還有一個動作。多年來,我一直
想找一個正確的字來繙譯這句話。在聖經英文譯本裏,達祕的譯本對於這句話繙得特別
好,他將牠譯為『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化(substantiate)』。這比僅僅是所望之事的實
底好得多了,因為牠還包含著要把所望之事化成經歷的動作。
我們怎樣將一些事『實化』呢?其實我們每天都這樣作了。如果我們不這樣作,就不能
活在世上。你能分別實體和實化的不同麼?一個實體是一個東西,是我面前的一點東西
。實化就是我有某種力量,或本能,使那個實體對於我成為真實。讓我們舉個例子來說
罷。藉著我們的五官,我們可以把自然界裏面的東西,轉移到我們的意識中,於是我們
就能彀欣賞牠們。例如:視與聽是我們的兩種本能,為我們實化了世界的光與聲。再說
世上有各種顏色,就如:紅、黃、綠、藍、紫;而這些顏色也都是真的。但是如果我閉
了我的眼睛,對於我顏色就失去牠的真實,就像無有一樣。但是當我有了我的視力,我
就有能力來實化顏色。我藉著視力,黃色對於我就成為黃色。所以不只有黃色的存在,
並且我還有能力把黃色實化。我有能力使某種顏色對於我成為真實,並且使牠在我的意
識裏成為實際。這就是實化的意義。
如果我是一個盲人,我就不能辨別顏色。或者我缺少了聽的能力,我就不能欣賞音樂。
但是音樂與顏色都是實在的東西,牠們的真實存在,並不會因為我的不能享受牠們而受
到影響。照樣,我們現在所思想的一些事,雖然都是眼所不能見的,然而牠們是永遠的
,因此牠們都是真實的。我們當然不能憑我們任何天然的感覺,來實化神聖的事實。只
有一種能力能將『所望之事』和在基督裏的事實實化,這一個能力就是信。信使事實在
我們的經歷中成為真實。信心為我們實化在基督裏的事。千千萬萬的人讀過羅馬六章六
節:『我們的舊人,和基督同釘十字架。』對於相信的人,這句話是真的;對於那些懷
疑,或者僅僅憑著頭腦贊成,卻缺少屬靈光照的人,這句話對於他們仍是不真的。
讓我們再說,我們在這裏所對付的不是應許,乃是事實。神是藉著祂的靈將祂的應許啟
示給我們,使我們可以抓住牠們;可是事實就是事實,不論我們相信與否,事實仍舊是
事實。如果我們不相信十字架的事實,牠們仍然是真實的,但是對於我們卻毫無價值。
對於這些事實的本身,雖然不需要信來增加牠們的真實性,但是惟有藉著信,纔能使我
們摸著牠們,使牠們在我們的經歷中成為真實的。
凡是與神的話中的真理相反的,我們都該認為是魔鬼的謊言。可能這些事情的本身在我
們的感覺裏還相當真切,但是因著神已經宣告了一件更大的事實,在這宣告之前,一切
都當屈服。我有一次曾有一個經歷,(雖然在細則上不能完全應用在這事上,)可以說
明這個原則。幾年前我生病,有六個晚上,我發高燒不能睡。最後神從聖經裏給了我一
句醫治我的話語,因此我就以為一切病徵將立刻消失。但是相反的,我還是片刻都未能
入睡,不只睡不著,並且比以前更難安靜。我的體溫更升高一點,我的脈搏跳得更快了
一點,我的頭也比從前痛得更厲害。仇敵來問我說,『神的應許在那裏呢?你的信心在
那裏呢?你禱告了又怎樣呢?』我就因此被引誘,在禱告中再尋求解決這件事。但是我
受了斥責。『你的道就是真理,』(約十七17,)這節聖經進入我的心裏。我就思想說
,如果神的話是真理,那麼這些病徵是甚麼呢?牠們一定都是謊言。因此我就對仇敵宣
告說,『這個睡不著是謊言,這個頭痛是謊言,這個發燒是謊言,這個快脈搏是謊言。
照著神對我所說的,所有這些病狀只是你的謊言,神的話對於我纔是真理。』在五分鐘
之內我便睡著了,第二天早上,我醒來的時候,已經完全好了。
上面所說的純粹是一件個人的事,還有一種自欺的可能,以為神對我說了話。但是對於
十字架的事實,絕對不會有這樣的問題。不論撒但的辯論如何顯為可信,我們仍當相信
神。
一個熟練的撒謊者不僅以言語說謊,他還能以姿勢與作為說謊;他說一句假話,就像用
出一個壞銀幣那樣容易。魔鬼是一個熟練的撒謊者,我們不該以為他只用說話來撒謊,
他會假造表記、感覺、經歷,設法動搖我們對神的話的信心。讓我把話說清楚,我並非
否認肉體的實際。往下去我們還有更多的話要說到肉體這件事。但是現在我在這裏所說
到的,乃是謊言會使我們離開所啟示出來的,在基督裏的地位。當我們一接受我們與基
督同死的事實,撒但就要盡他所能的,用我們逐日經歷的明證,使我們相信我們根本沒
有死,並且還很活動。所以我們必須選擇,到底我們是相信撒但的謊言呢,還是相信神
的真理?我們要受外面所顯出來的情形支配呢,還是受神所說的話支配?
我是倪某人,我知道我是倪某人,這是我所能倚靠的事實。當然可能我會喪失記憶力,
而忘記我是倪某人,或者我會在夢中以為我是另一個人。但是不論我喜歡也罷,不喜歡
也罷,我醒著的時候如何是倪某人,我睡覺的時候仍是倪某人;我記得的時候如何是倪
某人,我忘記的時候仍然是倪某人。
自然如果我要假裝我是另一個人,事情就會困難得多。假如我算自己是王某人,我一定
得不斷的對自己這樣說,『你是王某人,現在你一定要記得你是王某人。』雖然我這樣
算,但是當我不留意的時候,有人叫我『倪某人』,很可能我就答應了。這說出事實勝
過想像,在緊要關頭,我怎麼算都沒有用。因為我是倪某人,所以當我算我是倪某人的
時候,一點困難都沒有。這是一個事實,無論我有經歷也好,沒有經歷也好,都不能改
變。
因此,不論我是否感覺到,事實是我已經與基督同死了。我怎能這樣確定的呢?因為基
督已經死了,而且神的話說,『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林後五14。)不
論我的經歷是證實這件事,或者似乎是反證這件事,事實仍舊不改變。當我們站在這事
實上的時候,撒但就不能勝過我們。要記得,他總是攻擊我們所確信的點。如果他能彀
使我們懷疑神的話,他的目的就達到了,他就能把我們放在他的能力之下。相反的,如
果我們對於神說的事實,確信不疑,確信祂對於祂的工作或祂的話語不能不義,那就不
管撒但採取何種計謀,我們還能彀取笑他。正如若有人要說服我,說我不是倪某人,我
就能這樣作。
『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7。)你們也許聽過一個關於事實
的譬喻。事實、信心、與經歷三個人沿著牆頂走。事實堅定的向前去,既不轉向右,也
不轉向左,並且絕對不往後看。信心是跟著事實走的。只要信心的眼睛注定在事實的身
上,一切就都很好。每當他一關心到經歷,並且轉去回顧他是怎樣向前走,他便失了平
衡,從牆頂跌了下來;那個可憐的經歷也跟著跌下來了。
所有的試探首先總是叫人回顧自己,使我們的眼睛從主身上,轉向眼見的事物。信心常
常遇見山嶺的攔阻,那就是似乎與神的話相反的光景,和在可接觸事物的境界裏明顯的
矛盾-無論是失敗的事實,或是在感覺或暗示上的失敗,這些都是攔阻信心的山嶺。信
心與山嶺不能並存,其中必須有一樣被拋棄。但是我們的難處,就在許多時候,山嶺留
下了,信心卻跑掉了。我們實在不該這樣。如果我們憑著我們的感覺來發現真理,我們
就會發覺撒但的謊言,對於我們的經歷常常是彀真的;如果我們拒絕接受與神的話相反
的任何事情,堅持一個態度,單單的信祂,我們便會發覺,撒但的謊言開始溶解,而我
們的經歷,卻一步一步與神的話相符合。
我們必須與基督在一起纔有這個結果,因為這意味著,祂在具體的問題上,對於我們一
步一步的成為真實。在某種情況之下,我們看見祂對於我們是真的公義、真的聖潔、真
的復活生命。我們原來所看見,那些在祂裏面客觀的事實,現在在我們裏面主觀的-卻
是真正的-工作著,就在這種情況之下,祂在我們裏面彰顯了祂自己。這就是成熟的記
號。保羅在加拉太書裏面所說的:『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
裏,』(四19,)也就是這個意思。信把神的事實化成真實,信總是把永遠的事實-永
遠真實的-化成真實的。
住在祂裏面
我們雖然對於這個問題,已經費了不少的時間,但是我還要說一件事,可以幫助我們更
清楚一點。聖經曾多次說到,我們實在已經死了,但是卻從未說過,我們在我們裏面死
了。如果我們要在我們裏面,找到死了的事實,就必歸於徒然,因為那不是我們能彀找
到死的地方。我們不是在我們裏面死了,乃是在基督裏面死了。我們與祂同釘十字架,
乃是因為我們是在祂裏面。
主耶穌說,『你們要住在我裏面,我也住在你們裏面。』(約十五4,原文。)對於這
些話我們都很熟悉。現在讓我們來思想這些話。首先牠再次題醒我們,進入基督裏面,
絕對無需自己的掙扎和努力。主耶穌沒有告訴我們要進到祂裏面,因為我們就在祂裏面
。但是祂卻告訴我們,要停留在那裏,就是停留在我們被安置的地方。把我們放在基督
裏面,是神自己的作為,在我們這一面,就是要住在祂裏面。
不只這樣,這節聖經還為我們立下了一個神聖的原則,就是說,神是在基督裏作成了一
切,並不是在我們個人裏。首先,神的兒子包羅萬有的死,與包羅萬有的復活,已經在
我們以外完滿並最終的成就了。基督的這個歷史將要成為基督徒的經歷。在祂以外,我
們沒有屬靈的經歷。聖經告訴我們,我們『與祂』同釘十字架,神使我們在祂裏面復活
,坐在天上,我們在祂裏面得了豐盛。(羅六6,弗二5~6,西二10。)這些並不是有
待在我們裏面完成的事,(自然這些經歷需要我們進入,)這些是已經完成的,是藉著
與祂聯合完成的。
神在祂恩典的旨意裏所完成的,就是將我們包括在基督裏。所以神在基督身上作的時候
,也已經作在基督徒的身上。當祂對付元首的時候,也已經對付了所有的肢體。如果我
們以為我們可以離開祂,而在自己裏面單獨的經歷屬靈的生命,我們就完全錯了。在聖
經裏面,我們找不出像這樣的基督徒經歷。神無意要我們得到絕對個人的經歷,祂也不
願意替你和我完成這樣的事。基督徒一切的屬靈經歷,已經在基督裏成就了。基督已經
經歷了。我們所謂的我們的經歷,只不過是我們進入祂的歷史與祂的經歷而已。
如果一棵葡萄樹的一根枝子要結出紅皮的葡萄,而另一根要結出綠皮的葡萄,又有一根
要結出紫皮的葡萄,每一根枝子都要結出牠自己的葡萄,完全不管葡萄樹,那真是曠世
奇聞了。這自然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思議的。枝子的性質是由葡萄樹決定的。然而有
些基督徒卻追求各種的經歷。他們以為釘十字架是一件事,復活是一件事,升天又是一
件事,他們從來不想一想,所有的一切都包括在主的身上。只有當主開啟我們的眼睛,
使我們看見祂就是這一切,我們纔有真的經歷。所有真實的屬靈經歷,都是說出我們發
現了在基督裏的事實,並且已經進入那些事實。凡不是從祂那裏這樣得著的,都是一些
轉眼就會消失的經歷。『讚美主,我已經在基督裏面發現那個經歷;那經歷已經成為我
的了!主阿,我所以具有牠,因為牠是在你裏面。』我們若認識,基督的事實乃是我們
經歷的基礎,這是一件大事!
所以神帶領我們的基本原則,並不是給我們一些甚麼東西。祂不是帶我們經過一些事情
,結果就把一些東西放在我們裏面,使我們可以稱之為我們的經歷。神並不是在我們裏
面完成了甚麼事,以致我們能說,『我在三月間與基督同死了,』或者說,『我在一九
三七年一月一日從死裏復活了。』甚或說,『上禮拜三,我祈求一個確定的經歷,我已
經得到了。』不,事情不是那樣的。在這恩典的年代裏,我們不再以經歷的本身作為我
們尋求的對象。我們不要讓時間在這裏控制我們的思想。
有人要說,那麼許多人所經歷的轉機,又怎麼說呢?不錯,不少人在他們的一生中經過
了一些真實的轉機。就如,慕勒弟兄能俯伏在地說,有這麼一天,『慕勒死了。』這又
怎麼說呢?請記得,我不是否定在我們所經歷過的屬靈經歷中,有牠的實際;也不是不
承認,神在我們與祂同行時,所帶給我們那些轉機的重要性。相反的,我曾經著重的說
到,在我們的生活中,需要有確定的轉機。但是現在我所注意的點,乃是神並不給個人
有個人的經歷。所有個人的經歷,只不過是進入神所已經作成的事實。這就是在時間裏
,經歷永遠的事實。基督的歷史成為我們的經歷,和我們屬靈的歷史;我們並沒有一個
與祂分開單獨的歷史。關於我們的一切工作,神不是在我們裏面作的,祂乃是在基督裏
作的。除了祂在基督裏所作成的工作以外,祂從來不在個人裏面工作。甚至永遠的生命
也不是單獨給我們的。『這生命也是在祂兒子裏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神在
祂的兒子裏面已經作了一切,祂已經將我們包括在祂兒子裏面,所以我們是被聯於基督
,而成為基督的一部分。
以上所說的一切,重點是說,我們若能在堅定的信心裏說,『神已經把我放在基督裏,
因此凡對於基督是真實的,對於我也是真實的。我要住在祂裏面。』這個信心有非常實
際的價值。撒但常常設法要使我們出來,把我們留在外面。他要勸服我們,使我們認為
我們是在外面,並且藉著引誘、失敗、痛苦、試探,使我們的確覺得我們是在基督的外
面。這時候我們的第一個思想常常是這樣:如果我們是在基督裏,我們就不應該有這光
景。因此,憑著我們現在的感覺來判斷,我們一定不在祂的裏面。所以我們開始禱告說
,『主阿,求你將我放到基督的裏面。』不!神的命令是要我們住在基督裏,這是拯救
的方法。這怎能使我們蒙拯救呢?因為這樣,就使神有機會,在我們身上把這事作出來
。 這樣就使祂有地方運用祂超越的能力-復活的能力(羅六4,9~10)-使基督的事
實,逐漸成為我們每日所經歷的事實。原來是『罪作王』,(五21,)如今我們歡樂著
發現,我們真的『不再作罪的奴僕』。(六 6。)
當我們堅定的站在基督是一切的根基上,我們就會發現,基督怎樣,漸漸的在我們裏面
也怎樣。如果不是這樣,我們仍然站在我們自己的根基上,我們便發覺,舊人的一切,
仍舊在我們身上。如果我們憑信站在基督裏面,我們就甚麼都有;如果我們回到我們自
己裏面,我們就甚麼都沒有。我們常常在基督之外去尋找己的死,這是找錯了地方,因
為死是在基督裏面。如果我們一直看自己的裏面,我們向著罪還十分活著。然而當我們
仰望主,神就留心使死在這裏工作,新生命自然也是我們的。這時候,我們向著神就是
活的。(4,11。)
『你們要住在我裏面,我也住在你們裏面。』這是一句雙重的話:一個命令,還有一個
應許。這說出神的工作有客觀的一面,也有主觀的一面,而主觀的一面又是根據客觀的
一面。『我也住在你們裏面,』乃是我們住在祂裏面的結果。我們要提防過分關切事情
的主觀一面,以致忽略了客觀的事實,而轉向自己。我們要持定客觀的一面-『住在我
裏面』-讓神去管主觀的一面,這是祂已經承擔去作的。
我曾經用電燈來說明這一點。如果你在房間裏,天色逐漸黑暗,你如果要閱讀就必須開
燈。在你旁邊的桌子上,就有一盞檯燈。現在你要怎樣作呢?你是否期望著那盞燈,看
看燈會不會亮?還是你要拿一塊布擦擦燈泡呢?不,很自然的你站了起來,走到房間的
另一邊,把安在牆上的開關打開。所以你是注意到電的來源,你一履行了必需的動作,
燈就亮了。
所以在我們與主同行的時候,我們的注意必須固定在基督身上。『你們要住在我裏面,
我也住在你們裏面,』這是神命定的次序。對於客觀事實的信,會使那些事實成為主觀
的真實。正如保羅所說的:『我們…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就變成主的形狀,…如同從
主的靈變成的。』(林後三18。)同樣的原則,也可以應用在生命的結果子上:『住在
我裏面的,我也住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約十五5,原文。)我們無須自己
設法結果子,或集中注意在所結的果子上。我們的本分就是仰望祂。我們如果這樣,祂
就要在我們裏面履行祂的話。
我們怎樣住在祂裏面呢?『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把你放在基督裏是神的
工作,並且祂已經作成了。現在只要停留在那裏就行!不要再回到你自己的地方。不要
把自己看作好像沒有在基督裏。要注視基督,並且在祂裏面看你自己。要住在祂裏面。
要安息於這個事實,就是神已經把你放在祂兒子的裏面,並且相信祂要在你裏面,完成
祂的工作。祂要實現祂榮耀的應許:『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羅六14。)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第三章 長進的途徑-知道
: 我們的舊歷史在十字架上結束了;我們的新歷史從復活開始。『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
: 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十字架結束了第一個創造,
: 從死裏出來的,乃是在基督裏的新造,就是第二個人。如果我們在亞當裏,所有在亞當
: 裏面的一切,必然傳給我們。這事出諸自然,我們不必作甚麼,就都獲得了。正如我們
: 從來不必為著發脾氣,或者犯別的罪先下決心;牠自由的臨到我們,不問我們自己是否
: 願意。同樣的原則,如果我們在基督裏,在基督裏的一切,也都白白的賜給我們,無需
: 我們努力去作甚麼,只要信就行了。
: 但是說到我們所需要的一切,已經在基督裏白白的賜給我們了,雖然這說法是真實的,
: 卻好像有點不實際。怎樣纔能使牠成為實際呢?怎樣纔能使牠在我們的經歷中,成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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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 关于耶和华见证人召会-神永远经纶里隐藏的奥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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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十字架的分界
這世界的國度並不是神的國度。神在祂的心意裏有一個世界的系統-祂所創造的宇宙-
這個宇宙是以祂的兒子基督為元首。(西一16~17。)但是撒但藉著人類的肉體,建立
了一個敵對的制度,聖經稱之為『這世界』-在這個制度裏面,我們也都被包含在內,
這世界為撒但自己所治理。所以撒但在事實上就成為『這世界的王』。(約十二31。)
兩個創造
因此第一個創造,在撒但的手裏已經成為舊造。所以神現在所關心的,已經不再是頭一
個創造,祂乃是關心第二個創造。祂引進一個新造,一個新的國度,與新的世界;舊造
和舊國度以及舊世界裏面的任何東西,都不能帶到這個新造的裏面。現在的問題就是,
在這兩個敵對的國度中,我們究竟屬於那一個?
當然,使徒保羅並沒有讓我們懷疑,事實上現在我們是屬於那一個國度。他告訴我們,
神藉著祂的救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裏。』(西一
12 ~ 13。)
但是為著要帶我們進入祂這個新的國度,神必須先在我們裏面作一件新的事情。祂必須
先使我們成為新造,否則我們就不配進入新的國度。『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約
三6。)『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林前十五
50。)無論你受了怎樣的教育、薰陶、和改良,肉體仍然是肉體。我們是否適合新的國
度,完全在於我們屬於那一個創造。我們是屬於舊造呢,還是屬於新造?我們是從肉身
生的呢,還是從靈生的?我們是否適合新的國度,最終的根據乃是在乎我們的來源問題
。問題不在於好或壞,乃在於是肉體呢,抑或是靈?『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肉身
絕對不會生出別的東西。舊造裏面的任何東西,絕對不能進入新造的裏面。
我們若真的明白,神為著祂自己所尋求的,完全是新的事,我們就會清楚的看見,我們
絕不能以舊造裏面的任何東西,來貢獻於新造。神為著祂自己要得著我們,但是祂不能
把老舊的我們,帶到祂原初的計畫裏面。所以祂首先以基督的十字架來除掉我們,然後
藉著復活,給我們新的生命。『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原文是一個新創
造;)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既成為新造的人,就有了一種新的
性情,和一套新的官能,我們就能進入新的國度,與新的世界。
十字架是神結束『舊事』的方法,祂把我們的『舊人』完全放在一邊;神又藉著復活,
將我們在那個新世界裏生活所必需的一切交給我們。『所以我們藉著受浸歸入死,和祂
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
。』(羅六4。)
宇宙中最大的否定就是十字架,因為神藉著牠掃除了一切不屬於祂自己的東西。宇宙中
最大的肯定乃是復活,因為神藉著牠,將一切祂所要的東西帶進新範圍。所以復活站在
新創造的門檻上。一個人看見了十字架已經結束凡屬於第一個國度的事物,復活帶進了
一切屬於第二個國度的,這是一件有福的事。凡是開始於復活以前的一切,都必須除盡
,因為復活是神的新起點。
現在在我們面前有兩個世界,一個是舊的,另一個是新的。在舊世界裏,撒但有絕對的
統治權力。可能在舊造裏你是一個好人,但是當你屬於舊造的時候,你是在死的定罪之
下,因為凡屬於舊造的,沒有一點能帶到新造的裏面。十字架是神的宣告,一切屬於舊
造的必須死。凡屬首先的亞當的一切,沒有一件可以帶到十字架的這一邊來,甚麼都要
在那裏結束。我們越快看見這件事越好,因為神是藉著十字架,為我們開闢了一條逃避
舊造的途徑。神將屬於亞當的一切,歸結在祂兒子的身上,然後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所
以在祂裏面,一切屬於亞當的都已經被除掉。神彷彿向整個世界宣告說,『我已經藉著
十字架,把一切不屬於我的擺在一邊;你們這屬於舊造的,也都包括在裏面,已經與基
督同釘十字架了!』我們沒有一個人能逃避這個判決。
這一點就引我們到受浸的問題。『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浸歸入祂
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受浸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羅六3~4。)這些話有甚麼重
要的意義呢?
在聖經裏面,受浸是與得救相聯的。『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可十六16。)我們雖
然無法根據聖經說受浸的重生,卻能說受浸的得救。甚麼是得救呢?得救與我的罪沒有
關係,與罪的權勢也沒有關係,卻與這世界的系統有關係。我們是陷在屬撒但的世界系
統裏。所以得救乃是從撒但的世界系統裏出來,進入神的世界系統。
對於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保羅這樣說,『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
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彼得曾記載有八個人,『藉著水得救
。』(彼前三20。)這豫表更闡明了十字架的意義。挪亞與他一家因著信進入方舟,就
從敗壞的舊世界裏出來,進入了一個新的世界。這不重在說到他們因此得以免去淹死,
乃是重在說到他們從敗壞的世界出來了。這就是得救。
接著彼得又說,『這水所表明的受浸,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21。
)換句話說,藉著十字架的那一方面,就是受浸所表明的,使你從這個邪惡的世界裏被
拯救出來,並且藉著你的受浸,確定了這一點。受浸的一面是『歸入祂的死』,結束了
一個舊的創造;但是受浸的另一面也是『歸入基督耶穌』,進入了一個新的創造。(羅
六3。)當你下到水中,你的世界,也和你一同下到水中。當你在基督裏起來的時候,
你的世界已經淹滅了。
保羅和西拉在腓立比的監牢裏對禁卒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他們
並且把主的道講給禁卒和他全家的人聽。禁卒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浸。(徒十六31
~34。)他們這樣作乃是在神、屬神的子民、和屬靈的權勢面前,見證他們實在已經從
被審判的世界中被拯救出來。結果他們『因為信了神,都很喜樂』。
因此,受浸的問題不僅是灑水或浸入水的問題。受浸是一件太大的事,與我們主的死和
復活有關;並且與兩個世界有關。凡在信奉異教的國家工作過的人,都知道受浸所引起
的問題是何等的大。
埋葬就是結束
彼得又繼續說,受浸是『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彼前三21。)如果沒有人問我
們,我們就不能回答。如果神沒有說甚麼,我們便無須回答。但是祂已經說了話;祂藉
著十字架對我們說了話。祂藉著十字架告訴了我們,祂對於我們、以及世界、和舊創造
、舊國度的審判。十字架不只是基督個人的-不是一個『個人』的十字架。牠是包羅萬
有的十字架,是一個共同的十字架,包括著你和我。神已經把我們各人都放在祂的兒子
裏面,並且在祂裏面把我們釘了十字架。在末後的亞當裏面,祂已經把屬於首先亞當的
一切都掃除淨盡。
我要怎樣回答神對於舊創造的判決呢?要求受浸就是我的回答。為甚麼呢?在羅馬六章
四節裏面,保羅解釋說,受浸就是埋葬:『所以我們藉著受浸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
』受浸的本身雖然不是死,也不是復活,但受浸卻是與死和復活相關聯,因為牠是埋葬
。甚麼人有資格被埋葬呢?當然只有死了的人!因此我若要求受浸,那就是宣告我已經
死了,所以我只配放在墳墓裏。
可歎有人竟以埋葬作為致死的方法;他們想藉著埋葬自己而死!讓我著重的說,除非我
們的眼睛蒙神開啟,看見我們已經在基督裏死了,並且與祂一同埋葬了,我們就沒有權
利受浸。我們所以下到水裏去,是因為我們已經承認,在神的眼中看來,我們已經死了
。我們就是為著這事作見證。神的問題簡單又明白。祂說,『基督已經死了,我已經將
你包括在祂裏面。對於這件事你現在要說甚麼呢?』我的回答是甚麼呢?我要說,『主
阿,我相信你已經釘了十字架。對於你已經將我交付給你的死與埋葬,我只說是的。』
祂已經將我交給死亡和墳墓;我請求受浸,就是公開承認這件事實。
在中國,有一個婦人的丈夫死了。她因為悲痛而癡狂,拒絕埋葬她的丈夫。一天又一天
,他的屍體留在房子裏有兩個禮拜之久。她說,『他沒有死;我每天和他說話。』這個
可憐的女人不願意埋葬她的丈夫,因為他不相信他已經死了。我們甚麼時候纔願意埋葬
我們親愛的人呢?乃是當我們絕對的相信,他們已經死了。如果他們還有一線希望,我
們絕不會埋葬他們。因此我們甚麼時候要求受浸呢?那就是當我們看見神的方法是完善
的,而我是該死的,並且當我真正相信神已經把我釘了十字架。當我這樣完全相信我在
神面前已經死了,我就請求受浸,我說,『讚美神,我死了!主阿,你已經殺了我;現
在把我埋葬罷!』
在中國有兩個緊急救護機構,一個是紅十字會,一個是藍十字會。紅十字會的工作是救
護,並醫治那些在戰場上受了傷卻還活著的人。藍十字會的工作,乃是埋葬那些由於饑
荒、水災、或戰爭中死亡的人。神在基督的十字架裏所給我們的對付,遠比紅十字會的
工作猛烈。祂從來不作彌補舊造的工作。祂甚至把還活著的人釘死,並且埋葬,使他們
從死裏復活而有一個新生命。神已經作了釘十字架的工作,我們現在已經被算為死者,
但是我們必須接受這件事,服從藍十字會的工作,用埋葬來印證死的事實。
今日有一個舊世界,也有一個新世界,在這兩個世界之間,有一個墳墓。神已經將我釘
死,但是我必須同意被交給墳墓。我的受浸證實了神在祂兒子的十字架裏,所給我的判
決,並且確認我已與舊的世界分開,現在屬於新的世界。所以受浸不是一件小事。牠對
於我乃是與舊的生活方式作一個自知確定的分離。這就是羅馬六章二節所說,『我們在
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保羅的意思就是說,『如果你們要繼續在舊的
世界裏,為甚麼還受浸呢?如果你們還打算在舊的世界裏活下去,你們根本就不該受浸
。』我們一旦看見了這一點,我們就同意把舊造埋葬,而為新造奠定根基。
羅馬六章五節的話,仍然是對那些受了浸(3)的人說的,保羅說到我們是『在祂死的
形狀上與祂聯合。』因為藉著受浸,我們在象徵上承認,神在死與復活的事情上,已經
完成了我們與基督密切的聯合。有一天,我試著向一個弟兄強調這個真理。那時我們正
在一起喝茶,我將些些糖放在我的茶裏,然後攪一攪。幾分鐘之後,我問他說,『你能
否告訴我,現在糖在那裏,茶在那裏?』他說,『不能,你已經把牠們放在一起,牠們
現在已經無法分開了。』這是一個簡單的解釋,但是卻幫助他看見了我們在死裏與基督
聯合的密切定局。是神把我們放在那裏的,神的作為是不能反轉的。
那麼這個聯合在事實上,有甚麼意義呢?受浸後面的真實意義,就是我們藉著十字架浸
入了基督那歷史性的死裏,以致祂的死就成為我們的死。因著我們的死與祂的死如此密
切的相聯為一,就無法分開。當我們下到水裏,我們乃是承認這個歷史的『浸』就是神
所作成與祂的聯合。我們今天在受浸時當眾所作的見證,就是承認二千年前基督的死,
乃是一個包羅萬有大能的死,牠的大能和包羅,已經除去並結束我們裏面一切不屬於神
的東西。
復活進入新的生命
『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六5。)
在復活上現在有了不同的象徵,因為有些新的東西引進來了。我是藉著『受浸歸入祂的
死』,但是我卻不是同樣的藉受浸進入祂的復活。讚美主!是祂的復活進到我的裏面,
將新的生命分給我。在主的死裏面,我們所著重的,乃是專在『我在基督裏面』。關於
復活,雖然我也是在祂的裏面,但所著重的卻是『基督在我裏面』。基督怎麼能彀把祂
的復活生命交通給我呢?我怎樣接受這個新生命呢?保羅用『與祂聯合』這幾個同樣的
字,給我們作了一個很好的說明。因為在希臘文裏面,聯合這一個辭也有『接枝』的意
義,這給我們看見一幅美麗的圖畫,說出基督的生命,藉著復活交通給我們。
在福建的時候,我曾去訪問一個龍眼園的主人。他的龍眼園約有三四畝地,其中約有三
百棵龍眼樹。我問他說,你的樹接過枝麼?他回答說,『你以為我會種一些沒有接過枝
的果樹,浪費我的土地麼?對於沒有接枝的老樹榦,我能彀盼望牠們有甚麼價值呢?』
我於是請他解釋接枝的過程,他欣然的告訴我說,『當一棵樹長到一定的高度,我就把
樹頂砍掉,然後在上面接枝。』他指著一棵特別的樹對我說,『你看見那棵樹麼?我稱
牠為父樹,因為所有接枝用的枝子,都是從那棵樹上取來的。如果我任憑那些樹自己生
長,不給牠們接枝,牠們的果子就像楊梅那麼小,而且皮厚核大。那棵父樹的果子卻有
梅子那麼大,並且皮很薄核又小,所有接過牠枝子的樹,也都結出牠那樣的果子。』我
又問他說,『怎麼會這樣的呢?』他說,『這很簡單,我將一棵樹的性情,移到另一棵
樹上。我在那棵樹身上切開一條裂縫,把一條好樹的樹枝插進去,然後綁好,讓牠去生
長。』我問說,『牠怎樣能生長呢?』他說,『我不知道,但是牠實在生長了。』
他又指給我看一棵樹,在接枝下面的老樹榦上,結了一些壞果,在接枝以上的新樹榦上
,結了許多好果。他說,『我留下這些結壞果的舊枝,來表示二者的不同。從這棵樹的
身上,你可以明白接枝的價值。現在你一定明白了,我為甚麼只種植接過枝的樹。』
一棵樹怎麼能結出別棵樹的果子呢?一棵壞樹怎麼能結出好果子呢?只有藉著接枝,就
是把好樹的生命接進去。人尚且能把一棵樹的枝子接在另一棵樹上,何況神,豈不更能
將祂兒子的生命,接到我們裏面來麼?
有一個中國婦人,她的手臂燒傷得很厲害,被送到醫院裏去。為著防止傷處結疤時厲害
的收縮,必須在受傷的地方上面,移植一些新的皮膚。醫師曾試著從那個婦人自己身上
取一塊皮膚,來移植在她的手臂上,但是沒有成功,因為她的年紀太大,而且營養不良
,她的皮膚不能用來移植。後來一個外國護士,捐贈了一塊皮膚給她,手術就因此得以
成功。新皮膚與舊皮膚縫在一起,婦人的手臂完全好了,她就出院了。但是在她的黃手
臂上,卻留著一塊白色的皮膚,說出了這一個故事。如果你問我說,別人的皮膚,怎樣
能長在那個婦人的手臂上?我只能說,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牠實在是這樣長了。
如果地上的一個外科醫生,能彀從一個人的身體上取下一塊皮膚,移植在另一個人的身
上,難道神這更大的外科醫生,還不能把祂兒子的生命,接種在我們的裏面麼?我不知
道這件事是怎樣作成的。『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裏來,往那
裏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三8。)雖然我們不會說,神怎樣在我們裏面
作了祂的工,但是神已經在我們裏面作了。對於這件事我們不能作甚麼,也不需要作甚
麼,因為神藉著復活已經作成了。
神已經作了每一件事。世界上只有一個結果子的生命,這生命已經接種在千千萬萬人的
生命裏面。我們稱之為新生。新生的意義,就是人接受他從前所沒有的生命。那並不是
說,我天然的生命已經完全改變了,乃是另一個生命,一個完全新的生命,神的生命,
已經成為我的生命。
神已經藉著祂兒子的十字架,除去舊造,為要藉著復活帶進在基督裏的新造。祂已經關
閉到那個舊的、黑暗的國度去的門,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度裏。我的榮耀就是在這件
已經作成的事裏面-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
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我的受浸就是對於這件事的公
開見證。正如我藉著口作的見證,是為著使我得救-『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羅
十10。)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第四章 長進的途徑-計算
: 我們現在要來看一件事,神的兒女對於這件事在思想上常常混淆不清。這是關於知道以
: 後的事。首先請再注意羅馬六章六節裏面的話:『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
: 架。』這裏所用的動詞,在時間上是過去式,這是非常寶貝的一點,因為牠將那件事情
: 放在已過的時間裏。那是最後的一次,且是永遠的一次,因為那件事已經成全,不能廢
: 去。我們的舊人已經一次並永遠的被釘了,他絕不能沒有被釘。這是我們所需要知道的。
: 我們既知道了這件事,下面又是甚麼呢?請我們再讀我們的聖經。下一個吩咐是在十一
: 節裏:『你們向罪也當看(算)自己是死的。』很明顯的,這自然是接著六節的。我們
: 把牠們連起來讀:『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你們向罪也當看(算)
: 自己是死的。』在經歷上的次序正是如此。當我們知道了我們的舊人,已經和基督同釘

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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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这又是异端邪教吧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正常的基督徒生活
: 第一章 基督的血
: 第二章 基督的十字架
: 第三章 長進的途徑-知道
: 第四章 長進的途徑-計算
: 第五章 十字架的分界
: 第六章 長進的途徑-將自己獻給神
: 第七章 永遠的目的
: 第八章 聖靈
: 第九章 羅馬第七章的意義與價值

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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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長進的途徑-將自己獻給神
看過了以上的幾章,我們現在要來察看奉獻的真實性質。擺在我們面前的是羅馬六章的
後一半,從十二節起一直到末一節。六章十二至十三節說,『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
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
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在這兩節聖經裏面
,有動作的字是『獻』字,在十三節、十六節、和十九節裏,按原文共用了五次。
許多人,將這個『獻』字當作為奉獻的意義,而沒有仔細研究牠的內容。當然牠是有奉
獻的意義,但是卻不像我們平常所領會的那樣。這裏不是說到把我們的『舊人』,連同
他的本能與才智-天然的智慧、力量、與其他的秉賦-奉獻給我們的主,給祂使用。
一讀到十三節,這一點就立刻清楚了。要注意『像從死裏復活』這句話。保羅說,『要
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這話為我們說明了奉獻的起點。因為這裏所題到
的,並不是奉獻屬於舊創造裏面的任何東西,乃是奉獻那些經過死亡而復活的東西。這
裏所說的『獻』乃是我們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和主同釘十字架的結果。神所定的次序是
:知道、計算、獻給神。
當我真正知道我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我自然會算我自己是死了;(6,11;)當我知
道我從死裏與祂一同復活,我自然就『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算自己是活的』。(11
,另譯。)因為十字架的兩方面-死與復活,都是由信心來接受的。一達到這一點,跟
著而來的就是獻給祂。在復活裏祂是我生命的源頭-實在說祂就是我的生命;所以我只
好把一切都獻給祂,因為一切都不是我的,乃是祂的。但是我若不經過死,我就沒有甚
麼可以獻給神,我也沒有任何能使神悅納的東西獻上,因為祂已經在十字架上定罪了一
切屬於舊創造的東西。死亡已經除去所有不能奉獻給祂的東西,所以惟有復活能使我們
有所奉獻。將自己獻給神的意思就是說,從今以後,我認為我整個生命乃是屬於主的。
第三步:『獻上你自己』
我們要注意,這個『獻』與我們身體的肢體有關-我們前面已經看見,我們身體已經不
再給罪使用了。保羅說,『將自己獻給神;並且肢體…獻給神。』(13。)神要我們看
我們所有的肢體與能力完全是屬於祂的。
當我發現我不再是我自己的,乃是祂的,這是一件大事。如果我口袋裏的十個先令是屬
於我的,那麼我就有權處理牠。如果牠是屬於別人的,是別人託我保管的,那樣我就不
能用牠去買我所喜歡的東西,我也不敢失掉牠。真實的基督徒生活是從知道這一點開始
。今天有多少人知道,因著基督復活了,所以我們是『向神活著』,而不是向自己活著
呢?又有多少人,不敢隨自己的意思,使用我們的時間、金錢、或才幹,因為知道牠們
是主的,不是我們的呢?我們中間有多少人有這種強烈的感覺,因為我們是屬於那一位
,所以不敢浪費一分錢、一小時、或是任何的智力與體力呢?
