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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stInJesus版 - 撕破伪善的面具,召会告状索赔巨款,彻底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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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教会话题: 邪教话题: 地方话题: ecnr话题: 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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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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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ttp://jesus.bbs.net/bbs/0001/5223.htmlsort=1&writer=%B2%BB%D4%
「邪教暨新兴宗教百科全书」是"真相系列"作者John Weldon和John Ankerberg所寫的
新书,但却被李常受召会控告和索赔一亿三千六百万美金.
德州高等法院于2006年判「邪教暨新兴宗教百科全书」勝诉,「邪教暨新兴宗教百科全
书」仍可指李常受召会是异端邪教.
德州高等法院作出对LSM败诉之判决TEXAS COURT RULES AGAINST LSM
January 11, 2006
德州高等法院于2006年1月5日对LSM及一些地方教会作出败诉之判决。这起诉讼案起源
于Harvest House 出版社出版之「邪教暨新兴宗教百科全书」一书,作者为John
Weldon和John Ankerberg,其中有一小段论及地方教会和水流职事站。
On January 5, 2006 the Texas Court of Appeals ruled against Living Stream
Ministry (LSM)
and a group of local churches. This libel case centered on a book entitled,
Encyclopedia of Cults and New Religion, written by John Weldon and John
Ankerberg and published by Harvest House Publishers. A short entry in the
Encyclopedia focused on the local churches and Living Stream Ministry.
在2001年12月,LSM和一些地方教会提出向Harvest House出版社及作者索赔一亿三千六
百万美金之诽谤及破坏名誉诉讼案。目前这个案子,LSM败诉。
法院对本案的摘要说明:
In December 2001, LSM and a group of local churches launched a $136M legal
suit against Harvest House publishers and the authors, contending that the
book was libelous and defamatory. That case has now been rejected. LSM has
lost this legal case.
In its summary the court said:
「这是一起由教会(LSM及一些地方教会)控告出版社及其作者,将其列入『邪教』之
内,而该书对于『邪教』有作了若干摘要的定义。出版社及其作者曾更动其邪教判定准
则摘要(企图使本案被驳回),但初审法院拒绝接受。本案进入上诉言词辩论程序…因
为本院认为该书论及之教会属性问题,就法律而论,不属于诽谤之范畴,本院更改初审
法院原先之判决(初审法院未拒绝驳回原告,现在本院驳回),判决教会不得向出版社
及其作者索赔(无损失即无赔偿)」
完整的法院判决书,可于德州高等法院第一法庭之网址查阅:
http://www.1stcoa.courts.state.tx.us/opinions/HTMLOpinion.asp?O
“This is a libel suit brought by a Church [LSM & some local churches]
against a publisher and two authors after the church was included in a book
about “religious cults,” as that term is defined in the book. The
publisher and authors moved for summary judgment [ie. to have the case
dismissed], which the trial court denied.
