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买提看人间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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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奸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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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
发帖数: 679
1
能讨论一下吗:中华民族历史上对外有没有类似南京1937那种烧杀奸淫啊?比如在最鼎
盛的时期对外作战?
O*****c
发帖数: 679
2
我想问的是:汉人对异族的烧杀奸淫。
f****i
发帖数: 9419
3
有组织的奸淫基本上都很少甚至没有,溃兵有过,但是都是个例。大范围有组织的军队
行为,汉人一向很少,这个和中国
很早就有很成熟的兵家思想和规则有关系。但是对外的屠杀这是古代战争必不可少的,
汉朝征匈奴,唐朝征突厥和高丽军
功大都是人头。这些战役里面都有类似屠城的行为,当然你说匈奴突厥当时没有城池,
那俺也没啥说的。另外历史上赫赫
有名的杀胡令你不会不知道吧?
a******r
发帖数: 1464
4
老将已经一再被美帝奸淫了。中国人围观就可以了。不就是看个A片么。
s********n
发帖数: 26222
5
据美国有线新闻网的报道,驻伊美军7月9日表示,这四名美军士兵参与“奸杀了一名伊
拉克女子,并杀害了她的三位家人”。如果最后被证明有罪,他们将面临死刑。另一名
士兵虽然没有直接参与这起罪行,但是因为没有报告这起事件而被控失职。这五人均来
自格林以前所属的美国陆军101空降师第502步兵团。
7月3日,21岁的前驻伊美军士兵史蒂文·格林被美国北卡罗来纳州检察机关以强奸
和谋杀罪名起诉。如罪名成立,他可能面临死刑的判决。今年3月,格林和其他几名驻
伊美军士兵闯入巴格达以南的马哈茂迪耶市一户居民家中,强奸了年仅14岁的少女阿尔
比,然后开枪将她和她的三位家人打死。为了掩盖罪行,格林还焚烧了阿尔比的尸体。
但是目前格林拒绝承认这些罪行。他在今年春天因“病态人格”被美军开除。
***被奸杀少女只有14岁
案发以来,对于受害少女阿尔比年龄的说法存在各种争议,即使在美方内部也说法
不一。美国法庭出示的文件显示阿尔比是一名成年女性,大约25岁;而驻伊美军官员则
认为她今年20岁。但是阿尔比在伊拉克的亲人说她今年只有15岁。7月9日,路透社获得
了阿尔比的身份证以及她的死亡证明复印... 阅读全帖
y****e
发帖数: 23939
6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奸淫男俘的美女纳粹魔头
20世纪60年代初期,鄂华先生的反法西斯主义名篇《刺花的灯罩》问世,给一两代人留
下难以磨灭的印象。作品中女主人公海林格夫人是一个穷凶极恶的纳粹女战犯。她为了
获得人皮做艺术品,竟惨无人道地注射毒药杀害了无数的青年战俘。这个故事其实确有
其事,几乎每一个细节都是真实
的。只不过,海林格夫人的生活原型名叫伊尔丝科赫。
在布亨瓦尔特集中营,资格老一些的囚犯都知道伊尔丝的诨号:"布亨瓦尔特的娼妇"。
只要司令官大人三天不在营里,她便会不顾一切地寻找情人,而丝毫不顾忌司令官夫人
的尊贵身份。警卫该集中营的党卫军部队中,第三班的官兵大部分是年轻的靓仔,因而
经常接到司令官夫人的宴请。当
然,都是在司令官大人不在家的时候。这十三四个小伙子,不但可以尽情地醉醇醴饫肥
鲜,而且还可以一个接一个地上床,同这位风情不减当年的丰满美人共度良宵。
如果碰到第三班值勤、无法前来伺候的时候,司令官夫人就会找一批囚犯中的潘安
、宋玉来过瘾。她仅仅戴着乳罩,便同小伙子们搂抱在一起跳舞。每当性欲达到高潮时
,她还要揭开乳罩,让小伙子尽情地抚摩她的丰乳,直至投入他的怀抱。不过,你也别
以为这帮小伙子占尽了便宜。一旦
某个... 阅读全帖
l****o
发帖数: 1238
7
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
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
a**9
发帖数: 879
8
然,这个叫兽显然得罪人了,有人要搞他。
就北大院长,漂亮女学生跟苍蝇似的盯着,除非喜欢重口味,看不出有任何奸淫服务员
的动机
b*****d
发帖数: 7166
9
结了婚还是’长期奸淫‘,老邹说的仍然属实。
l******t
发帖数: 55733
10

你爸长期奸淫尼玛,你快去纪委举报
b*****d
发帖数: 7166
11
我长期奸淫你妈,她自己都不举报,很享受的。还把你姐推荐给我呢。
f***a
发帖数: 7286
12
奸淫在你这里转进成了卖淫嫖娼?