有一次,有一位生在中國的弟兄乘火車旅行。他的車廂裏有三個非基督徒,想打紙牌消
遣。因為還缺少一個人,他們便邀他參加。他說,『我很不願意使你們失望,但是我不
能參加,因為我沒有把我的手帶來。』他們聽了非常驚訝,問他說,『你這是甚麼意思
呢?』他說,『這一雙手不屬於我。』接著他就向他們解釋,在他生命中主權的轉移。
這位弟兄認為他的所有肢體,完全是屬於主的。這是真的聖潔。
保羅說,『要…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19。)要在實際的行動上,『
將自己獻給神。』
分別為聖歸於主
甚麼是聖潔呢?許多人以為把裏面的壞東西除掉就可以聖潔了。不,我們乃是藉著分別
歸神而成為聖潔。在舊約時代,只有那些蒙神揀選,要完全歸神的人,纔當眾受膏,成
為聖潔。因此這樣的人便被認為分別歸於神。甚至活物或物質的東西,就如一隻羊羔,
或聖殿中的金子-也可以用同樣的方法成聖。所以成為聖潔並非由於除掉牠們裏面的壞
東西,乃是由於完全保留給神使用。在希伯來文裏面,聖潔是指那些分別出來的東西;
一切真的聖潔都是歸主為聖。(出二八36。)我把我完全獻給主,這就是聖潔。
把自己獻給主,就是承認自己完全是祂的。這樣把自己獻給主,是一件確定的事,像計
算一樣的確定。在我們的一生中,總得有那麼一天,我們將自己從自己的手中讓出來,
交在祂的手裏。從那一天以後,我們便屬於祂,不再屬於自己了。所以奉獻自己並不是
為著作一個傳道人,或作一個宣教士。可歎,許多人成為宣教士,並不是因為他們真的
將他們奉獻給神,相反的,卻是因為他們沒有將自己奉獻給神。他們所『奉獻』(他們
所說的奉獻)的,是那些沒有經過十字架的天然能力,以此來作祂的工作;但那不是真
正的奉獻。那麼我們奉獻自己作甚麼呢?並非作基督教的工作,乃是要實行神的旨意,
作祂所要我們作的事。
大衛有許多勇士。照著王所指派他們的職守,有些是將軍,有些是守門的。我們必須甘
願照著神所指派的去作我們的那一分工作,或作將軍,或作守門的,而不自己選擇。如
果你是一個基督徒,神必已為你定了你的道路-就是保羅在提後四章七節裏面所說當跑
的路。神不僅為保羅定了他所當跑的路,也為每一個基督徒定了他的道路。每一個人都
應該知道神為他所定的道路,並且行在其中,這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我們該對主說,
『主阿,我惟獨為著這個願望把自己奉獻給你-要知道,並行在你所為我定的道路上。
』這纔是真正的奉獻。如果在我們一生的末了,我們也能彀像保羅那樣說,『當跑的路
我已經跑盡了,』(提後四7,)我們是何等的蒙了祝福。我想,再沒有一件事,比我
們到了一生的末了,發現自己走錯了路,更為悲慘了。我們只有一條命,雖然我們可以
隨著自己的意思支配牠,但是如果我們尋求自己的喜悅,我們的生活就絕對不能榮耀神
。我曾聽見一個虔誠的基督徒這樣說,『為我自己我甚麼都不要,我要一切都為著神。
』你要神以外的任何東西麼?或者你的願望乃是以神的旨意為中心?你真能說,神的旨
意對於你是『純全可喜悅』的麼?(羅十二2。)
這裏的問題還是我們的意志。我們那個堅強又固執的意志,必須到十字架上去,而我們
還必須把自己完全奉獻給主。如果我們不把布給裁縫,我們就不能盼望他替我們作衣服
;如果我們不把建築材料給匠人,我們就不能盼望他替我們造一所房子。同樣的,我們
若不把我們的生命給神,讓祂來居住,我們就不能盼望祂在我們裏面活出祂的生命來。
我們必須沒有保留,毫無爭辯,將自己獻給祂,聽憑祂調度。我再說,『要…將自己獻
給神。』(羅六13。)
僕人,還是奴隸
如果我們毫無保留的把自己獻給神,那麼我們在家庭裏,在工作上,在教會的關係中,
以及在我們個人的見解上,必須有很多調整。神不會容讓我們保留任何自己的東西,祂
的手指會逐一的指著每一樣不是祂的,而後祂說,『這必須去掉。』你願意麼?反抗神
是愚蠢的,順服祂纔是聰明的。我們承認,我們有許多人仍然和神爭辯,當祂要某一個
東西的時候,我們卻往往要另一個。有許多事我們不敢研究,不敢禱告,甚至不敢思想
,免得我們失去我們的平安。我們雖然可以這樣躲避問題,但是我們這樣作,會使我們
離開神的旨意。離開神的旨意常常是容易的,但是要記得,若我們把自己交給祂,讓祂
照著祂的旨意來對待我們,那纔是一件蒙祝福的事。
如果我們常常感覺我們是屬於神,而不是屬於我們自己,那是何等的好!世上再沒有比
這更寶貴的了。乃是這種感覺,使我感覺到神不止息的同在。理由是很明顯的,如果我
要感覺祂的同在,我就必須感覺祂佔有了我。祂在我身上的主權一旦成立了,我就不敢
再為著我自己的利益作甚麼,因為我是祂獨有的產業。『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
,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羅六16。)這裏所說的奴僕,實在是一個奴隸。六章
的後半曾數次題到這一個辭。僕人和奴隸有甚麼分別呢?一個僕人雖然服事別人,但是
他的主權並沒有轉移給他所服事的人,如果他喜歡他的主人,他可以服事他,如果他不
喜歡他,他可以另找主人。但是一個奴隸就不能如此,因為他不僅是別人的僕人,並且
還是別人的所有物。我怎樣成為主的奴隸呢?從祂的一面來說,因為祂買了我;從我的
一面來說,我將自己獻給祂。神既救贖了我,我就是祂的產業,但是我若要作祂的奴隸
,我就必須甘願將自己獻給祂,因為祂從來不勉強我這樣作。
今天有許多基督徒的難處,就在於對神向他們的要求,缺少充分的概念。他們那麼輕易
的說,『主阿,我甚麼都願意。』你知道不知道,神所要的就是你的生命麼?那些你素
日所喜悅的理想、強烈的意志、寶貴的關係、愛好的工作,都要捨棄。所以除非你是這
麼樣打定了主意,就不要把你自己獻給神。即使你不把這事看為嚴重,要知道,神對你
卻是非常認真的。
當那個加利利的小孩子,把餅拿給主的時候,主是怎樣處理那些餅呢?祂將牠們擘開。
神常常破碎那些獻給祂的東西。凡祂所接過去的東西祂就破碎,但是祂破碎了之後,祂
就祝福,並且用來滿足人的需要。你把自己獻給主之後,祂便開始來破碎所獻給祂的。
這時候似乎事事都不如意,以致你抱怨神的方法。你若停在這裏,你就不過是一個損毀
的器皿-對於世界毫無用處,因為你已經走得太遠,世界已經不能使用你;對於神也沒
有用處,因為你走得還不彀遠,神還不能使用你。你與世界脫了節,你和卻還有爭辯。
這是許多基督徒的悲劇。
我們必須有一次把自己獻給神,這是一個開端的基本行動。然後還必須逐日繼續獻給祂
,無論神怎樣使用我們,總讚美著接受,即使是肉體所反對的,也不抱怨。
我是屬於主的,我不再算我是自己的,卻在每一件事上承認祂的權柄和主權。這是神所
需要的態度,持守這個態度纔是真的奉獻。我並非奉獻自己去作一個宣教士或傳道人;
我乃是將自己奉獻給神,為著遵行祂的旨意,無論我是在學校也好,在辦公室也好,或
者在廚房也好,我總以祂所量給我的為最美好的,因為只有上好的東西纔會臨到那些完
全屬於祂的人。
願我們不斷的感覺到,我們不再是自己的。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第五章 十字架的分界
: 這世界的國度並不是神的國度。神在祂的心意裏有一個世界的系統-祂所創造的宇宙-
: 這個宇宙是以祂的兒子基督為元首。(西一16~17。)但是撒但藉著人類的肉體,建立
: 了一個敵對的制度,聖經稱之為『這世界』-在這個制度裏面,我們也都被包含在內,
: 這世界為撒但自己所治理。所以撒但在事實上就成為『這世界的王』。(約十二31。)
: 兩個創造
: 因此第一個創造,在撒但的手裏已經成為舊造。所以神現在所關心的,已經不再是頭一
: 個創造,祂乃是關心第二個創造。祂引進一個新造,一個新的國度,與新的世界;舊造
: 和舊國度以及舊世界裏面的任何東西,都不能帶到這個新造的裏面。現在的問題就是,
: 在這兩個敵對的國度中,我們究竟屬於那一個?

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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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永遠的目的
我們曾說過,如果我們要過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就必須有啟示,有信心。此外還要奉獻
。但是除非我們知道神心意中的目的,我們就難以明白,為甚麼必須有這些步驟,纔能
引我們達到那目的。因此,在我們進一步來看裏面的經歷問題之先,讓我們首先來看擺
在我們面前神偉大的目標。
神創造的目的是甚麼?祂救贖的目的又是甚麼?我們可以從羅馬書頭一部分的兩個段落
中,各用一句話來總括的說明牠們。那就是:『神的榮耀』,(三23,)與『神兒女…
的榮耀』。(八21。)
羅馬三章二十三節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神對於人的目的原是
榮耀,但是罪使人失去了神的榮耀,以致阻撓了神的目的。當我們一想到罪,我們就很
自然的想到牠所帶來的審判,並且把定罪與地獄和牠聯在一起。人的觀念總是以為,如
果他犯了罪,就有刑罰臨到他。然而神的思想不是這樣,祂所想到的乃是人因著罪就要
失去榮耀。犯罪的結果就是我們喪失了神的榮耀;而救贖的結果,乃是使我們再有資格
獲得榮耀。所以神在救贖裏的目的就是榮耀,榮耀,榮耀。
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現在讓我們先來看,八章裏面的十六到十八節,以及二十九到三十節,因為牠們都是說
到這件事。保羅說,『…我們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
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八16~17。)又說,
『因為祂豫先所知道的人,就豫先定下模成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
子;豫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
他們得榮耀。』(八29~30,原文。)神的目的是甚麼呢?那就是願意祂的兒子耶穌基
督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而他們都被模成祂兒子的模樣。祂怎樣實現這個目的呢?『所
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神在祂的創造和救贖裏的目的,就是要使基督在許多
得著榮耀的眾子中作長子。這件事所包含的意思,許多人也許還不大了解,我們要仔細
的來看一看。
約翰一章十四節告訴我們說,主耶穌是神的獨生子:『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
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祂是神的獨生子,這說出除祂之外,神
沒有別的兒子。祂在永遠裏就與父同在。但是聖經告訴我們,神不以基督留作獨生子為
滿意,神還要立祂作長子。一個獨生子怎樣纔能成為長子呢?這問題的答案很簡單:只
要父親再有一些兒子就行了。如果你只有一個兒子,他便是一個獨生子,但是後來你又
生了一些兒子,獨生子就自然成為長子了。
神在創造和救贖裏的目的,就是要得著許多兒子。祂需要我們,若沒有我們,祂便不滿
足。前些時,我去看卡亭喬治先生(Mr. George Cutting),他是那本著名的『救知樂
』作者。當我被帶到這位九十三歲老年的聖徒面前,他握著我的手,平靜,卻慎重的說
,『弟兄,你知道我不能沒有祂麼?你知道祂不能沒有我麼?』我雖然和他在一起有一
個多鐘頭之久,他的高齡與身體上的衰弱,使我們不能談論甚麼,但是那一次見面使我
一直難忘的,就是他重複的說到這兩個問題:『弟兄,你知道我不能沒有祂麼?你知道
祂不能沒有我麼?』
許多人讀浪子的故事,他們大多對於浪子所遭遇的艱難印象非常深刻;他們所思想的,
就是浪子所經過的苦況。但是要知道這些並不是這個比喻的要點。『我這個兒子,是…
失而又得的。』這纔是這故事的中心。問題不是兒子受了甚麼苦,乃是父親失去了甚麼
。這個作父親的纔是受苦者,纔是喪失者。一隻羊失去了,是誰的喪失呢?自然是牧羊
人的喪失。一塊錢失落了,是誰的喪失?是婦人的喪失。一個兒子喪失了,是誰的喪失
呢?是父親的喪失。這是路加十五章所給我們看見的。
主耶穌原是神的獨生子。因為祂是獨生子,所以祂沒有弟兄。而父差子來的目的,乃是
為著要使祂的獨生子,也成為長子,使祂的愛子有許多弟兄。整個道成肉身與十字架的
故事就是這件事;神最終所成全的目的,『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來二10,)
也就此應驗。
在羅馬八章二十九節裏面,我們看見『許多弟兄』;而在希伯來二章十節裏面,我們看
見『許多的兒子』。從主耶穌來說是許多弟兄,從父神來說是許多兒子。這兩個辭,根
據聖經的用法,都有成熟的意思。神所要得著的乃是完全長大的兒子。還不只這樣,神
不要祂的眾子住在一個穀倉裏,一個車房裏,或是田野裏;祂要他們住在祂的家裏;祂
要他們有分於祂的榮耀。這就是羅馬八章三十節所解釋的:『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
得榮耀。』兒子的名分-就是對於祂兒子的完滿表示-是神在許多兒子身上的目的。祂
怎能達到這個目的呢?是藉著稱他們為義,然後又叫他們得榮耀。祂在他們身上的對付
,都是為著這個目的。祂定規要有眾子,要有許多成熟並能負責的眾子,與祂同享榮耀
。祂要整個的天充滿了得著榮耀的眾子。這就是祂救贖的目的。
一粒麥子
但是神的獨生子怎能成為祂的長子呢?約翰十二章二十四節說明了那個方法:『我實實
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
來。』誰是那粒麥子呢?主耶穌就是。在整個宇宙裏,神只有一粒麥子;祂沒有第二粒
。神把祂的那一粒麥子放在地裏,死了,復活了,結果這惟一的麥子,就成為首生的麥
子,從那一粒麥子,又結出了許多粒麥子。
就著祂的神性來說,主耶穌仍然是惟一神的獨生子,但是另一面從復活直到永遠,祂也
是首生的,因為從那時開始,祂的生命也發現在許多弟兄的裏面。因為我們這些從聖靈
生的,就得以『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這並非由於我們,這完全是出於神
,是神把我們放在基督裏。我們『所受的乃是兒子的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聖
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八 15 ~ 16,原文。)主耶穌藉著道成肉
身與十字架,使這件事情成為可能。這使神為父的心得到了滿足,因為由於子的順服至
死,使父得到了許多兒子。
約翰一章與二十章在這一方面,是最寶貝的。約翰的福音一開始就告訴我們,耶穌是父
的獨生子。他福音的末了告訴我們,主耶穌從死裏復活之後,怎樣對抹大拉的馬利亞說
,『你往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
神,也是你們的神。』(約二十17。)主原先常常說『父』,或『我的父』。但是在祂
復活之後,祂又加上一句,『…也是你們的父。』這是長子,就是首生的在說話。由於
祂的死與復活,許多弟兄被帶進神的家裏。因此在同一節中,祂稱他們為『我的弟兄』
。這正是希伯來二章十一節所說的:『祂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
亞當所面臨的選擇
神在伊甸園裏種了許多樹,但是在『園子當中』-那就是在一個特別顯著的地方-祂種
了兩棵樹,一棵是生命樹,一棵是善惡知識樹。亞當在被造的時候是渾渾噩噩的;他既
不知道善,也不知道惡。試想一想,比方說,一個三十歲的成年人,他不知道是非,也
沒有能力分別善惡!你豈不要說,這樣一個人是沒有發育麼?亞當剛好就是這樣。神將
他帶到園裏,在實際上對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喫,只是善惡知識
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但是你要記得,在那一棵樹的附近,
另外有一棵樹,是稱為生命樹。』這兩棵樹有甚麼意義呢?我們可以這樣說,受造的亞
當在道德上是中性的-既非有罪,也非聖潔,他是無罪的-神將那兩棵樹放在那裏,讓
他自由選擇。他可以選擇生命樹,他也可以選擇善惡知識樹。
我們要知道,神雖然禁止亞當喫善惡知識樹的果子,善惡知識樹的本身並沒有錯。但是
若沒有那棵樹,亞當就無力替他自己決定道德問題。因為這種判斷是非的能力不在他裏
面,乃在神裏面。當亞當遇到任何問題的時候,他惟一的辦法就是將問題帶到耶和華神
那裏。因此,你看見在伊甸園裏的生命,乃是一個完全倚靠神的生命。所以這兩棵樹,
乃是象徵兩個極大的原則;牠們代表兩種生命,一種是神的,一種是人的。生命樹是神
自己,因為神就是生命。祂是生命的最高形態,祂也是生命的源頭與目的。果子是甚麼
呢?那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你不能喫樹,但是你能喫果子。就著神是神而論,沒有
一個人能接受祂,但是我們能接受主耶穌。果子是一棵樹上可以喫的部分,是可以接受
的部分。所以讓我恭敬的說-主耶穌就是神在可以接受的形態中。因為神在基督裏,我
們纔能彀接受祂。
如果亞當喫了生命樹的果子,他將要有分於神的生命,而成為神的一個兒子,因為他裏
面有了從神來的生命。這樣神的生命就要與人聯合,人類就一律有了神的生命,並且不
斷的倚靠神而活著。相反的,如果亞當喫了善惡知識樹的果子,他就要離開神,依照天
然的傾向,發展他自己的人性。當他在這一方面達到了高峰,他就要成為一個自足的人
,在他自己裏面有能力作獨立的判斷,但是他沒有從神來的生命。
所以這是放在他面前的一個選擇。如果他揀選聖靈的道路,順服的道路,他就能彀成為
神的一個兒子,倚靠神而活;相反的,他若揀選天然的道路,他就可以發展自己,成為
一個獨立的人,在神以外有所判斷與行動。人類的歷史就是他這揀選的結果。
亞當的選擇是十字架的理由
亞當揀選了善惡知識樹,因此就取得了獨立的立場。他這樣作,就成為一個充分發展的
人,(正如現在人類自己所以為的。)他可以支配一種智識,他可以自己決定一切;他
可以自己行止。從那時起,他似乎有了『智慧』,(創三6,)但是他的結果卻是死亡
,而不是生命。因為他的揀選牽連到與撒但同謀,以致落到神的審判之下。因此,他就
被禁止接近生命樹。
兩種不同方式的生命,曾經放在亞當的面前:一種是倚靠神的神聖生命,一種是獨立自
足的屬人生命。亞當揀選了後者,那就是罪。因為他這樣揀選,乃是與撒但聯合,起來
反抗神永遠的目的。他揀選了發展他人性的道路-他可能成為一個很好的人,甚至照著
他的標準,成為一個『完全』的人-但是卻是遠離神的。這樣揀選的結果乃是死亡,因
為他已經失去了達到神在他身上目的所必需的神聖生命,反而甘作仇敵的經紀人。因此
,在亞當裏,我們都成為罪人,都受撒但的轄制,都服在罪和死的律之下,都該受神的
忿怒。
從這一點,我們可以看見,主耶穌為甚麼必須死和復活。我們也可以看見,我們為甚麼
必須真正奉獻-那就是我們向罪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算自己是活的;
並且像從死裏復活的人那樣把自己獻給祂。我們大家必須被交給十字架的死,因為我們
裏面從天然來的乃是己的生命,是服在罪的律之下的,亞當棄絕了神的生命,而揀選了
己的生命;所以神不得不把在亞當裏的一切,集中在一起,並加以除滅。我們的『舊人
』已經被釘在十字架上。神已經把我們都放在基督,就是末後的亞當裏面,然後把祂釘
在十字架上;因此,凡屬亞當的一切,都已經除去了。
然後基督在一個新的形態裏復活;祂仍然有一個身體,但是祂是在靈裏,不再是在肉身
裏。『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林前十五45。)主耶穌現在有一個復活的身
體,一個屬靈的身體,一個榮耀的身體,因為祂不再在肉身中,所以現在祂能被眾人接
受。主耶穌說,『喫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約六57。)猶太人嫌惡這一個喫祂
肉與喝祂血的思想,當時他們自然不能接受祂,因為祂仍然在肉身裏。但是現在祂在靈
裏,每一個人都可以接受祂。我們由於分享祂復活的生命,就成為神的兒女。『凡接待
祂的,…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乃是從神生的。』(一12~13。)
神不是在外面改革我們的生命。神的思想不是把我們的生命帶到一個改良的階段,因為
那個生命根本是錯誤的。祂不能把在這樣錯誤生命裏的人帶到榮耀裏去。祂必須有一個
新人,一個由神重生的人。重生與稱義並行。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
生命有各種等級。人的生命是介乎低級的動物生命,與神的生命之間。我們無法跨越那
將我們與較高等級或更低等級隔開的鴻溝,並且我們與神生命之間的距離,遠較與低級
動物生命之間的距離為大。
在中國,有一天我去看一個基督教的領袖,他病在床上。我姑且稱他為王先生,(當然
這並不是他的真姓,)他很有學問,是一個哲學博士。他的道德為全中國所敬佩,他已
經從事基督教工作多年。但是他不相信有重生的需要;他僅僅宣講社會福音。
當我去看這一位王先生的時候,他的狗正好在他的床邊。我和他談了一些神的事情,以
及祂在我們裏面工作的性質之後,我就指著那隻狗說,牠叫甚麼名字?他告訴我說,牠
稱為法斗。跟著我又問他:『這是牠的名字呢,還是牠的姓?』他說,『那只是牠的名
字罷了。』『你說那只是牠的名字麼?那麼我能稱牠為王法斗麼?』他很重的回答說,
『當然不可以!』我說,『但是牠住在你的家裏呀,為甚麼你不稱牠為王法斗呢?』然
後我指著他的兩個女兒問他說,『你的女兒不是稱為王小姐麼?』『是的!』『那麼,
為甚麼我不能稱你的狗為王先生呢?』那位博士笑了。我繼續說,『你明白我的意思麼
?你的女兒是生在你的家中,她們姓你的姓,因為她們有你的生命。可能你這隻狗很聰
明,很聽話,實在是一隻名貴的狗;但是問題不在於牠是一隻好狗或壞狗,問題乃在於
:牠是一隻狗麼?牠之所以不彀資格作你家庭的一分子,完全是因為牠是一隻狗,並不
是因為牠是一隻壞狗。同樣的原則,可以應用在你與神的關係上。問題不在於你是一個
壞人或是好人,問題就在於:你是一個人麼?如果你生命的等級比較神生命的等級低,
你就不能屬於神的家。你一生傳道的目的,是要把壞人改變為好人;但是這樣的人,無
論好壞,都不能與神有生命上的關係。人惟一的盼望就是接受神的兒子,因為這樣作,
祂的生命在我們裏面,就使我們成為神的眾子。』那一天這位博士明白了這個真理,他
就從心裏接受了神的兒子,成為神家的一分子。
我們今天在基督裏所得著的,遠超過亞當所失去的。亞當只不過是一個發展的人。他停
留在那個等級裏,沒有得著神的生命。我們這些接受神兒子的人,不只得到了罪的赦免
,還得著神的生命,那就是伊甸園中那棵生命樹所代表的。我們藉著重生,得到了亞當
從來所沒有的;我們得到了他所錯過的。
都是出於一
神要眾子與基督在榮耀裏同為後嗣。那是祂的目的;但是祂怎能達到這目的呢?現在請
你看希伯來二章十至十一節:『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
榮耀裏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
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祂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
這裏說到兩方,那就是許多的兒子,和救他們的元帥;或者換一個說法,一方是使人成
聖的,一方是得以成聖的。但是神又說,這兩方都是出於一。主耶穌降世為人,祂的生
命是從神來的,我們的新生命也是從神而來的。祂是從聖靈生的,(太一20,)而我們
也是從聖靈生的,從神生的。(約三5,一13。)所以神說,我們都是出於一。長子與
眾子都是出於一個生命的源頭。你知道今天我們和神有同樣的生命麼?祂在地上所分給
我們的生命,就是祂在天上所有的生命。這是神給我們寶貴的恩賜。(羅六23。)因此
,我們能過一種聖潔的生活。這並不是說我們的生命已經改變了,乃是神已經將祂的生
命分賜給我們。
你有沒有注意到,當我們思念神永遠目的的時候,整個罪的問題如煙雲消散了?罪不再
有地位。罪隨著亞當而進入,當罪被對付了之後,我們就被帶到亞當原來的地位。但是
當我們再與神的目的發生關係-使我們得以恢復與生命樹接近-救贖就給了我們比亞當
所有的更多。牠使我們有分於神自己的生命。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第六章 長進的途徑-將自己獻給神
: 看過了以上的幾章,我們現在要來察看奉獻的真實性質。擺在我們面前的是羅馬六章的
: 後一半,從十二節起一直到末一節。六章十二至十三節說,『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
: 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
: 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在這兩節聖經裏面
: ,有動作的字是『獻』字,在十三節、十六節、和十九節裏,按原文共用了五次。
: 許多人,將這個『獻』字當作為奉獻的意義,而沒有仔細研究牠的內容。當然牠是有奉
: 獻的意義,但是卻不像我們平常所領會的那樣。這裏不是說到把我們的『舊人』,連同
: 他的本能與才智-天然的智慧、力量、與其他的秉賦-奉獻給我們的主,給祂使用。
: 一讀到十三節,這一點就立刻清楚了。要注意『像從死裏復活』這句話。保羅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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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聖靈
我們已經說過,神永遠的目的,乃是祂在我們身上一切對付的動機與解釋。在我們再來
看羅馬書所說基督徒經歷的各種階段之前,我們必須再一次離開本題,以便於考慮,在
我們一切的經歷裏面,使我們的生命與服事成為有效,那不可缺少的力量。我所指的就
是聖靈的同在與職事。
我們在這裏仍然要用羅馬書兩段落裏面的兩節聖經作為起點。一處是五章五節:『因為
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另一處是八章九節:『人若沒有基督
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神在賜人恩典的事上從來不胡亂,也不任意。神雖然白白將恩典賜給所有的人,但是神
的恩典乃是在一個確定的根基上賜給大家的。不錯,神確實是『在基督裏,曾賜給我們
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但是我們若要在經歷裏取用那些在基督裏所賜給
我們的福氣,我們就必須知道,根據甚麼我們纔能取用牠們。
關於聖靈的恩典,從兩方面來看最有幫助,那就是聖靈的澆灌與聖靈的內住。我們現在
的目的,是要明白根據甚麼基礎,聖靈這雙重的恩賜纔成為我們的。我相信把祂的工作
分為外面的和裏面的彰顯是對的,當我們繼續往下看,我們會發覺這樣的區別是有幫助
的。並且當我們將牠們比較一下的時候,我們不得不作一個結論說,聖靈在我們裏面的
活動,更為寶貴。但是這並不是說,祂在我們外面的活動就不寶貴,因為凡神所賜給祂
兒女的恩賜都是好的。不幸,由於我們的權利太豐富了,我們很容易輕視牠們。舊約時
代的聖徒,他們沒有我們這樣有福,可是他們比我們更加欣賞聖靈澆灌的恩典。在他們
的日子裏,這個恩典只給少數蒙揀選的人-主要的是祭司、士師、君王、和先知-而今
天每一個神的兒女都可以獲得。試想一想!我們這些不足取的人,能彀得到聖靈降在我
們身上,像降在神的朋友摩西、和蒙愛的君王大衛、大能的先知以利亞身上一樣。因著
得到聖靈澆灌的恩典,使我們得以擠身在那些舊約時代蒙神所揀選的僕人之列。我們一
看出神這個恩賜的價值,並且認識了我們對於牠深切的需要,我們就立刻要問說,我怎
麼纔能得到聖靈的澆灌,讓祂以屬靈的恩賜來裝備我,使我有能力事奉呢?神根據甚麼
給我們聖靈呢?
聖靈的澆灌
首先讓我們讀行傳二章三十二至三十六節:
『這耶穌,神已經叫祂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32。)祂既被神的右手高舉,
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33。)大衛並沒有
升到天上,但自己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34,)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
腳凳。 」( 35。)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
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36。)』
讓我們暫時把三十四節和三十五節擺在一邊,先來思想三十三節和三十六節。因為前兩
節是引用詩篇一百一十篇裏面的話,實在是一句插句。如果我們先不顧那兩節,我們會
更明白彼得的講論。在三十三節裏面,彼得說到主耶穌被高舉在神的右邊,結果怎樣呢
?祂就『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接著怎麼樣呢?五旬節就來了!祂高舉的結果,就
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
那麼,聖靈首先賜給主耶穌,讓祂可以澆灌祂的子民,又是根據甚麼呢?那就是祂的被
高舉到天上。這一節聖經說得太清楚了,因為主耶穌被高舉,聖靈纔澆灌。聖靈的澆灌
與你我的功勞無關,牠只與主耶穌的功勞有關。在這裏完全不問我們是甚麼,只問祂是
甚麼。因為祂被榮耀了,所以聖靈就澆灌下來。
因為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我就得著罪的赦免;因為主耶穌從死裏復活,我就得著新的
生命;因為主耶穌被高舉在神的右邊,我就得著聖靈的澆灌。一切都因著祂,沒有一點
是因著我。罪的赦免不是根據人的功勞,乃是由於主的釘十字架;重生不是根據人的功
勞,乃是由於主的復活;聖靈的賜給不是根據人的功勞,乃是由於主的被高舉。所以聖
靈澆灌你我,不是為著證明我們是多麼偉大,不,乃是證明神兒子的偉大。
現在請看三十六節。裏面有兩個字我們需要特別注意,這兩個字就是『故此』。這兩個
字是怎麼用的呢?這兩個字並非放在一句話的前面,相反的,牠們乃是放在已經說過的
話後面。所以這兩個字的含意,常常是暗示我們,有些事情以前已經說過了。這個故此
的前面有甚麼事呢?與甚麼事有關呢?牠們與三十四節或三十五節都沒有關係,很明顯
的,是與三十三節有關係。彼得剛剛題到聖靈澆灌門徒們,他說,『將你們所看見所聽
見的,澆灌下來。』他又說,『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
這位耶穌,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彼得對他們所說的,實在就是:『你們親眼所
見,親耳所聽到的聖靈澆灌,就是證明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拿撒勒人耶穌,現在已經為
主為基督了。』聖靈在地上的澆灌,乃是證明天上所發生的事-拿撒勒人耶穌被高舉在
神的右邊。所以五旬節的目的,就是證明耶穌基督為主。
一個名叫約瑟的青年人,是他父親雅各所最愛的。有一天,雅各聽見一個消息,說約瑟
死了,他傷心了好幾年。但是約瑟並不在墳墓裏;他乃是在一個有榮耀有權勢的地位上
。雅各為他兒子的死悲哀了幾年以後,有一天忽然有人來告訴他說,約瑟還活著,並且
在埃及得居高位。起先雅各不相信。這麼好的一個消息實在不像是真的。別人對他說,
約瑟被高舉的事實在是真的。他怎樣纔相信的呢?他出去,看見約瑟從埃及打發來接他
的車輛,他就信了。
車輛在這裏代表甚麼呢?牠們在這裏當然是代表聖靈。祂不只是被打發來,作為神的兒
子已經在榮耀裏的證據,並且也是來接我們到榮耀裏去的。我們怎能知道那位將近在二
千年前,被惡人釘在十字架上的拿撒勒人耶穌,不是僅僅殉道而死,祂如今乃是在榮耀
裏父神的右邊呢?我們怎樣能確定的知道,祂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呢?我們能毫無疑
問的知道這件事,是因為祂的聖靈已經澆灌我們。阿利路亞!耶穌是主!耶穌是基督!
拿撒勒人耶穌是主是基督!
主耶穌的被高舉,乃是聖靈降下來的根據。主已經得了榮耀,而你卻沒有得到聖靈,這
是可能的麼?你的罪得了赦免是根據甚麼呢?因為你禱告懇切麼?或是因為你一遍又一
遍的勤讀聖經?還是因為你經常聚會呢?是因為你的功勞麼?不!一千個不!那麼你的
罪是根據甚麼得到了赦免呢?希伯來九章二十二節說,『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赦免的惟一根據就是流血;寶血既然已經流了,你的罪就已經得了赦免。
我們得著聖靈的賦與,和我們得著罪的赦免,原則上完全一樣。主已經被釘死,所以我
們的罪已經得了赦免;主已經得著榮耀,因此聖靈已經澆灌我們。神的兒子已經流了祂
的血,你的罪豈能未蒙赦免?這是可能的麼?絕對不能!那麼神的兒子已經被榮耀了,
你豈能沒有得著聖靈麼?那是可能的麼?絕對不!