This interlocutory appeal followed. ….Because we agree that the passages in
the book that refer to the church are not, as a matter of law, defamatory,
we reverse the [earlier] judgment of the trial court [at the earlier
judgment the case was not dismissed. So, it is now dismissed] and render
judgment that the church take nothing [ie. no damages, no money] from the
publisher and authors.”
The complete transcript of the court’s decision can be found at the Texas
First Court of Appeals web site.
http://www.1stcoa.courts.state.tx.us/opinions/HTMLOpinion.asp?O
以下是从水流职事站转载的节录,从中可见召会根本不相信三位一体,他们相信圣父=圣
子=圣灵
李常受指出:『那灵』就是基督的实化,使信徒能实际的经历主的同在与内住。一般信
徒都认为在复活之后,耶稣升天了,现在坐在父的右边,等候仇敌作祂的脚凳。没有错
,但这只是圣经里的一面。圣经中的真理经常有两面,那另一面是奥秘的,却也是能给
我们经历的。主耶稣在复活之后成了『那灵』,又到门徒这里来,祂在父里面,门徒在
祂里面,而主也在他们里面。倘若耶稣不是成了那灵,能像空气一般无所不在,不但能
在信徒里,也能让信徒在祂里面,那么主所说的话就只是一个尚未实现的应许而已。但
是感谢主,祂实化成『那灵』,实化了主说的应许,让所有的信徒都能实际的享受到主
的同在。
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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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圣经启示的三一神,不是三位一体那么简单的描述。
《邪教暨新兴宗教百科》(ECNR)
当我初次听见地方教会对Harvest House出版社、安格堡(Ankerberg)和威尔敦(Weldon)
提诉时,地方教会尚未要求与我们对话。当时,就象反邪教界所有的人一样,我的想法
是:“过了这么多年还是没变,李常受的死也没有改变什么;地方教会还是只想封住批
评他们之人的口。”
我读了ECNR中有争议的部分——序言、附言和有关地方教会的章节,预期找到支持我
的长期好友兼同事威尔敦约翰的内容。然而,无论是多年合作生发的忠诚,还是对他作
为一个基督徒和研究学者深深的敬意,抑或对地方教会一如既往的反感,都无法叫我漠
视一个事实:地方教会的确有正当的理由,对此书表示不满。在ECNR的读者中,或许没
有谁比我在评估关于邪教和新宗教的文稿价值上更有经验;依我之见,如果要将这篇文
稿刊登在《基督教研究院期刊》(CHRISTIAN RESEARCH JOURNAL)的话,非得经过彻底的
改写不可。
我注意到在介言中并未清楚定义所使用的词汇,对团体的分类也有失其准确性、一致
性和公正性,很容易构成诽谤。该书的作者遍寻整个神学和社会学领域,试图给“邪教
”下一个定义,却始终找不到一个令他们完全满意的答案,但他们也没有完全拒绝任何
一个定义。最后,他们作出了一个极其广泛的定义;这个定义乃是基于完全不同的分类
模式(圣经的、宗教的、行为学的和社会学的),因此其应用也会随着使用的情境而有所
改变。在这样一个宽松而有弹性的定义网中,必定会有团体不符合所有的描述;我们也
可以合理地想见,他们必定不愿看到自己与可嫌恶的团体归在一类。
该书的作者承认,有些团体应当被归类为偏激型的基督教团体,而非邪教,因为他们
并不持守完全的异端。他们提到独一神格灵恩派(Oneness Pentecostalism)为一可能的
例子(这是我们基督教研究院所不同意的) 。但他们在自己所定的标准之下,却无法将
地方教会归在这个较不具恶意的类别中(甚至连批评者一般都认为,地方教会并非抱持
独一神格派所持守的完全形态论)。因此,可以看出他们的分类要么就是武断,不然就
是恶意,而并非根据他们自己所界定的标准。
与反邪教界所普遍复述的恰恰相反 ,地方教会在此诉讼案中所举告的(前两次诉讼案
也是如此),并非他们在神学基础上被指称为邪教。他们所提诉的是该书:(1)把地方教
会归为邪教,(2)将邪教界定为“自称与基督教相合,其信条却违反传统基督教,其实
行和道德标准违反圣经中基督信仰的宗教团体”, (3)所谓违背道德行为的例子,包括
可憎甚至犯罪的行为。
书中特别让地方教会感到痛心的一段,是介言中对邪教普遍特征的十二点描述“除了
明显的异端、“系统的错解圣经”、神秘主义、拒绝理智,以及其他神学上和属灵上的
过犯,该处所列的邪教特征还包括:
• “具破坏性的威权主义,和惩罚导向的心态”;
• “因着违背圣经、道德和牧会标准的邪教行为,成员经常受到心理上、生
理上和属灵上的伤害。据此,此类团体经常扭曲圣经对人类性行为的观点,或者有
堕落或变态的性行为”;
• “有妄想症,或觉得遭受逼迫,可能反文化,或与文化隔绝,持违背主流
文化的信仰、价值观和实行”;以及
• “恐吓或欺骗成员及外界人士,通常包含诈欺”。

