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q 发帖数: 26623 | 1 第四十七条 逃避海关监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是走私罪: (一)运输、携带、邮寄国家
禁止进出口的毒品、武器、伪造货币进出境的, 以牟利、传播为目的运输、携带、邮寄淫
秽物品进出境的, 或者运输、携带、 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境的; (二)以牟利为目
的, 运输、携带、邮寄除前项所列物品外的国家禁止进出 口的其他物品、国家限制进出
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
货物、物品进出境, 数额较大的; (三)未经海关许可并补缴关税, 擅自出售特准进口的保
税货物、特定减税 或者免税的货物, 数额较大的。 以武装掩护走私的, 以暴力抗拒检查
走私货物、物品的, 不论数额大小, 都是走私罪。 犯走私罪的, 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
事处罚包括判处罚金, 判处没收走私 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和违法所得。 企业事业
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犯走私的, 由司法机关对其主管人员 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对该单位判处罚金, 判处没收走私货物、 物品, 走私运输工具和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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