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 发帖数: 1384 | 1 我感觉和发音语法的关系很小,很多老中真正的问题是用词不当,再加词汇量小,把太
多的精力用在模仿美音,而每个词的正确用法却不甚了解。导致发音在标准,别人也不
知道你到底想表达什么。
我就经历过这么件事情,组里曾经来了一个国内的访问学者,他在巴黎期间还顺便带了
一个这里的小硕做实验,平时交流就是英语。小硕一次实验得出一组结果,就想用一个
理论去解释,为了更进一步证实,他需要做更多的表征实验。他为了确保万一,就在做
表征实验之前咨询了这位访问学者。当时访问学者具体的原话我现在不记得了,我也只
是恰巧在房间里而已,但是他有一句我记得:I HIGHLY DOUBT THIS IS THE REASON.
听完了他的解释,小硕心领神会的放弃了表征实验,开始做别的实验了。几天后,访问
学者找小硕要表征结果,小硕说,你已经把表征实验否了啊,怎么又找我要数据?我两
次恰巧都在旁边做我自己的实验,所以知道一些情况,就小声的跟访问学者说,可能是
你上次说错了,你是不是觉得上次他提出的理论你认为可能是对的。他说是呀。现在看
来当时他真正想说的其实是:I HIGHLY SUSPECT THIS IS THE R...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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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 发帖数: 3179 | 2 非常不讲究,也不影响交流。但是语法是否正确反应人的受教育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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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 发帖数: 3179 | 3 每个人都犯的错误就会成为新文法。
比如很多情况下dangling modifier现在都不认为是语法错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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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 发帖数: 3179 | 4 没错。长句只是一个语法结构。其中蕴含的语义起承转合处理好了跟读短句没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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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 发帖数: 8248 | 5 没有语法问题。
at 是介词,因为 look 是不及物动词,连接谓语和宾语
up 是副词,作状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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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发帖数: 2262 | 6
这个问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不过老派的喜欢加逗号
而且这也不是语法问题,是style问题
美国两大style guides
AP style guile认为在可以不要逗号,Chicago style guide认为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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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 发帖数: 43070 | 7 以为会个Java的语法,能码几行code就行了吗,大过节一样也要干活
你们在网上灌水骂街,俺在度假的旅馆里,还要去读一堆技术文档
收入的差距,一是行业造成的,二和个人努力也分不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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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 发帖数: 3813 | 8 这只能说明一点。
你能力太差。
笨人 从来就是 功半事倍。
【 在 swjtuer (码农的小船说翻就翻)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为会个Java的语法,
能码几行code就行了吗,大过节一样也要干活 : 你们在网上灌水骂街,俺在度假的旅
馆里,还要去读一堆技术文档 : 收入的差距,一是行业造成的,二和个人努力也分不
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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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 发帖数: 22772 | 9 是语法和句式的固定组成,你不让他们这么说,他们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说话了,要么就
来trash talk,fuck来fuck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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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 发帖数: 22772 | 10 实际上欧美人非常呆板机械,全无老中的灵活和创造性
老美说话怎么开头怎么结束都是有固定模式的,从老美视角感觉跟老中说话,冷不丁就
开始话题,要么很突兀结束,要么不知道结束絮叨拖沓,老美的句式语法都不知道该怎
么对付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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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 发帖数: 8041 | 11 拼写错误,语法错误,随处可见啊。英语怎么这么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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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12 ......
大哥语法都是这么定义的
楼上更蠢。。。以为python就不可以有compil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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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发帖数: 1528 | 13 正确的语法是"It is he whom i saw yesterday"而不是"it is him whom I saw
yesterda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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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发帖数: 1528 | 14 正确的语法是"It is he whom i saw yesterday"而不是"it is him whom I saw
yesterda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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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15 我的语言艺术之一是语法创新。主语加动词原型 或者说一般现在时。 没有别的。我说
,我射精。我不说 我在射精 我射精了 我要射精。我就说 我射精。
我来 我看 我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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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 发帖数: 854 | 16 没错。语法题其实就是逻辑题,所以理科生英语考试可能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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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17 主要就是出题老师就会语法,几十年如一日,变化不大,而且可以变着花样的出题。真
正的语言运用和表达能力跟考试的关联度不是很一致。
[在 LiuQiangDong (qqq) 的大作中提到:]
:翻过来覆过去变花样考你,一不小心就“错”了,实际上几个答案可能都对。反正就
是不教口语听力还有正常说话,导致学了12年英语来米国还得重学
:☆ 发自 iPhone 买买提 1.2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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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 发帖数: 498 | 19 你说的对,语法非常有用,老中的问题是研究回子的四种写法,而且很多时候还是错的
,然后来考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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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 发帖数: 1486 | 20 你先去学学欧洲国家的语言,比如法语,德语,俄语。
你会发现英语没有语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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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4 发帖数: 12553 | 21 原来你不是器人。英语只有数和性的词法,没有格的词法。如果是德语俄语,六个格,
你还不得炸了。再加上语法。你这是典型的用汉语看英语。说亚利安语系的人,看汉语
,也一样觉得不可理喻,繁杂得不须要。这是综合语和分析语最本质的区别:数,性,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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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发帖数: 14281 | 22 要理解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语法冗余,关键是要理解原始时期使用形容语还是词性变化这
两套方案的优劣比较和现代人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
原始人对抽象概念的理解力不强,要发明表达抽象意义的副词难度大。当需要稍稍改变
某个词的含义的时候,往往更倾向于变形而不是添加修饰语,因为没现成的词语可用啊
。要开发出一个含义抽象的新语汇并让用这个语言的人广泛理解接受,往往比对主词做
一点变形需要长很多的时间去发展。
而且修饰语的缺点是和顺序相关,这加强了一句话里不同程分的关联性,比主词独立变
形是高一个层级的思维方式,原始人不容易正确掌握。大家说不对,这个方案就不会在
使用中被采纳。所以原始语言都以粘着语为主,好处就是颠来倒去说都不会误会,而且
也不用造大量副词。
当然随着语言的发展,人类逻辑思维能力不断提高,使用修饰语的优势就显示出来了,
因为修饰语最大的优势是可以有无限量的词汇表达更多的细微差别。这是主词变形无法
做到的。
★ 发自iPhone App: ChinaWeb 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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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 发帖数: 1468 | 23 英语语法越来越简单了
比如whatever it may be简化成whatever it is,也就是最近一两代人的事