有人要說,我同意這一切,但是我卻沒有這個經歷。如果我很清楚我甚麼也沒有,我能
自滿自足的坐下來說,我甚麼都有麼?不,我們絕不能以客觀的事實為滿足。我們也需
要主觀的經歷。但是要知道,我們若不倚靠神的事實,我們就不會有經歷。所以神的事
實乃是我們經歷的根據。
現在讓我們再回到稱義的問題。你是怎樣被稱為義的呢?你的被稱為義完全不是因著你
作了甚麼,乃是因著你接受了主已經為你作了一切的這個事實。你的得到聖靈,和你的
得稱為義,在方法上完全一樣,都不是因著你自己作了甚麼,乃是因著你相信主所已經
作成了的。
如果我們缺少這個經歷,我們就必須求神把聖靈的浸,就是被高舉的主所給教會的恩賜
,那永遠的事實啟示給我們。我們一旦看見了這一點,我們便會停止一切自己的努力,
而以讚美代替祈求了。我們所以不再為得著罪的赦免而努力,是因為神將主為世人所作
成的啟示給我們。同樣的原則,當神給我們啟示,使我們看見,主為教會所作成的,我
們就不會再為著得到聖靈的浸而自己努力。我們所以自己努力,自己工作,就是因為我
們沒有看見基督的工作。一旦我們看見了基督的工作,信心就從我們的心裏油然而生;
我們一相信,經歷就跟著而來。
若干時間之前,有一個青年人,他以前很反對福音,後來得救了。當他蒙恩不過五個禮
拜,他就去聽我在上海一連串的講道。最後的一天,我所說的就是聖靈的澆灌。他回家
之後,就懇切禱告說,『主阿,我實在需要聖靈的能力。你既然已經被榮耀了,為甚麼
不在現在就把你的聖靈澆灌我呢?』稍後他又改正他的禱告說,『主阿,我完全錯了。
主耶穌阿,我和你是終身的同伴,父已經應許我們兩件事-把榮耀給你,把聖靈給我;
你既然已經得了榮耀,如果我還沒有得到聖靈,這是無法想像的。哦主,我讚美你!你
已經得了榮耀,我也已經得著聖靈了。』從那一天起,他明顯的感覺聖靈的能力在他身
上。
祕訣仍是信心
我們的得蒙赦免與得著聖靈,問題都在於信心。我們一看見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我們就
知道我們的罪得了赦免;我們一看見主耶穌在寶座上,我們就知道聖靈已經澆灌我們。
我們得著聖靈的根據,並不是由於我們的禱告、禁食、與等候,乃是根據基督的被高舉
。那些注重等候開『等候聚會』的人,只會把我們帶錯了路,因為神的恩賜並不是僅僅
加惠於幾個特別受寵的人,乃是給所有的人。因為神把聖靈的恩賜給我們,一點也不是
根據我們的所是,乃是根據基督的所是。聖靈已經澆灌下來,為著證明祂的良善與偉大
,不是證明我們的良善與偉大。
基督已經釘了十字架,因此我們的罪蒙了赦免;基督已經被榮耀,所以我們就得著從上
面來的能力。這完全是由於祂。
比方說一個不信的人表示希望得救,你就對他解釋蒙恩的路,並且和他禱告。假如他這
樣禱告說,『主耶穌阿,我相信你已經為我死了,你能彀洗淨我一切的罪。我實在相信
你將來會赦免我。』你會相信這個人已經得救麼?不會。甚麼時候你纔確定的相信,他
實在已經重生了呢?當然不是當他禱告說,『主阿,我相信你將來會赦免我的罪。』而
是當他說,『主阿,我讚美你,你已經赦免了我的罪,你已經為我死了;因此我的罪已
經被洗淨。』當一個人的禱告從祈求轉變為讚美的時候,你就相信這一個人得救了。這
時候他不再祈求神來赦免他,而是讚美神已經赦免了他,因為羔羊的血已經流了。
同樣的,你可以為著聖靈祈求並等候多年,而從未經歷聖靈的能力;但是當你停止求神
將聖靈澆灌你,反而用相信的心來讚美祂說,聖靈已經澆灌,因為主耶穌已經得榮耀,
你會發覺你的問題就此解決了。讚美神!沒有一個神的孩子,需要經過力爭,甚或需要
等候,纔能得到聖靈。要記得,耶穌不是將要成為主;祂乃是已經為主為基督了,祂現
在就是主。因此我也不是將要得到聖靈;我乃是已經得到聖靈。這完全是一個信心問題
,而信心又是由啟示來的。當我們的眼睛被開啟,看見聖靈已經澆灌,因為耶穌已經被
榮耀,我們心裏的祈求就自然會轉變為讚美。
所有屬靈的福氣,神都是根據一個確定的基礎賜給我們的。神的恩典是白白賜給我們的
,但是在我們接受牠們之前,在我們這一面也必須履行一些條件,使我們能彀接受。有
一節聖經,很清楚的說到聖靈澆灌的條件,那就是行傳二章三十八至三十九節:『你們
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因為這應
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
這一節聖經說到四件事:悔改、受浸、得赦、聖靈。頭兩件是條件,後兩件是恩典。如
果我們要得著罪的赦免,我們該履行甚麼條件呢?照著聖經的話,只有兩個條件,就是
悔改與受浸。
第一個條件是悔改,牠的意思是心思的轉變。從前我以為犯罪是一件愉快的事,現在對
於這件事,我的思想已經改變了;從前我以為世界是一個吸引人的地方,現在我明白更
多了;從前我認為作基督徒是一件可憐的事,現在我的想法完全不同。有些事我從前以
為是最快樂的,現在我認為是卑鄙的;有些事我從前以為毫無價值的,現在我卻以為牠
們是最寶貴的。這就是心思的改變,也就是悔改。一個人如果不在他的心思上有這樣的
改變,他的生命就不能有真正的改變。
第二個條件是受浸。受浸是裏面的信心在外面的表示。當我在心裏真的相信,我已經與
基督一同死了,一同埋葬了,也一同復活了,我就要求受浸。藉此,我當眾宣告我私下
所信的。所以受浸是信心的行動。
神所指定赦免的條件有兩個-悔改與當眾表示信心。你悔改了麼?你當眾見證了你與你
的主已經聯結為一麼?那麼你已經得到罪的赦免與聖靈的恩賜麼?你說,你只得著了頭
一個恩典,第二個還沒有得著。但是,我的朋友,如果你履行了兩個條件,神就賜給你
兩個恩典!為甚麼你只要一個呢?對於第二個你怎麼辦呢?
比方說我走進一家書店,選擇了一部有上下兩冊的書,價錢是十個先令。我付了十個先
令,但是當我走出書店的時候,不小心把其中的一冊留在書店收款檯上。當我回到家裏
發覺了我的不小心,你想我應該怎樣作呢?我該立刻回到書店,取回那本我忘記拿的書
,我不應該想到為那本書再付多少錢。我只要向書店老闆解釋,我已經付清兩冊書的錢
,請他將第二冊給我;我不必再付錢,就可以愉快的挾著那本書回來。如果在同樣的情
況之下,你會不這樣作麼?
但是你正好是在這種情形之下。如果你已經履行了條件,你應該得到的恩賜是兩個,不
是一個。你已經拿到一個;現在為甚麼不立刻來拿第二個呢?快對主說,『主阿,我已
經履行了你賜給罪的赦免和聖靈恩賜的條件,但是因為我的愚昧,我只要了前者。現在
我回來向你要聖靈的恩賜,我為這件事情讚美你。』
經歷的不同
也許你要問說,『我怎樣知道聖靈降在我的身上呢?』我無法說出你怎樣知道,但是你
會知道。聖經沒有告訴我們,門徒們在五旬節的時候,他們個人的感覺和情緒。我們無
法確定知道他們當時的感覺,但是我們能知道,他們的感覺與行動,有一點異乎尋常,
因為看見他們的人說,他們是被新酒灌滿了。當聖靈降在神的兒女們身上的時候,他們
身上總有一些光景是世人所不懂得的。雖然那不過是一種無法抗拒的神同在的感覺,但
也常隨帶著一種不可思議的超然能力。我們不能,也不該定規說,聖靈澆灌必定有甚麼
種外面的表現,但是有一件事情是確定的,每一個受到聖靈澆灌的人,都會知道聖靈已
經澆灌在他們身上
當五旬節的時候,聖靈降在門徒們的身上,他們的行動很特別。彼得引用神的話對看見
的人解釋說,『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神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
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豫言;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作異夢。」』(徒
二16~17。)那麼彼得那一天說了豫言麼?我們很難說,那一天彼得有約珥所說的豫言
。那一百二十個人說了豫言,或看見了異象麼?聖經沒有告訴我們。他們作了異夢麼?
他們怎能作夢呢?他們豈不是都非常的清醒麼?那麼彼得引用一句與事實不大符合的話
,是甚麼意思呢?彼得所引用的是約珥的話,(珥二28~29,)說到說豫言、作異夢、
見異象,是隨著聖靈澆灌而來的,但是這些證據,明顯的在五旬節那一天,都沒有看見。
另一方面,約珥豫言聖靈澆灌時的光景,並沒有一句話說到『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
風吹過』,也沒有說到『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但是這一切在那一天都出現在那一
間小樓上。(徒二2~3。)你在那裏能找出約珥說到他們要說方言呢?然而門徒們在五
旬節那一天卻說了。
那麼彼得引約珥的話是甚麼意思呢?試想一想,他引用神的話,要證明五旬節的經歷,
就是約珥所說的聖靈澆灌,然而約珥所說的那些證據,在五旬節那一天一樣也沒有出現
!約珥書上所說的,門徒們沒有;門徒們有的,約珥書上沒有說。彼得所引用的聖經,
似乎是反駁他的論點,而不是證明他的論點。這個奧祕怎麼解釋呢?
請我們記得,那一天,彼得是在聖靈的管理之下說話。使徒行傳的記載是出於聖靈的感
動,沒有一句話是隨便寫的,沒有一點不相合的地方,裏面完全是和諧的。我們要注意
,彼得並沒有說,『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正應驗了先知約珥的話。』他乃是說,『這
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徒二16。)這不是一件應驗的事,這只是一種同樣事情的經
歷。『這正是』的意思,就是說出:『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正是所豫言的同樣的事情
。』如果這是一件應驗的事,那麼每一個經歷都必須應驗,必須有說豫言的,有作異夢
的,有見異象的;但是彼得說『這正是』,那不是一件事重複另一件事的問題,只不過
是一件事與另一件事屬於同一類的問題。在這一點上,聖靈藉著彼得,著重的說明了經
歷的不同。外面的表現可以有許多,也可以不同,並且我們不得不承認,牠們有時是我
們所未見過的;但是聖靈只有一位,而祂乃是主。(參林前十二4~6。)
叼雷(R. A. Torrey)作了幾年牧師之後,聖靈降在他的身上,他的情形是怎樣呢?讓
我們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明罷:
『我還記得我跪著禱告的那個地點…那是非常安靜的一段時間,我從未經歷過那麼安靜
的時間…然後神就對我說,(不是用聽得見的聲音,祂乃是在我的心裏對我說,)「這
是你的。現在你去傳揚罷。」祂在約壹五章十四至十五節裏面曾對我說了話;但是當時
我對於聖經,還不像現在這樣明白,神憐憫我的無知,就直接對我的心說話…我就去傳
揚,從那一天直到現在,我成為一個新的執事…這個經歷之後(我記不起有多少時候了
,)有一天,我正坐在我的房間…忽然…我發覺我自己大聲喊叫起來,(我自小從不大
聲喊叫,我的性情也不喜歡大聲喊叫,但是那一天我像大聲喊叫的衛理會教友那樣大聲
喊叫起來,)「榮耀歸與神,榮耀歸與神,榮耀歸與神,」我竟不能停止…但是這個並
非是我受聖靈的浸的時候,因為當我根據神的話,用簡單的信接受祂的時候,我就受了
聖靈的浸。』(叼雷著『聖靈是誰,祂作甚麼』一九八至一九九頁。)
在叼雷身上,聖靈澆灌時外面所顯出來的,與約珥或彼得所說的並不相同,但是『這正
是先知約珥所說的』。雖然牠們不是一模一樣的,卻是同樣的。
當聖靈降在慕迪(D. L. Moody)身上的時候,他又是怎樣感覺的?他作了甚麼呢?
『我常常求神用祂的聖靈充滿我。有一天,在紐約市-哦,那是何等可記念的一天阿!
我無法描寫,我也很少題到牠;因為牠太過神聖。保羅有一個經歷,他十四年之後纔說
牠。我只能說,神將祂自己啟示給我,使我經歷祂的愛,甚至我不得不求祂停住祂的手
。此後我再去傳道。我的講章並沒有不同;我並沒有說出甚麼新的真理;但是成百的人
悔改信主。即使你把全世界給我,我也不願意回復到沒有那有福經歷之前的光景。 與
這有福的經歷相比,全世界不過是天平上的一粒小灰塵。 』(慕迪的兒子W. R. Moody
所著『慕迪的生平』一四九頁。)
慕迪在經歷時外面所顯出來的,與約珥所說的,或彼得所說的,或叼雷所說的,都不相
同。但是誰會懷疑慕迪的經歷,不是門徒們在五旬節那一天所有的那個經歷呢?他們的
經歷在外面的顯出上雖然不同,但是在本質上卻是一個。
當聖靈的能力降在偉大的斐尼(Charles Finney)身上的時候,他的經歷怎樣呢?
『在我受到聖靈能力的浸以前,我從未想過這事,我的心裏也從來沒有這種思想,以為
我能經歷這樣的事;我也記不起曾聽見過甚麼人說起這件事。當聖靈降在我的身上,祂
好像透過我的身體和我的靈魂,言語不能表達那澆灌在我心裏的奇愛,我因著喜樂和愛
,大聲的哭。』(斐尼自傳第二章。)
斐尼的經歷並不是五旬節的複本,也不是叼雷經歷的複本,也不是慕迪經歷的複本;但
是他的經歷當然就是五旬節那一天的經歷。
當聖靈澆灌在神兒女的身上,他們的經歷往往是很不相同的。有些人看見新的異象,有
些人在領人歸主上得著了一種新的釋放,有些人在傳講神的話時有大能力,有些人充滿
了屬天的喜樂,和滿溢出來的讚美。無論是那一種光景,他們所經歷的都就是那一個五
旬節的經歷。讓我們讚美神,因為每一個新的經歷,都與基督的被高舉有關,我們可以
實實在在的說,『這個』就是『那個』的證據。神對祂眾兒女的對付並不是一成不變的
。因此,我們千萬不要由於我們的偏見和成見,就替聖靈在我們自己身上或在別人身上
的工作,造一個不漏水的隔室。這個原則同樣該應用在那些需要有特別的表現,(就如
說方言等,)作為聖靈降在他們身上的證據的人,和那些否認有任何表現的人。我們必
須讓神照著祂的旨意自由行事,並在祂的工作中隨祂所喜悅給任何的證據。祂是主,我
們無權替祂定規一切。
讓我們為著耶穌已經在寶座上歡喜快樂,也讓我們讚美祂,因為祂已經被榮耀,所以聖
靈已經澆灌了我們。當我們用簡單的信心,接受這神聖的事實,我們就能在我們的經歷
中確定的知道,也能確信並大膽的宣告說-『這正是!』
聖靈的內住
現在我們要說到聖靈工作的第二方面,那就是聖靈的內住。當我們看到羅馬八章的時候
,我們將要更多的說到這一點,因為羅馬八章的主題,就是聖靈的內住。就如八章九節
說,『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十一節又說,『然而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
若住在你們心裏…。』
對於聖靈的內住,正如聖靈的澆灌一樣,如果我們要在經歷中,知道聖靈住在我們裏面
的這一個事實,我們第一個需要就是神的啟示。當我們客觀的看見基督為主-那就是祂
被高舉到天上的寶座-我們就要經歷聖靈降在我們身上的能力;當我們主觀的看見基督
為主-那就是祂在我們生命裏,成為有效的統治者-我們就要認識聖靈在我們裏面的能
力。
保羅鑑於哥林多基督徒的不屬靈,他就將聖靈內住的啟示,給他們作為救治。我們要知
道,在哥林多的基督徒已經懷著成見,他們注意聖靈澆灌時那些看得見的徵象,並且高
抬說方言和行神蹟,但是在他們的生活中卻充滿了矛盾,以致羞辱主的名。他們顯然已
經得到聖靈,但是在屬靈方面,他們仍然是嬰孩,沒有成熟。神給哥林多教會的救治,
也正是祂對於同病的今日教會的救治。
保羅寫信給他們說, 『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 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頭麼?』(林前三16
。)對在以弗所的聖徒,保羅為他們禱告,求神照明他們心中的眼睛,使他們知道。(
弗一18。)知道神聖的事實,不只是當日基督徒的需要,也正是今日基督徒的需要。我
們心中的眼睛需要被照明,好讓我們知道,神自己藉著聖靈已經住在我們的裏面。神在
聖靈裏與我們同在,基督也在聖靈裏與我們同在。因此,如果聖靈住在我們裏面,就父
與子也住在我們裏面。這並不僅僅是理論或教訓,乃是一個有福的實際。也許我們已經
知道,聖靈的確是在我們的裏面,但是我們是否已經知道,在我們裏面的聖靈,乃是一
位成位的聖靈呢?我們是否知道,裏面有了聖靈,就是有了那一位活神呢?
在許多基督徒身上,聖靈似乎不很實際。他們以為祂不過是一種影響-無疑的,是一種
使人傾向善的影響,但是只不過是這樣的一種影響罷了。在他們的思想裏,以為在他們
裏面的良心與聖靈,多多少少是一些相同的東西,當他們作惡的時候,就指責他們,並
且告訴他們怎樣作好。哥林多基督徒的難處,並不是因為他們缺少內住的聖靈,乃是因
為他們不知道祂的同在。他們不知道那一位至大的神,已經住在他們的裏面。所以保羅
寫信給他們說,『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頭麼?』是的,這正是對於
他們不屬靈的一種救治-使他們知道是誰住在他們的裏面。
寶貝在瓦器裏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知道在你裏面的聖靈就是神麼?巴不得我們的眼睛被開啟,看見神
的恩典是這樣的大!巴不得我們能知道,藏在我們裏面的富源是如此無限的巨大!那一
位住在我裏面的,不僅僅是一種影響,乃是成位的一位;祂就是神!那無限的神,竟然
住在我的裏面!當我想到這一個,我就要喜樂得高聲喊叫起來!我感覺沒有話語能彀說
清楚,發現這件事,就是看見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乃是成位的聖靈,這是何等的福氣
!我只能重複的說,『祂是有位格的!』『祂是有位格的!』哦,朋友,我樂意向你重
複一百次-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是有位格的。我不過是一個瓦器,但是在這個瓦器裏,
卻裝著無價的寶貝,就是榮耀的神。
如果神兒女們的眼睛都蒙開啟,看見那藏在他們裏面的寶貝是這麼大,他們就不再有懼
怕和擔憂了。你知道在你裏面的富源是彀應付你所遇見任何環境的需要麼?你知道你有
足彀的能力,把你居住的城市都挪動麼?你知道你有足彀的能力,搖動這個宇宙麼?哦
,讓我用最虔誠的話再告訴你:你這蒙神的靈重生的人-你的裏面裝著神!
如果神的兒女知道,藏在他們裏面寶貝之大,他們就不會再輕率了。如果你的口袋裏只
有十個先令,你走在街上的時候會很輕快,你可以一面走一面輕鬆的說著話,同時又揮
動你的手杖。就是你不慎失掉了你的錢,也不大要緊,因為沒有甚麼大不了的關係。但
是如果你身上帶著一千磅,情形就大大的不同了,你的整個態度也就不同了。你的心裏
雖然很喜歡,你在街上卻不隨便,你會不時放慢腳步,將手伸進口袋,輕輕的用手指去
摸摸你的財寶,然後又一本正經的快樂著繼續向前走。
在舊約時代,在以色列的營中,有千百個帳幕,其中有一個與其他的很不相同。在普通
的帳幕裏,你可以喜歡怎樣便怎樣-進食或禁食,工作或休息,快樂或嚴肅,嚷鬧或安
靜。但是對於那一個帳幕你必須恭敬並敬畏。在普通的帳幕裏,你可以出出入入,隨便
說話,大聲歡笑,但是當你一走近那個特別的帳幕,你自然就安安靜靜的行走;當你站
在牠的前面,你會莊嚴並肅靜的低下頭。沒有人摸牠而不受刑罰。如果人或牲畜敢去摸
牠,就必定死。為甚麼那個帳幕這麼特別呢?因為牠是活神的殿。帳幕的本身並沒有甚
麼特別,因為牠的外面也是用很普通的材料,但是至大的神選擇了牠作為祂的居所。
你知道當你信主的時候發生了一件甚麼事麼?神進入了你的心,使牠成為祂的殿。在舊
約時代,神住在石頭造的殿裏;今天祂住在活的信徒所建造成的殿裏。當我們真的看見
,神已經以我們的心作為祂的住處,就我們的一生,將要何等的敬虔呢!當我們知道我
們是神的殿,神的靈是住在我們裏面,一切的輕浮、淺薄和自滿,就都將終止。你是否
真知道,無論你到那裏去,你都帶著聖靈同去?你不只帶著你的聖經,或者帶著關於神
的許多好教訓,你還帶著神自己。
在許多基督徒身上,雖然聖靈實在是住在他們的裏面,但是他們沒有經歷到聖靈的能力
,原因就在他們缺乏敬虔,而他們所以缺乏敬虔,又是因為他們的眼睛沒有被開啟,看
見那成位聖靈同在的事實。事實的確已經在他們裏面,但是他們卻沒有看見。為甚麼有
一些基督徒,過著得勝的生活,而另有一些基督徒,卻不斷的過著失敗的生活呢?他們
的不同,不是由於聖靈的同在與否,(因為聖靈是住在每一個神兒女的裏面,)卻是由
於有一些基督徒認識了祂是住在他們的裏面,而有一些卻不認識。一個人若得著聖靈內
住這事實的真正啟示,他基督徒的生活將有何等的改變!
基督的絕對主權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
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19~
20。)
這二節聖經現在把我們又向前帶了一步,因為我們發現了我們是神的居所這個事實之後
,接著我們就必定把自己完全降服於神。當我們一看見我們是神的殿,我們就要立刻承
認,我們不再是我們自己的人。所以奉獻是隨著啟示而來的。得勝的基督徒與失敗的基
督徒的不同,並不在於有些有聖靈,有些沒有;乃是在於有些知道聖靈住在他們裏面,
而有些不知道。結果,那些知道的就承認神在他們生命中的主權,而那些不知道的,他
們仍是他們自己的主。
啟示是達到聖潔的第一步,而奉獻是第二步。在我們的一生中,總得有一天,我們放棄
自己的一切權利,把絕對的主權交給耶穌基督,這一天必須像我們得救的那一天那麼確
定。可能神會興起一些實際的問題,來考驗我們奉獻的真實性,但是不管神是不是這樣
作,我們總得有一天,把我們的一切毫無留的-我們的自己、我們的家庭、我們的財產
、我們的事業、我們的時間,都交給祂。我們的一切所有和所是都成為祂的,從今以後
完全由祂來支配。從那一天起,我們不再是我們的主人,我們只不過是一個管家而已。
耶穌基督的主權,若還沒有在我們的裏面成為一件確定的事實,聖靈在我們裏面就無法
作真正有效的工作。我們若不將我們的生命完全交給祂,由祂來管治,祂就不能有效的
引導我們的生活。如果我們不讓祂在我們的裏面,有一個絕對的主權,祂雖然還可以住
在我們裏面,但是祂卻不能顯出祂的大能,因為聖靈的能力受了攔阻。
你是為主而活呢,還是為你自己?也許這個問題太廣泛了,讓我問得更切實一點。神有
沒有向你要一些東西而你不願意給祂呢?你和神之間有甚麼爭執之點麼?如果你和神的
爭執不解決,不讓聖靈有充分的主權,祂就不能在你裏面,再生基督的生命。
有一位美國朋友,現在已經到主那裏去了,我們姑且稱他作保羅。他從小就懷著一個希
望,有一天他能彀稱為保羅博士。當他還是一個很小的孩子的時候,他開始夢想,有一
天他會進大學,他想像著開始讀碩士學位,然後讀博士學位。最後那快樂的日子就會來
臨,所有的人會稱他為保羅博士。
後來主救了他,並且差遣他去傳道,不久他就成為一個大教會的牧師。那時,他已經有
了他的學位,並且正在讀博士學位。雖然他的學業很有進步,牧師也作得很成功,但是
他卻很不滿足。他是一個基督徒,但是他的生命卻不像基督徒。他裏面有聖靈,但是他
卻沒有享受到聖靈的同在,或聖靈的能力。他對他自己說,『我是一個傳福音的人,是
一個教會的牧師,我告訴信徒說,你們應該愛慕神的話,而我自己卻並不真正的愛慕牠
。我勸他們禱告,而我自己卻不大喜歡禱告。我告訴他們要過聖潔的生活,但是我的生
活卻並不聖潔。我警告他們不要愛世界,但是我的心裏卻仍然很愛牠,雖然我在外表上
避開牠。』他為此非常憂傷,他求主使他知道住在他裏面聖靈的能力。但是他雖然禱告
了幾個月,仍然沒有得到答應。於是他就禁食,求主指出,在他生活裏面,到底有甚麼
攔阻的東西。很快的他得到主的回答。主說,『我渴望你能知道我聖靈的能力,但是你
的心卻放在我所不願意你有的東西上。你已經把一切都給我了,但是還有一件,你仍留
下給你自己-就是你的博士學位。』也許對於你我,人無論稱我們為保羅先生或保羅博
士,你我都不在意,但是對於他,那個稱呼卻是他的生命。他從小就作夢,想著有一天
能成為博士,他的整個青年時期,就是為著這件事盡力。現在他所最誇耀的東西,差不
多就要到手,只要再過短短的兩個月,他就要成為博士了。
因此,他就這樣對神講理,說,『如果我成為一個哲學博士,會對我有甚麼害處麼?有
一個保羅博士傳福音,豈不是比一個保羅先生傳福音,更能榮耀你的名麼?』但是神並
沒有改變祂的心意,保羅先生那麼充足的理由,未能改變神對他所說的話。每一次他為
這件事禱告,他都得到同樣的回答。當他和神講理失敗了之後,他就和神談條件。只要
神答應他去得他的博士學位,他就願意到這裏或到那裏,作這事或作那事。但是神仍然
不改變祂的心意。同時保羅先生卻越過越渴慕認識聖靈的豐滿。這種情形一直繼續到他
大考前兩天。
那一天是禮拜六,保羅先生坐下來準備第二天的講章,但是他研究來研究去,卻找不出
他要講的信息。現在他面臨一生的雄心將要實現的關頭,而神卻很清楚的告訴他,他必
須選擇那因博士學位來的影響能力,或是神影響他生命的能力。就在那一天晚上,他屈
服了。他跪著對主說,『主阿,我願意一生只作一個平淡的保羅先生,但是我要知道聖
靈在我生命中的能力。』
於是他起來寫一封信給主考的人,請求不參加禮拜一的考試,並且說明他的理由。然後
他就快樂的睡了,並沒有感覺到有甚麼特別的經歷。第二天早上,他對與會的會眾說,
這是他六年來第一次沒有講章可以傳講,他告訴他們為甚麼會這樣。神祝福他那一天的
見證,遠超過他已往任何一次準備好的講章。從那個時候起,神在一個完全新的方式裏
祝福他,並得著他。
從那一天起,他知道與世界分別,不僅僅是在外表的事物上,乃是在裏面有更深的實際
。以後在他每天的經歷中,他經歷了聖靈的同在和聖靈能力的福氣。
神一直等候著要解決我們與祂之間的一切爭執。在保羅先生身上,所爭執的問題是他的
博士學位,在我們身上的問題也許完全不同。我們對於把自己絕對降服給主的關鍵,通
常都繫於某一件特別的東西,而神就要那一件東西。祂所以一定要得著那一件東西,因
為祂必須得著我們的一切。當我讀到一個偉大的國家袖領所寫的自傳,我深深的受了感
動。他說,『為我自己我甚麼都不要;我要甚麼都為我的國家。』如果一個人甘願讓他
的國家得著一切,而他自己甚麼也不要,難道我們還不能對神說,『主阿,為我自己我
甚麼也不要,我要一切都為著你;我願意你所願意的,凡在你旨意以外的,我甚麼也不
要』麼?我們若不自取奴僕的地位,祂就不能在我們身上作主。祂不是呼召我們來為祂
作甚麼,祂是要我們降服祂的旨意。請問你是否願意,作任何祂所願意你作的事?
我另有一個朋友,像我的朋友保羅先生一樣,也與主有爭執。在他信主之前,他有一個
愛人,他得救之後,立即想要把他所愛的人帶到主面前,但是她對於屬靈的事完全沒有
興趣。主很清楚的告訴他,他與那個女子的關係必須斷絕。但是因為他非常愛她,所以
他就避開這個問題,繼續著事奉主,為祂去拯救靈魂。漸漸的他感覺到對聖潔的需要,
這個感覺使他步入黑暗的日子。他向神求聖靈的充滿,好讓他有能力過一種聖潔的生活
,但是主好像一直不理他的祈求。
有一天早上,他到另一個城市去傳道,他所講的是詩篇七十三篇二十五節:『除你以外
,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他回家後,去參加一個禱
告聚會,有一位姊妹讀了一段聖經,所讀的正好就是詩篇七十三篇二十五節。這位姊妹
並不知道他剛剛讀過這一節聖經,讀完聖經以後,接著她又問說,我們能真的說,『在
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麼?她那句話帶著能力,正好擊中了他的心。他自己承認,他
實在還不能從心裏說,在天上或地上,除了主以外,沒有所愛慕的。至此他就看出,他
的每一件事,都繫於他之是否願意放棄他所愛的女子。
在有的人身上,對於這樣的事也許不會看得很嚴重,但是對於他,這件事太嚴重了。所
以他對主講理說,『主阿,如果你允許我和她結婚,我願意到西藏去為你工作。』但是
主好像不關心他到西藏去的事,只關心他和那個女子的關係。不管他怎樣講理,絲毫未
能改變主所著重的點。這樣的爭執繼續了幾個月之久,當他再為著聖靈的充滿懇求主的
時候,主仍然指著這一件事。但是那一天主得勝了,那個青年人仰著臉對主說,『主阿
,現在我能彀從心裏說,「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
愛慕的。」』那一天就成了他新生命的開始。
一個蒙了赦免的罪人,與一個普通的罪人,完全不同;同樣,一個將自己奉獻給主的基
督徒,與一個普通的基督徒也完全不同。願主在對於祂掌權的問題上,把我們都帶到一
個確定的地位上。如果我們真肯完全順服祂,當我們為著經歷內住聖靈的能力,求主的
時候,我們都不必等候特別的感覺,或超然的表現,只要單純的仰望祂,讚美祂,事情
已經發生了。我們可以確信的感謝祂,神的榮耀已經充滿了祂的殿。『豈不知你們是神
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頭麼?』『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神
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第七章 永遠的目的
: 我們曾說過,如果我們要過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就必須有啟示,有信心。此外還要奉獻
: 。但是除非我們知道神心意中的目的,我們就難以明白,為甚麼必須有這些步驟,纔能
: 引我們達到那目的。因此,在我們進一步來看裏面的經歷問題之先,讓我們首先來看擺
: 在我們面前神偉大的目標。
: 神創造的目的是甚麼?祂救贖的目的又是甚麼?我們可以從羅馬書頭一部分的兩個段落
: 中,各用一句話來總括的說明牠們。那就是:『神的榮耀』,(三23,)與『神兒女…
: 的榮耀』。(八21。)
: 羅馬三章二十三節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神對於人的目的原是
: 榮耀,但是罪使人失去了神的榮耀,以致阻撓了神的目的。當我們一想到罪,我們就很

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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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羅馬第七章的意義與價值
我們現在要回到羅馬書。當我們看到六章末了的時候,我們曾暫時中止,因為要先看兩
個有關的題目,一個是神永遠的目的,那是我們與神同行的動機與目的,另一個是聖靈
,祂供應我們達到那個目的所需要的能力和智慧。現在我們要來看羅馬七章。許多人覺
得這一章差不多是多餘的。如果基督徒真的看見整個舊造已經被基督的十字架剪除了,
又藉著祂的復活,引進了一個完全新的創造,那麼這一章可能是多餘的。如果我們真的
『知道』這一件事,又根據這一件事來『計算』,並且以這件事為基礎,『將我們自己
奉獻給神,』也許我們就不需要羅馬七章。
有些人覺得七章放錯了地方。他們以為該把牠放在五章與六章之間。因為到了六章之後
,一切是這麼完善,這麼平坦,怎麼又有失敗的哀聲:『我真是苦阿!』能有這種虎頭
蛇尾的事麼?因此就有人說,這裏所說的,是保羅重生以前的經歷。我們必須承認,他
在這一章裏面所描寫的,有一些並不是基督徒的經歷,然而在許多基督徒身上,卻還是
有這樣的經歷。那麼這一章的教訓是甚麼呢?
我們知道,羅馬六章所對付的問題是向罪自由,而七章所對付的問題是向律法自由。保
羅在六章裏面告訴我們,怎樣可以脫離罪,我們就下一個結論說,這就是我們所需要的
一切。現在七章又教訓我們說,單是脫離罪還不彀,我們還必須知道如何脫離律法。如
果我們還沒有全然脫離律法的轄制,我們就絕不能全然脫離罪。那麼脫離罪和脫離律法
有甚麼不同呢?我們都知道前者的價值,為甚麼還需要後者呢?我們要明白脫離律法的
需要,首先必須明白甚麼是律法,和律法的作用是甚麼。
肉體與人的軟弱
羅馬七章教訓我們一個新的功課。保羅說,我是『屬肉體的』。(5。)又說,『我是
屬乎肉體的,』(14,)並且『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18。)這
已經超過罪的問題,因為這也與討神喜悅的事有關。我們在這裏所對付的,不是形形式
式的罪,乃是屬肉體的人。後者包括著前者,不過後者比前者更進了一步,因為牠帶我
們發現,在肉體的範圍裏,我們也是一無能力,並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
。(八8。)怎麼發現這件事的呢?這就需要律法的幫助。
現在讓我們先退回來,試著說說許多人的經歷。有的基督徒雖然真得救了,但是卻仍受
到罪的纏累。這並不是說,他一直在罪的權勢之下過生活,乃是說,因為某一些罪繼續
困擾著他,以致他一再的犯著那些罪。有一天,他聽見了完全的福音:主耶穌的死不只
是為著洗淨我們的罪,並且當祂死的時候,祂還把我們這些罪人,包括在祂的死裏面,
所以祂的死不只對付了我們的罪,也對付了我們自己。他的眼睛明亮了,他知道他已經
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隨著這個啟示就有兩件事:第一,他算他已經與主同死同復活。第
二,他認識了主在他身上的主權,他就像從死裏復活的人,把自己獻給神。他知道他不
再屬於自己。這是美麗的基督徒生活的開始,充滿了對於主的讚美。
然後他就開始這樣思想:『我已經與基督同死同復活,我已經把自己永遠獻給祂;祂既
替我作了這麼多,我現在也必須替祂作一點事。我要行祂的旨意,使祂喜歡。』所以他
奉獻了之後,就尋找神的旨意,準備來順服祂。出乎他意料之外的,他有了新的發現。
原來他以為能彀遵行神的旨意,也愛神的旨意,但逐漸的他發覺自己常常不喜歡神的旨
意。有時候,他甚至很明顯的不願意照著神的旨意作,就是當他試著要去作的時候,也
發覺他不能作。然後他就開始懷疑他的經歷。他自問說,『我真知道了麼?是的!我真
照著計算了麼?是的!我的確將自己獻給祂了麼?是的!我是否又將我的奉獻收回來了
?沒有!那麼,現在的光景是怎麼一回事呢?』當這個人越是想要遵行神的旨意,他就
越失敗。最後他得到一個結論說,他從來沒有真正愛過神的旨意,所以他就求神將遵行
祂旨意的願望和能力賜給他。他承認他的不順服,並且應承以後不再不順服。但是他剛
禱告完,還沒有站起來,他已經又失敗了;他還沒有達到得勝,卻已經感覺失敗了。然
後他又對自己說,『也許我最後的決定不彀確定。這一次我要作一個絕對確定的決定。
』所以他就用盡他意志的力量去作,但結果卻失敗得更厲害。最後他從心裏響應保羅的
話:『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
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
羅七18~19。)
律法的用意
有許多基督徒,忽然進入了羅馬七章的經歷,他們不知道為甚麼要有這經歷。他們以為
,羅馬六章的經歷已經很彀了。當他們明白了羅馬六章,就以為此後再不會有失敗的問
題,然後使他們大為驚訝的,他們竟忽然發現他們是在羅馬七章的裏面。這究竟怎麼解
釋呢?