s********i
发帖数: 17328
13
爆料本来就是“奸淫”,是北大说是“强奸”。爆料本来报的就是“淫棍”不是“强奸
犯”。既然不值一晒,为啥北大要调查?
l**k
发帖数: 45267
14
不可能,最初的爆料我还看了,就是说强奸。要是变成了奸淫,那就是邹某某喝高了的
时候写的强奸,酒醒了想想确实吹过了赶紧改
s********i
发帖数: 17328
15
奸淫有三种,一种是不情愿,即强奸,一种是你情我愿,无交易,一种是,你情我愿,
有交易。你觉得北大院长和餐厅服务员属于那种?
f***a
发帖数: 7286
16
那你解释下
奸淫,强奸有什么区别?
既然有人爆料
调查下是很正常的吧?
s********i
发帖数: 17328
17
所有的报道都是“北大奸淫”,只有北大第一次发言的时候用的“强奸”。
s********i
发帖数: 17328
18
本来就没有所谓的“本质”的问题,只有北大试图把“奸淫”当“强奸”。
f****e
发帖数: 24964
19
广东:韶关一银行职员奸淫幼女获刑三年
http://boxun.com/news/gb/china/2013/01/201301241906.shtml#.UbQB
~~~~~~~~
这个人要是没有强迫情节,估计就按无罪算了
f****e
发帖数: 24964
20
奸淫幼女罪自愿也算的
不论行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论幼女是否同意,只要与幼女发生了性的行为,就构成本罪
w***t
发帖数: 8175
21
自称“皇帝”坐拥众“妃” 以“男女双修”之名行淫邪之实
“太多的女孩子为他堕胎、流产,有的无法再生育。这些惨痛的代价,在吴泽衡眼
里习以为常,我们却要用余生去祭奠。”——弟子王某
广东省珠海市九州大道西的某小区内,13号楼10层一套近200平方米的复式楼,是
辽宁一名弟子为吴泽衡购买的“清修之地”,也是吴泽衡的落网之处。
“上到二楼,主卧室房门被反锁,里面无人应答。撞开门,一名戴眼镜、穿黄色T
恤的中年男子从大床上跳了起来,身边还有一名20岁左右、身着睡衣的女孩。”民警这
样介绍去年7月抓捕吴泽衡的场景。
经当场确认,中年男子正是吴泽衡,女孩则是与他“男女双修”的弟子。在“清修
之地”,民警还查获了200余万元现金,茅台、中华等大量名贵烟酒,翡翠、劳力士手
表等贵重物品,以及催情药、“神仙水”等迷幻剂。
多名女弟子供述,吴泽衡生活荒淫糜烂,经常打麻将、喝酒、抽烟、唱卡拉OK。为
显示自己高深莫测,他称打麻将为“麻将禅”。他设立由女弟子组成的“秘书组”,要
求她们值班“护法”、贴身服务。
办案民警介绍,近年来,吴泽衡以“男女双修可以使人达到学佛的最高境界”“可
以迅速提高修行”“能增强法... 阅读全帖
w********u
发帖数: 3048
22
会像苏联占领柏林,美军进入东京那样大规模奸淫当地妇女,留下大批混血儿吗?
C**********e
发帖数: 23303
23
奸淫和乱搞男女关系?