黑白电影里的英语和现在的有明显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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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24 语法软件没测试出毛病。我总觉得口语这么说可以,但是书面语HOPING不能这样吧
“ I came to Starbuck hoping to do some work while also enjoying some snacks
on a hot da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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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 发帖数: 17243 | 25 语法不行正常。
你问中国菜市场大妈什么是定语什么是状语她们也犯傻。但应用能力胜过外籍中文专业
ph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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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27 你实际问问 美国的teenager 就明白了
再回想一下,tofel 考试 会出现 可笑的语法测试题,那就是美国人认为高中毕业的还
会犯的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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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28 这个是实实在在的。
我家闺女就这样。
美国现在很多学生不懂语法。
网上新东方有个50句,一个清华毕业的讲得很好。
: 真几把能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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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29 耗子说真话
美华经常说美国孩子数学不行
但是经过家长狠抓
达到中国国内学生的平均水平是有保证的
英语,家长不自信,基本就不管了
但是,你要了解真相之后
你会吃惊
那英语语法,简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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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30 Native speaker不用学语法。他们说的话就是语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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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31 比如中文
我坐车去吃饭
哪个是谓语?是坐还是去还是吃?
哪个是宾语?是车还是吃饭还是饭?
你中文语法水平绝对比不上任何一个学中文的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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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32 我们汉语的语法是如何学的,
几年级学的
我一点印象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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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33 我老板是美国科学院院士,平时邮件经常出各种typo,但是他的学术文章相当了不起,
英文语法非常正宗,相当复杂,而且很有深度。
你不能看平时邮件,那是俚语,casual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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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 发帖数: 17243 | 34 英语等语言有时态,有时态变化的就是主句的谓语,用不定式的就是不定式从句的谓语。
不定式从句可以作状语也可以作宾语。
汉语其实是模棱两可的。
可以说坐车是表示方式的状语,吃饭是主要事件。
也可以说坐车是主要事件,吃饭是表示目的。现在语法书上称之为补语。
后一种一般要好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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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发帖数: 14763 | 36 呵呵,想起上次一个黑模,把thus当副词用对了,结果被老师怀疑作弊,说贵族都是把
它当连词用的。
老汉把原文看了一边,确实语法正确,肯定是别人写的。
就像你听门口脚步,问“Who's there?",如果回答It's I, Mike。先一梭子扫过去再
说,知道表语用主格的,全世界不超过五个民族,只有老中用得又快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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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o 发帖数: 127 | 37 很多native contractors还用 it is more better to replace the whole unit.
这个 more better也是标准答案?
美国的教育烂了,容许烂的语法而已。 英国笑话美国人的英语,是有道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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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9 发帖数: 3157 | 38 英美的native speaker做中国的高中英语语法单选题没法及格这是常识吧。。。。20年
前就这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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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o 发帖数: 127 | 39 说more better是低收入的,干或修理的打临工的。大多数人,稍微体面点的各色人种还
是 much better.
more better是少数烂人不懂语法的错俗。和中国人说你妈用它差不多一种俗。一听就
知道教育太烂的俗。
英国人耻笑美国人的英语,是有道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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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 发帖数: 37364 | 40 说的人多了,就成标准语法了。
你说说Better为什么不用Good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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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 发帖数: 17243 | 42 其实严格说时(tense)和态(aspect)是分开的。
英语只有现在时和过去时。
完成、进行、将来这些都是态。
所以英语可以有“过去将来时”,表示在过去某个时间将要发生的事情。
但中学语法书上不严格区分时和态。
汉语没有时,但是态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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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 发帖数: 18158 | 43 李白,曹雪芹去做中国的小学中文语法单选题也没法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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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 发帖数: 169 | 44 以后说java就好了,用编译器检查语法,保证不出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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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3 发帖数: 2836 | 45 中国小孩现在死扣语法,正是非母语外国人的表现,落后于英语母语者一个时代,一个
思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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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 发帖数: 4465 | 46 hospital ship heads for nyc
语法有错吗?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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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z 发帖数: 4704 | 48 以前我也总是这么猥琐上来就直接告诉他们我是个贱人,80%的dealer都不理我,剩下
的20%理我的,给的deal都不错。今年还是这么猥琐,但是需要把语法修正一下,别让
dealer还以为我是中国土鳖。---这么说有点抬高自己了,实际是我连土鳖都不如,土
鳖们英文都要比我强几条街。自己就是个屁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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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 发帖数: 2402 | 49 我想卖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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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新东方(逻辑、语法和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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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来源(Required for All C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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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联系方式:
站内联系
Warranty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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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证明是合法的一手卡?(Required for All C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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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 发帖数: 19 | 50 全新TOEFL 新东方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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