首先我們必須清楚,羅馬六章裏面所說的與基督同死,是絕對能應付我們一切的需要。
只是對於那個死的解釋,和那個死所帶來的一切,六章還說得不完全。我們對於七章所
說的真理,仍然不明白。羅馬七章就是用來給我們解釋,羅馬六章十四節的話:『罪必
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難處就在我們還不知道脫離
律法。那麼,律法的意義是甚麼呢?
恩典的意義是神為我們作,而律法的意義乃是我們為神作。神對於我們有些聖潔和公義
的要求,那就是律法。如果律法是神要我們履行一些事,那麼脫離律法,就是祂不再向
我們要求,祂自己卻供應了祂所要求的。律法是說,神要我們為祂作一些事;脫離律法
是說,祂不要我作,在恩典裏,祂自己作了。我(這裏的我,是七章十四節屬肉體的人
)不需要為神作甚麼:這就是脫離律法。羅馬七章裏面的難處,就是肉體的人,要想為
神作一些事。每當你要這樣設法討神的喜歡,你就把自己放在律法之下,於是你就開始
了羅馬七章的經歷。
當我們要明白脫離律法的意義的時候,我們必須先清楚,羅馬七章的經歷,其錯不在律
法。保羅說,『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12。)律法並沒有
錯處,錯乃是在我們身上。律法的要求是公義的,可是被律法所要求的那個人,卻不是
公義的。難處不在於律法的要求不公正,乃在於我不能應付那些要求。這就如政府要我
繳納一百鎊的稅,這可能是對的,但是如果我只有十個先令,卻想用這去完稅,我就完
全錯了。
我是一個已經賣給罪的人。(14。)罪在我身上有主權。當你不要求我作甚麼的時候,
我好像是一個相當好的人。但是當你一要求我作一些事,我的罪就顯出來了。
如果你有一個笨手笨腳的僕人,當他靜坐著不動,甚麼也不作的時候,他的笨手笨腳還
不會顯出來。如果他一天到晚甚麼也不作,他對你固然毫無用處,起碼不至惹出甚麼麻
煩。但是如果你對他說,『來罷,不要把時間閒掉了,起來作點事罷,』那麼麻煩立刻
就開始了。他一起來就把椅子碰倒,再走幾步又被踏腳凳絆了一跤,剛拿起一些貴重的
碗碟,就打碎了好幾個。如果你不對他有甚麼要求,他的笨手笨腳還不會被注意到,但
是給你這麼一要求,他的笨手笨腳立刻就被人看見了。要求是對的,但是那個人有毛病
。雖然他坐著不動的時候,和作事的時候,同樣是一個笨手笨腳的人;他無論動與不動
,在他的本質裏面一直就是笨手笨腳的;但是在你吩咐他作事的時候,他的笨相纔顯了
出來。
我們生來就是罪人。如果神不要我們作甚麼,似乎一切都很好,但是當祂一向我們有所
要求,我們就得著機會把我們的罪大大的表現一番。所以律法使我們的軟弱顯出。你若
讓我坐著不動,我似乎很好,但是當你要我作點甚麼的時候,我一定會把那件事情作壞
了。如果你再託我作第二件事,我也一定會再弄壞了。當聖潔的律法應用在一個罪人身
上的時候,他的罪便充分的表現了出來。
神知道我是誰;祂知道我從頭到腳充滿了罪;祂知道我乃是軟弱的化身;我甚麼都不能
作。但是難處就在我不知道這一點。我承認所有的人都是罪人,因此我也是罪人;但是
我想我並不像許多人那樣,是一個無可救藥的罪人。神必須把我們帶到一個地步,讓我
們看見我們是極端的軟弱,毫無指望。我們雖然也這樣說,但我們還是不完全相信,以
致神不得不作一點事,使我們相信我們的無可救藥。如果沒有律法,我們永遠不會知道
,我們是多軟弱。保羅的確被帶到了那個地步。他在羅馬七章七節裏面,把這一點說得
很清楚:『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
心。』不管他對於律法其餘的部分經歷如何,無論如何,那第十誡,就是:『你不可希
求…,』(照原文直譯,)這就把他的罪顯了出來。他所有的失敗與無能就在此盯著他!
我們越是試著要遵守律法,就越顯出我們的軟弱,我們也越是深深的陷入羅馬七章的經
歷中,直到牠清楚的指出,我們的軟弱已經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神老早就知道,但是
我們卻不知道,因此神不得不使我們經過痛苦的經歷,為要讓我們承認這個事實。我們
的軟弱需要被證實,直到我們無可爭辯。神將律法賜給我們,用意就是在此。
因此我們能恭敬的說,神將律法賜給我們,絕不是要我們去遵守;祂將律法賜給我們,
乃是要我們去觸犯!祂清楚的知道,我們不能守律法。我們是這麼壞,因此祂在我們身
上沒有任何需求。從來沒有一個人,能藉著律法蒙神的悅納。新約裏面也沒有一個地方
,告訴信徒說,你們要守律法,相反的新約卻說,律法的用意乃是使過犯顯出。『律法
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五20。)神將律法賜給我們,乃為使我們成為違背律法
的人!毫無疑問的,我是一個在亞當裏的罪人:『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
沒有律法罪是死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七7~9。)所以律法
乃是為著暴露我們的真實性質。可歎我們竟如此自負,以為自己是這麼剛強,以致神不
得不給我們一點考驗,來證明我們是多軟弱。最終我們看見了,就承認說,我是個道地
的罪人,我不能憑自己作任何事來討神的喜悅。
所以律法的賜下,並不是希望我們遵守。神清清楚楚的知道,律法一賜給我們,我們就
要觸犯;當律法被違背得一無遺漏的時候,我們纔相信我們是絕對的軟弱,至此律法的
目的就達到了。因此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加三24,)讓祂自
己在我們裏面替我們履行律法。
律法的終結就是基督
在羅馬六章裏面,我們看見神怎樣使我們脫離罪;在羅馬七章裏面,我們看見祂怎樣使
我們脫離律法。六章用一幅主人與奴僕的圖畫告訴我們脫離罪的方法;七章用一幅兩個
丈夫與一個妻子的圖畫,給我們看見脫離律法的方法。所以罪與罪人的關係,就是主人
與奴僕的關係;而律法與罪人的關係,乃是丈夫與妻子的關係。
我們要注意,保羅在羅馬七章一至四節用來說明我們怎樣脫離律法的圖畫裏面,只有一
個女人,卻有兩個丈夫。那女人在一種非常為難的處境中,因為她只能作其中一個人的
妻子,但是不幸,她卻嫁給了一個不大合意的人。讓我們不要弄錯了,她所嫁的那人是
個好人;但是難處卻在丈夫與妻子完全不適合。他是一個極端嚴格的人,認真得分毫不
差;她正好在另一端,事事很隨便。他在凡事上都非常確實,她卻一切都是馬馬虎虎的
。他要每件事情都作得恰到好處,她卻隨便怎樣都好。這樣的一個家庭怎麼能彀快樂呢?
那個丈夫是這麼認真,他常常對他的妻子有所要求。可是沒有人能說他的不是,因為他
是她的丈夫,當然有權希望她作一些事;況且他的一切要求完全是合法的。所以那個男
人並沒有錯,他的要求也沒有錯;難處就在他的妻子不能作他所要求的事。兩個人完全
不能相處;他們的性情完全不同。因此那個可憐的女人非常難過。她很清楚她常常作錯
,但是與這樣的一個丈夫住在一起,就好像她所說的與所作的每一件事都是錯的!她還
有甚麼希望呢?如果她所嫁的是另外那一個男人,一切就都好了。那個男人並非沒有她
的丈夫那麼認真,但是他也給她許多幫助。她非常樂意嫁給他,只是她的丈夫還活著,
她能作甚麼呢?丈夫還活著,她『被律法約束』,除非丈夫死了,她無法合法的嫁給別
的男人。
這個圖畫不是我畫的,乃是保羅畫的。第一個丈夫是律法;第二個丈夫是基督;而你就
是那一個女人。律法要求你作許多事情,但是牠毫不幫助你成全牠所要求的。主耶穌所
要求的也很多,甚至比律法所要求的更多。(太五21~48。)但是凡祂所要求於我們的
,祂自己都在我們裏面來成全。律法向我們有種種要求,使我們全無辦法履行;基督也
向我們有種種要求,可是祂自己就在我們裏面履行祂所要求於我們的。所以那個女人想
脫離第一個丈夫,嫁給那另一個男人,一點也不希奇。她能得到釋放的惟一希望,就在
她第一個丈夫死了,然而他卻頑固的抓住生命不放。所以她對於他的死實在沒有絲毫的
盼望。因為『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五18
。)
律法一直要繼續到永遠。如果律法永遠不過去,我怎能與基督相聯呢?如果我第一個丈
夫不肯死,我怎能嫁給第二個丈夫呢?只有一個辦法。如果他不願意死,那麼我可以死
。如果我死了,婚姻的關係便解除了。這就是神救我們脫離律法的方法。羅馬七章的這
一段裏面,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從三節轉到四節。一節到三節告訴我們,丈夫應該死,但
是在四節裏,我們看見事實上是女人死。律法沒有死掉,我卻死掉了,我藉著死脫離了
律法。讓我們清楚記得,律法永遠不會過去。神公義的要求要存到永遠,只要我活著,
我就必須應付那些要求;但是如果我死了,律法就不能再向我要求甚麼了。牠不能越過
墳墓來跟著我。
我們脫離律法與脫離罪的原則正是這樣。我死了,我的老主人(罪)卻繼續活著,但是
他奴役的權力,最多只能到墳墓,不能再遠一點。當我還活著的時候,他可以要求我作
一百零一件事,我一旦死了,他就不能再找我了,從此我永遠脫離了他的暴虐。我們對
於律法也是一樣。那個女人還活著的時候,她受著丈夫的約束,一旦她死了,婚姻的約
束就解除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律法雖然還有牠的要求,但是牠不能再對我
實施牠的權力。
那麼現在有一個重要的問題:『我怎麼死呢?』我們的主祂工作的寶貴就在這裏:『你
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羅七4。)當基督死的時候,祂的身體被
裂開。因為神把我放在祂裏面,(林前一30,)所以我也被裂開了。當祂被釘死的時候
,我也與祂同釘了。
有一個舊約例證,可以幫助我們清楚這一點。將聖所與至聖所隔開的幔子,上面繡著基
路伯。(出二六31,代下三14。)照以西結一章十節和十章十四節給我們看見,基路伯
的臉其中有一個人的臉,代表人是整個天然受造之物的頭。(詩八4~8。)在舊約時代
,神住在幔子內,人住在幔子外。人可以看見幔子,卻看不到裏面。那個幔子象徵我們
主肉身。(來十20。)所以在福音書裏面,人只能看見我們的主外面的形狀;除了神的
啟示以外,(太十六16~17,)他們看不見住在主裏面的神。但是主耶穌死了,神把聖
殿裏面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二七51,)讓人可以看到至聖所。因此自從主耶
穌死後,神不再將自己隱藏在幔內,卻設法把祂自己啟示出來。(林前二7~10。)
現在我們要問,當幔子裂開的時候,基路伯怎麼樣呢?不錯,神只撕裂幔子,但是基路
伯在幔子上,與幔子成為一體,因為牠們是繡在幔子的上面。所以不可能幔子被撕裂了
,而基路伯卻仍然保持完整。當幔子裂開的時候,基路伯也一同裂開了。在神的眼中,
主耶穌死了,所有受造的活物也都死了。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那個女人的丈
夫也許很健康,很強壯,但是如果她死了,他雖然可以照著他所喜歡的,對她作許多要
求,然而那對於她卻毫無影響。死已經使她脫離了她丈夫的一切要求。當主耶穌死的時
候,我們是在祂的裏面,祂那包羅萬有的死,使我們永遠脫離了律法。但是我們的主並
不留在墳墓裏。第三天祂又復活了;因為我們仍然在祂裏面,所以我們也復活了。主耶
穌的身體不只說出祂的死,也說出祂的復活,因為祂的復活是一個身體的復活。因此,
『藉著基督的身體,』我們不只『向律法死』,並且『向神活』。
神把我們聯於基督,祂的目的不僅有消極的一面,還有榮耀的積極一面-『叫你們歸於
別人』。(羅七4。)死已經解除了舊的婚姻關係,所以那個女人,原來由於以前的丈
夫,不斷的對她要求,卻連一個指頭也不幫助她,以致陷於絕望之境,現在她自由了,
可以嫁給那一個男人;祂雖然對她也有要求,但祂自己就在她裏面,成為履行祂一切要
求的能力。
這一個新的聯結的結果是甚麼呢?『叫我們結果子給神。』(4。)那一個愚笨犯罪的
女人,藉著基督的身體已經死了;因著聯於祂的死,所以她也聯於祂的復活,在復活生
命的能力中,她得以結果子給神。主升天的能力,在她裏面加給她力量,使她能答應神
在她身上所有聖潔的要求。神的律法並沒有廢去,反而完全成全了,因為現在是復活的
主在她裏面活出祂的生命,而祂的生命永遠是蒙父所喜悅的。
一個女人結婚了就怎麼樣呢?她不再用她自己的姓,乃是用她丈夫的姓了。她不僅分享
他的姓,並且還分享他的財產。我們歸於基督也是這樣。我們一旦屬於祂,凡屬祂的一
切,也都成為我們的。因著我們可以支取祂無限的豐富,我們自然就足能應付祂所有的
要求了。
人的盡頭是神的起頭
我們已經解決了這個問題道理的一面,現在我們必須來看實際的一面。首先我們要稍微
說一點消極的方面,積極的方面留到下一章再說。在每天的生活中脫離律法,是甚麼意
思呢?那就是說,此後我不再替神作甚麼;我不再設法討神的喜歡。你恐怕會驚奇得叫
起來:『這是甚麼教訓!多可怕的異端!脫離律法絕不可能是這個意思!』
但是請記得,如果我試著要在肉體裏討神的喜歡,我立刻就把自己放在律法之下。我違
背了律法,律法也宣告了我的死刑;這死刑已經執行,現在這個屬肉體的我(羅七14)
就由於死,已經脫離了律法的一切要求。神的律法仍然存在,事實上,現在有了新的律
法,而且比舊約的律法更認真。但是讚美神!牠的要求已經被滿足,因為現在是基督履
行這些要求;基督在我裏面,作神所喜悅的事。祂說,『我來…乃是要成全(律法)。
』(太五17。)因此在復活的根基上,保羅能彀說,『就當恐懼戰兢,活出你們的救恩
;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2~13,
原文。)
那是神在你們裏面運行。所以脫離律法並不是說,我們可以不必遵行神的旨意。自然也
不是說,我們可以無法無天了。斷乎不是!相反的,脫離律法乃是說,我們不再憑著自
己來遵行神的旨意。因為我們深知我們不能遵行神的旨意,我們就不再倚靠舊人來討神
的喜歡。由於我們對於自己已經完全絕望,甚至連試著要討神的喜歡也不試了,我們就
信靠主,在我們裏面彰顯祂復活的生命。
讓我用我在家鄉所看見的,來說明這件事。在中國有些腳伕可以挑一百二十公斤重的鹽
,有些甚至挑二百五十公斤。現在有一個人,他只能挑一百二十公斤,而這裏有一擔鹽
重二百五十公斤。他很清楚他挑不動,如果他聰明的話,他會說,『我不碰牠!』但是
在人性裏面有一種嘗試的誘惑,所以他雖然挑不動,還是要去試一試。我小的時候,常
常喜歡看十個或二十個這樣的人,雖然他們每個人都知道他們挑不動,卻要去試一試。
但是末了,他們都只得放棄,讓能挑的人去挑。
我們越快放棄嘗試越好,因為如果我們獨佔了那個工作,聖靈就沒有機會了。如果我們
說,『我不作了;我信靠你替我作,』我們就會發現,有一個比我們更強的能力,把我
們帶了過來。
一九二三年,我遇見一位著名的加拿大佈道家。那一天,我用上面所說的那些話講了一
篇道。當我們走回他家之時,他說,『今日很少聽見人說羅馬七章;現在再聽一聽,實
在是好。當我看見我已經脫離律法,那一天真是在地如同在天。我得救了多年之後,仍
然盡自己的力量要討神的喜歡,但是我越是這樣盡力,就越失敗。我認為神是宇宙中最
大的要求者,但是我卻發覺,對於祂最小的要求我也不能履行。有一天,當我讀到羅馬
七章,亮光忽然臨到我,看見主不只已經救我脫離罪,同樣也已經救我脫離律法。我驚
奇得跳起來說,『主阿,你真的不再對我作任何要求了麼?那麼我就不需要再為你作甚
麼了!』
神的要求並沒有改變,但是我們不再是應付牠們的人。讚美神,祂在寶座上是立法者,
祂在我的心裏是守法者。祂立了法,祂自己來遵守。祂發出要求,祂也來滿足要求。當
我的朋友看見他無須再作甚麼,他就跳起來大聲喊叫;所有看見這事的人,也都會同樣
的喊叫。只要我們還設法自己作,祂便不能作甚麼。就是因為我們試著要自己作,所以
我們失敗了又失敗。神要指示我們,我們甚麼都不能作,所以在我們完全承認這一點之
前,我們的失望與灰心絕不會停止。
有一個弟兄曾試著要掙扎以致得勝,他對我說,『我不知道我為甚麼這麼軟弱。』我說
,『你的難處在你軟弱到不能遵行神的旨意,但是你還沒有軟弱到把一切事物統統關在
門外。所以你還不彀軟弱。當你衰微到絕對的軟弱,深信你甚麼也不能作,那時神就要
作一切。』我們都必須被帶到一個地步,對主說,『主阿,我無力替你作任何事,但是
我信靠你在我裏面作每一件事。』
有一次,我在中國與二十幾個弟兄住在一起,在我們所住的地方,沒有足彀的洗澡設備
,所以我們每天到河裏去洗澡。有一次,一位弟兄的腿抽筋,我忽然看見他很快就要沉
下去,所以我向一個擅長游泳的弟兄打手勢,要他趕快去救他。但是使我非常驚訝的是
,那位弟兄竟然一動也不動。我急得不得了,大聲喊叫說,『你沒有看見他快要淹死了
麼?』其他的弟兄也都像我一樣的激動,向他大聲呼叫。但是那位善泳的弟兄還是不動
。他非常鎮定,也很注意,仍然站在他原來的地方,顯然是在拖延這不受歡迎的任務。
同時那個可憐行將淹死的弟兄,他的聲音越來越微弱,他的力量越來越衰竭。我在心裏
說,『這個人真可恨!他眼見一個弟兄就要淹死,竟不去救!』
然而正當那個人真的沉下去的時候,那個善泳的弟兄很快的幾下就游到他的身邊,他們
兩個都平安的上了岸。當我有機會對他表示一點我的意見的時候,我說,『我從來沒有
見過一個基督徒,像你這樣愛惜自己的生命。試想一想,如果你少顧自己一點,多顧他
一點,你豈不就救他免受這許多苦!』但是那位擅長游泳的弟兄,對於這件事比我知道
得更清楚,他說,『如果我早一步去,他會死命的抓著我不放,那麼我們兩個就都沉下
去了。一個將要淹死的人,在他筋疲力竭到再沒有絲毫的力量自救之前,是不能去救的
。』
現在你明白了麼?當我們把事情放棄的時候,神纔拿起。祂一直要等到我們的力量到了
盡頭,自己再不能作甚麼的時候,祂纔來作。神已經定罪屬於舊造的一切,將牠交給十
字架。所以肉體是無益的。如果我們要試著在肉體裏作甚麼,我們實在就是棄絕基督的
十字架。神已經宣告,我們只配死。如果我們真相信神的宣告,我們就該用行動來證實
神的判決,那就是放棄所有為要得神喜歡,屬肉體的努力。我們努力遵行神的旨意,就
是否認祂在十字架上對於我們完全不足取的宣告。我們的繼續努力,就是由於一方面誤
解了神的要求,另一方面又誤解了供應的源頭。
我們看見律法,我們就想到我們必須滿足牠的要求。但是要記得,雖然律法的本身是對
的,然而牠如果應用在錯的人身上,一切就都錯了。羅馬七章裏面那個『困苦的人』,
想憑著自己來滿足神律法的要求,他的難處就在這一點上。這一章再三所用的我字,給
我們看見了失敗的線索。『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
(七19。)在這個人心裏,有一個基本的錯誤觀念。他以為神要求他守律法,所以他就
設法去守。實在神並沒有要求他這樣去守。結果怎麼樣呢?他發現他非但不能作討神喜
歡的事,並且還作許多神所不喜歡的事。他雖然盡力要照著神的旨意去作,然而他所作
的,正是他所知道與神旨意相反的事。
我感謝神!
羅馬六章對付『罪身』,羅馬七章對付『這取死的身體』。(六6,七24。)在六章裏
面,擺在我們面前的整個問題是罪;在七章裏面,擺在我們面前的整個問題是死。那麼
罪身與取死的身體有甚麼不同呢?關於罪(就是不討神喜歡的事),我有一個罪身-就
是一個積極犯罪的身體。但是關於神的律法(律法是表達神旨意的),我有一個取死的
身體。我在罪這方面的活動,使我的身體成為罪身;我在神旨意上的失敗,使我的身體
成為取死的身體。關於一切邪惡的事,我的性情既是屬世界和屬撒但的,我就完全是積
極的;但是關於一切屬於聖潔和屬天的事,我卻完全是消極的。
你有沒有在你的生命裏發現這個真理呢?如果你僅僅在羅馬六章和七章裏面發現這個真
理,那對於你並沒有甚麼益處。你有沒有發現,對於神的旨意,你被一個沒有生命的身
體拖累著呢?當你說到屬世事物的時候,一點難處都沒有,但是當你要為主說一點話,
你就一句也說不出來;當你要禱告的時候,你就感覺瞌睡;當你要為神作一點事,你就
感覺到身體不大好。除了與神的意旨有關的事情以外,你甚麼都能作。在這一個身體裏
面,有一些東西與神的旨意不能和諧。
死是甚麼意思呢?哥林多前書裏面有一句很適當的話,我們可以用來說明牠,那句話說
,『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十一30。)死是軟
弱達到了極點-軟弱,疾病,死。所以死就是極端的軟弱;那就是你軟弱到一個地步,
不能再軟弱了。我們對於神的旨意有一個取死的身體,意思就是我們在事奉神的事上,
是這麼軟弱,極端的軟弱,軟弱到完全無可救藥的地步。保羅喊著說,『我真是苦阿!
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如果有人能像保羅那麼喊,那是何等的好。這在神聽
來,是最悅耳的聲音。這是人所能喊出最屬靈,也是最合聖經的聲音。乃是當他知道了
他甚麼也不能作,連再立志的決心也放棄了,他纔這樣喊叫。在他達到這個地步之前,
他每一次失敗,都立一個新的志願,並且加倍運用他意志的力量。最終他發現他的立志
毫無用處,他便在絕望中喊叫說,『我真是苦阿!』他像一個人忽然從睡中醒來,發覺
他自己是在一座燃燒著的房子裏,他就喊叫求救,因為他已經陷入絕望的境地。
你對你自己已經絕望了麼?或者你還希望藉著多讀聖經,多有禱告,而成為一個好一點
的基督徒呢?讀聖經與禱告沒有錯,神也不許我們忽略讀經和禱告。但是我們如果倚靠
讀經和禱告,以為牠們能使我們得勝,我們就錯了。我們的幫助乃是在祂裏面,祂纔是
我們讀經和禱告的目的。我們只能信靠基督。所幸那個『困苦的人』不僅訴說他的苦況
,他還發了一句很好的問話:『誰能救我?』『誰?』他先前尋找一些事物;現在他的
希望乃是一位能救他的。他先前在他的裏面,尋找他問題的解決;現在他在他自己以外
,尋找一位救主。他不再用自己的力量;現在他所有的希望,都在那一位身上。
我們的罪是怎樣得了赦免的呢?是藉著讀聖經、禱告、施捨等等麼?不,我們乃是仰望
十字架,相信主耶穌所作成的。我們從罪裏得釋放,也正是根據這個原則;我們要討神
的喜歡,自然也不在這個原則之外。我們仰望在十字架上的主,我們的罪就得著赦免。
我們仰望在我們裏面的主,我們就從罪裏得著釋放,並且得以遵行祂的旨意。我們倚靠
祂所已經作成的,就得著頭一件;我們倚靠祂現在在我們裏面作的,就得著第二件;關
於這兩件事,我們惟有倚靠祂,因為祂為我們作成一切。
當保羅寫羅馬書的時候,殺人的兇手,是用一種很特別,並且很可怕的方法來刑罰的。
牠的方法是將被殺害之人的屍體,綁在兇手的身體上,頭對頭,手對手,腳對腳,這樣
將死人綁在活人身上,一直到活人死了為止。兇手可以隨意到那裏去,但是他無論到那
裏去,他都得帶著被殺之人的屍體。還有甚麼刑罰比這種更可怕的呢?保羅就是用這種
刑罰來作例證。他好像被綁在死屍上,無法得著自由。他無論到那裏去,都受到這可怕
重擔的阻礙。到了末了,他再也受不住了,便呼喊說,『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
然後他忽然醒悟過來,他絕望的呼喊,變成讚美的詩歌。他已經找到了問話的答案:『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七25。)
我們知道我們得以稱義,是藉著主耶穌,並不是靠我們自己作甚麼;但是我們以為成聖
就必須倚靠自己的努力。我們知道,我們必須完全倚靠主,纔能得到赦免;但是我們卻
相信,我們若自己努力,就可以脫離罪。我們怕如果我們甚麼也不作,就一無所成。我
們得救之後,我們那個『要作』的舊習慣,又主張我們該自己作,於是我們就再開始我
們自己舊日的努力。 然後神的話新鮮的對我們說,『成了。』(約十九30。)祂已經
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得著赦免作了一切,祂也會在我們裏面,為著我們的脫離罪,
作每一件事。在這兩件事上,祂都是那位工作者。『是神在你們裏面運行。』
這一個脫離了罪的人,他的第一句話非常寶貴,他說,『感謝神。』如果有一個人給你
一杯水,你就謝謝給你水的人,你不是謝別人。為甚麼保羅說『感謝神』呢?因為神作
成了每一件事。如果是保羅自己作的,他會說,『感謝保羅。』但是保羅看見他自己是
一個『困苦的人』,惟有神能滿足他的需要;所以他說,『感謝神。』神要作一切的工
,因為祂必須得著一切的榮耀。如果我們也作了一些工,我們就要分得一些榮耀;然而
神要所有的榮耀都歸於祂,所以自始至終,祂作一切的工作。
如果我們停在這一點上,那麼我們在這一章裏面所說的,好像都是消極的,都是不實際
的,好像基督徒的生活,是坐著不動,等候事情發生。當然事實完全不是如此。所有真
正活在這些話裏面的人,都知道那是對於基督最積極最活潑的信,他們是在一個完全新
的生命的原則裏活著-這一個原則就是生命之靈的律。下面我們要來看,這一個新生命
的原則,在我們裏面的果效。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第八章 聖靈
: 我們已經說過,神永遠的目的,乃是祂在我們身上一切對付的動機與解釋。在我們再來
: 看羅馬書所說基督徒經歷的各種階段之前,我們必須再一次離開本題,以便於考慮,在
: 我們一切的經歷裏面,使我們的生命與服事成為有效,那不可缺少的力量。我所指的就
: 是聖靈的同在與職事。
: 我們在這裏仍然要用羅馬書兩段落裏面的兩節聖經作為起點。一處是五章五節:『因為
: 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另一處是八章九節:『人若沒有基督
: 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 神在賜人恩典的事上從來不胡亂,也不任意。神雖然白白將恩典賜給所有的人,但是神
: 的恩典乃是在一個確定的根基上賜給大家的。不錯,神確實是『在基督裏,曾賜給我們

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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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長進的途徑-隨從靈而行
現在我們來到羅馬八章。首先我們可以用兩句話,扼要的說明第二段的中心,就是從五
章十二節至八章三十九節的中心。這兩句話都含有一個對照,並且各自指出基督徒經歷
的一方面。
這兩句話就是:
『在亞當裏』與『在基督裏』-五章十二節至六章二十三節。
『在肉體裏』與『在靈裏』-七章一節至八章三十九節。
我們需要明白這四件事的關係。頭兩件是客觀的,說到我們的地位;其中的第一件,是
我們原來在天然裏的地位,第二件是我們現在因信靠基督救贖的工作而有的地位。後兩
件是主觀的,與我們的行事為人有關,是實際經歷的事。聖經清楚的告訴我們,頭兩件
只不過說到事情的一部分,必須有後兩件,事情纔完全。我們原來以為只要在基督裏就
彀了,但是現在我們知道,我們還必須在靈裏行。(羅八6。)在羅馬八章的前半章裏
面,再三的說到靈。這給我們看見,使徒是如何注重這一個基督徒生活上重要的功課。
肉體與靈
肉體與亞當相聯;聖靈與基督相聯。現在我們將到底我們是在亞當裏,還是在基督裏的
問題擺在一邊,算是已經解決了,接著我們必須問我們自己:我是活在肉體裏呢,還是
活在靈裏?
活在肉體裏的意思,就是我們憑著在亞當裏的自己,作一些事情。我們的力量乃取自從
亞當所承受,那個舊造的天然生命,所以我們就在經歷上,享有亞當犯罪的一切本錢,
那些在我們大家身上是非常有效的。現在我們在基督裏面也是這樣。如果我們要在經歷
上享受祂所經歷的,我們就必須知道,甚麼是隨從靈而行。我們的舊人已經在基督裏被
釘死,那是一件歷史的事實,而神在基督裏,『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
一3,)乃是一個現在的事實;但是如果我們不活在靈裏,我們的生活,就會與我們在
基督裏的事實完全相反,因為我們在祂裏面的這一個事實,沒有表現在我們的身上。我
們可以承認我們是在基督裏,但是我們也可能必須面對著一個事實:我們的舊脾氣,還
非常顯明。
難處在那裏呢?難處就在我們僅僅在客觀上抓住那個真理,卻沒有使客觀的真理,成為
主觀的經歷;只有當我們活在靈裏的時候,客觀的真理纔成為主觀的經歷。
不只我是在基督的裏面,基督也是在我的裏面。但是正如人就著身體來說,不能在水裏
面生活工作,只能在空氣裏面,同樣的,在屬靈方面,基督也不住在肉體裏,或者在肉
體裏彰顯祂自己,而是在靈裏。因此,如果我『隨從肉體』而生活,我就會發覺,在基
督裏面原來屬於我的一切,都在我裏面被虛懸起來了。雖然依照事實我是在基督裏,但
是如果我活在肉體裏-就是用我自己的力量,照著我自己的主張-那麼在經歷上,我就
會很驚奇的發現,凡屬在亞當裏的一切,都顯明在我身上。所以我如果要在經歷中知道
在基督裏的一切,我就必須學習活在靈裏面。
活在靈裏面的意思就是說,我信靠聖靈在我裏面作我自己所不能作的事。這種生活,與
我靠自己自然活出的生活完全不同。每一次我面對著神一個新的要求,我就仰望祂在我
裏面,作成祂所要求於我的。神不是叫我們來嘗試,乃是叫我們來信靠;也不是叫我們
奮鬥,乃是叫我們安息在祂裏面。如果我裏面有暴躁的性情,不純潔的思想,尖利的舌
頭,和好批評的靈,我不必下決心努力去改變我自己,我只該算自己在基督裏向著這些
事已經死了,而仰望神的靈在我裏面,產生所需要的純潔、謙卑、或溫柔。這就是摩西
所說,『只管站住,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救恩』(出十四13)的意思。
無疑的,我相信許多人有類似下面所說的經歷。有人要求你去看望一個朋友,你知道那
個朋友不很友善,但是你信靠主會照顧你。當你出發之前,你告訴主,憑你自己,除了
失敗以外,你不能作別的,你求祂供應你一切所需的。然後使你大為驚訝的是,雖然那
位朋友非常不謙和,但是你一點也不覺得生氣。在你回來的時候,你回想這個經歷,希
奇你能保持那麼平靜,你不知道下一次是否還能如此平靜。你希奇為甚麼會這樣,你想
找出一個解釋。請你記得,這個解釋就是:聖靈將你帶過去了。
不幸我們只偶然有一次這樣的經歷。但是這應該是我們經常的經歷。當聖靈把事情握在
祂的手中,我們就無需緊張。我們用不著咬著我們的牙齒,以為我們這樣好好的控制自
己,就可以有榮耀的得勝。不,真正的得勝從來不用肉體的能力。我們是被主榮耀的帶
過去了。
撒但試探我們的目的,總是使我們去作一些事。在中日戰爭頭三個月期間,我們損失了
許多坦克車,我們無法應付日本的坦克車,直到想出下面的計策。我們埋伏著的一個狙
擊兵,向日本的坦克車發了一槍。過了好一陣,又發了第二槍;沉靜了一會之後,另一
個又發了另一槍;一直到敵人坦克車的駕駛,急急的想找到這個騷擾的所在地,伸出他
的頭來四圍瞭望。就在這時候,狙擊兵的下一槍瞄準著射出,結束了那個駕駛的生命。
如果他一直藏在坦克車的裏面,他絕對是安全的。整個計策就是要他伸出頭來。撒但用
同樣的方法來引誘我們。他開頭並不要我們去犯罪,他只逗引我們用自己的力量去作事
;當我們一走出我們所躲藏的地方,去作一些事,他就已經勝過我們了。如果我們不動
,如果我們不從基督的隱藏處出來,進到肉體的境界內,他就不能勝過我們。
神對於得勝的方法,就是不容許我們作任何事-就是不容許我們在基督以外作任何事。
這是因為我們只要一動,我們便陷入危險,因為我們天然的傾向,把我們帶到錯誤的方
向。那麼,我們向那裏去求幫助呢?現在請讀加拉太五章十七節:『肉體和靈相爭,靈
和肉體相爭。』(原文。)換句話說,肉體並不與我們相爭,牠乃是與聖靈相爭,因為
『這兩個是彼此相敵。』所以迎見肉體並對付肉體的是祂,不是我們。結果怎麼樣呢?