这个和嫖娼比 哪里厉害?
c*********d
发帖数: 9770
24
原创2017-06-05萨沙 萨沙1912 微信号sasha1928
功能介绍
我就是中国近代军事历史类新锐作家--萨沙。坚持文章原创,每一篇都是精益求精!
萨沙问问大家,你们觉得爱情究竟有多强大?如果你的女友被人强奸了,你会去亲手杀
死那个家伙吗?还是将她抛弃,继续过自己的小日子?对于这个问题,1988年本溪的秦
家明有自己的回答。为此,他制造了“217”特大持枪杀人案,连杀8人,杀了强奸犯的
全家。听萨沙说一说吧。
1988年2月11日,位于沈丹铁甲线63公里处的铁路桥道口房里,突然传出冲锋枪的扫射
声。
哒哒哒哒!2名守桥武警和1名铁路工人,一瞬间倒在血泊中。
武警携带的1支56式冲锋枪丢失。
由此,拉开了“217”本溪特大持枪杀人案的序幕。
这个铁路道口很偏僻,根本没有人听到这阵枪声。
几个小时后,换岗的武警战士进入房内,才发现凶案现场,立即向上级汇报。武警方面
立即通知警方,大批警察迅速赶赴现场。
经过现场初步侦查,这显然是一起恶性持枪杀人案。
通过对现场的仔细研究,警方发现四个异常的情况:
第一,2名武警和1名铁路工人,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人开枪打死的。
在中枪前,他们... 阅读全帖

发帖数: 1
25
红巾军中路军北伐光荣事迹:
1360年11月,红巾十几万部队侵入高丽西北部,攻克安州,越过慈悲岭,高丽军主帅安
佑、金得培逃逸。红巾攻进高丽首都开京(今开城)。高丽国王恭愍王逃往安东。红巾
军在开京抢掠,到处屠杀人,强行奸淫妇女,无数甚至以孕妇乳为食[来源请求],并焚
烧高丽王室宫殿

发帖数: 1
26
红巾军远征高丽,为何说奸淫女真女人?原因有二 第一,红巾军在东北设置了辽阳行
省 生理需求肯定就近解决。第二,女真人广泛分布在大同江以北的地区,努哈吃的建
州就是从那里迁出去的

发帖数: 1
27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烧杀奸淫,也不碍得泼天富贵
烧杀奸淫,也不碍得泼天富贵
这看上去好像如此
自古如此,历来如此
也符合厚黑学及热力学原理
然而世事难料,因果循环
最后下场,不见得如何

发帖数: 1
28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烧杀奸淫,也不碍得泼天富贵
烧杀奸淫,也不碍得泼天富贵
这看上去好像如此
自古如此,历来如此
也符合厚黑学及热力学原理
然而世事难料,因果循环
最后下场,不见得如何
z*****i
发帖数: 1
29
scarbbard把军版女网友都用嘴奸淫了一个遍,也不知道她们老公看了是啥感想

发帖数: 1
30
男女双修,祝你在修行方面提高,可是一些邪教主的打得如意小算盘,既能解决自
己的需求,还不会让自己陷入犯罪的监牢,可谓是一举多得。就拿“华藏宗门”教首吴
泽衡来说吧。他现已经被判处无期徒刑,可被他糟践的女性受到的伤害无法弥补。案发
后多名女弟子醒悟,并写了“控诉书”控诉吴泽衡“禽兽不如”。珠海的一名女弟子控
诉:在给吴泽衡当秘书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在修行之名下被奸淫,此后随叫随到满
足吴泽衡的性欲,并不让其采取避孕措施。当这位弟子第一次怀孕时,吴泽衡以时辰不
对,孩子不能要,否则会把痛苦带给家人为由,让其打胎。有的受害女弟子控诉:吴泽
衡对她说“男女双修,可以帮你马上在修行方面会有很大的提高,他还会说前世姻缘,
说以前你是我什么妃子,然后再和他发生性关系”。有的受害女弟子控诉:基本上女弟
子都跟他有过性关系,他会逼我们去做人流打胎。有的受害女弟子控诉:吴泽衡对当事
人造成身心伤害,对社会带来巨大危害,是对佛法的践踏与污辱,令人不耻。妻子称吴
泽衡是个大魔头,她说“自己的老婆都不管不闻,还能拯救别人?”“从佛法上讲,这
就是邪淫,他这种行径是赤裸裸的诱骗。”“华藏宗门”女性受害者的... 阅读全帖
l**i
发帖数: 8144
31
叶奸淫搞政变三代外发 邓笑贫画圈圈接鬼先富 朱消气迎米犹插管吸血 胡团团泪汪汪
两面挨扇
这就是先富党的形成和堕落轨迹
p****t
发帖数: 4256
32
事件背景:8月21日,上午9点20左右,北京大学教授邹恒甫实名新浪微博上发表一段内
容,“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
。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
几个小时不到,就被转发了近三万条,评论也超过了五千条。
@伴Lee:实名报道,北大究竟是学子的天堂还是第二个天上人间?