Harvest House出版社、安格堡和威尔敦的申辩,至终为德州上诉法院所采纳。他们
首先指出,该书并没有将具体的不道德和犯罪行为,也就是地方教会认为具冒犯性的行
为,明确地加在地方教会身上。论到地方教会的章节非常简短,也没有提到那些相关的
事。其次,根据书中的限定性条件和说明,并非所有的邪教都一视同仁地具备这些当受
谴责的特征。例如,安格堡和威尔顿在介绍邪教的十二个特征时说道:“并非所有团体
都具备所有的特征,也并非所有团体的每一个特征程度都一样……。” 最后,也是最
重要的,被告作了以下的辩护,也为法院所接受:归根究底,地方教会所反对的是被称
为邪教,但既然ECNR“专注于神学和护教学的教义问题”, 也主要是在这个范围上使
用邪教一词,法院就不该介入神学议题的裁决。
无论法院同意与否,这种推理根本就不正确。ECNR对“邪教”下的每一个定义,都包
含实行与信仰。正如我们所看过的,那些实行被称为违背圣经的道德标准,并且该书为
说明此点所援引的具体例证,包括种种卑劣和犯罪的行为,是地方教会反对与之混为一
谈的。此裁决的意思是说,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告上法庭的诽谤言辞,只要使用宗教词语
包装后,便得以逍遥法外。
当地方教会向德州最高法院上诉时,基督教研究院和真道实践会发表联合声明,以下
是其中一部分:
《邪教暨新兴宗教百科》(ECNR)以邪教一词为掩护,使用在法律上属于诽谤的词语
,实在有失为一部负责任的神学分析和负责任的公众批评。你若参看文件中关于“诽谤
”的部分,你会看到可憎的特征包括:“身体伤害”、“在募款或财务成本上进行诈骗
或欺骗”、“毒品走私和其他犯罪活动,包括谋杀”、“禁止成员就医”、“提倡嫖妓
”、“有时强暴女人”、“性侵害儿童”、“殴打门徒”、“献祭活人”、“献祭孩童
”——ECNR并没有将任何一项这里所列的犯罪和可憎的行为,坚决地联于宗教与神学的
范畴。”
先前所提安格堡和威尔敦所作的限定性条件和说明又如何呢? 首先,若有人相信这些限
定性条件表明地方教会可能没有任何书中所说的犯罪和可鄙的行为,他显然没有把这里
的用语读清楚:“并非所有团体都具备所有的特征,也并非所有团体的每一个特征程度
都一样。”如果只是说该书并未明确地将任何一项可憎的行为冠在地方教会身上,这样
是不够的。因为它的确表明地方教会有未知程度的具 体不良行为。我们或许不知道地
方教会是否犯了儿童性侵害、绑架、破坏家庭等罪,但我们从书中的话就认定他们有可
能犯下任何一项,并且确实犯下某些这样的罪。不明确的指控仍然可以造成人格损毁,
因此仍应被看作是诽谤。基督徒大众可能看看你,不知道你是否犯了谋杀、强暴或偷窃
之罪;但若是一个有名望的基督教出版社向他们保证,你至少犯了一项这里的罪,你的
名誉仍会受到破坏。
此外,百科全书中虽有这样的说明:“论到令人厌恶的教训和实行,并非所有的邪教
都应受到同等谴责,但的确有相当数目的邪教应该受到谴责(重点加示);” 但这个半
调子的限定性条件,并不能让书中所提的任何团体,摆脱令人厌恶之实行的罪嫌。它只
不过说明有未知数目的团体,不该与那些更为极端的违规者,受到同样的谴责。这些模
糊的限定性条件不仅没有保护某些被贴上标签的团体,更是彻底地毁谤所有被贴上标签
的团体。例如,如果有人告诉你,在你教会里的十二个长老中,有一位有恋童癖,而他
借法定程序的漏洞而得以逃脱定罪和监禁;但你的小孩跟其他十一位长老在一起还是安
全的。然而,你身为父母,既然不知道哪一个有罪,那么让你的小孩单独和十二位长老
中的任何一位在一起,乃是不负责任的。虽然只有一位长老是有罪的,但其他十一位的
名誉却都遭到毁损。这就是ECNR对地方教会所作的。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他们对邪教的十二点定义中,排除了“犯罪型邪教”。
这暗示他们“更仁慈、更温和”的邪教定义,正是他们在书中所下的定义;这也是他
们愿意让步和放宽限定条件的极限。
反邪教界的成员若是在《弯曲心思者》被撤回,《神人》诉讼判决之后,曾感到难堪
,自省,重新检视自己的研究方法,他们才能有理地对德州上诉法院的判决感到心安,
或是觉得被表白。在三起法院案件中,两起为地方教会洗刷了反对他们的控诉,另一起
的裁定与前两起不同,但其根据乃在于对法律模糊的解释,而非因着对地方教会的指控
的确具其真实性。换句话说,甚至在ECNR的案例中,被告也在宣誓之下,承认他们没有
任何根据,能将地方教会与他们在邪教定义中所列任何毁谤性的行为连在一起。在实质
上,他们只不过是成功地辩称,只要他们所说的是关乎将一个团体界定为邪教,他们就
可以自由地作假见证(违背第九条诫命)。既然耶稣命令祂的跟随者,要作这世上的光,
这点成功丝毫不足称道,因为他们不过说服了一个属世的法庭,用比世界还低的标准来
裁定他们的案子。
l*****a
发帖数: 38403
3
你信三位一体不信?