『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
我們常常誤解這一節聖經後一半的意義。讓我們來看一看,牠到底是甚麼意思。照著天
然我們願意作甚麼呢?我們願意接受我們自己天性的指使,在神的旨意之外,採取行動
。如果我們拒絕憑著我們自己作事,那麼聖靈就能自由對付我們裏面的肉體,結果,我
們便不作我們的天然所願意作的;那就是我們不照著我們天然的傾向作事;這樣,我們
便不會偏行自己的道路,卻以神完善的計畫為滿足。因此我們有一個原則:『你們當順
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加五16。)如果我們活在靈裏,並藉著信靠
復活的基督而行走,那麼我們就的確能站在一邊,讓聖靈天天勝過我們的肉體,祂已經
被賜下來為我們負責這件事。我們的得勝有賴於我們藏身在基督裏,單純的信靠祂的聖
靈在我們裏面照著祂自己的新心願,勝過我們肉體的情慾。十字架已經為我們成功救贖
,聖靈在我們裏面為我們取用救恩。基督的復活和升天,是我們蒙救贖的根基;基督藉
著聖靈住在我們裏面,是我們蒙救贖的力量。
基督是我們的生命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保羅那個呼喊實在與他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所說
的話相同,保羅在那裏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這正
是我們所查考的問題的答案。我們都看見,在羅馬七章的裏面,有一個字非常顯著,那
一個字就是我,而這一個我,最終乃是以苦悶的呼喊來結束:『我真是苦阿!』然後我
們又聽見他得了釋放的歡呼:『感謝神…主耶穌!』很明顯的,保羅所發現的就是,我
們所活著的生命乃是基督的生命。我們以為基督徒的生命,不過是一個經過改變的生命
,其實不是。神是給我們一個改換的生命,神是以另一個生命來代替我們原有的生命,
而這一個在我們裏面的代替就是基督。『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
著。』(加二20。)這一個生命,並不需要我們自己來產生,因為是基督自己的生命,
再生在我們裏面。
在這一點上,有多少基督徒相信再生不只是重生呢?重生是當我們悔改的時候,聖靈把
基督的生命種在我們裏面。再生卻不只這樣;再生的意思是新生命在我們裏面逐漸長大
並顯明出來,直到基督的形像,開始再生在我們生活中。這就是保羅對加拉太人所說,
『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四19。)
讓我再用一個故事來說明這一點。有一次,在美國,我到了一對信主的夫婦家裏,他們
要求我為他們禱告。我問他們說,你們有甚麼難處麼?他們就向我承認說,『哦,倪弟
兄,我們最近的生活過得很不好。我們是這麼容易被孩子惹得生氣。在過去的幾個禮拜
中,我們兩個人幾乎每天都要發幾次脾氣。我們實在是羞辱了主的名。好不好請你為我
們求神,將忍耐賜給我們?』我說,『我不能作這一件事。』他們問說,『你是甚麼意
思呢?』我回答他們說,『我的意思是,有一件事是確定的,那就是神不會聽你們的禱
告。』他們就十分驚訝的說,『你是說我們差得太遠,以致神不願意垂聽我們求祂使我
們有忍耐的禱告麼?』我回答說,『不,這不是我的意思。但是我要問你們,你們這樣
禱告過麼?我信你們常常這樣祈求。神有沒有答應呢?沒有!你們知道為甚麼?因為你
們並不需要忍耐。』這時候,那位作妻子的姊妹眼睛裏冒了火,她說,『你這是甚麼意
思呢?你說我們不需要忍耐,但是我們卻一天到晚都生氣!你這話到底是甚麼意思呢?
』我回答說,『你們所需要的並不是忍耐,你們乃是需要基督。』
神不會把謙卑、忍耐、聖潔、愛心,這些恩典分開賜給我們。祂不是一個零售商,把恩
典逐樣賜給我們-把一些忍耐賜給那些沒有忍耐的人,把一點愛心賜給沒有愛心的人,
把謙卑賜給驕傲的人,讓我們拿若干數量來作為我們的資本。不,祂只給了我們一個恩
賜,足能應付我們所有的需要,這一個恩賜就是祂的兒子基督耶穌。當我仰望祂,在我
裏面活出祂的生命,祂就是我的謙卑、忍耐、愛心、以及其他我所需要的一切。我們要
記得,約翰一書裏面有話說,『神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這生命也是在祂兒子裏面。人
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五11~12,原文。)神的生命
並不是分成項目分開賜給我們的;神的生命是在祂的兒子裏賜給我們的。使徒保羅說,
『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羅六23。)我們與神兒子的
關係,就是我們與生命的關係。
如果我們發現了基督徒所蒙的恩惠,與基督的分別;知道溫柔與基督的分別,忍耐與基
督的分別,愛心與基督的分別,那是一件何等有福氣的事!請我們再記得,林前一章三
十節說,『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
救贖。』通常人對於聖潔的觀念,以為說,生活的每一項都要聖潔,但是這並不是聖潔
,這只不過是聖潔的果子。要知道聖潔乃是基督。是神使主耶穌成為我們的聖潔。其他
如愛心、謙卑、能力、節制等等,也都是如此。今天我們需要忍耐,祂就是我們的忍耐
!明天我們的需要可能是純潔,祂就是我們的純潔!祂是我們每一種需要的答案。這就
是為甚麼保羅在加拉太五章二十二節,說到聖靈所結果子的時候,那個果子是單數的,
是一個果子,而不是分開的眾果子。神已經把祂的聖靈賜給我們,當我們缺少愛的時候
,聖靈的果子就是仁愛;當我們缺少喜樂的時候,聖靈的果子就是喜樂。的確就是如此
。不管你個人的缺乏是甚麼,或是你缺乏一百零一件不同的東西,神有一個足彀的答案
,就是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祂就是我們一切需要的答案。
那麼在這一方面我們怎能更多認識基督呢?只有一條路,那就是更多感覺我們的需要。
有些人怕發現他們裏面的缺少,所以他們從來不長大。惟有在恩典裏長大,我們纔能彀
長大。我們已經說過,恩典就是神替我們作。雖然我們大家同有一位基督住在我們裏面
,但是只有新的需要的啟示,纔會自然的引領我們去信靠祂,讓祂在這一點上從我們裏
面活出祂的生命。度量越大,享受神的供應也越大。當我們一再的棄絕自己,信靠基督
,就得以一再承受地土。我們長大的祕訣,就在基督是我們的生命。
我們曾說過嘗試與信靠,以及二者的分別。請記得,牠們的差別正如天堂與地獄的差別
。信靠並不是說過就算了的一個好的思想;那是非常實際的事。要向主說,『主阿,這
件事我不能彀作,因此,我也不再試牠了。』許多人在這一點上失敗了。信靠主的人能
說,『主阿,我不能;因此,我願意撒手;從今以後,我信靠你。』我自己不作,我倚
靠祂來作,這樣,我便得以充分並歡喜的進入祂所開始的工作裏。這並不是一種被動的
生活,這乃是一種最積極的生活;我能這樣信靠主,從主那裏吸取生命,以祂作我的生
命,並讓祂在我裏面活出祂的生命。
生命之靈的律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
,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1~2,原文。)
在羅馬八章裏面,保羅將在靈裏的生命積極的一面,詳細的告訴我們。他一開始就說,
『如今…就不定罪了。』起初看起來,這句話在這裏好像不太適合。因為定罪確實已經
被血解釋了,藉著主的血我們得以與神相安,並免去神的忿怒。(參羅五1,9。)但是
定罪有兩種,那就是在神面前的定罪,和在我自己面前的定罪,(正如我們在前面曾說
過有兩種平安一樣。)許多時候,第二種定罪對於我們似乎比第一種定罪還要可怕。當
我看見基督的血已經滿足了神,我就知道我的罪已經蒙了赦免,我在神的面前便不再被
定罪了。但是正如羅馬七章所說的,我可能仍然經歷失敗,因此我裏面定罪的感覺可能
仍是很真實的。然而如果我學習以基督為我的生命而活著,我就學會了得勝的祕訣,因
此我就能讚美神說,『如今就不定罪了!』並且我得以經歷『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八6,)因為我學習隨從靈而行。我心裏既有了平安,我就不再感覺被定罪,卻
為著祂帶領我一次一次的得勝而讚美祂。
甚麼使我有定罪的感覺呢?豈不是失敗的經歷和無能為力的感覺麼?在我看見基督是我
的生命之前,我常在不利的地位之下勞苦;真是叫我感覺寸步難行,百事無能。我常常
大聲呼喊說,『我不能作這件事!我不能作那件事!』我雖然願意去嘗試著作,然而我
發現我『不能得神的喜歡』。(8。)但是在基督裏並沒有『我不能』這三個字。我現
在『在那使我有力量者的裏面,凡事都能作』。(腓四13,原文。)
保羅怎麼這麼大膽?他根據甚麼,宣告他現在已經不再受限制,反而『凡事都能作』了
呢?下面就是他的回答:『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
死的律了。』(羅八2。)為甚麼不再定罪了呢?『因為…』;這說出不再定罪是有理
由的,是根據確切的事實的。這個理由就是有一個律,保羅稱之為『生命之靈的律』,
已經證明比另一個律,就是『罪和死的律』更強。這些律是甚麼呢?牠們是怎樣運行的
呢?罪與罪的律有甚麼分別呢?死與死的律又有甚麼分別呢?
首先我們要問說,甚麼是一個律呢?嚴格的說,一個律就是一個經過檢定的法則,證明
牠沒有任何的例外。我們可以用簡單一點的話來說,律就是再三發生的事,並且牠每一
次發生都是一個樣子。我們可以從制定律與自然律來說明這一點。例如,在這個地方,
如果我靠右駕駛,交通警察就要制止我。為甚麼呢?因為我違反了這裏的法律。如果你
這樣作,你也要受到制止。為甚麼呢?因為你也違反了我被制止的同樣的法律,而法律
是沒有例外的。這樣的事常常一再的發生,而且每次都是一樣。我們大家都知道甚麼是
地心吸力。現在我在倫敦,我丟下我的手帕,牠就落到地上。這是因為有地心吸力的緣
故。如果我在紐約或香港,丟下我的手帕,結果也是一樣。無論我在那裏,只要丟下手
帕,地心吸力就運行,於是同樣的結果就產生。所以無論甚麼時候,只要在同樣的情形
之下,就會有同樣的結果。這就是律。
那麼罪和死的律是甚麼呢?比方說,有一個人,對於我有不好的批評,我裏面立刻就惱
怒。我們知道那不是律,那是罪。但是如果有不同的人,對我有不好的批評,我裏面都
有同樣的惱怒,我就看出,在我裏面有一個律-一個罪的律。正如地心吸力的律一樣,
牠是不變的。死的律也是一樣。我們曾說過,死就是軟弱達到了極點。我的軟弱是我不
能。如果我要在某一件事上得神的喜歡,我發現我不能;我要在另一件事上得神的喜歡
,我又發現我不能。於是我看出有一個律在我的裏面運行。在我的裏面不只有罪,還有
罪的律;在我的裏面不只有死,還有死的律。
這個律像地心吸力的律一樣,是不變的,沒有任何的例外。牠不像交通規則那樣,不過
是人經過討論而制定的法則;牠乃是一個自然律,人只能發現牠而已。因為有地心吸力
的律存在,所以手帕不需要我的幫忙,自己自然會落在地上。在羅馬七章二十三節裏面
,保羅所發現的律,也正是這樣。罪的律和死的律反對良善,並癱瘓人為善的意志。照
著在他肢體中那個罪的律,他也是自然的就犯罪。就是他另有所願,可是在他裏面的律
是殘忍的,人的意志無法抗拒這律。所以我就來到一個問題,我怎樣纔能脫離罪和死的
律呢?我需要脫離罪,更需要脫離死,但是最要緊的是,我需要脫離罪的律和死的律。
我怎樣纔能脫離不斷的軟弱和失敗呢?為著要答覆這個問題,讓我們再進一步,舉兩個
例子來說明。
中國人以前有一個很大的重擔,那就是釐金,沒有一個人能彀逃避牠。這一個法律起源
於清朝,一直沿用到民國時代。那是一種國內的貨物過境稅,全國設有許多釐卡。征收
的官員權力很大。一宗貨物如果要經過幾省,要繳的稅就非常重。但是幾年前,另外有
一個法律,代替了釐金法。你能彀想像,那些在舊法律下曾經深受痛苦的人,他們將感
覺何等快慰!現在他們不需要再想望,或是祈求,因為新的法律已經產生,把我們從舊
的法律下面釋放了出來。我們再也不必豫先思慮,如果明天遇見一個釐金征收員,該怎
麼對他說話呢!
地方的律是這樣,自然的律也是這樣。我們怎能使地心吸力的律無效呢?再以我的手帕
為例,地心吸力的律在牠上面運行得彀清楚,牠把手帕拉下去。但是我只要把我的手放
在手帕下面,手帕就不掉下去了。為甚麼呢?律還是在那裏。我並沒有對付地心吸力的
律;事實上我也不能彀對付地心吸力的律。那麼,為甚麼我的手帕不掉在地上呢?因為
有一種力量使牠不掉在地上。律仍然在那裏,但是另外有一個超過牠的律在運行,征服
了牠,那就是生命的律。地心吸力可以盡牠所能的去作,然而手帕不會掉下去,因為另
有一個律在運行,反抗地心吸力,把手帕維持在那裏。許多人都看見過,有時候一棵樹
,原先不過是一粒種子,掉在鋪路的石板縫裏面。等到牠漸漸長起來,在牠生命裏面的
能力,就把很重的石板掀開。這就是我們所說的,一個律勝過了另一個律。
神就用這個方法,藉著引進另一個律,把我們從原有的律下面釋放出來。罪和死的律仍
然在那裏,但是神已經使另一個律在運行-那就是在基督耶穌裏生命之靈的律,這個律
的堅強足能把我們從罪和死的律下面釋放出來。請記得,這是在基督耶穌裏的生命之律
-這個復活的生命,已經在祂裏面應付了各種各樣的死,並且已經勝過了牠。(弗一19
~20。)主耶穌在聖靈裏住在我們的裏面,如果我們把自己交給祂,讓祂在我們裏面隨
意而行,我們就會發現,祂要使我們脫離舊的律。這時我們就會知道,蒙保守並不是用
我們自己的力量,乃是藉著神的能力。(彼前一5。)
生命之律的彰顯
讓我設法把這一點說得更實際些。我們在前面曾經說過,我們的意志與神的事的關係。
甚至一班老基督徒,還不知道意志在他們的生活裏,佔有多麼大的地位。這也是保羅在
羅馬七章裏一部分的難處。他的志願是良善的,但是他所有的行為,都和他的志願相反
。不管他下多麼大的決心,要使自己得神的喜歡,他的志願只不過帶他到更大的黑暗裏
面。他說,『我願意為善,』但是『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問題就在這
裏。許多基督徒就像一部沒有汽油的汽車,必須有人來推牠,甚麼時候一不推,牠立刻
就停了。他們努力以意志來推動自己,因此他們認為基督徒的生活是很苦的,並且常常
使人精疲力竭。有些人因為別人喊阿利路亞,因此也強迫自己這樣說。但是他們承認,
那樣說對於他們並沒有意義。他們強迫自己作他們所不是的,這比要水流上山還難。因
為,意志所能達到的最高點,不過是願意而已。(參太二六41。)
如果我們必須用那麼多的力量,來過基督徒的生活,那不過是說出,我們所過的並不是
真正的基督徒生活。我們都用不著勉強我們去說我們的鄉談。事實上,只有當我們要去
作我們天性所不喜歡作的事,我們纔運用我們的意志力。我們可以立志一時,但是最終
仍是罪和死的律得勝。我們也許能說,『立志為善由得我,並且我為善了兩個禮拜,』
但是最後我們只得承認:『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請記得,我們所以立志要作,就是
因為我們還不是。如果我們已經是,我們就不必再渴望去作了。
也許你要問說,為甚麼人用意志力試著要討神的喜歡呢?這可能有兩個原因,他們可能
根本沒有經歷重生,所以他們沒有新的生命可以吸取;也可能他們已經重生,也有了生
命,但是他們沒有學習信靠那個生命。就是因為他們不明白這一點,結果,他們就再三
的失敗並犯罪,以致他們幾乎不能相信,還有更好一點的可能。
要知道我們這樣間斷的過著軟弱的生活,並不是神所賜給我們的,乃是因為我們沒有完
全的信靠。羅馬六章二十三節說,『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
。』羅馬八章二節說,『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羅馬八章二節並沒
有說到新的恩賜,只說到那個生命,就是羅馬六章二十三節所已經題過的。換句話說,
這是我們所已經有的東西的一個新啟示。我覺得我不能過於著重這一點。這不是我們從
神手中得到一個新東西,乃是對於祂所已經賜給我們的東西的一個新揭露。這是在基督
裏所已經作成的工作的一個新發現,因為『釋放了我』這一句話,所用的時式是過去式
。如果我真的看見了這一點,而且信靠祂,那麼羅馬七章並不絕對需要再三在我身上重
演-那些經歷或行為無需重複,當然也用不著那麼使用意志的力量。
如果我們不用我們自己的意志,而信靠祂,我們不會落地摔破,反而我們會落到另一個
律,就是生命之靈的律裏面。因為神不只已經給了我們生命,而且也給了我們生命的律
。正如地心吸力是一個自然律,不是人類立法的結果,照樣,生命的律也是一個自然律
,在原則上,與使我們的心跳,或是控制我們眼皮活動的律相同。我們從來不需要一直
想著我們的眼睛,或是用意志來決定,我們必須時常啟閉眼瞼,以保持眼睛的清潔;我
們更用不著惦記著我們的心。如果我們這樣作,非但沒有益處,反而有害。只要我們活
著,牠自然會動。我們的意志只會牴觸生命的律。我有一次在下面所說的情形之下,發
現了這個事實。
我以前害失眠症。有一次我失眠了幾個晚上,我為此多方禱告。我所有的方法都用盡了
,最後我向神承認,錯處一定在我,我求神指示我錯在那裏。我對神說,『求你給我一
個解釋。』祂的回答是,『信靠自然律。』睡眠與飢餓同樣有一個律;這時候我明白了
;我雖然從來沒有擔憂過我會不會飢餓,但是我卻常常為睡眠擔憂。我試著要幫助自然
,這就是許多害失眠症的人主要的難處。現在我不僅信靠神,而且還信靠神的自然律,
所以我睡得很好。
我們應該讀聖經麼?當然應該讀,否則我們的屬靈生命就要受到損失。但是這並不是說
,我們要強迫自己去讀聖經,我們裏面有一個新的律,使我們渴慕聖經。我們照著這律
半小時的讀經,要比用意志勉強著去讀五小時獲益更多。同樣在施捨、傳道、作見證上
,也都是如此。勉強去傳道的結果,很容易形成以冷的心腸,傳熱的福音,正如大家所
知道的冷漠的慈善。
如果我們讓自己活在新的律裏面,我們就不多感覺舊的律。舊的律雖然還在,但是牠不
再支配我們,我們也不再在牠的管制之下。所以主在馬太六章說,『你們看那天上的飛
鳥,…你想野地裏的百合花。』(26,28。)如果我們能彀問飛鳥,牠們是否怕地心吸
力的律,牠們會回答說,『我們從來沒有聽過牛頓的名字。我們一點也不知道他的律。
我們所以飛,因為我們裏面生命的律叫我們飛。』牠們的裏面不僅有一個能飛的生命,
並且那個生命有一個律,使牠們能自然並一直的勝過地心吸力的律。但是地心吸力仍然
存在。如果有一天早上你起得早,天氣很冷,地上積雪很厚,有一隻死麻雀在院子裏,
你立刻就會想起那個律的持久不變。當鳥活著的時候,牠們征服了地心吸力的律,而牠
們裏面的生命,支配了牠們的意識。
神實在已經賜恩給我們。祂已經給我們這個靈的新律,所以現在對於我們,『飛』就不
再是我們意志的問題,乃是祂生命的問題。你有沒有注意到,要一個不能忍耐的基督徒
忍耐,那真是一個試煉;要他忍耐,足能使他抑壓成病。神從來沒有叫我們勉強自己去
作不是出於自然的事;就如試用思慮來增加我們屬靈的身量。擔憂只能減低一個人的屬
靈高度,絕對不會增加一點。主對我們說,『不要…憂慮,…你想野地裏的百合花,怎
麼長起來?』祂帶我們注意在我們生命裏面的新律。哦,巴不得我們對於在我們裏面的
生命,有一個新的認識。
這是一個何等寶貴的發現!牠能使我們成為一個完全新的人,因為牠在小事上運行,也
在大事上運行。例如,當我們在別人的房間裏,未得到主人的許可,隨意拿他的書來看
,牠就會題醒我們,阻止我們,告訴我們未得許可之前,沒有權利這樣作。聖靈告訴我
們,我們不能侵犯別人的權利。
有一次,我和一個基督徒朋友談話,他對我說,『你知道麼?我相信,如果一個人願意
靠著生命之靈的律活著,他會成為一個真正高尚的人。』我問他說,『你是甚麼意思呢
?』他說,『因為那個律有力量使人成為一個完全的君子。有些人藐視未受教育的人說
,「你不能怪那些人這樣作;他們是鄉下人,沒有機會受教育。」其實真正的問題乃是
在於他們裏面有沒有主的生命。我告訴你,那個生命會對他們說,「你的聲音太大了,
」「那樣笑不對,」或者說,「你這樣批評的動機是錯誤的。」聖靈會詳細的在每一件
事上告訴他們該怎樣作,在他們裏面產生一種真正的高尚。教育卻沒有這種本質上的能
力。』對我說這話的朋友,本人就是一個教育家!
這實在是真的,以多嘴的人為例。你是不是一個話太多的人呢?當你和別人在一起的時
候,你有沒有對自己說,『我當怎樣行呢?我是一個基督徒;如果要榮耀神的名,就不
該說太多的話。所以今天我非得特別小心管住我自己不可』呢?你自制了一小時或兩小
時-後來你找到了藉口,你就像決了堤那樣失去了控制。在你知道你被帶到那裏去之前
,你發覺你已經又陷入多嘴的難處中。讓我們確定的記得,意志在這裏毫無用處。如果
我勸你在這樣事上運用你的意志,我就不過向你提供了這世界上虛無的宗教,並不是提
供在基督耶穌裏的生命。我們再想一想:一個多嘴的人,就是整天不說話,他仍舊是那
種人,因為有一個多嘴的自然律,在管制著他。正如一棵桃樹,無論結桃子與否,仍舊
是一棵桃樹。但是我們這些基督徒,發現在我們的裏面有一個新的律,那就是生命之靈
的律。這個律勝過一切別的律,牠已經把我們從多嘴的律下面釋放出來。如果我們信神
的話,把自己交給那個新的律,牠會告訴我們,甚麼時候該停止不說,或者開始就不說
,並且牠會加給我們力量,使我們能這樣作。如果你在這個根基上生活,你能彀到你的
朋友家裏去坐兩三個鐘頭,甚至住上兩三天,也不會遇見多嘴的難處。當你回來的時候
,就不至於為著多話而懊喪,相反的你卻為著神生命的新律而感謝神。
這一種自發的生活纔是基督徒的生活。對於那些不可愛的人-有一些弟兄,如果我們根
據天然的立場,我們實在不能喜歡,自然更不能去愛-牠就顯出愛來。牠乃是以主在那
個弟兄裏面所看見的可能性為基礎而工作的。我們就對主說,『主阿,你看他是可愛的
,你愛他。求你現在也藉著我來愛他!』於是牠就在實際的生活中彰顯牠自己-在真誠
的道德行為上彰顯牠自己。可惜在基督徒的生活中,偽善太多了,假裝太多了。沒有一
件事比假裝更使基督徒的見證失去果效,因為至終人會看透我們的假裝,而看出我們的
真相。如果我們信靠生命律,假裝就會向實際屈服。
第四步:『隨從靈』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
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靈的人身上
。』(羅八3~4,另譯。)
每一個仔細讀這兩節聖經的人,都會看出這裏面有兩件事:第一,就是主耶穌所已經替
我們作成的事;第二,就是聖靈將要在我們裏面所作的事。肉體是軟弱的,結果,律法
的義就不能成就在我們這隨從肉體的人身上。(請記得,這裏仍然不是得救與否的問題
,乃是討神喜歡的問題。)因為我們的不能,神就採取兩個步驟。第一,祂進來對付我
們問題的中心。祂差遣祂的兒子,成為肉身的形狀,為罪而死,『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那就是說,祂代表我們死,把我們裏面所有屬於舊造的都帶到死地。這舊造,我們說
牠是『我們的舊人』,或是『肉體』,或是『屬肉體的我』都可以。神這樣作,就剷除
了我們軟弱的基本原因,根絕了我們的難處。這是第一步。
但是律法的義仍然要在我們的身上成全。這件事怎麼能作得到呢?這就需要神進一步將
內住的聖靈賜給我們。聖靈奉差遣來照顧我們裏面的事,祂能彀這樣照顧,只要我們『
隨從聖靈而行』。
隨從靈而行是甚麼意思呢?這可以從兩面來說牠。第一,牠不是工作,而是隨從。讚美
神,當我想在肉體裏得神喜歡的時候,我是被纏在勞而無功的努力之下,現在我卻能『
照著祂在我裏面運用的大能,』(西一29,)安靜倚靠。所以保羅以聖靈所結的『果子
』,來對照情慾的『工作』。(加五19,22。)
第二,隨從的裏面還含著順服。隨從肉體的意思就是我順服肉體的驅使。羅馬八章五至
八節,清楚的說出,我們隨從肉體的結果,就是頂撞神。隨從靈就是順服靈。一個人如
果隨從靈而行,他就不能向祂獨立而不倚靠祂。我必須順服聖靈。我的行動必須由祂發
動。只有當我順服祂的時候,我纔發現生命之靈的律充分的運行,而律法的義(那些我
曾設法要得神喜歡的事)就被成就-不再藉著我,乃是因著祂在我的裏面。『因為凡被
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羅八14。)
我們都熟悉林後十三章十四節裏面祝福的話:『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
的感動(原文是交通),常與你們眾人同在。』神的愛是一切屬靈福氣的源頭;主耶穌
的恩惠使屬靈的富有可能成為我們的;而聖靈的交通是把屬靈的福氣分給我們。我們知
道,愛是隱藏在神心裏的東西;恩惠是這愛在兒子裏發表出來,並成為可以取用的;交
通乃是恩惠經聖靈分給人。凡父所為我們計畫的,子已經都為我們成全,現在聖靈就來
把牠交通給我們。因此,當我們對主耶穌在祂十字架上為我們所得到的事物,有新發現
的時候,為著牠的成全,我們當向著神所指引的方向望去,堅定的順服聖靈,讓祂有充
分的機會將牠賜給我們。那是聖靈的職事。祂就是為著這個目的來的-祂要將在基督裡
的一切實現在我們裏面。
我們在中國學了一個功課,當我們引領一個人得救,我們必須作得很徹底,因為很難確
定,他是否能再得到別的基督徒的幫助。我們常常設法對初信的人說清楚,當他求主赦
免他的罪,並求主進到他生命裏面的時候,他的心就成為一位活的主的居所。神的聖靈
現在在他裏面,要向他開啟聖經,使他在聖經裏面找到基督,要指導他禱告,管治他的
生活,並且將主的性格再生在他的裏面。
有一年的夏末,我到一個山上去作一次長期的休息。那裏很難找到兼供膳宿的地方,我
必須住在一處,而在另一處寄膳。我寄膳在一個作機匠的家,與他同住的還有他的妻子
。在我剛去的頭兩個禮拜,我除了在每次進餐時祝謝之外,並沒有對我的主人談論福音
。有一天,我有了機會向他們說到關於主耶穌的事。他們很願意聽,並且以單純的信心
來就近主,求祂赦免他們的罪。感謝主,他們重生了,他們的生命中有了新的光明和喜
樂,因為他們的確是蒙恩了。我很留意的告訴他們,所發生的是怎麼一回事。後來因為
天氣轉冷,我就離開那裏,回到上海去了。
當冬天寒冷的時候,那個機匠習慣於每次飯前喝酒,而且他很容易喝過量。我回去之後
,天氣逐漸轉冷,於是飯桌上又再擺上了酒。那一天,他仍然像往日那樣,先低頭謝飯
-但是他卻說不出話來。他試了一兩次都說不出話來之後,就問他的妻子說,『這是甚
麼毛病?為甚麼今天我們不能禱告呢?快把聖經拿來,看看裏面對於喝酒到底說些甚麼
。』我留了一本聖經給他們,但是他的妻子雖然識字,卻不明白神的話語,她也找不到
聖經關於喝酒有甚麼吩咐。他們不知道怎樣查考神的話,也無從請教神的僕人,因為當
時我與他們相距很遠,他們要幾個月之後纔能看見我。這時他的妻子就說,基督徒『你
就先喝罷。下次我們一見到倪弟兄,就問他。』但是他仍然不能為著酒感謝主。最後他
說,『拿走罷!』她把酒拿走之後,他們就一起祝謝了用飯。
後來那個人到了上海,把這個故事告訴我。他用一句很中肯的話對我說,『倪弟兄,我
裏面當家的不讓我喝酒!』我說,『很好,弟兄,你要一直聽從你裏面當家的!』
許多人知道基督是我們的生命。我們相信神的靈是住在我們的裏面,但是這個事實對於
我們的行為沒有多少影響。問題是,我們知道祂是一位活的神麼?我們知道祂是當家的
麼?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第九章 羅馬第七章的意義與價值
: 我們現在要回到羅馬書。當我們看到六章末了的時候,我們曾暫時中止,因為要先看兩
: 個有關的題目,一個是神永遠的目的,那是我們與神同行的動機與目的,另一個是聖靈
: ,祂供應我們達到那個目的所需要的能力和智慧。現在我們要來看羅馬七章。許多人覺
: 得這一章差不多是多餘的。如果基督徒真的看見整個舊造已經被基督的十字架剪除了,
: 又藉著祂的復活,引進了一個完全新的創造,那麼這一章可能是多餘的。如果我們真的
: 『知道』這一件事,又根據這一件事來『計算』,並且以這件事為基礎,『將我們自己
: 奉獻給神,』也許我們就不需要羅馬七章。
: 有些人覺得七章放錯了地方。他們以為該把牠放在五章與六章之間。因為到了六章之後
: ,一切是這麼完善,這麼平坦,怎麼又有失敗的哀聲:『我真是苦阿!』能有這種虎頭

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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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for posting.下面经节的一些话很有感触,我们需要信靠生命之灵的律而不是我
们个人的律.
"對於那些不可愛的人-有一些弟兄,如果我們根據天然的立場,我們實在不能喜歡,
自然更不能去愛-牠就顯出愛來。牠乃是以主在那個弟兄裏面所看見的可能性為基礎而
工作的。我們就對主說,『主阿,你看他是可愛的,你愛他。求你現在也藉著我來愛他
!』於是牠就在實際的生活中彰顯牠自己-在真誠的道德行為上彰顯牠自己。可惜在基
督徒的生活中,偽善太多了,假裝太多了。沒有一件事比假裝更使基督徒的見證失去果
效,因為至終人會看透我們的假裝,而看出我們的真相。如果我們信靠生命律,假裝就
會向實際屈服。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第一章 基督的血
: 我們在開始的時候,要好好的考慮這個問題-甚麼是正常的基督徒生活。首先我們要指
: 出,正常的基督徒生活,與一般的基督徒生活很不相同。當我們思想主山上教訓的時候
: ,我們就難免要問說,除了神的兒子自己之外,地上是否曾經有人實際活出這種生活?
: 但藉此問題,我們會發覺,『除了神的兒子自己之外』這句話,正是這問題的答案。
: 關於基督徒的生活,使徒保羅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給了我們一個他自己的定義。他說
: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他不是講些特別或奇異的事,
: 來作為基督徒高峰生活的標準。我們相信,他是說到神對於基督徒所定正常生活的準則
: 。扼要的說,就是,我不再活著,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出祂的生命。
: 神在祂的話語中清楚的說出,祂對於人一切的需要,只有一個答案,那就是祂的兒子耶

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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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在基督裏面一個身體
在我們進一步來看我們最終的重要題目之前,我們要先回頭來溫習一遍我們所說過的,
並且要扼要的說明所採取的步驟。我們曾試著把事情弄得簡單些,想簡明的解釋基督徒
通常的經歷。但是很明顯的,當我們與主同行的時候,我們會有許多新發現。所以我們
必須小心,避免把神的工作過於簡單化。因為這樣作,會使我們陷入嚴重的混亂。
有許多神的兒女,他們相信人對於救恩的經歷,全在於對於寶血價值的領會,連如何進
入聖潔生活的經歷,也包括在內。他們強調必須隨時靠著主的血,對於所知道的罪,並
且強調血對於所犯的罪,有不斷的功效。這是非常準確的,我們理當如此。但是他們以
為甚麼都是血作的。他們所相信的聖潔,事實上不過是把一個人從他的過去裏分別出來
;也就是說,一個人根據主的流血,使他所作的一切今時被塗抹,神就把他從世界裏分
別出來歸祂。他們所認為的聖潔就止於此。他們沒有看見神基本的要求,因而也就忽略
了祂完滿的豫備。我想我們現在已經清楚的看見,這是如何的不彀。
有一班人,他們多走了一步,看見神已經把他們包括在祂兒子十字架的死裏面,藉著對
付他們的舊人,救他們脫離罪與律法的捆綁。他們確實信靠主,因為他們在基督耶穌裏
榮耀神,並且不再信靠肉體。(腓三3。)在他們裏面,神已經有了一個清楚的根基,
可以在上面建造。有些人以此為起點,往前更進一步,認識了奉獻(以正確的意義用這
個辭)乃是毫無保留的把自己交在祂的手裏,並且跟從祂。這一切都是開端,從這裏開
始我們已經摸著神在我們面前所安排,其他方面的經歷,也是許多人所經歷過的。我們
必須記得,每一個經歷都是真理寶貴的片斷,沒有一個經歷就牠的本身來說能是真理的
全部。一切臨到我們身上的,都是基督在十字架上工作的果子,我們不能忽視其中任何
的一面。
過關與走路
我們承認,信徒的生命與經歷有許多不同的情形,我們現在進一步要注意一個事實。雖
然這些經歷並不一定總是依照一成不變的次序發生,但是牠們都似乎帶著某些一再發生
的步驟或特徵。這些步驟是甚麼呢?第一,就是啟示。正如我們已經看見的,啟示總是
在信心與經歷的前面。神藉著祂的話開了我們的眼睛,看見關於祂兒子某些事實的真理
,然後只有當我們憑著信心接受那個事實以後,那個真理纔實際的成為我們生活裏的經
歷。因此我們可以有下列的步驟:
(一)啟示(客觀的)。
(二)經歷(主觀的)。
進一步我們又注意到,這種經歷常常帶著過關與走路的這兩面。關於這一點,我們如果
用本仁約翰(John Bunyan)所說的窄門和窄路來比方,那就非常清楚。他說,基督徒
是先經過『窄門』,然後再走在『窄路』上。我們的主也曾說到,引到永生的門和路。
(太七14。)基督徒的經歷也正是如此。所以我們又有下列的特徵:
(一)啟示。
(二)經歷:甲,窄門(過關)。
乙,窄路(走路)。
現在讓我們用一些我們所講過的題目,看看這一點怎樣幫助我們了解牠們。我們首先要
看我們的稱義和重生。這開始於我們得著啟示,看見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替我們完成贖罪
,接著就是過悔改與相信的關(窄門),藉此我們就得以親近神;(弗二13;)這門又
引我們走上不斷與主交通的道路(窄路),而我們逐日與主親近的根據,仍然是寶血。
(來十19~22。)當我們來到從罪裏得著釋放,仍然有三個步驟:聖靈的啟示使我們知
道,(羅六6,)和信心的關,就是算,(11,)以及持續奉獻的道路,或者說在新的
生命裏生活,而將自己獻給神。(13。)再說聖靈的恩賜。關於這一點,仍然是開始於
對主耶穌的被高舉在寶座上有了新的看見,結果就得著聖靈的澆灌和聖靈的內住這雙重
的經歷。進一步來看我們蒙神喜悅的這件事,我們再次發現需要聖靈的光照,使我們得
以看見十字架對於肉體-人的整個自我生命-的價值。我們以信心接受這一點,立刻就
引進『窄門』的經歷,(七25,)我們起首停止自己作的努力,而用信心接受基督生命
運行的大能,來滿足神在我們裏面實際的要求。這又引我們走上『窄路』,過順服聖靈
的生活。(八4。)
每一個例子的實際經過,自然並不完全一致,我們也必須謹防對於聖靈的工作,加上任
何硬性的式樣;但是任何新的經歷臨到我們身上,其過程多少有一些像以上所說的那樣
。我們總是眼睛先被開啟,對於基督以及祂所完成的工作有一些新的看見,然後信心纔
會開門,引進一條新的道路。並且請記得,我們所以把基督徒的經歷分成許多階段,就
如稱義、重生、聖靈的恩賜、釋放、成聖等等,不過是為著使我們容易明白。這並不是
說,這些階段在經歷時,必須順序的一個跟著一個。事實上,如果一開始基督和祂的十
字架就完完全全的擺在我們面前,那麼從我們作基督徒的頭一天起,就可能進入許多經
歷,縱然那些經歷的充分解釋還有待將來。哦,巴不得各處所傳的福音都是這一種!