@@宁财神:猛料。
@姜春康:北大教授向北大开炮!
@芥子缘:邹教授,此事非同小可,真的假的?
@周边的猪:GDTValeez:到底是谁疯啦?!
@箫林微博:都是哪个院系的?我素来尊敬的那些文史学者不会这样吧?邹教授,拜托
回答我一下,以免让我的精神支柱受到重创!!
@黄豆仙:真真假假,给个说法。我好吐槽。
@江水东逝:邹教授既然实名,所列应该不假。只是想问:这样的北大还是国人心目中
的北大吗???
感觉邹恒甫真能灌,居然在自己微博灌了这么多
http://weibo.com/u/2717762443?page=1&pre_page=2&max_msign=-1
f****m
发帖数: 7469
33
文化人就是不一样.用词都用'奸淫'
r*********1
发帖数: 294
34
老闻了,看到柴玲信教,感叹某些心地善良的人们。
所以华人基督徒就找基督徒,非基督徒找基督徒的时候要慎重。
看其中一个受害者的留言:
”我很难过,因我也是受害者之一,但碍于我是有夫之妇,无法出来指控...
我很佩服这次出来指控的两位年轻姐妹..但又如何?教会虽然出公告,但没公告
两天就下网,因为被众教会批评没爱心没恩典没智慧,有谁真的为受害者叫
屈?然后我看见刘荣神又一次在教会的保护下全身而退,甚至到处作见证说他已饶
恕所有控告他的人...真是那门的道理?!我们这些受害者反成了伤害他的
人了?..在法律无法制裁他教会又放过他的情形下,请让受害者有个管道说
明真象吧!“
http://www.5yhua.org/bbs/viewthread.php?tid=33547
加拿大华人牧师因犯奸淫罪卸任
陈丽斯 / 基督日报记者
【加拿大消息】加拿大温哥华城市复兴灵粮堂于2月初发出公告,指其主任牧师刘荣神
因犯淫乱罪卸任教会主任牧师一职,其“五饼二鱼多元媒体事工”亦暂停。
公告指他承认在任牧师期间曾对数名年轻姊妹进行性骚扰,更利用职权编造谎言取教会
弟兄姊妹信任,归罪受害人使之蒙羞。他已于去年1
E*V
发帖数: 200
35
这条诫命讲到“性”,近世纪以来,也受到新时代运动者的挑战,在西方,很多人就说
奸淫根本不是罪,甚至连婚姻、家庭制度都应废掉,所以在欧洲同居之风盛 行,大概皆
肇因于此。“男人、女人的婚外情,叫做爱;婚前性行为,不要担心,这是爱;有很多
性伴侣,不要紧,这是爱。我们要爱人如己”。至于我们这些努力 恪守圣经的,虽然表
面上不敢这么大胆宣告,但恐怕心里会嘀咕,神为什么要给我们这一条非常痛苦的诫命

曾有个年轻男孩吞吞吐吐地来问我:“康牧师,有一点不好的性想法怎么办”?其实哪
是“一点”?应该是很多点,要不然怎么会来找牧师?我也据实以告:我从小学六年级
开始就为这件事很痛苦。他立刻就点头如捣蒜,可见问题之常见不鲜。
所谓“食色性也”,吃可以随便吃,性为什么不可以?这答案很简单,因为这是上帝规
定的。但上帝为什么这样规定?有时候我们理性想不通为什么,上帝就是在罪 恶世界里
给我们这样的规定:性关系只能发生在一夫一妻里面。我的确也曾经被烧得很辛苦,但
要忍耐,甚至如果环境许可的话,不妨早婚,像马利亚许配给约瑟 时,也差不多就十三
、四岁而已。
但话说回来,即使你结了婚以后,这问题也不一定能够解决... 阅读全帖
w********u
发帖数: 1809
36
看英文:
But I tell you that anyone who looks at a woman lustfully has already
committed adultery with her in his heart.