Weldon)

【在 l**********n 的大作中提到】
: 圣经启示的三一神,不是三位一体那么简单的描述。
: 《邪教暨新兴宗教百科》(ECNR)
: 当我初次听见地方教会对Harvest House出版社、安格堡(Ankerberg)和威尔敦(Weldon)
: 提诉时,地方教会尚未要求与我们对话。当时,就象反邪教界所有的人一样,我的想法
: 是:“过了这么多年还是没变,李常受的死也没有改变什么;地方教会还是只想封住批
: 评他们之人的口。”
: 我读了ECNR中有争议的部分——序言、附言和有关地方教会的章节,预期找到支持我
: 的长期好友兼同事威尔敦约翰的内容。然而,无论是多年合作生发的忠诚,还是对他作
: 为一个基督徒和研究学者深深的敬意,抑或对地方教会一如既往的反感,都无法叫我漠
: 视一个事实:地方教会的确有正当的理由,对此书表示不满。在ECNR的读者中,或许没

l**********n
发帖数: 675
4
我信三一神。
l*****a
发帖数: 38403
5
三一神在召会里是啥定义?

【在 l**********n 的大作中提到】
: 我信三一神。
l**********n
发帖数: 675
6
三一神的定义非常复杂。
父子灵是同一位神,又有三方面的讲究。父是源头,子是彰显,灵是供应与实际。他们
同时存在,互相内住,不能割裂。
l*****a
发帖数: 38403
7
爸爸就是儿子,耶稣就是他爹呗,有什么复杂的

【在 l**********n 的大作中提到】
: 三一神的定义非常复杂。
: 父子灵是同一位神,又有三方面的讲究。父是源头,子是彰显,灵是供应与实际。他们
: 同时存在,互相内住,不能割裂。

x***e
发帖数: 844
8
耶稣死前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父阿,你为啥要背弃额?