有一件事是確定的,啟示總是在信心的前面。當我們看見一些神在基督裏所作成的,我
們自然會有一個反應說,『主,感謝你!』於是信心就自然的跟著而來。啟示總是聖靈
的工作。神將聖靈賜給我們,祂要將聖經為我們打開,引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約十
六13。)我們當倚靠祂,因為祂就是為這件事而來;當你遇到缺乏亮光或缺乏信心的難
處的時候,請把你的難處直接告訴主說,『主阿,開我的眼睛。主阿,使我清楚明白這
件新事。主,幫助我這個沒有信心的人!』祂必不會使你失望。
十字架的四重工作
我們現在可以再往前進一步,來看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所包括的範圍,是何等的廣大。
照著基督徒的經歷,以及為著便於分析起見,如果我們認識神救贖工作的四方面,那對
於我們是很有幫助的。但是我們首先必須記得,基督的十字架是一件神聖的工作-並非
許多件。兩千年前在猶太地,主耶穌一次死了,並且復活了,祂現在『被的右手高舉』
。(徒二33。)這工作已經作成了,無須再重複,也不能再加一點甚麼。
我們所要說的十字架的四方面,其中有三方面已經說得相當詳細。最後的一方面將在下
面的兩章來看牠。我們可以將牠們扼要的先點一點:
(一)基督的血對付罪(過犯、愆尤)。
(二)基督的十字架對付罪性、肉體、與天然。
(三)基督的生命住在人的裏面,使人成為新造,並使人有能力。
(四)死在天然的人裏面運行,使內住的生命得以漸漸彰顯。
頭兩方面是補救性的,為著除滅魔鬼的工作,並消除人的罪。後兩方面不是補救性的,
乃是積極的,為著達到神的目的。頭兩方面是要恢復亞當由於墮落所喪失的;後兩方面
是要帶我們進入亞當所從未進入的,也把亞當所從未得著的東西帶到我們的裏面。這使
我們看見,主耶穌的死和復活,不單成就了救贖人的工作,並且這工作也使神的目的得
以實現。
我們在前面的幾章裏面,曾相當仔細的看過祂的死的兩方面,就是血對付罪行,和十字
架對付罪性與肉體。當我們討論神永遠目的的時候,我們也曾簡略的看過第三方面-以
基督為一粒麥子來表明。而在上一章裏面,當我們看到基督是我們生命的時候,我們也
曾看過牠一些實際的顯出。不過在我們說到第四方面(我將稱牠為『背十字架』)之前
,關於第三方面我們還必須再稍微說一點,那就是基督的生命在復活裏釋放出來,為要
住在人裏面,並為加給人事奉的能力。
我們曾經說過神對於創造的目的,祂這目的所包括的,遠超過亞當所曾享受的。甚麼是
祂的目的呢?神要得著一個族類,其中每一分子都賦有一個靈,能和祂自己交通,因祂
自己就是靈。這一個族類有神自己的生命,與神合作,挫敗仇敵所可能有的每一種詭計
,並且除滅仇敵一切邪惡的工作,使神原初的目的得以成全。這是神的大計畫。現在要
怎樣來實現牠呢?我們仍然在主耶穌的死裏找到這問題的答案。主耶穌的死是一個大能
的死,是一個積極的、並且有目的的死,遠超過收回所失去的地位;因為祂的死,不只
對付了罪和舊人,廢棄了那些後果,並且還帶進了比這些不知大了多少的豐富。
基督的愛
我們現在必須讀兩處的聖經,一處是創世記二章,一處是以弗所五章,這兩處的聖經對
於這個題目非常重要。
『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
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
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希伯來文是伊施沙)。因為她是從男人(希伯來文是伊施
)身上取出來的。』(創二21~23。)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
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
聖潔沒有瑕疵的。』(弗五25~27。)
以弗所五章是聖經中惟一解釋創世記二章的一處聖經。如果我們仔細思想這一章,就會
發覺牠非常值得我們注意。我願意指出,『基督愛教會』的這一句話,其含意是何等的
寶貴。
我們曾經受過教導,常思想自己是罪人,需要救贖。多少年代以來,這個教訓灌輸在我
們的裏面。我們也為此讚美主,因為我們蒙恩是從這裏開始的。但是要記得,這並不是
神最終的目的。這裏給我們看見,神所要得到的乃是『一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
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許多時候,我們以為教會不過是許多得救的罪人。
從一面來說,的確是如此;但是我們若看這兩者差不多是相等的,認為教會只不過是蒙
恩的罪人,那就錯了。當我們一題到得救的罪人,立刻就想到整個罪與墮落的背景;但
是在神看來,教會乃是在祂兒子裏面一個神聖的創造。蒙恩的罪人指向個人,教會指向
團體。前者是消極的,是屬於過去的;後者是積極的,是向前展望的。神永遠的目的乃
是關乎祂兒子的,這一件事在永遠裏就藏在神的心裏。在這目的的裏面,神定規祂的兒
子要有一個身體,來彰顯祂的生命。從這一點來看-從神心意的觀點來看-教會是越過
罪的,並且從來沒有被罪沾染過。
所以我們在以弗所書裏所看到的,主耶穌這一面的死,在別的地方都沒有這麼清楚。羅
馬書的觀點是從人的墮落看起,從基督為罪人,為仇敵,為不敬畏神的人而死開始,(
羅五,)然後漸漸把我們引到基督的愛裏。(八35。)另一面,以弗所書的觀點是『從
創立世界以前』(一4)的神的觀點,而福音的中心就是:『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已
。』(五25。)因此,羅馬書是說,『我們犯了罪,』牠的信息是神對於罪人的愛;(
五8;)而以弗所書是說到『基督愛教會』,並且牠所說的愛乃是丈夫對妻子的愛;這
種愛根本與罪無關。我們在這一節聖經裏面所看見的不是贖罪,乃是創造教會。牠告訴
我們,基督乃是為著這個目的『捨了祂的自己』。
因此主耶穌的死,有一方面完全是積極的,這一方面是特別關乎祂對教會的愛。在這一
點上,祂的死與罪以及罪人的問題並沒有直接的關聯。為著使人將這個事實深深的印在
裏面,保羅就以創世記二章裏面的這件事來說明。這是神所說許多奧祕事裏面的一件,
如果我們的眼睛被開啟,我們就不能不敬拜。
從創世記三章往下,從皮子作的衣服到亞伯的獻祭,經過整本舊約,其中有許多豫表說
到主耶穌為贖罪而死;但是在這裏使徒保羅沒有引用這些豫表的任何一個來說明祂的死
,他獨獨引用創世記二章裏面的這個豫表。我們要注意一點,並且要記得,到了創世記
三章罪纔進來。所以在舊約裏面,有一個豫表,是表示基督那與罪無關的死,因為祂這
個死並不在墮落之後,乃在墮落之前,這個豫表是在創世記二章裏面。我們要稍微看一
看這個豫表。
我們能不能說,神使亞當沉睡,是因為夏娃犯了一種嚴重的罪?聖經是這樣說的麼?當
然不是,因為那時夏娃還沒有被造。那時根本還沒有道德問題,任何可牽涉的問題都沒
有。神使亞當沉睡的目的,明顯是為著要從他身上取出一樣東西,好造成另外一個人。
所以他的沉睡並不是為著她的罪,乃是為著產生她。這就是這幾節聖經所說明的。亞當
這個以產生夏娃為目的之經歷,乃是神在祂神聖計畫裏所定規的事。神要一個伊施沙(
女人)。祂使那個伊施(男人)沉睡,從他身上取出一條肋骨,造成一個伊施沙(女人
),然後把她帶給那個男人。這就是神所給我們的一幅圖畫,牠豫表主耶穌死的一面。
這一面的死主要的不是為著贖罪,乃是相當於這一章裏面亞當的睡了一覺。
千萬不要誤會,以為我是說主的死並非為著贖罪。相反的我們都當讚美神,祂實在是為
著贖罪而死的。我們要記得,事實上,今天我們是在以弗所五章裏面,並不是在創世記
二章裏面。以弗所書是在人墮落之後寫的,是寫給受墮落的後果所苦害的人,所以在以
弗所書裏面,我們身上不只有受造時的目的,並且還帶著墮落的疤痕-要不然就用不著
題起『玷污皺紋』了。因為我們還在地上,而墮落又是一個歷史的事實,所以需要洗淨。
但是我們必須一直認定,救贖乃是一件插進來的事,是一個為著變故而有的措施,是因
著神的目的遭受到破壞而必須有的作為。救贖是這樣的大,這樣的奇妙,以致在我們的
心目中,佔了很大的地位。但是神的話卻不叫我們把救贖看作一切,以為人就是為著蒙
救贖而被造的。墮落實在是一個悲劇,叫人從神那條目的的直線上急速的落了下來;而
贖罪確是一個有福的恢復,藉此我們的罪得以塗抹,我們得蒙挽回。但是救贖成功了之
後,仍然有一個工作要作,那就是使我們得著亞當所從未得到過的,同時使神得著祂心
裏所想望得著的。因為神從未放棄那一條直線所代表的目的。亞當從未得著神的生命,
就是生命樹所豫表的。但是因著主耶穌的死和復活的這一個工作,(我們必須再強調,
這死和復活是一個工作,)祂的生命被釋放出來,藉著我們的信就成為我們的生命,我
們就得著了亞當所未曾得著的。因著我們接受基督作我們的生命,神的目的就可望成全。
神使亞當沉睡。當一個信主的人去世,我們就說他睡了,而不說他死了。為甚麼呢?因
為無論甚麼時候我們一題到死,背後就定規有罪。在創世記三章裏面,罪進入了世界,
死就因罪而進入了世界;不過亞當的睡卻是在這些之前。因此這裏的豫表,不像舊約裏
面其他的豫表。關於罪和贖罪,總有一隻羊羔或公牛被殺,但是亞當在這裏並沒有被殺
,他不過睡了一覺,以後又醒過來了。因此,他所豫表的死,不是為著罪的緣故,乃是
為要藉復活而增添。同時我們要注意,夏娃並不是藉著一次單獨的創造而成為另一個獨
立的人,和亞當平行。不,亞當睡了,然後夏娃從亞當裏被造出來。神用同樣的方法產
生教會。神的第二個人已經從祂的沉睡醒過來了,祂的教會在祂的裏面被造,也由祂造
成,從祂得到生命,並且彰顯那復活的生命。
神有一個兒子,就是祂的獨生子。神喜歡祂的獨生子有許多弟兄,使祂的獨生子在許多
兒子中作長子,這樣神就不只有這一個兒子,還能有許多的兒子。一粒麥子死了,就結
出許多的子粒來。第一粒麥子原來是惟一的一粒,現在卻成了許多子粒中的第一粒。主
耶穌捨了祂的生命,因而祂這生命就顯在許多人的身上。以上我們所用的聖經豫表,都
是用來說明這個真理的。在剛纔我們所看過的豫表中,單數代替了多數。十字架的收穫
是一個人:就是神兒子的新婦。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一個活祭
我們已經說過,以弗所五章給我們看見基督死的一面,與羅馬書所說的有相當的不同。
但是事實上,這一面卻是我們所查讀的羅馬書,最終所趨向的目的。現在我們就要看見
,這封書信引領我們進入這一面,因為救贖帶我們回到神原初目的的那條直線上去。
保羅在八章裏告訴我們,基督是許多被聖靈引導,神的眾子(14)中的長子。『因為祂
豫先所知道的人,就豫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豫先
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29~30。)這裏給我們看見,稱義乃是為著被帶進榮耀。這榮耀並不是在一個人
或幾個人的裏面彰顯出來,乃是在許多人裏面彰顯出來,就是在那些顯出那一位的模樣
的眾人裏面彰顯出來。正如我們所看見的,我們蒙救贖的目的,在基督對屬於祂的人所
有的愛裏再次顯明出來,這愛就是八章三十五至三十九節的題目。但是在八章裏面所沒
有明白說出的,到了十二章就明白的說出來了,十二章的題目就是基督的身體。
我們看過了羅馬書的頭八章。在這頭八章之後,接著的是一段括弧裏面的話,說到神對
於以色列人主宰的對待。因此,為著我們現在的目的,我們越過那三章,接著來看十二
章。我們可以很簡單扼要的把這幾章再點一下:五章說到我們的罪蒙了赦免,六章說到
我們與基督同死了,七章說到我們的天然是無可救藥的,因此八章說到我們惟有倚靠住
在我們裏面的聖靈。到了十二章就說出救贖的結果-『我們…在基督裏成為一身』。(
5。)這好像是從開頭一路說下來一個很合邏輯的結果,也就是所有話語的歸結。
羅馬十二章以及接著的各章,對於我們的生活和行為,有很實際的教訓。這些教訓又是
以再次強調奉獻為開始。保羅在六章十三節已經說過:『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
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但是在十二章一節裏面,保羅所著重的又稍有
不同,他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
,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這個奉獻的新呼召,是向作為『
弟兄』的我們所題出的,把我們聯接在八章二十九節『許多弟兄』的思路上。那是呼召
我們當有同一個信心的步驟,就是把我們的身體作為一個『活祭』獻給神。
這就超過了僅僅是個人的範圍,因為這裏所說的是為著全體而獻上。獻是個別的,祭卻
是團體的;只有一個祭。神所要的事奉乃是一個整體的事奉。千萬不要以為我們的獻上
是不需要的,因為如果我們的獻上有助於那一個整體的事奉,神就得以心滿意足了。我
們也就藉著這種事奉,能以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十二2。)
換句話說,也就認識神在基督耶穌裏永遠的旨意。所以保羅是照著『我們這許多人,在
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5)這一個神聖的新事實『對你們各人』(3)發
出呼召,而他接下去所給我們的許多實際教訓,也都是根據這一個事實。
主耶穌在這一個世代裏面,所能藉以彰顯祂自己的器皿,並不是一些單獨的個人,乃是
一個身體。神雖然分給各人信心,(3,)但是與人隔絕的個人,絕對不能成全神的旨
意。必須有一個完整的身體,纔能達到基督長成的身量,並且彰顯祂的榮耀。巴不得我
們都能看見這一點。
所以羅馬十二章三至六節,乃是以人的身體來作比喻,說到我們必須互相聯絡作肢體的
事實。單獨的基督徒不是身體,乃是身體上的肢體。在人體上,許多肢體並不都是一樣
的用處。耳朵不可自以為牠也是眼睛,牠無論怎樣禱告,自己不會看見;但是全身卻可
以藉著眼睛看見。因此用比方的話來說,我可能只有聽的恩賜,但是我可以藉著有看的
恩賜的人看見;或者我有腳的恩賜能走路,卻沒有能工作的手的恩賜,那麼我就可以從
手得到幫助。有一句很普通的話,說出我們對於主的事的態度,那就是『我只知道我所
知道的,我不知道我所不知道的,我不知道也無妨』。因為在基督裏,我們所不知道的
事,別人知道,因此我們也就藉著別人知道那些事,並且一同享受那些事。
讓我著重的說,這不是僅僅一種安慰人的想法。這是在神子民生命裏的一個極其重要的
因素。如果我們沒有彼此,我們就不能活下去。這就是為甚麼共同的禱告是如此的重要
,因為共同的禱告帶來了身體的幫助;馬太十八章十九至二十節的話,清楚的說明了這
一點。我自己單獨信靠主是不彀的。我必須和別人一同信靠祂。我必須在和身體合一的
根基上,學習禱告『我們的父…』,因為離開了身體的幫助,我就無法往前去。在事奉
方面這件事尤其明顯。如果我單獨事奉,我永遠事奉不好,並且祂會不惜勞苦,教導我
們這一點。祂會把許多事情都帶到盡頭,把四面的門都關起來,任憑我們徒然用頭去撞
空牆,直到我認識我需要身體的幫助,正如我需要主的幫助一樣。因為基督的生命就是
身體的生命,祂所給我們的恩賜就是為著建造祂的身體。
身體不是一個譬喻,乃是一個事實。聖經沒有說教會像一個身體,卻說教會是基督的身
體。『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所有的肢體聯在一起就
是一個身體,因為大家都分享祂的生命-正如祂自己分佈在各肢體之間一樣。有一次我
與一班中國籍的信徒在一起,他們以為基督身體的構成,既是由於許多不同的男女個人
,而這個身體卻又是一個,他們覺得很難領會。有一個主日,當我在主的桌子前將要擘
餅的時候,我請他們在我擘開餅之前,仔細的看那個餅。等到餅傳過之後,我指給他們
看,雖然餅已經在他們各人的裏面,但是餅仍然是一個-並不是許多個。餅是分開了,
基督卻沒有像那個餅那樣的分開了。祂在我們裏面仍然是一個靈,我們大家在祂裏面也
是一個。
這和人天然的光景正好相反。我在亞當裏有亞當的生命,牠在本質上是單獨的。在罪裏
面沒有聯合,沒有交通,只顧自己的利益,從來不信任別人。當我繼續與主同行的時候
,我很快的就發現,不只我的罪和我天然的能力,需要被對付,我還有這一個個人的生
命,也需要被對付。這一個生命是自滿自足的,不承認自己需要身體,並且與身體聯合
。很可能我解決了罪和肉體的問題,但我仍然是一個牢不可破的個人主義者。我所要的
聖潔、得勝、和多結果子,雖然動機非常純潔,卻單是為著我個人的。這種不顧身體的
態度,不能使神滿足。因此祂也必須在這件事上對付我,否則,我將一直與祂的目的衝
突。神不責備我是一個個人,卻責備我的個人主義。神最大的問題並不是那些使祂的教
會外面分裂的各宗各派,乃是我們裏面這些個人主義的心。
是的,十字架必須在這裏作工,時時刻刻題醒我:在基督裏,我已經向亞當所傳給我那
老舊的獨立生命死了;而在復活裏,我不是只成為一個單獨的基督徒,我更是祂身上的
一個肢體。在這二者之間有著極大的分別。當我一看見這一點,我就會立刻放棄單獨,
而尋求交通。在我裏面基督的生命,會被在別人裏面基督的生命所吸引。我再也不能走
個人的路線。因此就不再有嫉妒,不再有爭競,也不再有個人的工作;個人的利害、個
人的雄心、以及偏好,都將因此消失。到這時候我們所關心的不再是誰去作這一個工作
,我們所關心的乃是身體的長大。
我再說,最要緊的一點,就是看見這一點;我們需要看見,基督的身體乃是另一件重大
的神聖事實;需要屬天的啟示,使我們在靈裏看見,『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
身。』只有聖靈能使我們深切的明白這件事的一切意義。當祂這樣作的時候,我們的生
活和工作都會有革命性的改變。
靠著祂得勝有餘
當我們回顧歷史的時候,常常只回溯到墮落為止。神卻是從原初來看一切。在墮落之前
,神已經有了一個心願,祂這個心願要在將來的世代中完全實現。神早已知道罪將進入
,所以豫備了救贖;但是在創世記二章,祂對於教會所啟示的那一個大心願裏面,根本
沒有罪的問題。祂好像是越過了整個救贖的故事,而在將來的永遠裏來看教會。教會的
職事和她將來的歷史完全與罪無關,因為全然是出於神的。她是基督在榮耀裏的身體,
一點不表達墮落的人,只表達得榮耀之人子的形像。這就是滿足了神的心,並達到了掌
權的教會。
在以弗所五章裏面,我們雖然是站在救贖的歷史裏,但是藉著恩典,我們仍然得以從『
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的這一句話裏,看見神這個永遠的心意。不過現在我
們要注意,我們需要生命的水,和洗淨的話,來豫備教會,(因為已經有了墮落的敗壞
,)好在榮耀裏獻給基督。因為現在仍有好些缺陷需要補救,仍有創傷需要醫治。但是
祂說到教會是『無玷污』的,那就是罪的痕跡和受罪戕害的歷史現在被遺忘了;也沒有
『皺紋』,就是沒有衰老和年日失喪的記號,因為現在一切都已經補上了,一切都更新
了;並且沒有『瑕疵』-因此撒但或鬼魔,或者是人,都不能在她身上找到責備的把柄
。這個應許是何等寶貴!這些話裏面藏著何等的恩典呢!
這就是我們所處的時代。這個時代就要結束,撒但的權勢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的猖狂。
我們乃是與空中執政的、掌權的、以及有能的爭戰。(羅八38,弗六12。)他們決心抵
抗並破壞神在我們裏面的工作,用許多事來控告神的子民。單憑我們個人絕不是他們的
對手,然而我們單獨所作不到的,教會卻能。罪惡、自信、以及個人主義,乃是撒但用
來對付在人心裏神旨意的最有力的打擊,但是在十字架上,神已經敗壞了他們。當我們
信靠祂所已經作成的-信靠『稱人為義的神』,並信靠『那曾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的耶
穌基督』,(羅八33~34,)我們就立起了一道防線,是陰間的門所不能勝過的。感謝
神,我們,就是祂的教會,『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
(37。)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第十章 長進的途徑-隨從靈而行
: 現在我們來到羅馬八章。首先我們可以用兩句話,扼要的說明第二段的中心,就是從五
: 章十二節至八章三十九節的中心。這兩句話都含有一個對照,並且各自指出基督徒經歷
: 的一方面。
: 這兩句話就是:
: 『在亞當裏』與『在基督裏』-五章十二節至六章二十三節。
: 『在肉體裏』與『在靈裏』-七章一節至八章三十九節。
: 我們需要明白這四件事的關係。頭兩件是客觀的,說到我們的地位;其中的第一件,是
: 我們原來在天然裏的地位,第二件是我們現在因信靠基督救贖的工作而有的地位。後兩
: 件是主觀的,與我們的行事為人有關,是實際經歷的事。聖經清楚的告訴我們,頭兩件

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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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第十二章 十字架與魂生命
神在基督的十字架裏,已經為我們的救贖豫備了一切,但是祂不停在這裏。在這十字架
裏,祂也使那永遠的計畫,穩妥到再無失敗的可能。這計畫就是保羅所說『歷代以來隱
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裏的奧祕』,也就是神現在所宣告『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
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這是照神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裏所定的旨意
』。(弗三9~11。)
我們已經說過,十字架的工作有兩個結果,直接關係到神的目的實現在我們裏面。一方
面十字架釋放了祂的生命,使祂藉著內住的靈,得以在我們裏面有所表達。另一方面,
十字架使我們所說的『背十字架』成為可能。這就是我們與主合作,接受祂的死在我們
裏面天天作工,使新生命有路從我們身上彰顯出來,『天然的人』也藉此逐漸被帶到順
服聖靈的正當地位上。這顯然是一件事情的積極和消極兩方面。同時也很顯然,現在我
們所摸著的問題,乃是一個為神活著的人如何往前長進。到現在為止,我們論到基督徒
生活所著重的點,僅僅在於基督徒生活所必經的關頭。現在我們要更具體的來看門徒的
生活,尤其注意一個作神僕人的人所必須受的訓練。對於作主的門徒,主耶穌曾說,『
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 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十四27。)
所以現在我們要來看天然的人與『背十字架』。要明白這一點,我們必須不怕厭煩的再
回到創世記,來思想神原初要在人裏面所得著的是甚麼,祂的目的怎樣受到挫折。因為
這樣能使我們認識一些原則,藉以重新回到神原初的目的裏。
墮落的真實性質
若是我們對於神的計畫稍有一點啟示,我們就會常常思想『人』這一個字。我們也會像
詩人那樣說,『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聖經清楚的告訴
我們,神在萬物中所最喜悅的乃是人-一個合乎祂心意的人。
因此神造了一個人。創世記二章七節給我們看見,受造的亞當成為一個活的魂,他裏面
有一個靈,可以與神交通;外面有一個身體,可以與物質世界接觸。(新約帖前五章二
十三節和希伯來四章十二節,都證實人分為靈、魂、體三部分。)亞當用他的靈接觸神
的屬靈世界,用他的身體接觸物質的自然世界。他集合神這兩面的創造行為於一身,而
成為一個個格,一個活在世上的實體,有自由選擇的權力,也可以自己活動。從整體看
來,他是一個具有自我意識,能表達自己的生物,就是『一個活的魂』。
我們前面曾經看過,受造的亞當是一個完全的人-意思是說,他是神所造的,沒有不完
全的地方。但是他還未長成,還有待於最後的完工。神在亞當裏面所要作的事還未完全
作成。擺在前面還有更多的展望,現在似乎暫時中止。神正向前移動,好完成祂造人的
目的;這個目的超出人的本身,因神指望使用人來得回祂在宇宙中的主權。但是在這一
點上,人怎能被神使用呢?惟有藉著與神活潑聯結,而與神合作。神不只要在地上得到
一個血統相同的族類,並且還要這族類裏面的每一分子,都有著祂的生命。這樣的一個
族類,將造成撒但的傾覆,並完成神一切的心願。這纔是神造人的目的。
進一步要來看,亞當在被造的時候是中立的。他雖然有一個靈,可以與神交通;但是就
他自己來說,他還沒有決定他的方向;他有選擇的權力,如果他喜歡,他可以轉向相反
的一面。神對人的目標是『兒子的名分』,換句話說,就是要在人身上彰顯祂的生命。
那神聖的生命就是園中生命樹所代表的,樹上所結的果子是可以接過來喫的。如果受造
而中立的亞當,自動的轉向這一面,選擇依賴神,接受生命樹,(代表神自己的生命,
)神就能使祂的生命與人聯結;『兒子的名分』也就實現了。相反的,如果亞當轉向善
惡知識樹,結果就會依照自己的意思,離開神,而『自由』發展他的自己。但是這樣選
擇就是與撒但同謀,亞當便無從達到神所定的目標了。
根本的問題:人的魂
自然我們都知道亞當所選擇的途徑。在兩棵樹之間,他向撒但屈服了,喫了善惡知識樹
的果子。此舉就決定了他發展的方向。從那時起,他就能彀運行知識;因為他『知道』
了。但是-在這裏我們摸著這要點-善惡知識樹的果子,使頭一個人,過於發展他的魂
。他的情感被觸動了,因為那果子悅人的眼目,使他『喜愛』;他的心思及理智力得了
發展,因為那果子使他有了『智慧』;他的意志也加強了,因此,他能彀決定他今後所
要走的道路。那果子使他的魂擴大,並使牠充分的發展。從此人不僅是一個活的魂,而
且還要藉著魂而活著。人不僅有一個魂,而且從那一天起,他的魂以及自由選擇的獨立
能力,便代替了靈而作為人的生活力量。
在這裏我們必須分辨兩件事,因為牠們的分別是非常重要的。神並不在乎-事實上祂原
是這樣定規的-我們有一個魂像祂所給亞當的。但是神所定意要作的,乃是要把事情糾
正過來。今天人的問題並不在於人裏面有一個魂,而是人藉著這個魂活著。這是撒但藉
著引誘人墮落所帶來的。他陷害人,騙人採取一條能彀發展魂的途徑,使人從魂裏支取
他的生命。
然而我們必須小心。這不是說,我們要挽回這一個難處,就得完全把我們的魂取消。你
不能這樣作。今天十字架真在我們裏面工作,我們並不至成為遲鈍、麻木、和無精打采
的人。不,我們仍然有一個魂,不論甚麼時候,我們要從神那裏有所領受,魂仍舊不失
為一個工具,一個功能,而向神真正的順服。但是問題是在於,我們是否守住神所指定
給魂的界限,就是神當初在園子裏所指定的界限?
神現在所作的,正是管葡萄園的人修剪的工作。在我們的魂裏,有一種不受約束的發展
,一種不合時宜的長大,是必須抑制並對付的。神必須把這些除去。所以在我們面前,
現在有兩件事我們必須看見。第一件,神要把我們帶到一個地步,使我們藉著祂兒子的
生命活著。第二件,祂在我們的心裏直接作工,去掉那些因著善惡知識樹的果子而有的
天然資源。我們天天學習這兩個功課:一面是這一位的生命上升,另一面是那個魂生命
的受制和治死。這兩個過程一直繼續下去,因為神在我們裏面所要的,乃是祂兒子長成
的生命,可以彰顯祂自己。為著達到這一個目的,祂把我們的魂帶回到亞當的起點。所
以保羅說,『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
死的身上顯明出來。』(林後四11。)
這是甚麼意思呢?這話的意思就是說,我若不倚靠神,自己就不行動。我不自足自恃。
我絕不因為自己有能力而作一件事。即使我裏面有一種生來就有的能力,我還是不用牠
;我不再倚靠我自己。亞當喫了善惡知識樹的果子,便承繼了一種作事的能力,但是這
種能力正好幫了撒但的忙。當你認識主的時候,便喪失了那種作事的能力。主把牠除掉
了,所以你發覺不能再自己發起作甚麼。你必須藉著另一位的生命活著;你必須從祂吸
取一切。
哦,親愛的弟兄姊妹,我想我們大家多多少少對於我們自己總有一些認識,但是我們卻
很少真正為我們自己戰慄。有時我們可能很客氣的對神說,『如果神不要,我就不能作
,』其實在我們下意識的思想裏,卻認為即使神不叫我們去作,也不加給我們力量,我
們自己還能彀作得很好。許多時候,我們在祂以外就自己作事,自己思想,自己定規,
用自己的能力。今天有許多基督徒都是魂過分發展的人。我們在我們自己裏面長得太大
了。我們已經變成大魂的人。在這種光景之下,神兒子的生命在我們裏面就受到限制,
祂在我們裏面幾乎被擠得無法行動。
天然的能力和神的工作
我們大家都有魂的能力與魄力。凡是受過主教導的人,都否認以這原則作生命的原則。
他們拒絕靠著牠而活;他們不讓牠掌權,也不讓牠在神的工作上作原動力。但是那些沒
有受過神教導的人,卻倚靠著牠;他們利用牠;他們以為牠就是惟一的能力。
對於這件事,我們要先加以一點淺顯的說明。我們大部分的人幾乎都曾經這樣推想過:
這裏有一個天性很好的人,他有清楚的頭腦,健全的判斷力,辦事能力也很強。我們在
心裏說,『如果這個人能彀成為一個基督徒,對於教會將是何等的資產!如果他是屬乎
主的,對於祂的宗旨,將有何等的貢獻!』
但是試想著,這個人的優良天性是從那裏來的呢?那些辦事的能力和敏銳的判斷力又是
從那裏來的呢?顯然不是從新生來的,因為他還沒有重生。我們大家都知道,我們原是
從肉身生的;所以我們需要重生。對於這一點,主耶穌在約翰三章六節曾這樣說,『從
肉身生的,就是肉身。』所以凡不從新生來的,只不過是從天然生的,就都是肉身,而
肉身只會把榮耀歸給人,牠不歸榮耀於神。這句話聽來刺耳,卻是真的。
我們題起魂的能力或天然的力量。天然的力量到底是甚麼呢?簡單說,凡是我所能作的
,我自己所是的,我所承襲的天賦才智,就是我天然的能力。我們沒有一個人沒有魂的
能力,所以我們需要首先認識牠是甚麼。
我們且以人的心思為例。可能我生來就有一個敏銳的心思。在我重生之前,我已經具有
這個心思,牠和我是與生俱來並隨之發展的。但是麻煩就出在這裏。後來我悔改了,重
生了,有一件深刻的工作已經成就在我的靈裏,使我與萬靈之父有了實際的聯結。從此
我的裏面有了兩面的光景;從一面來說,現在我已經與神聯合了,這聯合乃是建立在我
的靈裏;但是另一面,我仍然帶著一些與生俱來的東西。那麼我現在該怎麼辦呢?
天然的趨勢常常是這樣。從前我用我的心思研究歷史、文學、詩辭、歌賦、或是科學、
經濟、以及世界問題。我用我敏銳的心思從這些研究裏面獲取精華。現在我的愛好改變
了,因此我就把我的心思轉過來用在神的事上。雖然我改變了興趣的所在,我卻沒有改
變我原來工作的方法。整個問題的要點就在這裏。不錯,我的興趣已經全然改變了,(
為此真當讚美神,)但是我現在仍舊利用往昔研究歷史與地理的同一能力,去研究哥林
多書與以弗所書。那種能力並不是出於神的;神也不會許可我那樣作。許多人的難處就
在於他們已經改變了他們能力的用途,卻沒有更換他們能力的來源。
你會發覺,在我們對神的事奉裏,仍帶著許多這種天然的東西。就以口才而論,有些人
生來就長於發表,是天生的演說家;的確,一件事如果讓他們來說,很容易使人信服。
等到他們信了主,我們常常不問他們對於屬靈的事的關係究竟怎樣,就叫他們去站講臺
,鼓勵他們,用他們天然的能力去傳道。我們的錯誤仍然在,題目是改變了,但是所用
的能力卻還是原有的。我們忘記了在處理屬神的事上所用的能力,不是一個比較價值的
問題,乃是一個來源的問題-那能力是從何處來的。我們所作的並不重要,最重要的是
我們用甚麼能力來作。很少人會想到能力的來源,我們幾乎多是思想我們所要達到的目
的。我們忘了神從不為著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
下面是一個假設的例子,牠可以幫助我們考驗以上所論的真實性。某甲是一個很會說話
的人,他可以用任何題目作動人並流利的發表,使人信服;但是在實際處理事情上,他
的能力很差。在另一方面,某乙很不會說話,他不能清楚的表達他自己,常常在題目上
兜圈子,說不出一個重點,然而他卻是一個處理事情的能力,對於各種事務都能勝任有
餘。這兩個人都得救了,都很熱心。現在讓我們想想看,假定我請他們兩人在一個聚會
裏說話,他們也都接受了,試想事情將會怎樣呢?我請求這兩個人去作同樣的一件事,
你以為那一個會更懇切的禱告呢?沒有疑問的當然是某乙。為甚麼呢?因為他不會說話
,在口才上他沒有自己的能力可以倚靠。他會禱告說,『主阿,如果你不為著這件事給
我能力,我就不能作這件事。』當然某甲也禱告,不過他的禱告可能與某乙的禱告不同
,因為他在口才上有一點天然的能力,足以倚靠。
現在讓我們再來假定,我不請他們在聚會中說話,而請他們負責聚會中的實際事務。試
想事情又將怎樣?顯然必然是恰恰相反。現在是輪到某甲去切切的禱告,因為他深知他
沒有組織的能力。某乙當然也禱告,不過可能沒有那麼迫切,因為雖然他知道他需要主
,但是他在事務上不會像某甲那樣覺得需要主。
你看見天然的才能與屬靈恩賜的分別麼?凡是我們不需要禱告,不必絕對倚靠神,就能
彀作的事,那能力一定是出之於天然的生命,因而是可懷疑的。我們必須清楚的看見這
一點。當然這並不是說,對於某一件特別的事,只有那些缺少天賦才幹的,纔適合於作
這事。我們的要點乃是這樣,不論他們有沒有天然的才能,他們必須知道,凡是屬於天
然的,必須藉著十字架被置於死地,使他們完全倚靠復活的神。我們很容易嫉妒我們的
鄰舍有某種顯著的天賦才能,而不知道我們若擁有這種才能,而不經過十字架作工,就
很容易成為障礙,使神在我們裏面不能得著彰顯。
我蒙恩後不久,就到鄉間去傳道。我受過良好的教育,並且熟識聖經,所以我認為我自
己足能教導鄉村裏面的人。他們中間有許多是不識字的女人。但是經過幾次探望之後,
我發覺她們雖然不識字,然而她們對於主卻有相當深切的認識。雖然我所知道的聖經她
們讀起來極其困難,但是她們卻知道聖經裏面所說的那一位。我是在肉身裏有許多,而
她們卻是在靈裏有許多。今日在基督徒中間,有多少作教師的,他們正像我當年那樣的
教導別人,絕大部分是靠著他們肉身所裝備的能力!