“looks at a woman lustfully”是什么意思?
查字典:
lustful: feeling or showing strong sexual desire : feeling or showing lust
看清楚没有?!你看见美女,不需要你心里想着和美女性交,只要你“feeling or
showing strong sexual desire”,你就犯奸淫了!!!
鄙视基们。东拉西扯,甚至强奸人类的原文字来替基督教这个肮脏的信仰辩护。
m*********e
发帖数: 804
37
来自主题: MitbbsColumn版 - 【杂谈】北大奸淫事件依旧闹剧一场
——小澜
距离邹恒甫在微博爆料北大奸淫事件已经好几天,纵观发展,就像是一场闹剧。
北大称联系邹恒甫无果,邹恒甫称未收到联系;北大称邹恒甫未能提供任何证据,邹恒
甫称证据内容相当丰富……
双方各执一词,坚守各方阵营。声势浩大,但实质上并未有多大进展。
北大称设立专人调查此事件,但负责调查的人员来自北大,本身就不合理,缺少第三方
的参与,如何能证明调查的公平性?而且调查人员非专业人员,如何证明调查深入查明
真相?
而邹恒甫在一开始爆料时就语焉不详,模棱两可,说是“北大院长”,指的是个别院长
,还是大部分呢?自称有证据,可是过去几天了,所谓证据的结果并未出现,反而是北
大再次发布第三次声明。
这一次声明,北大直接起诉邹恒甫,认为他“歪曲事实、蒙蔽真相,欺骗隐身、误导舆
论,转移视线、混淆视听”。不得不感慨不愧是北大教授,一连用了六个成语来评论邹
恒甫,用词犀利,蕴意深刻。
其实这一事件闹到今天,对簿公堂,也是个好选择。这事件本身就不应该仅仅由北大来
调查,事件的影响之大,理应由第三方来负责调查,并有全程监督。否则继续让双方口
水战,只会让事件继续恶性发展。
按照如今北大彻底维护自身形象的行为... 阅读全帖
a***y
发帖数: 101
38
【 以下文字转载自 TrustInJesus 讨论区 】
发信人: acboy (milan),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离婚的未婚奸淫的就不是基督徒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Aug 21 00:17:05 2009, 美东)
是假基督徒
l**********n
发帖数: 675
39
来自主题: TrustInJesus版 - 地狱捷径(上) (摘自倪柝生文集)
地狱捷径(上)
计有五个下地狱的法子
我们现在要先读一节圣经。这节圣经是耶稣基督自己说的。记在马太七章十三节里:“
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在这里,我们好像看见有一个地
方,名叫灭亡;进到这个地方的有一个大门,门外有一条大路;在路上,有不胜其数的
人,都赶快跑,要来这个地方,好像是坐着特别快车来的。因为路大,所以好走;因为
门宽,所以甚么都能带进去。但是,这条路,这个门,是引到灭亡地方去的!