【在 l**********n 的大作中提到】
: 三一神的定义非常复杂。
: 父子灵是同一位神,又有三方面的讲究。父是源头,子是彰显,灵是供应与实际。他们
: 同时存在,互相内住,不能割裂。

l**********n
发帖数: 675
9
马太福音27:46 约在午后三时,耶稣大声呼喊说,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就是
:我的神,我的神,你为什么弃绝我?
神(父)弃绝十字架上的基督(子),因为祂(子)取了罪人的地位,(彼前三18,)
担当我们的罪,(彼前二24,赛五三6,)并且替我们成为罪。
照着四福音,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整整六小时。在前三小时,人对祂作了许多不义的事,
他们逼迫祂、戏弄祂。因此,在前三小时,主遭受人不义的对待。但在正午十二时,神
进来了,直到午后三时,遍地都黑暗了。这黑暗是神的作为。在这黑暗中,主喊出了四
十六节所引的话。当主受人逼迫时,神与祂同在,祂也享受神的同在。但在前三小时的
末了,神弃绝祂,并且黑暗来临了。主不能忍受这事,就大声喊着说,『我的神,我的
神,你为什么弃绝我?』我们已经指出,神弃绝祂,因为祂是我们的代替,担当我们的
罪。以赛亚五十三章启示,这是神把我们的罪都归在祂身上的时候。在后三小时,从正
午十二时到午后三时,公义的神把我们一切的罪都归在这代替者身上,并且为着我们的
罪公义的审判祂。神弃绝祂,因为在这三小时中,祂在十字架那里是罪人;祂甚至成为
罪。一面,主担当我们的罪,另一面,祂替我们成为罪。因此,神审判祂。这完全是义
的事。
l*****a
发帖数: 38403
10


【在 l**********n 的大作中提到】
: 马太福音27:46 约在午后三时,耶稣大声呼喊说,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就是
: :我的神,我的神,你为什么弃绝我?
: 神(父)弃绝十字架上的基督(子),因为祂(子)取了罪人的地位,(彼前三18,)
: 担当我们的罪,(彼前二24,赛五三6,)并且替我们成为罪。
: 照着四福音,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整整六小时。在前三小时,人对祂作了许多不义的事,
: 他们逼迫祂、戏弄祂。因此,在前三小时,主遭受人不义的对待。但在正午十二时,神
: 进来了,直到午后三时,遍地都黑暗了。这黑暗是神的作为。在这黑暗中,主喊出了四
: 十六节所引的话。当主受人逼迫时,神与祂同在,祂也享受神的同在。但在前三小时的
: 末了,神弃绝祂,并且黑暗来临了。主不能忍受这事,就大声喊着说,『我的神,我的
: 神,你为什么弃绝我?』我们已经指出,神弃绝祂,因为祂是我们的代替,担当我们的

d******r
发帖数: 5008
11

"Eloihim, Eloihm, 你丫为毛抛弃俺。"

【在 x***e 的大作中提到】
: 耶稣死前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父阿,你为啥要背弃额?
E*****m
发帖数: 25615
12

因為你灌水不夠認真

【在 d******r 的大作中提到】
:
: "Eloihim, Eloihm, 你丫为毛抛弃俺。"

d******r
发帖数: 5008
13
他们没祈祷还是祈祷没用?
为啥去打官司求人不求神?

【在 C*******r 的大作中提到】
: http://jesus.bbs.net/bbs/0001/5223.htmlsort=1&writer=%B2%BB%D4%
: 「邪教暨新兴宗教百科全书」是"真相系列"作者John Weldon和John Ankerberg所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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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仍可指李常受召会是异端邪教.
: 德州高等法院作出对LSM败诉之判决TEXAS COURT RULES AGAINST LSM
: January 11, 2006
: 德州高等法院于2006年1月5日对LSM及一些地方教会作出败诉之判决。这起诉讼案起源
: 于Harvest House 出版社出版之「邪教暨新兴宗教百科全书」一书,作者为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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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研究院: 我们错了 (六) 诉讼德州法院判定水流職事站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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