有一次,我遇見一個青年弟兄-在年齡上他是青年,但是他卻已經相當認識主。主帶他
經過許多苦難,使他認識主自己。當我和他談話的時候,我問他說,『弟兄,主在這些
日子教導你一些甚麼呢?』他說,『只有一件事:離了祂我甚麼也不能作。』我接著問
他說,『你是說你甚麼都不能作麼?』他回答說,『不,我能作許多事,事實上這正是
我的難處。你知道我常常是這樣的自信。我知道我能彀作許多事。』於是我再問他說,
『那麼你說離了祂你就不能作甚麼,這是甚麼意思呢?』他回答說,『主已經讓我看見
,我甚麼都能作,然而祂曾說過,「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所以凡我離了祂所
作一切,全屬虛無!』
我們必須作同樣的評價。我並不是說,我們不能作許多的事,事實上我們能。我們能彀
領聚會、建會所,我們能彀到地極去,設立差會,我們似乎也能彀結果子;但是請記得
,主說,『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太十五13。)神是宇
宙中惟一合法的創作者。(創一1。)你所計畫並且發動的事,若是出自肉體,就無論
你怎樣懇切的祈求神來祝福,那件事絕不能進入屬靈的範圍。那件事可能維持多年,並
且經過多方的改進,而達到更完善的地步,然而至終牠仍然無法進入屬靈的範圍。
事情的終結,完全根據於牠的源頭,如果一件事的根源乃是『屬肉體的』,不論經過多
少『改良』,牠絕不會成為屬靈的。從肉身生的永遠是肉身,絕對不會變成別的。凡我
們認為足能自恃的那些事物,在神看來全屬無有。我們必須接受神對我們的估價,看見
自己的一無所有。主說,『肉體是無益的。』惟有從上面來的纔是常存的。
光將這些話告訴我們,我們還不能明白這一點。神必須用祂的手指點著祂在我們身上所
看見的,對我們說,『這是天然的;這一件事的源頭是舊造;這一件不能常存。』若不
這樣作,儘管我們在原則上可能同意這個教訓,但是在實際上我們還不能真的看見。我
們可以同意這個教訓,甚至喜歡這個教訓,但是我們卻從來不會真的厭惡自己。
總有一天要來到,神開了我們的眼睛。當我們面對著一件特別的事,我們像是得了啟示
,會這樣說,『主阿,我看見了!這是不潔的,是不純淨的。』『純淨』這兩個字是有
福的字眼。我總是把牠與聖靈相聯。純淨完全出於聖靈。不純淨就是攙雜。當神開我們
的眼睛,讓我們看見神在祂的工作上,絕不能使用我們天然的生命的時候,我們就發覺
我們無法再欣賞那個道理,而是厭惡自己裏面那個不純淨;到了這時候,神就開始祂拯
救的工作。下面我們就要來看,神為著拯救我們所作的準備,但是我們還得先花一點時
間來看啟示這件事。
神的亮光與認識
一個人如果不是全心全意的事奉主,當然他不會感覺亮光的需要。只有一個被神抓住,
要與神一同往前去的人,纔知道亮光是何等的需要。我們需要光,叫我們知道神的心意
;分辨甚麼是出於靈的,甚麼是出於魂的;甚麼是神的,甚麼是人的;甚麼是真正屬天
的,甚麼不過是屬地的;鑑別屬靈與屬肉體的事物;並且曉得我們是真的被神引領,或
者不過是憑著我們的感覺或想像而行動。當我們達到一個願意全然跟從神的境地,我們
就發覺在基督徒的生活中,亮光是最需要的東西。
在我與青年弟兄姊妹的談話中,我曾再三的遇見一些問題,就如我怎樣纔能知道我是隨
從靈而行呢?當我裏面有催促的時候,怎樣區別那催促是出於聖靈的,或是出於我自己
的?幾乎大家的問題都是這一類,自然也有一些進一步的問題。他們想回顧裏面,去區
別、去分析。他們這樣作,只會使他們陷入更深的捆綁。這樣情形對於基督徒的生活最
為危險,因為自我分析是一條徒勞無益的路,永遠不能達到裏面的認識。
神從來沒有在祂的話語裏要我們自省我們裏面的光景(註)。自省只會把我們帶到無定
、搖動、與絕望的境地。自然我們必須認識自己,必須知道裏面的光景。我們不要活在
愚人的樂園裏,全然作錯了事,還不知道自己是錯了;明明是剛愎自用,卻以為自己是
追求神的旨意。但是要知道,這種對於自己的認識,並不出於我們轉向裏面;也不是因
著我們分析自己的感覺與動機,以及裏面的故事,然後來一個宣告,到底我們是隨從肉
體而行呢,還是隨從靈而行。
詩篇裏面有好幾處,在這一點上給我們很多的亮光。第一處是詩篇三十六篇九節:『在
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我想這是舊約裏面最好的經節之一。在這裏有兩個光。有
『你的光』,然後當我們進入那個光中的時候,我們就『得見光』。
這兩個光是不同的。我們可以這樣說,第一個是客觀的,第二個是主觀的。第一個是屬
於神的光,照在我們身上;第二個是這光所給我們的認識。『在你的光中,我們必
註:林前十一章二十八節、三十一節和林後十三章五節都題到省察,似乎是例外。可是
前者呼召我們自己省察,是否認識主的身體,這與主的桌子有特別的關聯。後者是保羅
強調,我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這裏是省察有否基本信心的問題,意思就是問,
到底我們是否是基督徒。所以這兩處聖經與我們隨從靈而行或認識自己,全無關係。
得見光。』我們會因此有一些認識;我們會清楚一些事情;我們會因這光得以看見。無
論我們怎樣轉向裏面,怎樣自省,怎樣反省,都不能把我們帶到那個清楚的境地。只有
從神來的光,纔能使我們看見。
我想這是很簡單的。如果我們要確定我們的臉是乾淨的,我們要怎樣作呢?是用我們的
手仔細的去摸麼?不!當然不。我們只要找一面鏡子,帶到光底下,在光裏面就甚麼都
清楚了。感覺和分析不能叫人看見。只有從神來的光,纔能使人看見;光一來了,我們
就無須再問一件事情是對是錯,因為我們知道了。
請您再想想看,詩篇一百三十九篇二十三節是怎樣說的,作詩的人說,『神阿,求你鑒
察我,知道我的心思。』你知道『鑒察我』是甚麼意思?這裏不是說我鑒察我自己。作
詩的人是『求你鑒察我!』是讓神來鑒察;不是我自己鑒察。這纔是得亮光的方法。這
當然不是說,我就可以盲目而行,絲毫不顧自己真實的光景。絕不是那樣,這乃是說,
不管我們的自我檢討,給我們看見了多少需要糾正的光景,這種鑒察總是非常的膚淺。
我們對於自己的真正認識,並不是由於自己鑒察自己,乃是由於神來鑒察我們。
也許你要問說,在實際上到底甚麼叫作進入光中呢?是怎樣進入的呢?我們是怎樣在祂
的光中見光的?作詩的人在這一點上又幫助了我們:『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
使愚人通達。』(詩一一九130。)在屬靈的事上我們大家都是『愚人』,需要倚靠神
使我們通達,在認識我們自己真實的天性上尤其是如此。神的話就在這裏運行。希伯來
四章十二、十三節的話對於這一點說得最清楚。那裏說,『神的話是活潑的,是有功效
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
主意,都能辨明。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祂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
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是的,只有神的話,就是那刺入剖開的真理的聖經
,纔能解決我們的問題。神的話照明我們深處的動機,為我們分辨這些動機真實的根源
,是出於魂的呢,或是出於靈。
關於這一點,我想現在我們可以從原則方面轉到實際方面。我信我們有許多人是誠實的
活在神面前,在主裏有長進,自己也不覺得有甚麼大錯處。然而有一天,就在這種生活
的裏面,主的話應驗在我們的經歷中:『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神藉著祂所
使用的僕人,使我們碰到了活的話,於是祂的話就進到我們的裏面。或許是當我們自己
等候在神面前的時候,神藉著我們已過所記得的聖經,或者是當時所讀的聖經,使祂的
話有力的臨到我們。於是我們就看見一些已往所從來沒有看見的。這時候我們蒙了光照
,知道我們的錯在那裏,我們就向主承認說,『主阿!我看見了,在這點上不純淨,有
攙雜。這麼多年來我活在錯誤之中,我竟然一無所知;哦,我是何等的瞎眼!』光一進
來,我們便得以見光。神的光把我們帶到顯示我們自己光景的光裏,每一次我們對於自
己有所認識,總是照著這一個原則。
這並非說,總是藉著聖經。我們知道有一些聖徒實在認識神。當我們和他們一同禱告,
或是談話的時候,神的光就從他們反射出來,使我們看見我們從來所沒有看見的。我曾
遇見一位姊妹,現在她已經到主那裏去了。這一位姊妹實在是一個『發亮』的基督徒。
我只要一走進她的房間,我立刻感覺神在那裏。那時我年紀輕,纔得救兩年,我有許多
計畫,許多美麗的思想,許多動人的策畫,等著神來批准。我有千百件事,若一旦實現
,一定好得無比。我帶著這些到她那裏去,想用這些事情來說服她;我要告訴她,這一
件那一件都是該作的。
在我還沒有開口說明我的計畫之前,她只說了幾句極普通的話;哦,光出來了!使我深
感羞愧。我的『作為』,竟是如此的天然,充滿了人的成分。光一進來,事情就發生了
。我被帶到一個地步,只得向主說,『主阿,我的心思只注意肉體的活動。但是這裏有
一個人,她完全不想這些。』她只有一個動機,一個想望,就是為著神。在她的聖經首
頁,她寫著這樣的話:『主阿,為我自己我甚麼都不要。』是的,她只為神活著。無論
甚麼時候,一個人這樣活著,你會發覺他是浸透在光中,那光也照亮別人。這纔是真實
的見證。
光有個律:牠照明接受牠的地方。接受是惟一的條件。我們可以把牠關在我們以外;除
此之外,牠不怕別的。如果我們把我們自己向神打開,祂就要給我們看見。難處就在我
們常常把我們的心關起來,自誇很對。我們的失敗不僅是由於我們錯了,更是由於我們
錯了而不自知。錯可能是天然能力的問題,不知道錯,就是缺少光的問題。你能看見一
些人裏面的天然能力,但是他們自己卻看不見。哦!我們需要向神真誠謙卑的把自己打
開!惟有那些打開的人纔能看見。神是光,一個活在神光中的人絕不會不明亮的。讓我
們和作詩的人一同說,『求你發出你的亮光和真實,好引導我。』(詩四三3。)
我們要讚美神,今天基督徒比已往更注意罪的問題。在許多地方,基督徒的眼睛被開啟
,看見勝過一件一件的罪,在基督徒的生活上,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許多人更加親近主
,尋求釋放和得勝。任何向著神而去的舉動,任何回到真實聖潔裏的行動,都值得我們
讚美主。但是這些還不彀。我們不能僅僅摸著人的罪,我們還必須摸著人的生命。人的
個格和魂的能力,纔是問題的中心。把罪看作是一切的問題,仍然是浮面的看法。如果
你只關心罪的問題,聖潔就屬於外面的,仍然是慮淺的。你還沒有摸著惡的根源。
亞當並非因為殺人將罪帶進世界。殺人的事後來纔發生。亞當揀選了一條讓他的魂發展
的道路,使他可以離開神而自己生活,這樣就把罪帶進了世界。因此神要得著的族類,
就是那使祂的榮耀得到稱讚,使祂在宇宙中的目的得以完成的族類,必定是一班倚靠祂
的百姓,他們的生命和氣息都在於神,神是他們的『生命樹』。
我自己越過越感覺需要的,以及我感覺所有神的兒女應該要向神尋求的,就是對我們的
自己該有一個真實的認識。我再說,我並不是說我們要一直察看我們的裏面,並且自問
:『這是魂呢,還是靈呢?』這樣作毫無益處,只能陷我們於黑暗。聖經告訴我們,聖
徒被帶到認識自己的境地,總是藉著神的光,而那光就是神自己。以賽亞、以西結、但
以理、彼得、保羅、約翰,他們都是因著主自己光照他們,使他們認識了自己。神的光
一照耀,便帶進啟示和定罪。(賽六5,結一28,但十8,路二二61~62,徒九3~5,啟
一17。)
除非神的光臨到我們,我們永遠不會知道罪是何等的可恨,我們的自己是何等的可恨。
我不是說感覺,我乃是說主藉著祂的話在我們裏面啟示了罪和己。這絕不是單憑教訓所
能作到的。
基督是我們的光。祂是活的話,當我們讀聖經的時候,祂裏面的生命便帶來啟示。『這
生命就是人的光。』(約一4。)這種光照不一定是忽然臨到我們,可能是漸漸的加深
,越過越清楚,越過越徹底,直到我們在神的光中看見自己,而我們所有的自信全都消
失。因為光是世界上最單純的東西。牠有潔淨的功用,牠有消毒的功能。牠殺死那些不
該存在的東西。在牠的照耀之下:『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這句話,對於我們成為
一個事實,不再僅僅是一個教訓。當我們認識人性的敗壞,我們自己的可恨,和我們那
不受約束的魂生命和能力如何危害神的工作的時候,我們就會戰兢恐懼。我們從來沒有
像現在這樣看見,如果神要使用我們,我們需要神何等厲害的對付。同時我們也知道,
離了祂,我們這些作神僕人的人就全然完了。
但是在這裏,十字架在牠最廣的意義上,會再來幫助我們。我們現在要來看十字架工作
的另一方面,牠怎樣對付人魂的問題。因為只有當我們徹底的明白十字架,我們纔能彀
進入那個倚靠神的地位,就是主耶穌自願站的那個地位,祂說,『我憑著自己不能作甚
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
差我來者的意思。』(約五 30。)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第十一章 在基督裏面一個身體
: 在我們進一步來看我們最終的重要題目之前,我們要先回頭來溫習一遍我們所說過的,
: 並且要扼要的說明所採取的步驟。我們曾試著把事情弄得簡單些,想簡明的解釋基督徒
: 通常的經歷。但是很明顯的,當我們與主同行的時候,我們會有許多新發現。所以我們
: 必須小心,避免把神的工作過於簡單化。因為這樣作,會使我們陷入嚴重的混亂。
: 有許多神的兒女,他們相信人對於救恩的經歷,全在於對於寶血價值的領會,連如何進
: 入聖潔生活的經歷,也包括在內。他們強調必須隨時靠著主的血,對於所知道的罪,並
: 且強調血對於所犯的罪,有不斷的功效。這是非常準確的,我們理當如此。但是他們以
: 為甚麼都是血作的。他們所相信的聖潔,事實上不過是把一個人從他的過去裏分別出來
: ;也就是說,一個人根據主的流血,使他所作的一切今時被塗抹,神就把他從世界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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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基督徒生活(1)基督五家 主日学 圣经,历史, 救恩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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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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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正常的基督徒生活
: 第一章 基督的血
: 第二章 基督的十字架
: 第三章 長進的途徑-知道
: 第四章 長進的途徑-計算
: 第五章 十字架的分界
: 第六章 長進的途徑-將自己獻給神
: 第七章 永遠的目的
: 第八章 聖靈
: 第九章 羅馬第七章的意義與價值

l**********t
发帖数: 5754
32

Have been reading the Romans Bible study series so didn't finish reading
this book. I guess it is an opportune time now to finish it.

【在 R*o 的大作中提到】
: thank you for posting this
l**********t
发帖数: 5754
33
第十三章 長進的途徑-背十字架
在前一章裏面,我們曾幾次摸到事奉神的事。在我們來看神為著解決人的魂生命所產生
的問題,所作的準備之前,如果先看一看,甚麼是支配一切事奉的原則,會更有幫助。
神已經立下了清楚的原則,支配我們為祂所作的工,這些是凡想要事奉祂的人所不可違
背的。我們知道,救恩的根基是主死而復活的這一個事實;事奉的條件也是這樣。主死
而復活的事實如何是我們蒙神喜悅的根據,照樣死而復活的原則也是我們為祂活著並事
奉祂的根基。
一切真職事的根基
我們如果不認識死的原則和復活的原則,就不能作神真正的僕人。連主耶穌自己也是在
這根基上事奉。馬太三章給我們看見,當我們的主開始祂公開的職事之前,祂先去受浸
。祂並不是因為有甚麼罪,或是有甚麼需要潔淨的地方,所以去受浸。不,我們都知道
受浸是說明死和復活的事實。主必須站在這一個根基上,然後祂的職事纔開始。主藉著
受浸,甘願站在死而復活的根基上,聖靈就降在祂的身上,於是祂就開始事奉。
這對我們有甚麼教訓呢?我們知道主是一個無罪的人,除祂之外,從未有一個行走在這
地上的人是不知道罪的。祂既是一個人,就與祂的父有分別的個格。當我們摸到主的這
一點的時候,我們必須十分謹慎;我們都記得祂說,『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
來者的意思。』(約五30。)這話是甚麼意思呢?明顯這不是說,主沒有祂自己的意思
。正如祂自己的話所表明的,祂有自己的意思。因為祂是人子,所以祂有自己的意思。
但是祂不照自己的意思去作,祂要照父的意思作。要點就在這裏。祂裏面與父所分別的
,就是祂有屬人的魂。當祂『成為人的樣式』的時候,祂就取了一個魂。主是一個完全
的人,祂有魂,當然也有身體,正如你我都有魂和身體一樣。因此祂也能憑魂作事-就
是憑祂自己作事。
我們都記得,當主開始祂公開的職事之前,祂一受了浸,撒但立刻就來試探祂。撒但試
探祂,叫祂把石頭變成餅,好滿足祂不可缺少的需要;叫祂在聖殿裏顯出神蹟,使人立
即尊敬祂的職事;叫祂立刻自取原先指定由祂掌握的世界王權。你會覺得希奇,為甚麼
撒但試探祂,要祂作這些奇怪的事?你也許以為,撒但不如更徹底的引誘祂去犯罪。但
是撒但知道得更清楚,他不這樣試探。他只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
變成食物。』(太四3。)這是甚麼意思?這話的意思就是:『如果你是神的兒子,你
可以作一點事來證明一下。這是一個考驗。你說你是神的兒子,難免有人要問說,你這
樣自稱到底是不是真的。為甚麼你現在不出來證明,把事情作一個最終的解決呢?』
撒但整個的詭計就是要主為祂自己作事,換句話說,就是憑魂作事。而主耶穌所採取的
立場,乃是絕對不這樣作。在亞當裏,人離開了神憑自己作事;那就是發生在伊甸園裏
的悲劇。如今在同樣的情勢之下,人子採取另一個立場。後來祂說明這是祂基本的生活
原則:『子出於自己不能作甚麼。』(約五19,原文。)-(我很喜歡希臘文裏這句話
的說法。)對魂生命的絕對否認,支配了祂一切的職事。
所以我們能有把握的說,主在十字架上實際釘死之前,縱然髑髏地的事蹟還擺在前面,
但祂在地上所作的一切工作,已經就是以死和復活的原則為根基。祂所作的每一件事,
都是根據那個原則。那麼我們要問說,如果人子為著作工必須經過死而復活,(在豫表
上和在原則上,)難道我們能例外麼?凡不知道讓這一個原則運行在他生命中的人,絕
不能事奉祂,這是毫無疑問的。
當主離開門徒的時候,祂把這一點對他們說得非常清楚。祂從死裏復活之後,吩咐他們
不要離開耶路撒冷,直等到聖靈降在他們身上。(徒一4~8。)甚麼是聖靈的能力-就
是祂所說『從上頭來的能力』(路二四49)呢?聖靈的能力不是別的,聖靈的能力就是
祂的死、祂的復活、和祂的升天的效力。換句話說,聖靈是一個器皿,裏面裝著主的死
、主的復活、和主的升天的一切價值,為要把這些帶給我們。所以祂裏面就包含著那些
事的一切價值,並且把牠們傳遞給人。這就是為甚麼在主被榮耀之前,聖靈不能賜給人
的緣故。乃是當主得了榮耀,聖靈纔能臨到人,讓他們能作見證。因為若沒有基督的死
和復活的價值,這樣的見證是不可能有的。
在舊約裏面,我們也能找到同樣的事。我願意題出一段很熟的聖經,那就是民數記十七
章。在那裏我們看見,以色列人對於亞倫的職事起了爭論。亞倫是否真的神所揀選的,
以色列人有了問題。他們懷疑說,『亞倫到底是不是神所立的,我們不知道!』因此神
就來證明誰是祂的僕人,誰不是。神怎樣作呢?祂吩咐以色列人每支派取一根杖,共十
二根杖,放在至聖所裏面,見證的櫃前面,那些杖要在那裏放一個晚上。第二天早上,
主藉著那根發了芽,開了花,結了果的亞倫的杖,指出亞倫是祂所揀選的僕人。
我信大家都知道這件事的意義。發芽的杖是說到復活。死而復活乃是神所承認的職事的
標記。沒有這一個,就甚麼也沒有。亞倫的杖發芽,證明他是站在一個真實的根基上。
神只承認那些經過死而進入復活的人,作為事奉祂的僕人。
我們已經看過,主的死在不同方面的運行,以及不同方面的功效。我們知道祂的死如何
使我們的罪得了赦免。我們都知道,我們的罪得著赦免,是根據祂的寶血。因為若不流
血,罪就不得赦免。然後我們進一步的在羅馬六章裏面,看見祂的死如何解決了罪的權
勢。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和祂同釘十字架,使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去服事罪。我們
讚美主,祂的死在這一方面也使我們蒙了拯救。再往前去,在我們身上又發生了自我意
志的問題,因此很明顯的需要奉獻。於是我們又發覺死在我們裏面運行,使我們願意放
棄我們的意志,而順服主。到這時候,我們就摸著了構成我們職事的出發點,但是這個
還沒有摸著問題的中心。因為雖然到了這裏,我們可能仍然缺少對於魂的認識。
羅馬七章給我們看見了另一面,那是關乎生活上的成聖問題-個人在實際生活上的成聖
。那裏給我們看見一個真實屬神的人,想要在公義上討神的喜悅,因而落到律法之下,
律法顯出了他的本相。他想憑著他肉體的能力,得到神的喜歡。十字架必須把他帶到一
個地步,使祂承認說,『我辦不到。憑我的能力我不能滿足神;我惟有信靠聖靈在我裏
面,使我能滿足神。』我信我們有些人曾經經過許多痛苦,纔學了這個功課,也發現主
的死在這一面作工的價值。
請你注意,羅馬七章裏面所說那與生活上聖潔有關的『肉體』,和憑魂生命的天然能力
事奉神,仍然有很大的分別。就算我們知道了上面所說的這些,並且也有經歷,但是我
們如果不在這一面經歷主的死,我們仍然不能在事奉上對祂有真正的用處。如果我們的
裏面缺少這一步,即使我們有了以上所說的那些經歷,當祂要來使用我們的時候,對於
祂仍屬不穩當。哦,有多少主的僕人真是被祂使用的呢!正如俗語所說的:他們砌了十
二呎的牆,卻拆了十五呎。從一面來看,我們是被主使用了,但是同時我們卻又拆毀了
我們自己的工作,甚至還破壞了別人的工作,因為在某些方面,還沒有經過十字架的對
付。
所以我們現在必須來看,主怎樣對付我們的魂,然後要更仔細的來看,這一件事怎樣摸
著我們對於祂的事奉的問題。
十字架的主觀經歷
現在我們必須把四處福音書裏面的經節擺在我們眼前,那就是:馬太十章三十四至三十
九節,馬可八章三十二至三十五節,路加十七章三十二至三十四節,約翰十二章二十四
至二十六節。這四處經節有一些相同的地方。在每一處裏面,主都對我們說到魂的活動
,而在每一處裏面,主是摸著魂生命的不同方面,或者說不同的表現。在這幾處聖經裏
面,主說得非常明白,人的魂能用一個方法來對付,也惟有這一個方法能對付,那就是
我們天天背起十字架來跟從祂。
正如我們上面所看過的,這裏所注意的魂生命或天然生命,比我們所看見有關舊人或肉
體的那幾節聖經更進一步。我們必須清楚知道,關於我們的舊人,神所著重的乃是祂已
經一次而永遠的把我們和基督在十字架上釘死了。加拉太書裏面,我們看見使徒曾三次
說到釘十字架是一件已經完成的事。羅馬六章六節的話也很清楚,那裏說,『知道我們
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原文所用的動詞是過去式的,如果我們把牠這樣直譯:『
我們的舊人已經最終並永遠的釘了十字架,』那就更有意義。這是一件已成的事實,需
要神的啟示纔能了解,然後藉著信心來取用。
但是十字架還有牠的另一面,那就是『天天背十字架』這句話所指的一面。現在我們就
是要來看這一點。十字架曾經背負我,現在我必須來背牠;而這個十字架乃是一件裏面
的事,那就是我們所說『十字架的主觀經歷』。這經歷是天天的,是一步一步的跟從祂
。這就是擺在我們面前,和我們的魂有關的一件事。我們要注意,這裏所著重的,與對
付舊人不很相同。這裏沒有說魂的本身釘十字架,聖經沒有說,十字架把我們的天賦和
才能,以及我們的個格與個性完全除掉了。如果是這樣,那麼希伯來十章三十九節所說
的,我們『乃是有信心以致魂得救的人』,(參彼前一9,路二一19,)就很難應用在
我們身上了。不,我們並沒有這樣喪失我們的魂,因為這樣喪失,會叫我們完全失喪個
人的存在。魂和牠天然的才能仍然存在,但是十字架被加上,把那些天然的才能置於死
地-使牠們帶著死的印記-然後照著神所喜悅的,在復活裏把牠們賜還我們。
保羅在腓立比三章十節所說的話,正是這個意思,他吐露他的願望說,『使我認識基督
,曉得祂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死的印記不斷的放在魂
的上面,把魂帶到一個地步,使牠一直附屬於聖靈,而不再獨立逞能。惟有十字架的工
作,纔能使一個像保羅那樣有才幹的人,(正如他在腓立比三章裏頭所略略題起的,)
絕對不信靠祂天然的能力。所以以後他能寫信給哥林多人說,『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
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我在你們那裏,又軟弱,又懼怕,
又甚戰兢。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叫你
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二2~5。)
魂是情感的大本營,我們的決定和行動幾乎都受情感的影響!雖然情感的本身並非邪惡
,但是要記得,牠會使我們以天然的愛情來對待某一個人,結果就使我們整個的行動受
到錯誤的影響。所以在我們所讀的第一處經節裏面,主不得不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
,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
,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37~38。)要知道,背著十字架跟從主,是祂給我們的
正常和惟一的路。接著立刻就是『得著魂的,將要失喪魂;為我失喪魂的,將要得著魂
。』(39,另譯。)
有一個隱藏的危險,就是情感的微妙行動,要轉移我們離開神的道路;而那關鍵就在魂
裏面。十字架必須對付這個。我必須照著主所說的失喪我的魂,這也就是我們試著解釋
的。
我們中間有些人很明白失喪魂的意義。我們不再滿足牠的願望;我們不能向牠屈服;我
們不來討牠喜悅;那就是失喪魂。當我們拒絕魂所要求的時候,我們不免經過一種痛苦
的過程。多少時候我們必須承認,並非甚麼明顯的罪,阻擋我們跟主到底。我們乃是被
一些祕密的愛,一些天然的情感,移轉了我們的道路。是的,感情在我們的生活上佔極
大的地位,因此十字架必須進來作牠的工作。
讓我們參考馬可八章。我認為這是一段最重要的經文。在該撒利亞腓立比,我們的主剛
教訓門徒說,祂要被猶太人的長老殺死,彼得憑著他那股愛主的熱忱,前來責備祂,對
祂說,『主阿,不要這樣作;要愛惜你自己;這事絕不臨到你的身上!』他因著愛主的
緣故,纔勸主保重自己;然而主斥責彼得,如同斥責撒但一樣,因為他體貼人的意思,
不體貼神的意思。於是祂再一次對所有在場的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
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魂的,必喪掉魂;凡為我和我的福音喪掉魂的
,必救了魂。』(可八34~35,另譯。)
整個問題的焦點,又集中在魂上面,而這裏特別是指魂那保存自己的心理說的。魂極微
妙的在那裏作工,牠彷彿說,『只要容我生存,我願作任何事;無論怎樣,我總要存活
!』魂幾乎在那裏求救:『上十字架,並且被釘死?哦,這實在是太多了!要憐恤你自
己,要愛惜自己!你真是說,你要反對自己,而與神同行麼?』我們中間有人很知道,
若要與神一同往前去,好多時候我們必須不顧魂的聲音,不管是出於自己的魂或是出於
別人的魂,而讓十字架進來靜止那求自存的呼聲。
我懼怕神的旨意麼?我曾經題起那位影響我極深的聖徒,許多次她問我這個問題:『你
喜愛神的旨意麼?』這是一個極大的問題。她不是問說,『你遵行神的旨意麼?』她總
是問:『你喜愛神的旨意麼?』這個問題比其他問題摸得更深。我記得有一次她在某一
件事上與主起了爭執。她知道主要甚麼,在她的心中,她也實在要這個,但是這件事太
難了。我聽見她這樣禱告說,『主阿,我承認不喜愛這件事,但是求你不要向我屈服。
主阿,請你稍等-我會向你屈服的。』她不願意主向她屈服,而減少祂向她的要求。她
甚麼都不要,只要討主喜悅。
多少次我們需要來到一個地步,願意讓那些我們所認為美好和寶貝的東西去-是的,甚
至可能是完全屬於神的東西-好叫祂的旨意得以完成。彼得雖然關心他的主,但是他受
那天然的愛所指使。我們會感覺彼得愛主的心真大,甚至使祂膽敢責備主。惟有堅強的
愛纔令人這樣嘗試。話雖如此,我們卻知道,你裏面的靈若是單純,沒有魂的攙雜,你
不會落到彼得的錯誤裏去。你會認清神的旨意,你要發覺這個纔是你心所專愛的。你不
再為著肉體流一滴同情的眼淚。是的,十字架摸得很深,這裏我們再一次看見,牠怎樣
徹底對付了魂。
主耶穌在路加十七章裏面又對付了魂的事,這個特別與祂的再來發生關係。祂以『羅得
出所多瑪的那日』來比較『人子顯現的日子』。(29~30。)稍後他又用重複的話說到
被提的事:『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34~35。)在這二者之間,主說了這些奇妙
的話:『當那日,人在房上,器具在屋裏,不要下來拿;人在田裏,也不要回家。你們
要回想羅得的妻子。』(31~32。)為甚麼要回想羅得的妻子?因為『凡想要保全魂的
,必喪掉魂;凡喪掉魂的,必救活魂。』(33,另譯。)
假若我是不錯的話,這段新約的經文是告訴我們,我們對於被提呼召的反應。我們可能
想,當人子來到的時候,我們都要自動被提,因為我們豈不在林前十五章五十一、五十
二節讀到:『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
響的時候…』麼?無論我們怎樣調和這兩段經文,路加福音裏那段至少叫我們停下來想
一想;因為這裏相當注重一個取去,一個撇下。這是關於我們反應呼召我們去的事。就
是根據這個,主給我們一個最緊急的勸告,要我們豫備好。(參太二四42。)
此中必有原因。很明顯這個呼召不會在我們裏面產生最後一分鐘神奇的改變,完全不顧
我們過去與主的關係,而給我們一個刷新。不,在那時候,我們要發現甚麼是我們心中
的真正財寶。如果財寶是主自己,我們就不會回頭看。回頭看要決定一切。我們何等容
易愛慕神的恩賜,過於愛慕神的自己!我應當加上一句話,甚至愛慕神的工作,過於愛
慕神自己!
讓我舉一個例來說明。我現在正在寫一本書。我已經寫了八章,還要寫九章,為這件事
我在主面前非常掛心。如果主呼召我說,『你上到這裏來,』而我的反應卻是:『那麼
我的書怎麼辦呢?』我想主的回答必定是:『好罷,你就留在地上寫你的書罷!』我們
在屋裏所作的那些寶貝事情,就能把我們綁住,並且牢牢的把我們釘在地上。
這完全是一個憑魂活著,或者憑靈活著的問題。在路加這一段經文裏面,我們已經指出
魂生命如何從事於地上的事-請注意,我們並不說邪惡的事。主只題到嫁娶、耕種、喫
喝、買賣-這些都是合法的活動,並沒有甚麼根本的錯誤。但是要記得,只要一旦你被
這些事所霸佔,你的心傾向牠們,那就彀把你鎖在地上。要脫離這危險,惟有藉著失喪
你的魂。彼得在提比哩亞海邊,一認出向他們顯現的乃是復活的主,他的行動是一個很
好的說明。他雖然也和其他的門徒一樣,回去重操舊業,但是他現在沒有想到船,甚至
藉著神蹟所裝滿的那網魚也沒有想到。當他一聽見約翰對他說『是主』的時候,彼得就
跳在海裏。
這就是真的脫離。問題就在於到底我們的心在那裏?十字架必須在我們裏面作真正屬靈
脫離的工作,使我們脫離主自己以外的任何人事物。
就是到了這裏,我們所對付魂的活動,還不過是外表的各方面。就如魂放縱牠的情感,
魂憑自己處理事情,以及魂被這世界上的事情佔有。這些仍然不過是小事情,我們還沒
有摸著事情真實的中心;還有一些更深的事,現在我要試著來說牠。
十字架與結果
讓我們再讀約翰十二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
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魂的,就失喪魂;在
這世上恨惡自己魂的,就要保守魂到永生。』(原文。)
在這裏我們看見,我們所說十字架裏面的工作-使我們喪失魂-和主耶穌是一粒麥子那
一面的死相聯。那裏說到主死的目的,就是為著豐收。主的死所展望的目標,就是結果
。有一粒麥子裏面有生命,但是牠只不過是一粒。牠有能力把牠的生命分給別人,但是
要將生命分送出去,牠必須先落在地裏死掉。
我們知道主耶穌所揀選的道路。正如我們在前面所看過的,祂死了,祂的生命在許多人
裏面顯現出來。獨生子死了,結果祂就成為『眾子』中的長子。祂捨棄了祂的生命,使
我們能彀得著生命。我們被呼召來有分於祂這一面的死。這裏清楚說出了同形於祂的死
的價值,那就是我們失喪了天然的生命,我們的魂,使我們可以成為生命的分給者,和
別人一同享受在我們裏面神的新生命。這是職事的祕訣,是向神真正結果子的途徑。正
如保羅說,『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
身上顯明出來。這樣看來,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林後四11
~12。)
現在我們要來到我們的要點了。如果我們已經接受基督,我們裏面就有新生命。我們大
家都得著了這財寶,就是在瓦器裏的寶貝。我們要讚美主,祂的生命實在是在我們的裏
面。但是為甚麼這生命彰顯得這樣少呢?為甚麼『仍舊是一粒』呢?為甚麼這生命不滿
溢出來,分給別人呢?甚至在我們自己的生活中,這生命也顯不大出來呢?這一個有生
命而顯不出生命的原因,就在於這生命被我們的魂所包圍,魂限制了這生命,(正如麥
粒被殼所包圍一樣,)以致這生命找不到出路。我們活在魂裏面,用我們天然能力來工
作,來事奉;我們不是從神那裏吸取能力。就是這個魂妨礙了生命的生長。所以要喪失
魂,因為惟有這樣我們纔能達到豐滿。
黑夜與復活的早晨
我們再回頭來看發芽的杖,那杖被帶到至聖所裏過了一夜-在那一個黑夜裏甚麼也看不
見-然後到了早晨,牠發芽了。這件事清楚的說出死和復活,失喪生命和得著生命;在
這裏你也看見了職事的證明。現在我們要問說,這一點在實行上是怎樣的呢?我怎樣知
道神是用這個方法在對付我呢?