灭亡的意思就是沉沦。灭亡的地方,就是沉沦的地方。沉沦的地方,就是地狱。所以,
主耶稣在这里是说,地狱的门是宽的,地狱的路是大的,下地狱的人也是多的。或者你
就是中间的一个!听阿,不要想:“地狱无门人自来。”地狱是有门的。不要想:地狱
是没有路的,地狱的路是比世界任何的马路、汽车路更大!引到地狱的路原是多数的,
不只一条路。这就是说,人如果要下地狱,他是有许多路可以走的。路虽然有许多,所
到的地方,只有一个。路的起点虽然不同,路的终点只有一处。路虽然是从各方而来,
但都是向一方而去。人所走的路虽然不同,他们到地狱的结局都是一样的。你所走的路
,虽然和别人不同,但是你和别人所到... 阅读全帖
w******g
发帖数: 10018
40
来自主题: TrustInJesus版 - 請windking 說說聖經對離婚的看法
摘抄一段信息:
在圣经里,有离婚的规定,但是,在圣经里离婚只根据一个条件。世界各国的律法,对
于离婚有许多规定,有的国家的规定有二十几条。我们中国也定了许多条,说精神丧失,
或者不同意等等,都能够离婚。但是,在圣经里,实在只有一个条件可以离婚,那唯一
的条件就是犯奸淫。没有第二个。人精神丧失也好,失踪多少年也好,这都不是条件。
乃是与别人有性的行为,这是惟一的条件。主耶稣在马太福音十九章、路加福音十六章
里清楚给我们看见,人如果犯了奸淫,就可以离婚。
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你们也许要问,为什么犯奸淫就可以离婚呢?因为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换一句话
说,夫妻在神面前,从神看来,乃是合一的,任何的离婚,都是破坏这一个合一。什么
叫作犯奸淫?就是破坏那一个合一。你在你自己的丈夫之外,你在你自己的妻子之外有
性行为,你是犯了奸淫,你是在那里破坏合一。所以,请你们记得,不管这一个人失踪
了多年也好,精神丧失也好,像美国人所说,精神虐待也好,或者说什么其他的理由也
好,你若改嫁,就是破坏合一去犯奸淫。
合一已失去可以离开
为什么犯奸淫可以离婚呢?因为你已经把你的合一破坏了。你本来和你的丈夫是合一... 阅读全帖
b*****d
发帖数: 61690
41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教授称嫖宿幼女罪实际被冻结
教授称嫖宿幼女罪实际被冻结
2013年10月25日03:41 北京青年报 我有话说(70人参与)
海南“校长带女生开房”案、河南一官员强奸11名幼女案以及浙江、甘肃、贵州等
地发生的侵害女童案,使政法机关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刻不容缓。
昨日,政法四部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意见》称,以
金钱财物等方式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幼女被他人强迫卖淫
而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均以强奸罪论处。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社会生活中
,一些人以金钱财物为诱饵或者交换条件,对幼女进行奸淫,《意见》指出不能以是否
给付幼女金钱财物作为区分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的界限。
对不满十二周岁幼女予以绝对保护
《意见》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
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
方是幼女。
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
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
明知”对方是幼... 阅读全帖
m******r
发帖数: 4351
42
这也是我想问的!
如果真要想要惩罚这些和幼女发生关系的人,可以加一条强奸幼女罪, 规定最低15年最
高死刑之类。
可是实际结果呢,却是嫖宿幼女罪。制定者也顺便还解释了中国的判罚猫腻,同等罪名
只要关节疏通好就可以按最低的来判。然后强奸是三年,嫖幼五年blahblah
这个五年更像是一个妥协和折衷,给反对者一个交待。因为强奸幼女本来就是要从重处
罚的,而且没有奸淫这个说法,无论幼女主观和客观是否愿意都是强奸.于是只要正常执
行,其结果应该至少五年, 如果担心执法问题,中央完全一个文件下去就能解决。
这样,从惩罚犯罪人这个角度来看,这个嫖幼罪就完全是脱裤子放P, 多此一举。否则,
为什么不规定是八年或十年?
所以,结论只能是,嫖幼罪是为了给某些犯事的权贵们用的。从名字到刑期似乎都隐含
着一个意思:这不是什么重罪,可以在条件好的监狱执行(不用干重体力活之类)
顺便贴一个奇葩文章,还是执法官员们写的:
http://newspaper.jcrb.com/html/2011-08/26/content_80495.htm
奸淫幼女型强奸罪是否一律从重处罚
张维劲 陈树斌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 阅读全帖
w******g
发帖数: 10018
43
来自主题: TrustInJesus版 - 請windking 說說聖經對離婚的看法
关于奸淫的问题,仍然摘抄信息:
什么叫作罪?