首先我們必須清楚一件事:魂和牠天然的能力和才智,要繼續隨著我們,一直到我們離
世的日子。所以當我們還活著的時候,就需要十字架在我們裏面不止息的作工,天天在
我們裏面挖,深深的挖這個天然的泉源。我們一生事奉的條件,就在於主所說的這句話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可八34。)我們永遠
不能越過這一點。凡是躲避十字架的人,主說他『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38,)『
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7。)為著要喪失魂而讓靈上升,我們必須以死和復活
為我們生活中不變的原則。
但是在這裏也有一道緊要的關口,過了這道關,我們整個生活和對神的事奉,就都會隨
之改變。這是一個窄門,我們由此可以進入一條完全新的道路。雅各在毗努伊勒就遇見
這樣的一個關。在雅各裏面『天然的人』,想要事奉神而達到神的目的。雅各很清楚的
知道,神曾經說過:『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但是他想以他自己的聰明和才智來達到
那個目的。神不得不奪去雅各的天然力量,祂就摸雅各的大腿窩,使他瘸了。雅各雖然
還繼續行走,但是她卻始終瘸了。他的改名說出他是一個不同的雅各了。他仍然有腳,
他也能彀用他的腳,但是力量已經被『摸』了,從此他只能帶著受傷的腿跛行,並且他
的傷再也沒有復原。
神必須把我們帶到一個地步-我無法告訴你神怎樣帶,但是神一定會帶-藉著痛苦和黑
暗的經歷,我們天然的能力被祂摸了一把,被基本削弱,以致我們不敢再信靠自己。祂
不得不這樣厲害的對付有的人,帶我們經過艱難痛苦的道路,使我們達到這個境地。到
了末了,我們不再『喜歡』作基督徒的工作,甚至怕奉主的名作事。但是就在這時候,
祂能彀開始使用我們。
我能彀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得救一年之後,我就很愛傳道。我無法緘默不說話。我裏面
好像有甚麼東西在推我促我進前去,使我不得不作下去。傳道成了我的命。主可能很寬
宏的,讓你這樣繼續一段相當長的時間-不但如此,甚至還有相當的祝福-直到有一天
,那個驅使你前進的天然能力被摸了,從那時起,你不再因為你要作那件事而去作,你
只因主要你作而去作。在你有這樣的經歷之前,你是為著從那樣事奉神裏所得到的滿足
而事奉;有時候,主要你去作一件祂所要你作的事,卻叫你不動。你憑天然的生命活著
,這生命反覆無常,乃是你氣質的奴隸。當你的情感指向神的路,你就全速前進;甚麼
時候你的情感另有所指,你就動都不願意動,即使責任所在還是不願意動。你在主的手
裏不彀柔順。因此祂不得不削弱你裏面偏愛的力量,愛這個惡那個的力量,直等到你作
一件事是因為祂要你作,而不是因為你喜歡作。你可能喜歡那件事,也可能不喜歡那件
事,但是你照樣去作。並不是因為你能從傳道,或是為神作甚麼工裏得到某種滿足,你
纔去作。不,現在你作,是因為這是神的旨意,你不再計較牠是否給你一種感覺上的快
樂。你在遵行祂的旨意上所經歷的真正快樂,比你那容易改變的情感,不知道要深多少。
神要把你帶到一個地步,祂只要一表示祂的願望,你就立刻反應,這是僕人的靈,(詩
四十7~8,)但是沒有一個人生來就有這樣的靈。只有當我們的魂,就是我們天然的能
力、意志和情感的大本營,被十字架摸過後,我們纔會有這種靈。祂所尋求,所要放在
我們裏面的,就是這一個僕人的靈。有的人也許要經過長久痛苦的過程纔得到,有的人
也許一擊就得到了;無論如何神有祂的方法,我們不可忽視神所使用的方法。
每一個神真實的僕人,總得有一個時候經歷這種『失能』,從此他永遠不能恢復;他永
遠不能再像從前一樣。這一點必須在你裏面被建立,使你今後會真的怕你自己。你不敢
出於你自己作任何的事情,因為你知道,如果你憑自己而行,你會像雅各那樣招致一種
主宰的對付;你也知道,如果你照著魂的衝動而行事,你的心在主面前將要受何等的痛
苦。對於那位愛的神所加在你身上管教的手,你已經知道了一點,祂是『待你們如同待
兒子』的神。(來十二7。)聖靈就在你的靈裏向你見證這一個關係,也見證『如果我
們和祂一同受苦』,(羅八16~17,)我們必要得著基業和榮耀。你對於這一位萬靈之
父的反應,就是稱祂作『阿爸,父』。(15。)
但是當這件事真在你裏面建立起來的時候,你已經進入一個新的境地,我們稱牠為『復
活的境地』。死亡的原則可能在你天然的生命裏造出一個危機,但是此後你便發覺神把
你釋放到復活的裏面。你發現你所喪失的,又再得回來-雖然和以前不再一樣。生命的
原則現在在你裏面運行-使你有權能、有力量、有生氣、有生命。今後凡你所失喪的,
都會帶回給你,不過現在都在管治之下。
讓我把這一點再說得清楚些。如果我們要作屬靈的人,我們用不著切斷我們的手或腳;
我們仍然可以有我們的身體。同樣我們也可以有我們的魂,並且可以儘量使用牠的各部
分;但是現在魂不再是我們生命的源頭。我們不再活在牠裏面,不再向牠支取,也不再
憑牠活著;縱然我們仍舊使用牠。當我們以身體為生命的時候,我們活著就像禽獸一樣
。當我們以魂為生命的時候,我們活著就像叛徒,像從神那裏逃亡的人一樣-雖然我們
有才幹,也受教育,但是卻和神的生命隔絕。然而當我們活在靈裏面,並且藉著靈活著
的時候,我們雖然仍舊使用魂的各部分,正如我們使用我們身體的各部分一樣,但是牠
們現在是靈的僕人;到了這個地步,我們纔能彀真正被神使用。
但是就是這個黑夜,常常成為許多人的難處!在我已過的日子中,曾有一次主在祂的恩
典裏,把我放在一邊,有好幾個月之久,在屬靈方面,我進入完全的黑暗。我好像被祂
離棄了-幾乎甚麼都停頓了,似乎一切都到了盡頭。然後祂逐漸的使我恢復所失去的。
我們往往自己把所失去的拿回來,以為這樣是幫助神;但是要記得,必須在至聖所裏經
過一個長夜-整夜在黑暗裏。焦急是無用的,祂知道祂所作的是甚麼。
我們都巴不得在一個鐘頭之內,就把死和復活都經歷了。我們不敢想像,神要把我們放
在一邊,經過這麼長久的時間;我們也不能等待。我無法告訴你,到底祂要用多長的時
間,但是在原則上,我想我可以有把握的說,祂總要把你留在那裏有一定的時期。在這
段時期裏,似乎甚麼進展都沒有,你所珍貴的那些東西,都脫離了你的掌握。你面對著
一堵沒有門的牆。別人好像都蒙主使用,都有主的祝福,而你卻被漏掉,失去了一切。
一切都在黑暗中。但是要記得,只有一夜。雖然是一個整夜,但是只有一夜。經過黑夜
後你會發現,你以為失去的那些,都在榮耀的復活裏歸還給你。你無法測量,在復活裏
所得著的,和那些舊有的是何等的不同。
有一天,我和一位青年弟兄一同喫晚飯,主曾在天然能力的這個問題上對他說過話。他
對我說,『你若知道你已經被主遇著,被祂徹底的摸過,以致你失去天然的能力,那實
在是一件有福的事。』那天在飯桌上擺著一碟餅乾,我拿起一塊來,把牠擘為兩半,好
像要喫牠一樣。然後我又小心的把兩半合在一起,我說,『這塊餅乾看起來沒有甚麼兩
樣,但是牠不一樣了,是不是呢?甚麼時候你的背脊骨一被打斷,此後神只要輕輕的一
摸,你必定順服。』
這就是牠所包含的意義。神知道祂要在凡屬於祂的人身上作甚麼。我們每一方面的需要
,祂都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解決了,好使祂兒子的榮耀,得以在眾子裏面彰顯出來。我相
信那些走過這條路的門徒,都能從心裏響應使徒保羅所說的:『我在祂兒子福音上,用
心靈所事奉的神』(羅一9)這一句話。他們已經像他那樣學到了這種職事的祕訣:『
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裏誇口,不靠著肉體。』(腓三 3。)
很少有人能在生活上比保羅更積極。他在羅馬書裏說.『甚至我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
利哩古,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十五19。)他現在準備繼續到羅馬去,(一10,)
然後,如果可能,再到西班牙去。(十五24,28。)但是在這一個包括整個地中海世界
的事奉中,祂的心只放在一個目的上,就是高舉那位成全一切的。『所以論到神的事,
我在基督耶穌裏有可誇的。除了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我甚麼都不敢題;只題祂藉我言
語作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17~18。)這是屬靈
的事奉。
願神使我們每一個人都像他那樣,真正作一個『耶穌基督的奴僕』。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第十二章 十字架與魂生命
: 神在基督的十字架裏,已經為我們的救贖豫備了一切,但是祂不停在這裏。在這十字架
: 裏,祂也使那永遠的計畫,穩妥到再無失敗的可能。這計畫就是保羅所說『歷代以來隱
: 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裏的奧祕』,也就是神現在所宣告『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
: 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這是照神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裏所定的旨意
: 』。(弗三9~11。)
: 我們已經說過,十字架的工作有兩個結果,直接關係到神的目的實現在我們裏面。一方
: 面十字架釋放了祂的生命,使祂藉著內住的靈,得以在我們裏面有所表達。另一方面,
: 十字架使我們所說的『背十字架』成為可能。這就是我們與主合作,接受祂的死在我們
: 裏面天天作工,使新生命有路從我們身上彰顯出來,『天然的人』也藉此逐漸被帶到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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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福音的目的
為我們最後的一章,我們要用福音書裏面的一件事作為出發點,那件事是在十字架的影
下發生的;牠不只是歷史性的,也是豫言性的。
『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裏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
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
,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可十四3,6,9。)
這樣,主規定了,馬利亞用至貴的香膏膏祂的故事,必須與福音同傳。馬利亞所作的總
要伴同著主所作的。這是主自己說的,那麼主在這件事上要我們明白甚麼呢?
我想我們都很知道馬利亞膏主的故事,約翰十二章很詳細告訴我們,這一件事發生在她
的兄弟復活不久。我們能推想,她們的家並不是一個富有之家,她們姊妹倆必須自己操
作家事,因為聖經告訴我們,在那一次的筵席上,『馬大伺候。』(2,參路十40。)
無疑的,她們對每一分錢都看得很緊。但是兩姊妹中的一個,就是馬利亞,竟然把她所
珍藏的玉瓶,和值三十多兩銀子的真哪噠香膏,完全花費在主的身上。照人的推理,這
樣作實在是太過了,她給主的,過於主所當得的。因此猶大就領頭,其他門徒也都附和
,一致埋怨馬利亞,認為這種行動是枉費的。
枉費
『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
窮人;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可十四4~5。)我相信主要我們最後一同來思想『枉
費』這兩個字所含有的意義。
甚麼是枉費呢?枉費的意思就是給得太多了;超過了必需的。如果一個先令就彀了,而
你給一鎊,那就是枉費。如果二兩就可以,你給了一斤,那是枉費。如果一件事三天就
彀把牠作好,你卻花了五天或一個禮拜,那是枉費。枉費的意思就是說,你為了一件太
小的事,付出了太大的代價。如果一個人受了眾人認為他所不配受的,那就是枉費。
但是要記得,主說,無論在甚麼地方傳福音,也得傳我們現在所說的這一件事。為甚麼
呢?因為主要福音傳到產生類似馬利亞所作的事,那就是說,人應當來到祂那裏,把他
們自己枉費在祂的身上。這就是主所尋求的結果。
我們對於這一個枉費在主身上的問題,必須從兩個角度來看:一個是猶大的角度,(約
十二4~6,)一個是其他門徒的角度;(太二六8~9;)目前我們併起來看。
十二個門徒都認為那是枉費的。猶大從來沒有稱耶穌為『主』,對於他當然任何倒在主
身上的東西都是枉費。不只香膏是枉費,甚至水也是枉費。在這裏猶大代表這個世界。
在世人的眼中看來,事奉主,並且為著事奉把我們自己給祂,完全是枉費。祂從來沒有
被世人愛過,在世人的心裏,祂從未有過地位,所以不管給祂甚麼都是枉費。許多人這
樣說,『某人如果不是一個基督徒,就能彀在這個世界上相當的成功!』因為在世人的
眼中,一個有相當才幹,或天賦資質的人,去事奉主是一件可恥的事。他們以為這樣的
人去事奉主實在是太可惜了。他們說,『一個如此有用的人竟然這樣枉費了!』
原諒我題起一件我自己的例子。主後一九二九年,我從上海回到我的故鄉福州。有一天
,我拿著一根手杖沿著街走,因為我的身體很衰弱。在街上我遇見了一個我從前在大學
時候的教授。他把我帶到一個茶館,我們就一同進去,在那裏坐一坐。他把我從頭望到
腳,又從腳望到頭,然後說,『當你在大學的時候,我們都很看重你,一致認為你會有
大的成就,誰能相信你今天竟是這個樣子!』他用銳利的眼光望著我,向我發出這個尖
刻的問題。我必須承認,我一聽見他的話,我真想放聲大哭一場。是的,我的事業、我
的健康、我的一切都完了。現在又碰見這一位以前教我法律的教授這樣問我:『你就這
樣一事無成,毫無進展,毫無表現的下去麼?』
但是,就在那一剎那,我經歷了甚麼叫作神榮耀的靈住在我身上。我承認那是我一生中
第一次真正知道這句話的意義。當我一想到我竟然能彀為著我的主,把我的生命傾倒,
我的魂裏就充滿了榮耀。當時我的身上實在是滿了聖靈的榮耀。我能仰起臉來,毫無保
留的說,『主阿,我讚美你!沒有一件事能比這個更美;我所揀選的道路是上好的!』
對於我的教授,事奉主完全是枉費的。然而這乃是福音的目的-使我們對於主的價值能
有真正的估量。
猶大覺得那樣是太枉費了。『我們可以好好利用這些錢在別的地方;地上窮人很多,為
甚麼不拿這些錢來賙濟窮人,辦些慈善事業,和造福窮人的社會事業,用實際的行動來
幫助窮人呢?為甚麼把牠倒在耶穌的腳上呢?』(參約十二4~6。)世人的見解總是這
樣。『難道你不能把你的生命利用得更有價值麼?你不能作好一點的事麼?你這樣把自
己完全給主,未免太過了!』
但是如果主是配的,怎麼能說那是枉費呢?祂是配得過人這樣事奉的。祂配得過我作祂
的俘虜。祂配得過我只為祂活著。祂配!世人對於這件事怎麼說都不要緊。主說,『由
她罷,為甚麼難為她呢?』所以我們也不必介意。讓世人隨他們所喜歡的去說,我們仍
然能穩妥的站在這個立場上,因為主說,『這是一件美事。』真實的工作並不是作在窮
人身上的;作在主身上的纔是真實的工作。一旦你的眼睛被開啟,看見我們主的真價值
,就再沒有甚麼會對祂是太好的了。
關於猶大,我不願意說得太多。讓我們接著來看其他門徒的態度;因為他們的反應,對
於我們的影響比猶大的更大。世人怎樣說我們不大在乎,我們還能受得住;對於那些應
該明白的基督徒,他們所說的,我們就非常在乎。不幸我們竟然發覺他們像猶大一樣,
他們不只說話,並且還很生氣。聖經說,『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的枉
費呢?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賙濟窮人。』(太二六8~9。)
當然我們都知道,在基督徒中間有一個很普通的態度,就是盡可能用最少的代價,去換
取最多的恩典。但是這樣我們所注意的並不在這一點上,我們所注意的要深得多。讓我
這樣來說明牠。有沒有人對你說,你這樣坐著不動,不去作更多的事,豈不是枉費你的
生命麼?他們說,『這裏有些人應當出去作這種工作或那種工作,就能有益於人群,對
於社會就更有用處;他們為甚麼不積極一點呢?』當他們這樣說的時候,他們整個的思
想就是用處。他們認為一樣東西,應該照著他們所領會的充分去利用。
許多人就根據這一點理由,很為一些主的僕人們著急,認為他們顯然作得太少。他們以
為如果他們能彀打進一個地方,受到某些圈子裏面更大的歡迎和重視,他們的工作就能
作得更大,他們就更能被主用了。我曾說過我認識了多年的一位姊妹,在我一生中她給
我的幫助最大。在我和她來往的那幾年中,她實實在在是被主所使用,雖然在當時,我
們有許多人還看不出來。當時我心裏很急,以為主沒有使用她。我不斷的對自己說,『
為甚麼她不出去領些聚會,到一些地方去作些工呢?住在這樣一個小鄉村裏,甚麼事情
也不發生,對於她簡直是枉費!』有時我去看她的時候,我大聲到幾乎像喊叫那樣對她
說,『沒有人像你那樣認識主。你最能活讀聖經。你看不見周圍的需要麼?為甚麼你不
出去作一些事呢?你坐在這裏,甚麼也不作,實在是枉費時間,枉費精力,枉費金錢,
甚麼都枉費了!』
但是不,弟兄們,對於主這並不是首要的一件事。不錯,祂誠然要你我被祂使用。神也
禁止我有一點意思鼓勵人不積極,或是稱許那些面對著世界迫切的需要,仍然抱著袖手
旁觀的態度的人。主自己在這裏也吩咐說,福音要傳到普天下。但是問題是在所著重的
點。現在我回頭來看,纔知道主實在大大的使用了那位親愛的姊妹,藉著她對我們那一
班正為著福音的工作,而受神訓練的青年人講了話。為著她我向神永遠感謝不盡。
那麼,祕訣是甚麼呢?很清楚的,當主耶穌在伯大尼稱許馬利亞的行動時,便立下了一
個一切事奉的基礎,那就是你要把你一切所有的,連你的自己,都倒給祂;如果這是祂
所准許你作的一切,你作這些就彀了。首要的問題並不在於『窮人』是否得了幫助。首
要的問題乃在於主有沒有得到滿足?
我們可以領許多聚會,可以在許多福音的舉動中有分。我們並不是不能作。我們可以作
,也可以盡我們所能的去作。但神所最關心的,不是我們是否這樣不停的為祂工作。那
不是祂首要的目的。事奉主不該用看得見的結果來衡量。不,親愛的弟兄,主所最關心
的,乃是我們是否在祂的腳前,是否膏祂的頭。無論我們有甚麼東西像玉瓶那樣是最寶
貴的,對於我們是這世界上最可愛的-讓我說,這是經過十字架而流出的生命-我們全
數都給主。對於有些人,甚至那些應該明白的人,這好像是枉費;但這是主所最寶貴的
,是祂所最要尋求的。我們所奉獻給祂的,常常是不厭倦的事奉;然而主保留暫時停止
我們事奉的權利,好讓我們發覺,抓住我們的到底是事奉還是祂自己。
使祂喜悅的事奉
『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可十四9。)
主為甚麼這樣說呢?因為福音要產生這一個。福音的目的就是這一個。福音不僅是為著
滿足罪人而已。讚美主,罪人得到了滿足!但是我們要知道,罪人的滿足不過是一個有
福的副產品,並不是福音首要的目的。傳福音的主要目的,乃是使主得到滿足。
我怕我們傳福音的時候,過於著重罪人所得著的好處,不彀注重主心目中的目的。我們
所想的不過是,如果沒有福音,罪人的結局將要如何。但是要記得,這不是福音主要的
目的。是的,讚美神!福音中也有罪人的一分,神滿足了罪人的需要,大大的祝福他;
但這並不是福音裏面最重要的事。福音裏面的第一件事乃是,必須讓神的兒子在凡事上
都得著滿足。只有當祂得到滿足的時候,我們纔能滿足,罪人也纔能滿足。我從來沒有
遇見過一個使主滿足的人,他自己卻不滿足的。這是不可能的事。甚麼時候我們先使祂
滿足,我們就一定跟著滿足。
但是我們要記得,如果我們不把自己『枉費』在祂的身上,祂就絕不會滿足。你曾給主
太過麼?讓我告訴你一件事,我們早晚要學這個功課,在事奉神的事上,枉費的原則就
是能力的原則。捨棄的原則就是決定我們用處的原則。在神手中真實的用處,乃是以『
枉費』來測量的。你越以為你能作,越使用你的才幹,達到了頂點,(有些人甚至超過
了頂點!)來從事你的工作,你越發覺得你所用的是世界的原則,不是主的原則。神在
我們身上一切的對付,都是為著在我們裏面建立一個原則,那個原則就是,我們為祂作
的工作,必須起源於我們的服事祂。我不是說我們甚麼也不必作;我所說的乃是我們必
須首先注意主自己,而不是注意祂的工作。
現在我們必須來看那些最實際的問題。你說,『我已經捨棄了一個地位;放棄了一個職
守;我已經丟棄了滿有光明前途的好機會,為了要在這路上和主同行。現在我試著事奉
祂。有的時候主好像聽我,有的時候祂讓我一直等候確定的回答。有的時候,祂使用我
,但是有的時候,祂好像又漏掉了我。當事情這樣的時候,我就拿自己和一個在某一個
大組織裏面的人比較。他原來也有一個光明的前途,他並沒有放棄他的前途,他繼續下
去,而且也在事奉主。他救了一些人,主也祝福祂的職事。他是成功的-我不是說在物
質方面,乃是說在屬靈方面-有的時候,我覺得他看起來比我更像一個基督徒,他是這
麼快樂,這麼滿足。到底我在這條路上得到了甚麼呢?他日子過得很好;而我卻過得很
壞。他從來沒有走這條路,但是他卻有今日基督徒所公認的屬靈興旺,而我卻遇到了各
種麻煩和複雜的遭遇。這些究竟是甚麼意思呢?我是在枉費我的生命麼?我真是給得太
過了麼?』
這就是你的問題了。你以為說,如果你跟隨那位弟兄的腳步,換句話說,如果你奉獻得
彀蒙祝福,而不彀遭麻煩;彀被主使用,而不彀被祂監禁,一切就都好了。然而真會好
麼?你知道得很清楚,那是不會的。
別看那個人罷!轉過來看你的主,並且問問你自己,到底祂看甚麼最有價值。枉費的原
則就是祂支配我們的原則。『她是為我作的。』只有當我們真的像一般人所認為的,在
祂身上『枉費』我們自己的時候,神兒子的心纔得著真實的滿足。似乎我們給得太多,
卻一無所得-然而這正是討神喜悅的祕訣。
哦,親愛的弟兄,我們所追求的是甚麼呢?我們是像那些門徒追求『用處』麼?他們要
那三十多兩銀子的每一分錢,都當一分錢用。整個問題就在於,他們要用能彀估量並且
記錄的事件,來顯給對神有用。但是主卻等著我們對祂說,『主阿,我不管這些,只要
我能彀討你的喜悅,那就彀了。』
豫先膏祂
『由她罷;為甚麼難為她呢?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
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是為我
安葬的事,把香膏豫先澆在我身上。』(可十四6~8。)
在這幾節聖經裏面,主耶穌用『豫先』兩個字引進了時間的因素,對此,我們今天可以
有一個新的應用,因為這個因素現在對於我們,就像當日對於她一樣的重要。我們大家
知道,在將來的世代裏,主要分派我們作更大的事-那時我們並不是無所事事。『好,
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
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太二五 21;參太二四 47,路十九 17。)是的,有更大的工
作要我們去作;因為神家裏的工作要繼續下去,正如膏主的故事裏所說的,照顧窮人的
事要繼續下去一樣。常有窮人和他們同在,但是他們不常有祂。馬利亞必須豫先作一件
事,否則她以後就沒有機會了。這就是倒出香膏這件事所代表的。我信到了那一天,我
們都會愛祂,並且遠超過現在愛祂的程度,但是那些今天就把一切都倒在主身上的人有
福了。是的,當我們面對面看見祂的時候,我信我們大家都會把玉瓶打破,把一切都倒
出來給祂。然而今天我們在作甚麼呢?
馬利亞打破玉瓶,把香膏倒在耶穌頭上之後沒有幾天,有幾個婦人清早起來要去膏主的
身體。她們有沒有膏到呢?在七日第一日的清早,她們有沒有達到目的呢?沒有。只有
一個人膏到了主,那就是馬利亞,因為她豫先膏了祂。別人都未作到,因為祂已經復活
了。我認為在這方面,時間對於我們是同樣的重要。我們所有的問題就在於,今天我在
這裏向主作甚麼呢?
我們的眼睛有否被開啟,看見我們所事奉那一位的寶貴呢?我們有否看見,只有那些最
親愛、最值錢、最寶貴的東西纔配得過祂呢?我們有否看見,服事窮人,造福世界,拯
救人的靈魂,尋求罪人永遠的好處,(這一切工作都是必需的,也是有價值的,)這些
必須不超越牠們所該有的地位,纔是對的呢?單單為著這些工作的本身而作,若比起為
主而作,就算不得甚麼了。
主必須開我們的眼睛,使我們看見祂的價值。如果世上有一個藝術珍品,我照牠的高價
買進,也許是一千鎊、一萬鎊、甚至一百萬鎊,有人敢說這是枉費麼?只有當基督徒貶
低主的價值的時候,基督教裏纔有這一個枉費的思想。整個問題全在於,到底現在對於
我們祂是多寶貝?如果我們不太寶貴祂,就我們給祂無論怎樣少,都會覺得是不該有的
枉費。但是當我們真寶貴祂的時候,就沒有甚麼東西對於祂會太好,會太貴;就是把我
們所有最珍愛和最有價值的寶貝,都倒在祂的身上,我們也不至於認為這樣作是可羞愧
的。
對於馬利亞,主這樣說,『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這是甚麼意思呢?主的意思就
是說,她把她所有的完全擺上了。她沒有為著將來的日子留下一點。她把她所有的一切
都揮霍在主的身上;然而到了復活的早晨,她絕無須懊悔她的浪費。如果我們沒有盡我
們所能的,主就不會滿足。請記得,我不是說我們要花我們的力量,試著去為祂作一點
甚麼,這不是我們在這裏所注意的點。主耶穌在我們裏面向我們所要的,乃是要我們因
為看到祂的死和埋葬並將來的日子,而將我們的生命放在祂的腳前。那一天在伯大尼的
家裏,祂的埋葬已經在望;而今天擺在我們前面的乃是祂的加冕,就是祂將要在榮耀裏
,被歡呼為受膏者,為神的基督。是的,那一天,我們會把一切都倒在祂的身上!但是
如果我們現在就來膏祂,不是用物質的油膏,乃是用我們心裏所認為最貴重的東西來膏
祂,那是何等寶貴的一件事,對於祂實在是一件最寶貴的事。
那些僅僅屬於外面膚淺的東西,在這裏沒有地位。因為這些已經被十字架對付了,我們
也承認神的審判,在經歷裏學習割斷這些東西。神現在向我們所要求的,乃是那個玉瓶
所代表的,就是那些我們從深處採掘出來,經過我們刻意琢磨的東西。同時因為牠們是
出於神的,所以我們格外珍貴牠們,正如馬利亞珍貴她那個玉瓶一樣。因此我們就不願
意,也不敢打破牠們。現在讓我們從心裏,從我們全人的最深處,拿著所珍愛的到主面
前來,把牠打破,又把牠倒出來,並且向主說,『主阿,一切都在這裏,都是你的,因
為你是配!』主就因此得到祂所想望的。但願祂今天就從我們得到這樣的受膏。
香氣
『屋裏就滿了膏的香氣。』(約十二3。)
馬利亞把玉瓶打碎,用香膏膏主耶穌,屋裏就充滿了最馨香的香氣,每一個人都能聞到
,沒有一個人會不覺得。這有甚麼意義呢?
當你遇見真正受過苦的人,就是那些與主同經歷,寧受限制被主禁閉,不願擺脫限制而
成『有用』,因而學會只在主裏面,不在別處尋找滿足的人,你會立刻覺得碰到了一個
東西。你屬靈的感覺立刻察覺一種基督的香氣。在他的生命中有些東西已經破碎了,所
以你聞到香氣。那一天充滿在伯大尼屋裏的香氣,今天仍然充滿在教會中;馬利亞的香
氣永遠不會消失。為主打破玉瓶,只需一擊,但是那個破碎和膏的香氣卻永久存在。
我們在這裏乃是說到我們所是的;並不是說到我們所作或所傳的。也許你曾多時求主,
巴不得祂樂於這樣用你,使你能把祂的印象分給別人。這樣的禱告,不能算是求傳道或
教訓人的恩賜。毋寧說這是為著使你能彀把神分給和你接觸的人,讓人覺得神的同在,
有神的感覺。親愛的弟兄,如果你不在主耶穌的腳前破碎一切,把那些你所最寶貝的都
摔在主的腳前,你就不能把神的印象這樣分給別人。
如果你達到了這個境地,你在外表上不一定像是被主大大使用,但是神卻開始使用你在
別人裏面創造飢渴。人要在你身上聞到基督的香氣,連在主的身體裏最小的聖徒,也會
察覺這個實際。他會覺得,這裏有一個與主同行的人,曾經受過苦,行動不單獨、不自
由,知道把一切都讓給主。這一種生活纔能創造印象,而印象創造飢渴,飢渴又激動人
去尋求,直等到他們得著神聖的啟示,被帶進在基督裏豐滿的生命。
神在我們這些人身上首先所要的,並不是要我們去為祂傳道或作工。祂所急切需要的,
乃是我們能在別人裏面創造渴慕祂的心。這就是為傳道豫備土壤。
如果你把一個可口的蛋糕擺在兩個剛剛喫得非常飽的人面前,他們的反應會怎樣呢?他
們會談論那個蛋糕,欣賞牠的款式,討論牠的製法和價錢-甚麼都談到了,就是不喫。
相反的如果他們真是餓了,很快的那個蛋糕就不見了。聖靈的事也是這樣。如果在人裏
面不先創造一種需要的感覺,就不能開始真實的工作。但是怎樣纔能作到呢?我們不能
勉強人對於屬靈的事有胃口;我們不能逼著人去飢渴。所以我們必須創造飢渴。然而只
有那些帶著神的印象的人,纔能在別人裏面創造飢渴。
我常常喜歡思想那個書念婦人說到先知的話。她已經看出那先知是個神人,雖然她還不
十分認識他。她說,『我看出那常從我們這裏經過的,是聖潔的神人。』(王下四9。
)並不是以利沙說了甚麼,或者作了甚麼,表達出這個印象,乃是因為他就是這樣的人
。他僅僅從那裏經過,她就能有所察覺,她就能看出來。到底別人在我們身上發覺了甚
麼呢?我們可以留給人種種印象:聰明、有恩賜,這樣,或是那樣。但是以利沙所留下
的印象乃是神自己。
我們影響別人的關鍵,在於十字架在我們裏面的工作,而這工作乃是為著使神的心喜悅
。牠要求我只求祂的喜悅,只尋求祂的滿足,不顧我出多少代價。我所題起過的那一位
姊妹,有一次遇到一個非常為難的處境,那個處境所要求的代價乃是她所有的一切。那
個時候我和她在一起,我們一同跪下流淚禱告。她仰起臉來對主說,『主阿,為著使我
能滿足你的心,我願意破碎我的心!』對於我們許多人,這樣說不過是一種空想的情感
作用,但是在她所處的那種處境之下,她實在是願意心被粉碎。
我們必須有一個願意降服,破碎一切,把一切傾倒給祂的心,這樣纔能釋放基督的香氣
,纔能在別人裏面創造需要,吸引他們出來,往前認識主。我覺得這是一切問題的中心
。福音有一個目的,就是在我們這些罪人裏面,產生出一種情形,能彀滿足神的心。為
著使祂得到所要的,我們就把我們所有的,和所是的,甚至那些在屬靈經歷上最寶貝的
東西都帶到祂那裏,對祂說,『主阿,我願意為著你失去這一切;不光是為你的工作。
不是為你的兒女,也不是為任何別的事,只是為著你自己!』
哦,枉費!為主枉費是一件有福的事。許多在基督教世界聞名的人,對此一無所知。許
多人曾經被使用,甚至被用得太過了,卻還不知道為神枉費是甚麼意思。我們喜歡一直
在作,但是有的時候主寧可把我們監禁起來。我們常想到使徒的旅程;但神竟然把祂最
大的使者加上鎖鍊!
『感謝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裏誇勝,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
。』(林後二14。)
『屋裏就滿了膏的香氣。』(約十二3。)
願主賜恩給我們,使我們學習怎樣討祂的喜悅。當我們像保羅那樣,把這件事作為我們
最高的目的時,(林後五 9,)福音就自然達到牠的目的了。

【在 l**********t 的大作中提到】
: 第十三章 長進的途徑-背十字架
: 在前一章裏面,我們曾幾次摸到事奉神的事。在我們來看神為著解決人的魂生命所產生
: 的問題,所作的準備之前,如果先看一看,甚麼是支配一切事奉的原則,會更有幫助。
: 神已經立下了清楚的原則,支配我們為祂所作的工,這些是凡想要事奉祂的人所不可違
: 背的。我們知道,救恩的根基是主死而復活的這一個事實;事奉的條件也是這樣。主死
: 而復活的事實如何是我們蒙神喜悅的根據,照樣死而復活的原則也是我們為祂活著並事
: 奉祂的根基。
: 一切真職事的根基
: 我們如果不認識死的原則和復活的原則,就不能作神真正的僕人。連主耶穌自己也是在
: 這根基上事奉。馬太三章給我們看見,當我們的主開始祂公開的職事之前,祂先去受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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