在婚姻之外的是罪,这也是和刚才的问题发生关系。就是说,神在圣经里承认说,
性是对的,性的感觉是对的,性的行为也是对的。并且性的感觉不只不是罪,并且
是圣洁的,但这只限定于婚姻里面。在婚姻里面这是对的,并且是圣洁的。所以,
我盼望你们能够给初信的弟兄看得清楚,性的感觉没有罪,性的需要没有罪,性的
行为是圣洁的。但是,神在这里有一个限制,就是说,在婚姻里面,有夫妻的合一,
这是对的。任何性的感觉,或者行为,在合一之外的都是罪。你们看见吗?什么叫
作罪?就是说,在婚姻之外的叫作罪。为什么缘故?因为在婚姻之外,你就破坏了
那个合一。所以,罪的存在乃是破坏合一,罪的存在不是性自己。性自己没有罪。
这一件事,我们必须在神面前看清楚。
意志的赞成是罪
比方说,主耶稣在马太福音五章里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
她犯奸淫了。」古人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
已经是犯奸淫了。这里「看见」这一个字,原文乃是说「看」,没有「见」的意思
在里面。看是有意志在里面。是看妇女,不是见妇女。你们知道一个人见一个人是
被动的,看是... 阅读全帖
n********n
发帖数: 8336
44
来自主题: TrustInJesus版 - 婚姻,离婚ZT
离婚(Divorce)
离婚是指丈夫或妻子单方面或双方面,隔断婚姻的关系而言。在旧约中提到离婚
或分离的事,记载于申命记廿四章一至四节。特别在农业社会或男人为主的制度下,对
婚姻的持续或分离,女人都处于被动的地位。有关离婚的事,在旧约社会与宗教观上,
均采取放宽与许可的态度。旧约中有关婚娶与分离的情形与条件,可参考以下的经文:
利廿10,廿一7、14,廿二13~29;民五9~31;申廿二19~27;赛五十1;耶三1、8;
结四十四22。新约中耶稣提到有关离婚的教训,可参考:太五31~32,十九3~9;可十
2~12 ;路十六18。从以上的经节可作以下的结论:
一、丈夫可因妻犯淫乱的缘故休妻。「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
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样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我告诉
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
是犯奸淫了。」(太五32,十九9)
二、妻子同样可以因丈夫犯奸淫休夫。「耶稣对他们说,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
淫,辜负他的妻子。妻子若离弃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可十11~12)
三、丈夫除非妻子犯奸淫...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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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珠海中院的这些认定是我国司法历史上第一次以法院判决的形式明确将男女
双修认定为迷信邪说,是我国司法机关对泛滥成灾、危害巨大的男女双修邪教理论的有
力打击和遏制,必将成为我国反邪教历史上最值得记录的司法成就之一。
2015年10月30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邪教组织“华藏宗门”案做出一审
宣判,该教教首吴泽衡等5人分别获刑,其中教主吴泽衡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一举世瞩
目的司法判例一举开创了我国依法惩治邪教的历史篇章,即首次以法院判决形式确认男
女双修为邪教行为之一。
法院认定吴泽衡犯以下四项罪行:
1、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680万人民币;
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5万人民币;
以上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715万人民币。
其中吴泽衡因强奸罪受到的刑罚比其他罪行受到的刑罚严重得多,判其强奸罪的法
律依据是我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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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TrustInJesus版 - 第十五课 神的律法:十诫(续)
主日39
问104:神在第五条诫命里命令什么?
答:我应对父母和一切尊长表示尊敬、爱心、信实;我要顺从他们的好教导和对我
的指正1,并容忍他们的软弱2,因为神的旨意是要我们受他们的管教3。
1、弗6:1-2: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
,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西3:18、20: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这在主里面是相宜的。 你
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
弗5:22: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
罗1:31: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
2、箴23:22:你要听从生你的父亲,你母亲老了,也不可藐视她。
3、弗6:5-6: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
像听从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象是讨人喜欢的,要象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
神的旨意。
西3:19、21: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不可苦待她们。你们作父亲
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
罗13:1-8: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
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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